浅谈如何破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难题
[摘 要] “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住宿、仓储为一体的经营性场所,本文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阐明了其在建筑自身、日常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而从监管体系、人员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方面提出破解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对策
“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可燃物多,蔓延迅速,易形成大面积火灾;二是室内建筑轰燃、阴燃可能性大;三是出入口少,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四是烟雾积聚,高温有毒,影响火灾处置。“三合一”场所大量涌现,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从发生的亡人火灾情况看,“三合一”场所火灾是造成火灾亡人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加强“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刻不容缓。
1.“三合一”场所的界定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1]。“三合一”场所功能复杂、结构紧密、致火因素较多,易引起住宿人员死伤和大量存储物资的烧损,其主要存在形态有:
1.1 设有员工宿舍的工业场所
部分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一些私人加工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开支,将员工宿舍与生产车间混为一体,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1.2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主要是指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的场所。此类场所原本是住宅,在人为改造成生产加工场所后,火灾危险性大大增加。
1.3 经营性场所
经营性场所,即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大多留宿的场所。
2.“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本身存在的问题
2.1.1建筑设计方面的问题
根据《消防法》,有些用于“三合一”场所的建筑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消防设计,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涉及到的内容都是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但有些场所并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而擅自施工、使用,往往存在很多火灾隐患。
2.1.2 使用方面的问题
对消防部门来说,大多数“三合一”建筑物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还有的建筑工程在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后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原使用性质,申报时是做办公,验收后再私自改变建筑布局换成住宿、厂房、经营性场所,这就加剧了“三合一”场所的复杂化[2]。业主违法将“三合一”场所投入使用,给消防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2.1.3 消防设施方面的问题
一是疏散通道阻塞,绝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安装卷帘门、防盗铁栅栏现象较普遍。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
浅谈如何破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难题
[摘 要] “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住宿、仓储为一体的经营性场所,本文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阐明了其在建筑自身、日常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而从监管体系、人员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方面提出破解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对策
“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可燃物多,蔓延迅速,易形成大面积火灾;二是室内建筑轰燃、阴燃可能性大;三是出入口少,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四是烟雾积聚,高温有毒,影响火灾处置。“三合一”场所大量涌现,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从发生的亡人火灾情况看,“三合一”场所火灾是造成火灾亡人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加强“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刻不容缓。
1.“三合一”场所的界定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1]。“三合一”场所功能复杂、结构紧密、致火因素较多,易引起住宿人员死伤和大量存储物资的烧损,其主要存在形态有:
1.1 设有员工宿舍的工业场所
部分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一些私人加工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开支,将员工宿舍与生产车间混为一体,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1.2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主要是指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的场所。此类场所原本是住宅,在人为改造成生产加工场所后,火灾危险性大大增加。
1.3 经营性场所
经营性场所,即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大多留宿的场所。
2.“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本身存在的问题
2.1.1建筑设计方面的问题
根据《消防法》,有些用于“三合一”场所的建筑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消防设计,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涉及到的内容都是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但有些场所并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而擅自施工、使用,往往存在很多火灾隐患。
2.1.2 使用方面的问题
对消防部门来说,大多数“三合一”建筑物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还有的建筑工程在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后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原使用性质,申报时是做办公,验收后再私自改变建筑布局换成住宿、厂房、经营性场所,这就加剧了“三合一”场所的复杂化[2]。业主违法将“三合一”场所投入使用,给消防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2.1.3 消防设施方面的问题
一是疏散通道阻塞,绝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安装卷帘门、防盗铁栅栏现象较普遍。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