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最终版)

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程目标…………………………………………………………………………

三、 承包范围与内容…………………………………………………………………

四、 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五、 深化设计与施工验收执行标准…………………………………………………

六、 施工技术要求……………………………………………………………………

七、 施工进度要求………………………………………………………………

八、 施工组织要求 ……………………………………………………………………

九、材料采购要求……………………………………………………………………

十、工程质量要求…………………………………………………………………… 十一、成品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十二、投标人技术标书要求……………………………………………………………

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简况:

二、工程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费用,工程结算造价不超过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合同约定可调整工程造价部分(含项目增减及单价调整)之和 。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业主指令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计量、工程付款、工程变更(含变更工程量和价款的审核) 及竣工结算的统计、报审工作。

2、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质量目标须达到优良标准,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合同文件、业主指令及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组织工程报验、整改,确保本工程质量与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观感效果符合业主要求。

3、进度控制目标:

发包人签发指令, 5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深化设计及确认;每栋楼为 10 日历天,总工期为 40 日历天内完成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并完成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工程作业。

三、承包范围与内容

承包范围:武汉世茂龙湾三期一组团室外栏杆工程。

承包内容:

1、承包人按发包人室外栏杆工程招标图纸进行包括平、立、剖及组装、安装、细部节点等图纸设计及施工,且室外栏杆工程所有预埋件的安装施工、细部及收尾处

理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另外增加费用。承包人负责进场后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批及竣工图绘制,在施工前深化设计图纸必须由项目设计部、成本部书面同意;

2、承包人负责室外栏杆设计及施工,必须满足现行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要求;

3、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各项工程的材料采购、构件预埋、安装施工、封堵收口等全部作业,必须满足现行施工规范/规程要求。

四、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的要求是指对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包括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生产厂房要求和主要业绩要求三个方面。

1、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a 、投标单位必须执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室外栏杆生产许可证,此生产许可证同

时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b 、投标单位应具有足够的室外栏杆工程的设计能力。

c 、投标单位必须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施工资质,同时施工资质允许的施工范围必

须满足投标工程规模。

d 、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汉备案条件手续,该费用投标方自行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2、投标单位生产厂房和设备的要求

a 、室外栏杆材料生产厂家的厂房必须有和其生产规模或承接工程所相适应的封闭

的材料堆放场地、生产加工场地和成品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场地应采取必要的

维护措施,确保临时堆放的成品或材料不受雨水侵蚀。

b 、室外栏杆生产厂家必须有若干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流水线上的设备应包含(不

限于):室外栏杆的装配工作平台。

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

a 、投标单位至少必须有5年以上的室外栏杆生产和安装的经验,有承接单体项目

超过8万平方米以及建筑高度超过30米以上的工程业绩;在2年以内没有重大

的质量及安全事故。

b 、投标单位应能出据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有关业主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

意见。

五、深化设计与施工验收执行标准(如有更新按现行版本要求执行)

1、供应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及以下技术要求及文件依据的规定执行本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

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05ZJ2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国家、地方制定的其它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与质量评定标准

六.外墙栏杆及配套材料技术要求(针对本工程)

1. 本工程外墙栏杆:深咖啡色(同三期样板房),详图参见附件设计图纸。使用部位:参见施工图,样式要求与我司确认的样品一致。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做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性能检测报告及材料的报验工作。

二、 预埋件及栏杆安装

1、水平安装工艺

阳台、露台等处的栏杆均按照所提供的标准线为栏杆安装水平标准。

2、安装工艺

1、产品制作好后按图纸上所有规定的位臵及尺寸准确安装就位、确定好标

高及垂直平整度。应按照甲方要求与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定位,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与验收规范。

2、预埋件安装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准确无误的定位,避免造成不在一条平行线上。

3、栏杆所提供的标准线抄水平定位安装,预埋间距根据现场情况及图纸设计要求安装定位。

4、安装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5、预埋件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安装偏差根据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扶手直线度3mm 直度3mm 杆内距误差3mm 角线误差3mm 埋件垂直误3mm 平误差3mm 。

6、预埋件安装定位准确无误经验收后刷两道防锈漆 进行栏杆安装。

7、栏杆安装完成后接部位打磨光滑刷两道防锈漆经验收后再做表面一致处理。

8、室外栏杆安装过程中防止阳台栏杆擦伤损坏应做防护。

3、阳台栏杆安装

1、加工尺寸及图纸。

2、不锈钢螺栓预埋安装。

4、金属栏杆油漆

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栏杆油漆工程的施工。

5、成品保护

(1)刷油漆前应首先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刷完后都应将栏杆保护好防止栏杆油漆粘结影响质量和美观,同时防止栏杆油漆损坏。

(3)刷油漆后立即将滴在地面或其它污染墙的油漆清擦干净。

(4)油漆工程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和管理禁止摸碰。

此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如地方标准高于国际及行标,按较高标准执行;

七、施工进度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中,各施工节点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停水、停电、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节假日、高考等等。如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每月审核通过的进度计划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未完成工作量相应工程款项,待承包人抢赶工程按既定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后才予支付。

2、承包人的计划安排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讨。如因月实际进度无

法按计划完成,发包人有权力暂扣当月部分额度进度款或暂缓当月进度款的支付。

3、应积极、主动地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工序衔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度进行推动、促进、监督,使之不影响承包人各个相关工序施工进度要求以及总体施工计划。

4、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进度计划与工期目标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5、总包主体外架在其装修工程完工后可能拆除,不得以外架理由推脱而影响整体进度,该费用投标方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再另行记取。

八、施工组织要求:

1、自行协调好建设地块周围的地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附近的部队、街道、村委会、村民等),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签证。

2、协助发包人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招标、备案、核准、施工许可、质监、安监、工程质量与功能性检测等所有工程手续,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签证。负责办理合同报备、施工图审查手续,组织工程设计与施工相关的技术论证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担深化设计与施工管理职责,对现场作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协调与控制,包括进度、质量、安全及验收等各项工作。

4、从总包单位指定的接入点,并对指定接入点的设备、装臵、管线等予以妥善保护,自行承担费用。按要求安装计量装臵,及时向总包单位缴纳水费电费。

5、如果在工程现场施工用水电供应条件暂不具备的情况下,承包人应自行解决现场生产、生活的用水用电问题,确保正常施工需要。

6、与总包单位就施工场地进行书面、实地交接,负责施工现场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自行处理多次场地道路硬化与多次临时设施搭盖等事宜,相关搭设、养护、维修和管理费用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提供场地条件以外的临时设施用地。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其它场地进行临建搭设、取/弃土方、堆放材料、倾倒垃圾。

7、发包人将在指定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包括用地红线内外)进行踏勘,熟悉地形、地上地下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和投

标报价的因素,并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且所需的费用自理。投标报价中须包括各总包工程配合费、施工临时水电设施费、材料设备采保费、场地平整硬化费、脚手架/吊篮/吊架等设施安装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等等。工程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或事先未考虑为由,提出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

8、负责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与成本比对,完成必要的节点、大样、方案细化与效果展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组织样板施工与大面积施工。

9、负责及时提出图纸及现场施工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及安全性、可行性等问题,并提交解决方案。承包人负责根据发包人提供图纸上的所有尺寸进行现场的实际勘测,如发现施工现场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之处应立即与发包人联系、确认,否则发包人视为外墙栏杆施工单位认可其他单位的施工质量。负责在招投标完成之前完成现场测量及设计图纸疑问的提出。在招投标结束后的技术变更发包人视情况有权不予采用,因未提出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0、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工序、工艺、做法等进行工程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价格未明、施工困难、准备不足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施工。

11、负责对工程范围内的验收要求及超出外墙栏杆工程要求的尺寸偏差进行处理和修正,并出具具体的技术处理方案。

12、应对工程图纸进行仔细审核,对设计图纸不规范、不合理方面提出优化意见,该项工作须在图纸会审前完成,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非发包人设计方案调整而产生的技术变更费用,均考虑在合同投标报价范围内。如因审图疏漏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13、在进场后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和总包单位的管理,包括现场的垂直运输、材料存放、临时水电的安排、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等工作,同时做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并对自身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责。

1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合同承包界面不清,由发包人界定明确,承包人不得拒绝,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

15、如因施工需要或发包人其它原因,当承包人材料设备、临建设施等与其它单位作业发生冲突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清离,否则发包人有权指定其它单位代为清离,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追究承包人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等其它责任。

16、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措施等与招、投标书中既定标准或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各项必要投入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施、设备、人员等),承包人必须做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另行增加费用或工期签证。

17、外墙栏杆施工前应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前道工序的验收并提出意见,如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对上道工序施工质量的认可,施工后不得以前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为由,推脱自己的质量责任。

18、总包单位提供工程现有外脚手架,若总包单位外脚手架无法满足外墙栏杆工程施工要求,则由投标人自行搭设外脚手架,费用自理。

19、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视条件决定是否提供材料堆场。

20、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多余材料、垃圾,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并将工完场清的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或后续工程承包单位。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21、应于竣工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时间与数量,免费提交按发包人要求与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

b 、材料出场质量证明与复试报告;

c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d 、施工自检记录与自评报告、分项及检验批验收记录;

e 、其它竣工资料。

22、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

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3、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承包人应承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不得发生民工向政府部门投诉或讨薪的事件。如有发生,发包人可视情况予以经济处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4、承包人应理解和同意在有政府限制要求的夜间施工、法定假期、及其它不影响工程质量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工作程序的施工,并承诺为发包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达成做出最大努力。

25、施工组织纪律要求:

a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准时参加工程例会与工作协调会议,迟到罚款500元/次,未参加罚款1000元/次;

b 、发包人有权要求实行每天签到制度,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天8小时工地在岗(包括周休与节假日),迟到罚款1000元/次,缺勤罚款2000元/次;

c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时间报送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提交每周工作总结,延误或缺漏罚款2000元/次。

九、材料采购要求

1、承包人负责接受、检验、储存、保管、安装甲供材料,有责任对甲供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及与设计封样不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同时对甲供材料必须进行定点的保管和储存,并承担安全保卫的责任。

2、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乙供、甲定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至工地现场,

并应承担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采购前需要携带本材料、设备的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方可采购;承包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法规的规定和设计使用要求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具有相关的国家、省、市认可的合格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规格、型号证明、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随货文件,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为不合格的,有权拒绝该材料进场,承包人须自费将上述材料无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退出场,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合同由发包人负责与供货商签定,合同文本中有关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材质等资料可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以作为承包人验收材料的依据。

5、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申报作业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预先统计出自己负责范围内所用甲供材料的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表,并上报发包人确认。对超出核定用量的申请,发包人将不予确认,由承包人通过发包人自行向供货商订购。发包人有权利核对承包人的甲供装饰材料申请用量及供货时间计划,并进行修改。

6、甲供材料、设备到货验收,承包人须汇同发包人、监理等相关人员在货物到达指定的接收地点当日进行验收,遇有不合规格、规范要求的,立即通知供货商商安排替换,并由承包人对合格货物进行签收。甲供材料、设备经承包人验收及测试合格后,承包人须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负责,并承担此后因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费用增加。

7、承包人须负责甲供材料货由指定供货商运至工地仓储点落货后的卸货、仓储、保管及从工地仓储地点至安装点的二次或多次搬运。

8、甲定乙供或乙供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变更要求自行采购或定做,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送样报审,经发包人或监理认可后,进行采购定货。材料进场前,承包人需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料及检测报告,

并办理相应的报验手续。材料质量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只核对是否与封样产品一致,若由于材料原因导施工质量无法达标由此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及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送审工作,并严格按封样样品进行今后材料采购工作。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按发包人、监理要求进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产品复测。在发包人同意下,监理有权随时对现场材料提出相关检测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在施工期至保修期之内有足够的备货,如因无备货造成材料的变更及其他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发包人有权对不按合约条款及不遵照进度要求施工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为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

2、施工过程中须详细做好工程记录与隐蔽签认。承包人须承诺:对于隐蔽工程未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同意即进入下道工序,不论合格与否,所产生的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除无条件返工整改外,发包人对该分项工程的计量不予认可。

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发包人签发的工程指令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认真审图,现场核对尺寸、标高,组织图纸交底汇审,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及总包单位审核,进行技术交底。坚持样板引路,在正式施工前需按发包方要求先施工一栋楼或一个单元作为样板,在样板得到发包方、监理认可后方可全面施工。重要工序的施工一定要先向发包人及监理报审,批复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目标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5、对于屋面瓦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

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一致质量标准。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发包人及监理有权对有怀疑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返工整改。

6、做好相关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交底工作,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质量及保证图纸设计效果,在一切其他因素前提下以质量为首。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进行验收及抽查,如有质量问题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返工。

7、承包人有权利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承包人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进行返工整改。

8、对于甲供材料的质量控制,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以及监理单位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每批次进场的甲供材料质量情况进行现场的抽查工作。

9、承包人对现场所有工序的做法必须遵循“样板先行”原则。任何工序须先做样板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大面积施工,否则自承后果,无条件返工。

10、甲定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材料、色板、尺寸等,均须按发包人要求报样、封样,并按封样样品供货。施工工艺做法、工艺质量水准均须做在现场做小面积的样板,在得到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1、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对图纸做法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美观性进行合理化建议,但必须以样板引路,待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执行。

12、投标人对其选用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有效、确切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保证所用材料均能达到环保要求。达不到国家现行室内环境标准的规定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给予验收及结算。

13、屋面瓦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结构设计要求与国家、地方、行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14、承包商提供的检验和检测报告应包括:

a 、各类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b 、经过地方质检站及相关部门验收的合格证明

15、。试验前必须对样品有明确的记录,试验后应该对样品进行封样;

16、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

a 、工程已按本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发包人指令要求全部建成,并通过各项工程检查、验收;

b 、工程内业资料(包括质保资料和技术资料)齐全,并按验收要求整理到位,具备验收和归档条件;

c 、按规定完成各种使用功能测试,且符合要求;

d 、自验合格,自验应请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并应在提交验收报告前完成对自验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

e 、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发包人要求;

f 、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并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经返工或补救后通过验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如果发包人认为影响到使用功能的,应予以罚款,发包人视缺陷的程度确定罚款的数额,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18、房屋施工与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后,承包人须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质量问题鉴定,提出具体维修计划与措施,负责缺陷修复作业,并承担质量责任。

19、承包方必须承诺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

20、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物业、监理三方验收,并物业接管作为最后验收条件。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以发包人正式向物业单位移交后一个月起三年,并须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所有质量缺陷的维护工作。。

21、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和发包人签订保修合同,并制定保修计划,并报发包人批准。

22、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按照发包人质量标准和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承包人的整改标准或是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利要求其它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成品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未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工程竣工移交前,现场的卫生保洁须达到发包人要求。

2、承包人须承诺对现场所有总、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承担连带责任,对现场安全防盗、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负责。承包人须在项目施工各阶段安排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与措施,如因偷盗或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经济损失又无法认定直接责任方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合同约定及武汉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违反武汉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如有发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6、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臵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水泥、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

7、承包人必须在技术标中详尽地编写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管理方案。承包人必须有针对性地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

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8、除需遵守自行的安全条款外,承包人还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9、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随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10、承包人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11、对于由于不遵守安全条例,不服从发包人及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而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

12、工程范围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由承包人清理至总包单位指定地点,及时地定期自行外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发包人将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定期不定期对对现场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承包人将采取罚款处理,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一、投标人技术标书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理解承包的工作范围与管理概念,投标书须绝对响应发包人的质量与进度控制目标。投标认应根据工期目标要求严密编制总进度计划,并将各分项工程的合理进度安排编入进度计划和工期目标。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具体的工期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重点阐述施工进度组织安排以及外脚手架配合等问题。

2、投标人项目管控架构与拟派驻现场人员名单、职能分工、进场计划。投标人应结合所投标的之工作内容和特点,提出适应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臵,并报送相应的组织机构框架图。

3、投标人设计与施工资质证明文件,拟派驻现场工作的人员职称、专业、岗位资质、工作业绩及其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本单位领导分管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代表投标人对有关的工程事宜进行妥善处理。

5、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机械、仪器、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资

金使用计划等,须配合建设单位形象进度节点目标的达成。工程进度计划应列出由工程开始至完成各项工作所需时间,业主对设计认可,样版的测试、生产,工地安装,安装后在工地的测试及其它对本工程完成期有影响的临界时限,进度表应指出配制图需获得认可及物料订购等的临界时限或日期。

6、投标人在标书中须做下列承诺:

a 、承诺施工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总包单位的工期要求;

b 、深化设计(包括审图通过时间)所需时间与接到进场通知后到进场施工所需周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

c 、在要求的深化设计通过审图时间节点,如未能审图通过,则每延误一天罚1万元;施工中间时间节点每滞后一天,罚款1万元;如最后工期再延误则再罚5万元/天;如因图纸深化设计不到位, 出现工程量遗漏的, 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d 、在施工中对全部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在技术标书中详细表述成品保护措施,若中标后在施工中未能对门窗框进行成品保护,则处以10万元罚款。

e 、如因各种因素导致投标单位中标后需采用后臵埋件进行施工,其相应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g 、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搭设二次脚手架进行施工的部位,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满足相关单位使用的技术要求,且脚手架的拆除必须为相关单位完成全部工程量后方可拆除。

7、为保证项目竣工备案时限目标的顺利达成,投标人拟采用的赶工措施、方法、工艺、及设备。

8、外墙栏杆工程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计算书、材料配件品牌表。

9、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一套完整材料样板的并标明材质、品牌,以供发包人审定批准。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作业流程及其实施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 、施工准备:工程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现场管理体系

申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格申报、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申报;

b 、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交付验收、质量事故处理; c 、进度控制:工程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进度计划检查与调整;

d 、成本控制:工程计量申报、进度款支付申报;

e 、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申报工程索赔申报;

f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文明施工

管理措施;

11、投标人应重点论述在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合同、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中,拟采取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12、投标人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拟采取的控制方法与措施。

13、投标人现场工作管控制度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例会制度、作业自检制度、技术文件编制与交底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14、投标人拟用于现场工作的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及其进场时间计划。

15、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施工要点、难点,拟定的预防与控制方法、措施以及优化建议。

16、投标人应按工程建设廉政等方面的规定向发包人做出廉洁自律与职业操守承诺,并按其承诺认真执行。

17、投标人在竣工验收、备案交房后的维保与服务承诺。

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程目标…………………………………………………………………………

三、 承包范围与内容…………………………………………………………………

四、 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五、 深化设计与施工验收执行标准…………………………………………………

六、 施工技术要求……………………………………………………………………

七、 施工进度要求………………………………………………………………

八、 施工组织要求 ……………………………………………………………………

九、材料采购要求……………………………………………………………………

十、工程质量要求…………………………………………………………………… 十一、成品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十二、投标人技术标书要求……………………………………………………………

室外栏杆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简况:

二、工程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费用,工程结算造价不超过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合同约定可调整工程造价部分(含项目增减及单价调整)之和 。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业主指令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计量、工程付款、工程变更(含变更工程量和价款的审核) 及竣工结算的统计、报审工作。

2、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质量目标须达到优良标准,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合同文件、业主指令及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组织工程报验、整改,确保本工程质量与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观感效果符合业主要求。

3、进度控制目标:

发包人签发指令, 5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深化设计及确认;每栋楼为 10 日历天,总工期为 40 日历天内完成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并完成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工程作业。

三、承包范围与内容

承包范围:武汉世茂龙湾三期一组团室外栏杆工程。

承包内容:

1、承包人按发包人室外栏杆工程招标图纸进行包括平、立、剖及组装、安装、细部节点等图纸设计及施工,且室外栏杆工程所有预埋件的安装施工、细部及收尾处

理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另外增加费用。承包人负责进场后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批及竣工图绘制,在施工前深化设计图纸必须由项目设计部、成本部书面同意;

2、承包人负责室外栏杆设计及施工,必须满足现行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要求;

3、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各项工程的材料采购、构件预埋、安装施工、封堵收口等全部作业,必须满足现行施工规范/规程要求。

四、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的要求是指对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包括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生产厂房要求和主要业绩要求三个方面。

1、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a 、投标单位必须执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室外栏杆生产许可证,此生产许可证同

时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b 、投标单位应具有足够的室外栏杆工程的设计能力。

c 、投标单位必须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施工资质,同时施工资质允许的施工范围必

须满足投标工程规模。

d 、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汉备案条件手续,该费用投标方自行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2、投标单位生产厂房和设备的要求

a 、室外栏杆材料生产厂家的厂房必须有和其生产规模或承接工程所相适应的封闭

的材料堆放场地、生产加工场地和成品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场地应采取必要的

维护措施,确保临时堆放的成品或材料不受雨水侵蚀。

b 、室外栏杆生产厂家必须有若干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流水线上的设备应包含(不

限于):室外栏杆的装配工作平台。

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

a 、投标单位至少必须有5年以上的室外栏杆生产和安装的经验,有承接单体项目

超过8万平方米以及建筑高度超过30米以上的工程业绩;在2年以内没有重大

的质量及安全事故。

b 、投标单位应能出据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有关业主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

意见。

五、深化设计与施工验收执行标准(如有更新按现行版本要求执行)

1、供应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及以下技术要求及文件依据的规定执行本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

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05ZJ2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国家、地方制定的其它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与质量评定标准

六.外墙栏杆及配套材料技术要求(针对本工程)

1. 本工程外墙栏杆:深咖啡色(同三期样板房),详图参见附件设计图纸。使用部位:参见施工图,样式要求与我司确认的样品一致。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做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性能检测报告及材料的报验工作。

二、 预埋件及栏杆安装

1、水平安装工艺

阳台、露台等处的栏杆均按照所提供的标准线为栏杆安装水平标准。

2、安装工艺

1、产品制作好后按图纸上所有规定的位臵及尺寸准确安装就位、确定好标

高及垂直平整度。应按照甲方要求与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定位,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与验收规范。

2、预埋件安装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准确无误的定位,避免造成不在一条平行线上。

3、栏杆所提供的标准线抄水平定位安装,预埋间距根据现场情况及图纸设计要求安装定位。

4、安装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5、预埋件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安装偏差根据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扶手直线度3mm 直度3mm 杆内距误差3mm 角线误差3mm 埋件垂直误3mm 平误差3mm 。

6、预埋件安装定位准确无误经验收后刷两道防锈漆 进行栏杆安装。

7、栏杆安装完成后接部位打磨光滑刷两道防锈漆经验收后再做表面一致处理。

8、室外栏杆安装过程中防止阳台栏杆擦伤损坏应做防护。

3、阳台栏杆安装

1、加工尺寸及图纸。

2、不锈钢螺栓预埋安装。

4、金属栏杆油漆

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栏杆油漆工程的施工。

5、成品保护

(1)刷油漆前应首先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刷完后都应将栏杆保护好防止栏杆油漆粘结影响质量和美观,同时防止栏杆油漆损坏。

(3)刷油漆后立即将滴在地面或其它污染墙的油漆清擦干净。

(4)油漆工程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和管理禁止摸碰。

此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如地方标准高于国际及行标,按较高标准执行;

七、施工进度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中,各施工节点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停水、停电、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节假日、高考等等。如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每月审核通过的进度计划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未完成工作量相应工程款项,待承包人抢赶工程按既定总体进度计划完成后才予支付。

2、承包人的计划安排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讨。如因月实际进度无

法按计划完成,发包人有权力暂扣当月部分额度进度款或暂缓当月进度款的支付。

3、应积极、主动地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工序衔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度进行推动、促进、监督,使之不影响承包人各个相关工序施工进度要求以及总体施工计划。

4、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进度计划与工期目标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5、总包主体外架在其装修工程完工后可能拆除,不得以外架理由推脱而影响整体进度,该费用投标方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再另行记取。

八、施工组织要求:

1、自行协调好建设地块周围的地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附近的部队、街道、村委会、村民等),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签证。

2、协助发包人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招标、备案、核准、施工许可、质监、安监、工程质量与功能性检测等所有工程手续,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签证。负责办理合同报备、施工图审查手续,组织工程设计与施工相关的技术论证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担深化设计与施工管理职责,对现场作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协调与控制,包括进度、质量、安全及验收等各项工作。

4、从总包单位指定的接入点,并对指定接入点的设备、装臵、管线等予以妥善保护,自行承担费用。按要求安装计量装臵,及时向总包单位缴纳水费电费。

5、如果在工程现场施工用水电供应条件暂不具备的情况下,承包人应自行解决现场生产、生活的用水用电问题,确保正常施工需要。

6、与总包单位就施工场地进行书面、实地交接,负责施工现场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自行处理多次场地道路硬化与多次临时设施搭盖等事宜,相关搭设、养护、维修和管理费用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提供场地条件以外的临时设施用地。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其它场地进行临建搭设、取/弃土方、堆放材料、倾倒垃圾。

7、发包人将在指定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包括用地红线内外)进行踏勘,熟悉地形、地上地下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和投

标报价的因素,并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且所需的费用自理。投标报价中须包括各总包工程配合费、施工临时水电设施费、材料设备采保费、场地平整硬化费、脚手架/吊篮/吊架等设施安装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等等。工程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或事先未考虑为由,提出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

8、负责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与成本比对,完成必要的节点、大样、方案细化与效果展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组织样板施工与大面积施工。

9、负责及时提出图纸及现场施工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及安全性、可行性等问题,并提交解决方案。承包人负责根据发包人提供图纸上的所有尺寸进行现场的实际勘测,如发现施工现场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之处应立即与发包人联系、确认,否则发包人视为外墙栏杆施工单位认可其他单位的施工质量。负责在招投标完成之前完成现场测量及设计图纸疑问的提出。在招投标结束后的技术变更发包人视情况有权不予采用,因未提出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0、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工序、工艺、做法等进行工程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价格未明、施工困难、准备不足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施工。

11、负责对工程范围内的验收要求及超出外墙栏杆工程要求的尺寸偏差进行处理和修正,并出具具体的技术处理方案。

12、应对工程图纸进行仔细审核,对设计图纸不规范、不合理方面提出优化意见,该项工作须在图纸会审前完成,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非发包人设计方案调整而产生的技术变更费用,均考虑在合同投标报价范围内。如因审图疏漏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13、在进场后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和总包单位的管理,包括现场的垂直运输、材料存放、临时水电的安排、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等工作,同时做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并对自身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责。

1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合同承包界面不清,由发包人界定明确,承包人不得拒绝,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

15、如因施工需要或发包人其它原因,当承包人材料设备、临建设施等与其它单位作业发生冲突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清离,否则发包人有权指定其它单位代为清离,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追究承包人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等其它责任。

16、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措施等与招、投标书中既定标准或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各项必要投入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施、设备、人员等),承包人必须做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另行增加费用或工期签证。

17、外墙栏杆施工前应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前道工序的验收并提出意见,如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对上道工序施工质量的认可,施工后不得以前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为由,推脱自己的质量责任。

18、总包单位提供工程现有外脚手架,若总包单位外脚手架无法满足外墙栏杆工程施工要求,则由投标人自行搭设外脚手架,费用自理。

19、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视条件决定是否提供材料堆场。

20、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多余材料、垃圾,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并将工完场清的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或后续工程承包单位。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21、应于竣工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时间与数量,免费提交按发包人要求与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

b 、材料出场质量证明与复试报告;

c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d 、施工自检记录与自评报告、分项及检验批验收记录;

e 、其它竣工资料。

22、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

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3、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承包人应承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不得发生民工向政府部门投诉或讨薪的事件。如有发生,发包人可视情况予以经济处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4、承包人应理解和同意在有政府限制要求的夜间施工、法定假期、及其它不影响工程质量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工作程序的施工,并承诺为发包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达成做出最大努力。

25、施工组织纪律要求:

a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准时参加工程例会与工作协调会议,迟到罚款500元/次,未参加罚款1000元/次;

b 、发包人有权要求实行每天签到制度,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天8小时工地在岗(包括周休与节假日),迟到罚款1000元/次,缺勤罚款2000元/次;

c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时间报送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提交每周工作总结,延误或缺漏罚款2000元/次。

九、材料采购要求

1、承包人负责接受、检验、储存、保管、安装甲供材料,有责任对甲供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及与设计封样不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同时对甲供材料必须进行定点的保管和储存,并承担安全保卫的责任。

2、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乙供、甲定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至工地现场,

并应承担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采购前需要携带本材料、设备的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方可采购;承包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法规的规定和设计使用要求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具有相关的国家、省、市认可的合格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规格、型号证明、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随货文件,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为不合格的,有权拒绝该材料进场,承包人须自费将上述材料无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退出场,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合同由发包人负责与供货商签定,合同文本中有关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材质等资料可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以作为承包人验收材料的依据。

5、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申报作业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预先统计出自己负责范围内所用甲供材料的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表,并上报发包人确认。对超出核定用量的申请,发包人将不予确认,由承包人通过发包人自行向供货商订购。发包人有权利核对承包人的甲供装饰材料申请用量及供货时间计划,并进行修改。

6、甲供材料、设备到货验收,承包人须汇同发包人、监理等相关人员在货物到达指定的接收地点当日进行验收,遇有不合规格、规范要求的,立即通知供货商商安排替换,并由承包人对合格货物进行签收。甲供材料、设备经承包人验收及测试合格后,承包人须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负责,并承担此后因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费用增加。

7、承包人须负责甲供材料货由指定供货商运至工地仓储点落货后的卸货、仓储、保管及从工地仓储地点至安装点的二次或多次搬运。

8、甲定乙供或乙供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变更要求自行采购或定做,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送样报审,经发包人或监理认可后,进行采购定货。材料进场前,承包人需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料及检测报告,

并办理相应的报验手续。材料质量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只核对是否与封样产品一致,若由于材料原因导施工质量无法达标由此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及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送审工作,并严格按封样样品进行今后材料采购工作。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按发包人、监理要求进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产品复测。在发包人同意下,监理有权随时对现场材料提出相关检测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在施工期至保修期之内有足够的备货,如因无备货造成材料的变更及其他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0、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发包人有权对不按合约条款及不遵照进度要求施工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为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

2、施工过程中须详细做好工程记录与隐蔽签认。承包人须承诺:对于隐蔽工程未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同意即进入下道工序,不论合格与否,所产生的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除无条件返工整改外,发包人对该分项工程的计量不予认可。

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发包人签发的工程指令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认真审图,现场核对尺寸、标高,组织图纸交底汇审,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及总包单位审核,进行技术交底。坚持样板引路,在正式施工前需按发包方要求先施工一栋楼或一个单元作为样板,在样板得到发包方、监理认可后方可全面施工。重要工序的施工一定要先向发包人及监理报审,批复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目标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5、对于屋面瓦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

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一致质量标准。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发包人及监理有权对有怀疑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返工整改。

6、做好相关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交底工作,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质量及保证图纸设计效果,在一切其他因素前提下以质量为首。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进行验收及抽查,如有质量问题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返工。

7、承包人有权利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承包人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进行返工整改。

8、对于甲供材料的质量控制,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以及监理单位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每批次进场的甲供材料质量情况进行现场的抽查工作。

9、承包人对现场所有工序的做法必须遵循“样板先行”原则。任何工序须先做样板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大面积施工,否则自承后果,无条件返工。

10、甲定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材料、色板、尺寸等,均须按发包人要求报样、封样,并按封样样品供货。施工工艺做法、工艺质量水准均须做在现场做小面积的样板,在得到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1、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对图纸做法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美观性进行合理化建议,但必须以样板引路,待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执行。

12、投标人对其选用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有效、确切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保证所用材料均能达到环保要求。达不到国家现行室内环境标准的规定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给予验收及结算。

13、屋面瓦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结构设计要求与国家、地方、行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14、承包商提供的检验和检测报告应包括:

a 、各类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b 、经过地方质检站及相关部门验收的合格证明

15、。试验前必须对样品有明确的记录,试验后应该对样品进行封样;

16、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

a 、工程已按本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发包人指令要求全部建成,并通过各项工程检查、验收;

b 、工程内业资料(包括质保资料和技术资料)齐全,并按验收要求整理到位,具备验收和归档条件;

c 、按规定完成各种使用功能测试,且符合要求;

d 、自验合格,自验应请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并应在提交验收报告前完成对自验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

e 、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发包人要求;

f 、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并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经返工或补救后通过验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如果发包人认为影响到使用功能的,应予以罚款,发包人视缺陷的程度确定罚款的数额,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18、房屋施工与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后,承包人须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质量问题鉴定,提出具体维修计划与措施,负责缺陷修复作业,并承担质量责任。

19、承包方必须承诺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

20、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物业、监理三方验收,并物业接管作为最后验收条件。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以发包人正式向物业单位移交后一个月起三年,并须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所有质量缺陷的维护工作。。

21、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和发包人签订保修合同,并制定保修计划,并报发包人批准。

22、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按照发包人质量标准和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承包人的整改标准或是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利要求其它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成品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未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工程竣工移交前,现场的卫生保洁须达到发包人要求。

2、承包人须承诺对现场所有总、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承担连带责任,对现场安全防盗、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负责。承包人须在项目施工各阶段安排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与措施,如因偷盗或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经济损失又无法认定直接责任方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合同约定及武汉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违反武汉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如有发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6、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臵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水泥、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

7、承包人必须在技术标中详尽地编写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管理方案。承包人必须有针对性地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

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8、除需遵守自行的安全条款外,承包人还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9、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随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10、承包人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11、对于由于不遵守安全条例,不服从发包人及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而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

12、工程范围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由承包人清理至总包单位指定地点,及时地定期自行外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发包人将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定期不定期对对现场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承包人将采取罚款处理,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一、投标人技术标书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理解承包的工作范围与管理概念,投标书须绝对响应发包人的质量与进度控制目标。投标认应根据工期目标要求严密编制总进度计划,并将各分项工程的合理进度安排编入进度计划和工期目标。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具体的工期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重点阐述施工进度组织安排以及外脚手架配合等问题。

2、投标人项目管控架构与拟派驻现场人员名单、职能分工、进场计划。投标人应结合所投标的之工作内容和特点,提出适应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臵,并报送相应的组织机构框架图。

3、投标人设计与施工资质证明文件,拟派驻现场工作的人员职称、专业、岗位资质、工作业绩及其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本单位领导分管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代表投标人对有关的工程事宜进行妥善处理。

5、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机械、仪器、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资

金使用计划等,须配合建设单位形象进度节点目标的达成。工程进度计划应列出由工程开始至完成各项工作所需时间,业主对设计认可,样版的测试、生产,工地安装,安装后在工地的测试及其它对本工程完成期有影响的临界时限,进度表应指出配制图需获得认可及物料订购等的临界时限或日期。

6、投标人在标书中须做下列承诺:

a 、承诺施工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总包单位的工期要求;

b 、深化设计(包括审图通过时间)所需时间与接到进场通知后到进场施工所需周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

c 、在要求的深化设计通过审图时间节点,如未能审图通过,则每延误一天罚1万元;施工中间时间节点每滞后一天,罚款1万元;如最后工期再延误则再罚5万元/天;如因图纸深化设计不到位, 出现工程量遗漏的, 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d 、在施工中对全部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在技术标书中详细表述成品保护措施,若中标后在施工中未能对门窗框进行成品保护,则处以10万元罚款。

e 、如因各种因素导致投标单位中标后需采用后臵埋件进行施工,其相应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g 、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搭设二次脚手架进行施工的部位,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满足相关单位使用的技术要求,且脚手架的拆除必须为相关单位完成全部工程量后方可拆除。

7、为保证项目竣工备案时限目标的顺利达成,投标人拟采用的赶工措施、方法、工艺、及设备。

8、外墙栏杆工程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计算书、材料配件品牌表。

9、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一套完整材料样板的并标明材质、品牌,以供发包人审定批准。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作业流程及其实施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 、施工准备:工程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现场管理体系

申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格申报、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申报;

b 、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交付验收、质量事故处理; c 、进度控制:工程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进度计划检查与调整;

d 、成本控制:工程计量申报、进度款支付申报;

e 、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申报工程索赔申报;

f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文明施工

管理措施;

11、投标人应重点论述在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合同、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中,拟采取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12、投标人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拟采取的控制方法与措施。

13、投标人现场工作管控制度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例会制度、作业自检制度、技术文件编制与交底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14、投标人拟用于现场工作的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及其进场时间计划。

15、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施工要点、难点,拟定的预防与控制方法、措施以及优化建议。

16、投标人应按工程建设廉政等方面的规定向发包人做出廉洁自律与职业操守承诺,并按其承诺认真执行。

17、投标人在竣工验收、备案交房后的维保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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