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1、社会保障:以政府职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生活发生困难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十六届六中全会: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1年“十二五”规划: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3、社会保险(核心)
A 、社会保险: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B 、为什么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劳动者最多最重要、风险最多、周期最长、占用资金最大部分 C 、自身特点:强制性;互济性(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储备性;补偿性(给付≠工资) D 、社会保险包含老年社会保险(年金制度)、医疗社会保险(缴费最多,时间跨度大)、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不实行个人缴费,补偿不究过失原则)、生育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生育补偿)、残障社会保险、死亡社会保险。 4、社会救助
A 、社会救助: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B 、社会救助的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因意外灾害降临而暂时生活困难的人; (3)有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和家庭。 PS :20世纪80年代,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的农村地区为扶贫地区。
2011年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 C 、社会救助的内容:贫困救济;灾害救济。
救灾工作的主要形式:紧急救助、灾害预防、灾害预警。 PS :国际上战争和难民救济比重大,现阶段世界性移民、难民安置。
5、社会福利 A 、社会福利:
(广义)包含所有社会保障
(狭义)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偿等方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障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B 、社会福利的类型:公共福利事业;特别的、专门性的福利事业;局部性或者选择性的福利措施;上述三种内容的综合。
C 、社会福利的特点:不仅是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而且保证过上正常的生活;提供收入补偿,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保障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 D 、社会福利包括未成年人福利、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 E 、社会福利的形式:货币、服务、实物。 6、社会保障的功能:
(1)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直接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 (2)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3)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4)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还有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进作用。
关键术语: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 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社会保障经济社会背景:
自然经济条件下是家庭保障,靠的是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的帮助渡过难关; 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下,出现两极分化,政府采取措施; 在手工生产时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费用也有家庭承担。 2、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理论依据
(1)国家干预主义(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施穆勒、布伦坦等提出福利国家理论,强调政府的干预作用)
(2)福利经济学理论(1920年英庇古提出,认为收入均等化,即一个人收入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小。收入转移就是主张由政府向富人征税,补给给穷人。)
(3)凯恩斯主义(1936年凯恩斯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
(4)贝弗里奇福利国家计划(1942年贝弗里奇对英国设计“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 3、互助组织以会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创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共同集资、互助互济的全新的保障遭遇风险人群基本生活的组织模式。 4、商业保险起源于15世纪的海上保险。 5、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最先建立 (1)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 (2)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 (3)1889年,《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7、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
(一)投保资助型:美国、德国、日本
A 、特点:以劳动者为核心,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社会保险费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支付(个人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B 、强调社会保险中群里与义务的关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体现效率原则;保障基金统筹使用,符合大数原则,体现了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二)福利国家型:英国
A 、特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高福利化、统一管理、为公民提供“一揽子”预防性保障的,由国家承担最后责任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B 、瑞典:1948年后建立福利国家,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全部承担,还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 C 、欧美国家在重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变化
(1)从单项保障到总体保障,建立互相联系、共同保障的社会安全网; (2)保障范围扩大,向全民保障过渡; (3)由自愿保险向强制保险转变; (4)保险水平提高。 (三)国家保险型:前苏联
特点: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受保人不缴任何费用,一切保险费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待遇高(退休金一般是原工资的70%);保险待遇不予缴费多少关联,而与工龄挂钩;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事宜。 (四)强制储蓄型:新加坡、智利 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CPF )为代表。
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所有雇主、雇员依法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想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加上每月应付的利息,一并计入每个公积金会员的账户,专户储存。
8、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1)企业职工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3)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 (4)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
1、基金:由产品分配形成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2、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A 、按基金运营管理方式分类
(1)财政拨款。来源于国家税收,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拨款的形式形成,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军人保障基金是以政府财政资助为主导。
(2)强制性征缴。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3)多元组合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渠道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向受助者收费、接受社会捐赠、
B 、按社会保障项目的专门用途及其功能分类
(1)社会救济基金。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性拨款形成的,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2)社会保险基金。满足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劳动机会时保障基本需要的基金。 资金来源: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个人。分为三方负担型、双方负担型、单方负担型。 (3)社会福利基金。为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而建立的。 (4)军人保障基金。包括优抚基金、安置基金、军人保险基金。 (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分摊社会保障转型成本。 4、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1)政府财政支持(财政拨款、实行税收优惠)
(2)雇主和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的作用:①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②完整的体现社会保障的权责结合与责任分担的原则;③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④引导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的重视)
(3)社会筹资(社会捐赠、发行彩票)
(4)其他渠道(社会福利服务收费、基金运营收益、发行特种国债、国家援助) 5、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方式
(1)征税方式 (2)收费方式 (3)强制储蓄方式(新加坡、智利)
A 、给付原则
(1)保障受保障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2)随物价变动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 (3)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
B 、保障基金的给付分为社会救助待遇给付、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社会福利待遇给付。 7、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因 (1)基金不运营,会遭遇贬值的风险; (2)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
(3)有利于减轻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二)系统性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市场缺陷风险
(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原则:安全性、收益性、分散性、流动性。 (四)社会保障金投资工具
(1)金融工具:储蓄(安全性高、收益一般、流动性好)、债券(偿还有保证、安全性高、无风险、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2)实业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较高的盈利率、安全性强、能防范通货膨胀风险;但是周期长,流动性差)
(五)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政府集中型(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为典型代表,具有规模经济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社会的发展目标。),私营竞争型(指的是政府运用市场规则,私营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政府负责监督。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典型代表。) (六)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 (2)法制化原则 (3)公正性原则 (4)独立性原则 (5)审慎性原则 (6)科学性原则 (七)健全的基金管理体制应具备的特点: (1)统一的国家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要严格分开; (3)制定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五章:社会保障管理
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内容:①筹集社会保障资金;②支付社会保障待遇;③管理、运用社会保障资金;④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2、政府、单位、享受者承担保险资金的理由: (1)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2)享受者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的资金来源和上缴资金的责任;
(3)享受者拥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还具有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义务和监督资金的责任。 3、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包括按照现在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和改进社会保障的工作机构,保障其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效率优先。
4、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主要内容,政府引导支持,多方共同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资金管理是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关键和重点,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师社会保障管理的实体运行和组织保证。) 5、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 (1)集中统一-----英国
(2)分权管理-----①上下分权:中央立法,地方拥有独立的立法权(美国) -----②部门分权(加拿大)
(二)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管理体制----联邦德国
特点:政府负责立法,社会公共组织负责业务管理。(立法监督与具体业务分开管理) (三)以私营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
以私营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立法和制定基本政策的前提,其它的日常工作全部由企业化的私营公司来具体运作。---拉丁美洲国家为主
以智利为代表的完全基金制私有化管理的个人账户制的仰赖基金制度,国家的作用已经从直接提供养老保障转到制定法规、进行监督以及某种程度上对私有化养老基金制度的担保上。(墨西哥、玻利维亚、萨尔瓦多效仿)
6、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A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集权过多、高度集中,政出多门、权力分散;
(2、缺乏纵向与横向的监督机制,缺乏完善的内部调控机制;
(3、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政事不分、政府包管一切,生老病死伤残具体业务是单位保险。 ①社会保障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和监督机制
②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有待提高,集中管理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③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资金运作缺乏长期预备机制 ④社区服务体系有待发展,社会保障基层工作需要加强 B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
根本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①政策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以法制管理为主(具有短期性、变动性) ②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 ③健全社会保障预算,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与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分别编制预算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一般性税收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稳步增加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根本目的:加强社会保障收支及基金结余投资运营的管理)
④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社会保障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倡“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社会保障管理 social security management 管理体制management system
第六章 社会保障水平
1、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国内生产总值×100% 2、社会保障水平制约因素
(1)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多党竞争、等台阶) (2)政治、社会结构 (3)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 (4)历史人文等特殊原因
3、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
(1)动态性特征 (2)刚性特征 (3)客观上“适度区域” 4、研究社会保障水平的意义
(1)客观描述社会保障程度的高低,进行横向比较; (2)加强内部管理,促进结构合理化与内部化;
(3)运用定量、定性分析法,评价社会保障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控与控制;
(4)根据社会保障自身发展趋势、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结合,建立起“社会保障警戒模型”。 5、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需要考虑的因素
(1)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 (2)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3)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布局相适应;
(4)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就业与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6、在实践中,对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的测定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使用现代数理统计技术、数量经济模型、计算机系统等多种现代化工具。 7、社会保障预警系统
20世纪70年代发生普遍社会福利危机,是因为社会福利待遇的刚性膨胀、缺乏必要的预警性监控系统。
20世纪80年代,削减社会保障支出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警系统。
科学、灵敏的社会预警系统包括①设置合理的预警指标;②建立迅捷的资料收集与传导机制;③开展人口老龄化、失业规模、社会保障支出的中长期趋势预测;④定期发布运行情况的信息 8、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困难的原因
(1)统计口径复杂。(我国实行分散化管理,缺乏规范的、权威的统计系统;框架不断健全,项目逐步增多)
(2)建设过程中不断变动。
确定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统计口径,注意与社会保障改革的趋向相吻合、与国际惯例相接轨。 1998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全国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使用“A+B-C ”(A 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B 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加总;C 重叠部分),并且导致1998年突然下降。
9、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遵循经济承受能力与社会稳定发展需要相统一。 10、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的思考
(1)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的宏观认识(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5,我国目前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可能已经跨入收入差距悬殊的行列)
(2)财政与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社会保险缴费的强制性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基础)
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1)社会保障支出无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还是占GDP 比重都比较高(我国2010年5%);(2)出社会保障支出之外的所有其他财政项目占GDP 的比例基本稳定在30%~35%(我国18.6%)。 (3)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的承受能力
我国社会保险60%~70%,西方国家75%;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的平均水平大致为20%。
雇主缴纳社会保障税平均税负最低丹麦05%,最高法国38.9%(法国人能理解,有意识)。 11、国有单位职工实行“低工资、高福利”,起作用的是低工资与高福利之间存在的一定的替代性。我国非城镇。农村居民几乎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社会保障福利。
长期的利益差距和二元格局很难短期发生变化导致社会保障支出城乡差距很突出。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
1、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规范,与权力、行政、道德和习惯等共同构成控制社会的力量。 社会保障关系是国家、社会保障经办组织、社会保障参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2、社会保障立法的独立性要求:
(1)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2)需要特定的调整原则
(3)已经形成专门的内容体系
(4)具有跨部门发展的趋势
3、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1)社会性--权利和义务涉及社会全体成员,可能要突破国界(旅居国外的国人也需要)
(2)强制性--工伤保险企业只尽义务个人只享有权利。严格遵行、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协调性--不能重复交叉,要能相互配合
(4)安全性--再分配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避免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问题
4、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1)权利保障原则--首要原则
(2)社会共同责任原则
(3)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现阶段,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是最重要的目标)
(4)社会公正原则
(5)普遍性与特殊性相机和原则
5、社会保障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
6、世界社会保障法历史发展
(1)产生---19世纪下半夜年德国俾斯麦《职工疾病社会保险法》(1883),《工伤社会保险法》(1884),《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障法》(1889)
(2)形成---1933年美国《联邦紧急救济法》实施国家干预社会保障。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是世界上对社会保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法律,成为各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3)完善和调整---1942年英国贝弗里奇《社会保障和有关服务》
7、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
A 、社会保障争议分为行政争议(行政机构依法与公民、法人组织发生争议)、劳动争议(单位与保险人产生的社会保险权益、义务争议)
B 、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争议---调节、仲裁、诉讼
C 、社会保障行政复议(申请复查-----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界定
(1)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2)没有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3)没有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查询缴费记录的;
(4)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6)不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
(7)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8)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9)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D 、社会保障行政诉讼案件需要满足
(1)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2)复议前置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起诉必须在法定的期间进行,否则法院可不予受理
第八章 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1、思想流派:经济自由主义(提倡社会福利市场化与私营化);国家干预主义(强调自由市场机制的缺陷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弥补);中间道路(强调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协调,主张建立“无责任即无权利”)
2、理论依据
(1)市场失灵说---市场本身是无法建立有效化解社会风险的机制的,市场失灵使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成为必要;
(2)公共职责说---政府的根本目的是创造和保护公民或是社会的公共利益;
(3)国家认同学说---人民对建立在自己民族基础上的国家有认同感,政府就应该提供给国民自由、安全、公平的感受。
3、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1)有限政府模式---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及责任分担,在追求公平的同时体现效率,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美、法)
(2)责任政府模式---指的是政府充分履行的各种机制的集合。(英、加拿大、澳大利亚)
(3)政府包办模式---政府承担全部社会保障责任的模式。(前苏联、我国计划经济时期)
(4)有效政府模式---依据一定的价值观来构建政府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求在政府运行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都必须遵循有效性的要求,形成以效益为主导的政府模式。
5、政府职责呈现的趋势
(1)责任分担方面,政府责任趋于适度化;
(2)制度模式选择方面,政府越注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倾向于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激励功能;
(3)政府监管合一向管理与监督适度分离转化;
(4)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具有开放性和选择的自由度;
(5)官民结合、政府与市场结合的发展趋势。
6、中国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A 、责任演变:政府责任正在从不规范走向规范,从责任模糊走向责任清晰,从有限责任走向有限责任,正在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B 、现状分析:
(1)责任分布上:行政主导
(①用行政权力干预和部分代替立法权力;②政府行政权力多集中在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2)责任主体之间:边界模糊
(①政策设计与制度规范责任不清;②财政责任划分不清;③监管责任边界不清)
(3)责任履行上:越位与缺位并存
(4)责任种类上:重直接投入,轻间接引导
C 、科学地确定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应遵循的原则
(1)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 (2)设计、监管与是是合理分离
(3)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4)有效与有限
(5)官民结合
明确政府责任必须:分类、分项、分层、分级(四分法)
政府责任governmental responsibility 公共职责 public responsibility
责任边界the borderline of responsibility among different bodies
第九章 老年社会保障(上)
1、老年社会保障: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收入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福利)保障、住房保障)
2、判定老年的标准:日历年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
3、年老导致的无劳动能力是一种确定性的和不可避免的风险。(我国离退休人员的保险福利费占全国福利保险费的比重,1995年65.3%,1996年66.7%,1997年67.96%)
4、古代社会的老年社会保障因素
(1)经济上由国家规定亲属的抚养义务;
(2)古代的法律还从财产制度上对老年提供物质上的保障;
(3)在官吏中实行一定的退休制度。
(逐步建成涵盖经济赡养、生活照顾、精神慰藉三位一体的,多形式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5、线代老年社会保障基本类型
A 、投保资助型老年保障模式---德、日
特点:企业、个人投保占主要部分,国家承担补贴获资助
层次:
(1)普遍养老--人人有份养老金
(2)雇员退休金--企业雇员按规定缴费
(3)企业补贴退休金
B 、福利国家型老年保障模式---英伦联邦、北欧
老年保障资金来源于财政
附加年金---基本年金(BSPs )、收入关联年金(SERPs )
C 、强制储蓄型老年保障模式---新加坡、智利
新加坡模式:《中央公积金法》:保障金由雇员、雇主
成就:(1)实现了无需国家财政拨款的养老保险;
(2)公积金制度积累起了雄厚的老年社会保险基金;
(3)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大;
(4)全国上下借助公积金的实力解决了“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问题;
(5)公积金制度促进国家经济的良性运行。
制度要求:(1)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率高;(2)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且水平较高;(3)中央政府工作量和责任大
智利模式的老杨资金来源于雇员的投保,完全依靠个人投保额和个人账户的增值部分。智利养老金由私有或民营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运作。
D 、国家保险型老年保障模式--前苏联
6、老年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1)享受保障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权利与投保对等;待遇与工作相联系;权利与国籍或居住年限相联系)
(2)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养老金随物价上涨自动提高;养老金随物价上涨作不定期调整)
(3)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原因: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做了贡献;社会保障必须体现出公平的原则)
7、享受老年社会保障的资格与条件
(1)年龄和投保年限条件 (2)年龄和工龄条件
(3)年龄、工龄和投保年龄条件 (4)年龄和居住期条件
8、养老金计算方法:绝对金额制、薪资比例制
9、老年社会保障的运行原则:安全、效率、社会效益
10、老年社会保障基金的影响因素:
人口老龄结构:人口的年龄结构较年轻时,老年社会保险费支付额不高
经济发展状况:基础率(即预定死亡率通过编制专用的人口生命表测出)、预定退休率(由职工的年龄结构和退休标准所决定)、预定新增就业率(由劳动力资源和就业需求所决定)、预定工资率(工资变化所决定)、预定利率 预测所需---所需基金---确定提取率
11、保障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性
A 、健康状况不好对老年人生活主要表现:
(1)生理上,不健康直接影响老年人的寿命;
(2)生活上,健康下降使老年人行动不便,自理能力下降,降低生活质量;
(3)心理和人际关系上,导致老年心里孤独、精神焦虑和抑郁。
B 、健康问题对老年人的周围环境和社会的不利影响
(1)对家庭和社会贡献减少
(2)加重家庭其他成员的负担
12、发达国家发展老年健康保障的基本方式
(1)由国家和政府建立起全民性的医疗保险制度---日、英、法;
(2)建立和发展老奶奶医疗保健社会服务体系--欧美(康复护理);
(3)建立起实用和可操作化的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培养政府和社区工作者,发展老年医疗保健专业。
13、老年福利的主要内容
(1)老年福利包括公民可以享受到的现代文明生活的全部待遇;
(2)以普遍福利为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以往侧重对老龄社会问题的“治疗”转变为对问题的“预防”;
(3)新的社会福利制度注重依据社会经济波动,适当调整老年退休金或福利标准;
(4)老年福利实施的对象包括所有的老人,不管有无退休金收入;
(5)老年福利项目丰富(家庭福利服务,设施福利服务)。
老龄化ageing 老年福利elderly social insurance 老年福利elderly social welfare
第十章 老年社会保障(下)
1、中国老年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
(1)老年社会保险的范围逐渐扩大;
(2)老年社会保险条件逐步放宽,标准不断提高;
(3)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2、关于离退休待遇的规定:退休金待遇规定(护士、教师达到30年的,领取原工资的100%的定额退休金);离退休待遇规定。
3、中国城镇老年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A 、城镇老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以城市为重点,以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开始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1991年明确要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逐步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
(1)改革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为部分基金积累制,建立新的资金运行方式
(2)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社会统筹:一定的行政区划范围内,政府收取资金并作统一调配,按统一标准发放)
统账结合制度
职工在退休时从社会统筹中得到的基础养老金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中得到个人养老金预期工资额的40%,总的替代率(退休者养老金水平与其工资水平的比例)为60%
(3)扩大养老保险金的来源,实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办法
建立个人缴费机制是我国养老保险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纯由国家或企业负担养老金的传统格局。
(4)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对城镇大多数劳动者、城镇居民实行养老保险 临时工等非正规开始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这是老年保障体系不断健全,项制度全覆盖迈出的重大步伐。
(5)建立养老基金增值机制
(6)建立退休金与这会经济发展挂钩和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机制
(7)由单位管理转变为社会化管理
B 、改革后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新问题及发展前景
(1)隐性债务的责任未能落空:参保人积累下来,未领取养老金
(2)个人账户基金“空账”运转问题:国家规定企业的缴费率平均维持在20%,提高缴费率,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完全分开的管理
(3)养老金资金缺口的问题:企业欠费问题;职工个人承担养老保险的投保能力较低;覆盖面的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增值问题。
(4)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的安全问题
4、中国城市老年福利的主要内容
A 、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福利(建立福利院和敬老院;开展向老年人送温暖的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特殊的福利性优惠及服务措施)
B 、城市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检查制度;建立老年医院或设立老年病科;建立老年人康复和疗养机构)
C 、城市老年人文化服务设施
5、农村对孤寡救济性质的“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
6、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
(1)农村老年社会救济-----分散供养、集中在敬老院供养
(2)农村养老保险
1)一般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农民自我保障为基础---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辅助;完全个人账户的管理模式---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储备积累、按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个人的情况自由选择)
2)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3)政府主办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
4)农村集体退休金制度
7、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风险
(1)社会化水平低,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过窄(5%)
(2)保障水平低,不能完全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3)农村养老保险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管理和规范
(4)思想观念不适应
(5)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投保的能力有限
8、社会化养老是社会化以及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必然要求。
老龄问题problem of ageing 老年保险elderly insurance
老年福利elderly social welfare 老年服务social service for elderly
第十一章 就业社会保障
1、失业保障的作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弱化事业负效应、稳定社会秩序。
2、失业:①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②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③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3、失业率:失业率=失业人数÷(在业人数+失业人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4、失业保险及其制度类型
(1)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
(2)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
(3)失业救助制度;
派生模式
瑞典---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助的失业保险制度并行
德国---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并行
日本---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相结合
5、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
1919年在华盛顿的第一次劳工大会《失业公约》
1934年《 失业津贴公约》和《失业补助建议书》
1952年《社会保障最低公约》
1988年《促进就业和失业保护公约》、《促进就业和失业保护建议书》
6、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基本组成要素: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失业津贴给付标准、失业保险基金筹集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2)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失业者保险是非自愿失业;处在法定劳动年龄并具备工作年龄;有就业愿望(失业者接受的教育培训、身体条件、工作经历);依照法规或章程被保险人的义务
(3)失业津贴给付标准---以确保基本生活和有利于促进再就业为原则(数额要是以前收入
50%)---①基数为失业者失业前本人的工资--薪资比例制;②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均一制(波兰按36%);③基数为法定最低工资(吉尔吉斯斯坦法定最低工资100%);④基数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津贴给付期限
A 、失业津贴给付上限 B 、失业津贴等待期 (5)失业保险基金筹集 7、失业预防
具体内容: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实施就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政府支持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1)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单项解雇(过失解雇和无过失解雇:日本、欧洲)、集体解雇 (2)失业预警制度
(3)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有法可依;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负担;加强就业指导;从供给导向型向需求导向型转变) 8、就业扶助
(1)以优惠政策鼓励失业者创办企业 (2)开发社区工作岗位
(3)开辟家庭雇工就业领域(意大利从事家庭服务工人占4%,法国家庭雇佣一个帮工50%补助)
(4)鼓励失业者向劳动力短缺地区流动
(5)采取措施扶持就业困难群体(20世纪70年代OECD 国家推出“特种雇用计划”,定向解决失业问题;启动个人利益杠杆,奖励和刺激缩短失业时间) (6)实施职业轮值制度
(7)政府和社会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9、事业预防和就业扶助措施存在的问题
(1)对劳动市场的过度管制限制了企业的用人自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转 (2)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心理教育薄弱;
(3)以优惠贷款、企业津贴的方式鼓励失业者创立自营小企业,对降低失业率有一定作用。 10、中国就业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发展 (1)改革开放前的失业救济和就业保障 (2)就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3)构建新时期就业保障制度
(4)推出积极就业政策,完善新时期就业保障制度
11、中国就业社会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方面
(2)失业保险基金发挥功能不足,给付水平低 (3)农民工的失业保险问题
(4)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险问题(中国的非正规就业在未来10年达到总量的40%-50%) (5)大学生的失业保险问题 (6)就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 失业预防prevent for unemployment 就业扶助enmployment assist 再就业工程project of re-enmployment
第十二章 医疗社会保障
1、医疗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普遍性,覆盖面原则上是全体公民;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2、医疗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1)医疗社会保险基金(funds of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缴费比例下,缴纳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货币资金。 (2)筹资基本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医疗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制,优点①费率调整灵活,易于操作;②有助于保险费随物价或收入波动而调整,避免货币贬值;③通过收入调节与再分配,有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共济性与福利性。
(3)资金来源①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②被保险人在单位缴纳的保险费;③政府资助及其他方面的收入
(4)政府资助医疗社会保险的方式:①为政府雇员缴纳保险费;②对某些没有能力缴费的人群实行补贴;③在社会保险基金赤字时给予的补助。
(5)筹资方式:固定保险费金额;与工资挂钩;与收入挂钩;按区域缴纳
工薪制(与工资挂钩)的优点:①考虑到了每个人的支付能力,使每个人都能支付得起医疗保险费;②有利于控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与工资收入的相对水平;③有利于建立工资水平变化而联动调整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的自然调整机制。
医疗社会保险缴费率
CR =
支付待遇+管理费+必要结余储备金
被保险人工总额
3、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原则 (1)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2)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3)按时、足额、合理偿付原则:合理偿付费用偿付必须限定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 给付条件:被保险人获得医疗服务给付的资格、应履行的手续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法律上规定的被保险人能够享受的医疗给付水平。 医疗社会保险给付将“初步医疗保健”或“一揽子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核心项目。
4、医疗社会保障费用的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或结算)只医疗社会保险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补偿。
5、支付方式分类
(1)第三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机构支付方式)
A 、按服务项目支付(EFS )--优点:实际操作方便,适用范围较广;缺点:医院提供过度服务的动机,医疗费用难以控制,行政成本过高。
B 、按人头定额付费(per capita)---特点:医疗服务提供的被保险者人数越多,收入就越多;提供的医疗服务增多,收入就会减少;鼓励医疗机构为更多人提供服务,鼓励医疗资源向预防
服务。缺点:提供者为节省医疗服务费用而减少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现象;HMO 之间互相竞收被保险人,需要将保费压低,从而出现风险选择问题。 C 、总额预算 D 、定额付费
E 、按病种付费(DRGs )----优点:主动降低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利于费用控制;不足:容易诱使医生令诊断升级。 F 、工资制---英国、加拿大
G 、“以资源位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RBRVS )支付制 (2)需要支付方式(被保险人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A 、定额自付----挂号费 B 、扣除保险----起付费
C 、共付保险----医疗服务需求的弹性价格 D 、限额保险----封顶线 6、国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趋势
(1)从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德国--总额预算制;荷兰--人头付费制) (2)集服务提供和筹资为一体的“管理式保健”兴起(团购式) -------健康维护组织(HMO )和优惠服务提供者组织(PPO )
HMO 发起形式:①医疗服务提供者发起并组织;②由私人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蓝盾、蓝十字会);③由大中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发起(Kaiser HMO);由社区团体组织。
PPO 的特点:①对成员医疗服务打折,15%左右;②以优惠的价格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医生;③允许成员自由就医,如不是指定机构,需要自付部分。 “管理式保健”兴起的关键在于费用节省机制 (3)储蓄型医疗保险独树一帜
统账结合----使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优势互补,既可以发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均衡负担、分散风险和互助互济的作用,又可以发挥个人账户的积累作用,增强个人节约医疗费用的意识和自我保障能力。
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①贯彻“低水平、广覆盖”方针;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形成新的筹资机制;③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④合理确定基本医疗社会统筹范围,加强基金管理;⑤加强医疗医疗机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⑥特殊人员的医疗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2)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企业补充保险
我国 OTHER 自愿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1)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助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以“补大”为主与“补小”结合; (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
(4)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10、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时农村的“五保户”和贫困家庭,实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体制。 11、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和发展方向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费用共担、医疗服务竞争(“两定点”)、费用控制(结算方式、费用共担)以及社会化管理等的运行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 新农合 城镇居民 公务员 医疗保障体系 补充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互助 商业保险 职工互助 城市医疗救助 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医疗制度 “三医联动”: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体制、医药生产和流通体制
医疗社会保险medical social insurance 给付项目benefit package 预付制pre-payment 后付制post-payment 总额预付制global budget 按服务项目付费fee-for-service
个人医疗账户individual medical savings account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social risk pooling fund
第十三章 工伤社会保险
1、工伤社会保险(工业伤害保险、因工伤害保险、职业伤害赔偿保险)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或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在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力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时,劳动者及其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 三位一体:“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 2、工伤社会保险的原则 (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2)个人不缴费原则
(3)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原则 (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5)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
(6)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7)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3、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工商民事索赔
(二)雇主责任制----1988年欧洲认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职业危险” (三)工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预防、康复、待遇给付
(四)工商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发展(覆盖范围扩大、认定标准放宽、制度设计迅速恢复、提供补偿和康复服务、由补偿为主向预防优先和先康复后补偿三者相结合发展) 2003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工伤保险条例》。 4、工伤社会保险范围
(一)职业伤害的认定范围p175---加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视为工伤 (二)工商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
5、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落实工伤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一)劳动能力测试
优点:比较客观、可比性强。 缺点:评价指标多,操作复杂。
(二)致残程度测试
优点:不直接测试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操作简单。 缺点:不能准确地反映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的大小。 6、工伤保险待遇:短期津贴、长期津贴、抚恤金
7、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应遵循“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和“按风险程度征收”原则。 (1)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2)确定行业差别费率 (3)确定各个企业的费率
8、将“社会危险的预防工作”有系统地朝着“防止和补偿工人生产能力的损失”方向努力。 加拿大工伤保险费提取15%作为管理费,其中5%作为预防经费。 9、康复的概念及实施方式:医疗康复、社会性康复、职业性康复
10、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工伤保险中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思路。 工伤补偿worker ’s compensation 职业伤害保险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工伤社会保险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工伤预防industrial injury prevention 差别费率differential rate
第十四章 生育社会保障
1、生育社会保障是由国家主办,通过法律规定,对女性怀孕生育期间的生育责任承担者提供健康、经济和职业保障的社会制度。生育社会保障包括生育健康保障、生育经济保障和生育职业保障。
生育保障对象以女性为主;享受社会保障一般是女性怀孕和生育期间;生育过程需要医疗手术,类似医疗保障;生育休假需要脱离工作岗位,类似就业保障。
2、生育社会保障内容:生育健康保障、生育经济保障(①生育医疗费用报销;②产假津贴;③育婴补助;④节育费用报销)和生育职业保障。
3、生育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女工劳动保护制度,女性福利制度。
4、生育社会保障的意义 (1)目的在于保障母婴健康;
(2)保护女性劳动力,保障女性劳动力生育后的劳动力恢复与再生; (3)保证正常生活水平;
(4)实现生育社会补偿,保证性别公正; (5)保障妇女公平就业的权利; (6)配合国家人口政策的实施。
5、经合组织(OECD )在2000年左右提出的“家庭友好” (一)政策特点
(1)生育保障政策主要有政府实施,“家庭友好”政策的实施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 (2)生育保障政策关怀怀孕和生育的女性,“家庭友好”对象是生育后有小孩并且参与就业的女性劳动者。 (二)措施
(1)母亲享受产假,父亲可以享受育儿假; (2)儿童照顾服务和学龄前儿童早期的教育服务; (3)家庭财政支持,即与家庭生育子女相关的转移支付。 6、生育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1)受保人、雇主、政府三方支付:欧洲大部分国家 (2)受保人、雇主支付:巴基斯坦
(3)雇主全部支付:瑞典、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4)雇主和政府支付:丹麦、意大利
7、生育社会保障的支付条件:参保缴费、缴费时间,或者在业及在业时间、居住年限、是否符合本国的人口出生政策等。
8、生育保险内容:(1)产假津贴---国际劳工组织最低标准是原来工资的67%;(2)医疗护理;(3)生育补助---瑞典在390天假期内,补助额为其提到收入的80%;(4)生育产假--2000年劳工组织规定最低产假标准14周;(5)其他--工作岗位保留。
9、中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主要内容有: (1)覆盖范围:城镇企业及其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 (2)资金筹集:企业按不超过工资1%交纳;职工各人不交。
(3)支付项目 (4)支付办法
(5)资格条件:企业参保缴费,职工遵守计划生育规定。 (6)待遇支付:产假90天,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
10、从2000年起,卫生部开始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新农合”在中国农村普遍展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暨生育保障试点,加上原有的“职工生育保险”。 生育保障maternity protection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 女工劳动保护female labor protection 产假maternity leave 家庭友好政策family-friendly policy
第十五章 军人社会保障
1、军人社会保障: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对象--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主体是政府;分担军人职业风险;保障军人基本生活。 2、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对象的特定性、待遇的从优性、体制的相对独立性。 3、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补偿和恢复;激励与促进;公平分配。
4、军人保险----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管理机构较健全;保障水平较高;保险业务多样化。 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配偶随军就业期间社会保险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军人保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军人社会救助 5、军人福利-----社会补贴、职业福利、住房福利、社区福利、其他军人福利。 6、军人社会优抚 (1)军人优待政策
① 军人入伍前的工作岗位给予保留; ②军人教育培训费减免; ③军人财产所有权和税收优待; (2)伤残亡军人的抚恤及福利待遇
(3)政府对军人的社会支持---死亡抚恤、伤残抚恤、社会优待
①教育培训制度;②住房贷款;③医疗服务;④就业保障
7、军人社会救助是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提供经济帮助和照顾。
发展目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家社会保障机制改革相衔接,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全方位的服务功能,并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一体化军人社会救助体系,它具体确立、规范优先救助项目,使救助的内容不断趋于稳定化,按统一规定的条件、范围等实施救助,确保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减少贫困,从而满足需要救助军人家庭的需求。
军人社会救助的特点:保障待遇的从优性、保障对象的特殊性。
8、军人社会保障基金给付
给付原则:经济原则、公平原则、规范原则(给付的基本政策和制度要统一;军人给付的条件、标准、依据要具体规范明确)
9、中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其保障内容、保障标准和保障模式都是与时俱进的。从改革的取向看,我们将设立专门的军人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专司军人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职能,并逐步实现军人社会保障的一体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军人救助military succor 军人福利military welfare
军人退役安置military veteran aftercare
第十六章 残疾人社会保障
1、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或者精神状况违反常规和偏离正常状态(相对于正常同龄正常健康状况而言),并非暂时的功能减退,而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受到影响的人。
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2、残疾人社会保障使之国家保证有残疾的公民在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及退休、失业、失学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并根据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给予残疾人相应的康复、医疗、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以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
3、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原则
(1)机会均等原则--立法上的平等、就业机会的平等、平等地享有环境、教育和培训机会平等、平等履行义务
(2)特别扶助原则
4、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意义
(1)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
(2)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团结与稳定;
(3)残疾人社会保障除了满足残疾人基本的物质需要外,还给他们以安全感和尊重感,有利于实现残疾人的自身价值;
(4)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残疾人生活和福利水平的提高。
5、残疾人社会保障包括康复保障、教育保障、文化生活保障、福利保障和环境保障。
(一)康复保障---恢复功能、补偿功能或补偿功能限制、职业恢复
主要有医学康复(基础和前提)、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
(二)教育保障
“全民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育哲学,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
(三)就业保障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我国采取集中于分散相结合方针。2007年《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按职工人数1.5%-2%比例录用残疾人。
(四)文化生活保障
(五)福利保障--2011年北京建立第一座盲人图书馆
(六)环境保障
残疾人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for handicapped
第十七章 员工福利
1、员工福利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强制性法令及相关规定,以企业本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及其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
2、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员工的福利保护政策。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各类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带薪年假
住房公积金
非法定福利--企业安全和健康福利、企业设施性福利、企业娱乐性福利、企业培训性福利、企业服务性福利。
3、员工福利改革发展趋势
(1)员工福利计划匹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员工福利管理日臻完善;
(3)体现服务紧随企业战略和员工需求的动态化管理;
(4)员工福利注重沟通,体现个性化特征;
(5)社会和趋势。
4、员工福利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企业的成长规律、发展变化、管理理念、优惠政策相适应
(二)遵循原则---统筹规划原则、目标原则、系统性原则、协调性原则、科学预测预测、合理性原则
5、员工福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公平性、激励性、经济性、透明性、先进性
员工福利管理框架--方案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成本控制、调整变动、效果评估
6、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工福利
(1)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2)兴建集体福利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住宅是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3)建立职工福利补贴制度---生活困难补助、探亲假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冬季取暖补贴
(4)建立探亲假制度(为了鼓励广大职工到外地、到祖国边远地区参加建设)
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①国家给各单位提供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②企业的福利基金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③机关行政经费;④工会经费;⑤福利设施的收入。
7、转型时期职工福利制度的改革
(1)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2)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原则--广覆盖、低水平;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目标替代率58.5%;医疗保险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个人承担10%-20%费用;我国企业年金确立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设、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
(3)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住房分配不公、房租过低时维修费用不足、住房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4)企业自主举办的补充职工福利得到发展。
第十八章 住房社会保障
1、住房社会保障作为为对市场住房分配机制的必要补充,是有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以解决国民住房问题困难和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具有经济福利性质的国民居住保障体系。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在住房领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质是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为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群体及其他特殊群体提供适当住房,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水平。
2、构建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必须充分考虑住房保障需求状况和财政支付能力;
(2)必须注重形成保障水平的层次性和保障手段的多元化(实质是政府承担住房市场价格与居民支付能力的差价,以解决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3)必须正确处理住房保障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3、住房社会保障的基本形式
(一)政府公房建设模式---英国的议会住房、新加坡政府的廉住房、香港的公屋
沉重的代价--公共支出用于住房的支出的日益增加;公营租房比重过大,租金管制阻碍住房市场的形成和正常发展。
新加坡1960年推出居者有其屋政策,截至目前85%的公民住进政府组屋,93%的居民拥有组屋的产权,7%的低收入家庭向政府廉价租赁组屋。
香港1954年开始实施公屋制度,采取“私人发展商和政府部门共同发展的双轨制”,政府负责建设,房屋居委会的资金投入主要是政府的土地拖入和免息贷款。
(二)住房建设补贴模式---德国、美国、法国
政府通过优惠贷款、补偿贷款利息,支持盈利性房地产和非营利性机构发展低租金、低成本住房。
二战后,德国推出“社会住房计划”;
1968年美国《住房法案》制定住房新建补贴政策,为建造公寓的发展商提供低于正常市场水平的贷款利率,使其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低于正常市场租金水平的住房。
法国政府成立低租金住房联合会(HLM ),直接建设住房,发放低利率贷款,改进旧房为经济适用房再出租。HLM 发放期限45年,年息仅为1%。
(三)租房租金补贴和购房税收优惠模式
4、1998年《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房的政府原则。
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2.8平方米。
5、住房社会保障体系
(1)住房公积金制度
分两部分--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缴存的部分;职工所在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
(2) 廉租房制度
实施方式: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对租住在现有公房内的“双困”家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户)实行租金减免;房屋置换(廉租房管理部门用新建的廉租房与符合条件的“双困户”住的旧公房进行置换)
(3)经济适用房制度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销售对象是面向城镇中的低收入居民)
实施方案:政府直接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统筹规划,开发企业建设和销售;企业和特定组织建设和销售。
(4)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两限两竞房)
限价商品住房制度是在政府提供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或货币补贴的前提下,为满足当地中低收入住房需求而建立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
限价商品住房又称两限两竞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限价商品房以90平方米套型为主,每户限购一套。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6、当前深化中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
(1)将住房公积金发展成为惠及全社会的政策性住房金融;
(2)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只能与作用;
(3)创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
(1)确保来拿租房保障资金来源;
(2)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
(3)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1)明确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2)明确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
(3)严格贯彻落实现行的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4)建立并完善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
(四)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健康发展
现阶段而言,有效破解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瓶颈是关系到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健康运转的核心问题
(五)优先保证中小套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housing social security system
住房公积金制度 housing accumulation system
廉租住房制度 low rent housing system
经济适用房制度 economic and affordable housing system
公共租赁住房 public rental housing 限价商品住房price limited housing
第19章 最低生活保障
1、贫困指的是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 贫困2层含义:①资源匮乏而使生活水平地狱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②缺乏手段、能力和机会。
2、最低生活保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基本生活需求原则;(2)普遍性原则;(3)法制化原则;(4)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3、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
(1)生活需求法(市场菜篮法);(2)国际贫困标准法;(3)生活形态法(在某种生活形态中舍弃某种方式、行为,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及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4)恩格尔系数法(恩格尔系数59%以上属于贫困)
我国通常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
城乡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
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及其原则
(1)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原则 (2)、与物价挂钩的原则
5、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凯恩斯主义--主张对贫困家庭发给差额补助金
货币主义学派---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来源于市场竞争规则的规范和有效作用
(佛理德曼提出“负所得税方案”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以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救助形式是由政府确定收入的保障标准,对低收入者给予适当的帮助。实质是所得税的反向延伸,以社会平均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线或“0税负线”。)
在社会平均收入的50%-60%处设一条贫困线;“0税负线”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贫困线”与“0税负线”之间的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贫困线”的,可以从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自动得到补偿。
6、随着物价不断上涨、房价的频频攀升及就业形势的严峻,我国的相对贫困日益严重。
7、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发展历程
(1)1993.6-1995.5,试点阶段---上海、广州
(2)1995.5-1997.8,推广阶段---约占全国1/3
(3)1997.8-1999年底,普及阶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我国城市低保已经建立起来
(4)1999年底-2003年底,扩面阶段---关注“应保尽保”问题
(5)2003年底至今,完善阶段。2004年开始,各级政府在加强财政拖入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分类施保”,建立全城镇居民生活消费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实施城镇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8、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框架
(1)保障对象--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标准的
(2)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3)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大连和武汉率先在资金来源上实现全部由财政负担
(4)最低生活保障的运行管理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1101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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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1、社会保障:以政府职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生活发生困难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十六届六中全会: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1年“十二五”规划: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3、社会保险(核心)
A 、社会保险: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B 、为什么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劳动者最多最重要、风险最多、周期最长、占用资金最大部分 C 、自身特点:强制性;互济性(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储备性;补偿性(给付≠工资) D 、社会保险包含老年社会保险(年金制度)、医疗社会保险(缴费最多,时间跨度大)、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不实行个人缴费,补偿不究过失原则)、生育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生育补偿)、残障社会保险、死亡社会保险。 4、社会救助
A 、社会救助: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B 、社会救助的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因意外灾害降临而暂时生活困难的人; (3)有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和家庭。 PS :20世纪80年代,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的农村地区为扶贫地区。
2011年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 C 、社会救助的内容:贫困救济;灾害救济。
救灾工作的主要形式:紧急救助、灾害预防、灾害预警。 PS :国际上战争和难民救济比重大,现阶段世界性移民、难民安置。
5、社会福利 A 、社会福利:
(广义)包含所有社会保障
(狭义)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偿等方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障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B 、社会福利的类型:公共福利事业;特别的、专门性的福利事业;局部性或者选择性的福利措施;上述三种内容的综合。
C 、社会福利的特点:不仅是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而且保证过上正常的生活;提供收入补偿,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保障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 D 、社会福利包括未成年人福利、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 E 、社会福利的形式:货币、服务、实物。 6、社会保障的功能:
(1)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直接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 (2)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3)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4)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还有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进作用。
关键术语: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 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社会保障经济社会背景:
自然经济条件下是家庭保障,靠的是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的帮助渡过难关; 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下,出现两极分化,政府采取措施; 在手工生产时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费用也有家庭承担。 2、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理论依据
(1)国家干预主义(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施穆勒、布伦坦等提出福利国家理论,强调政府的干预作用)
(2)福利经济学理论(1920年英庇古提出,认为收入均等化,即一个人收入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小。收入转移就是主张由政府向富人征税,补给给穷人。)
(3)凯恩斯主义(1936年凯恩斯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
(4)贝弗里奇福利国家计划(1942年贝弗里奇对英国设计“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 3、互助组织以会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创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共同集资、互助互济的全新的保障遭遇风险人群基本生活的组织模式。 4、商业保险起源于15世纪的海上保险。 5、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最先建立 (1)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 (2)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 (3)1889年,《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7、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
(一)投保资助型:美国、德国、日本
A 、特点:以劳动者为核心,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社会保险费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支付(个人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B 、强调社会保险中群里与义务的关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体现效率原则;保障基金统筹使用,符合大数原则,体现了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二)福利国家型:英国
A 、特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高福利化、统一管理、为公民提供“一揽子”预防性保障的,由国家承担最后责任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B 、瑞典:1948年后建立福利国家,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全部承担,还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 C 、欧美国家在重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变化
(1)从单项保障到总体保障,建立互相联系、共同保障的社会安全网; (2)保障范围扩大,向全民保障过渡; (3)由自愿保险向强制保险转变; (4)保险水平提高。 (三)国家保险型:前苏联
特点: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受保人不缴任何费用,一切保险费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待遇高(退休金一般是原工资的70%);保险待遇不予缴费多少关联,而与工龄挂钩;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事宜。 (四)强制储蓄型:新加坡、智利 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CPF )为代表。
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所有雇主、雇员依法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想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加上每月应付的利息,一并计入每个公积金会员的账户,专户储存。
8、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1)企业职工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3)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 (4)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
1、基金:由产品分配形成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2、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A 、按基金运营管理方式分类
(1)财政拨款。来源于国家税收,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拨款的形式形成,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军人保障基金是以政府财政资助为主导。
(2)强制性征缴。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3)多元组合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渠道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向受助者收费、接受社会捐赠、
B 、按社会保障项目的专门用途及其功能分类
(1)社会救济基金。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性拨款形成的,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2)社会保险基金。满足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劳动机会时保障基本需要的基金。 资金来源: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个人。分为三方负担型、双方负担型、单方负担型。 (3)社会福利基金。为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而建立的。 (4)军人保障基金。包括优抚基金、安置基金、军人保险基金。 (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分摊社会保障转型成本。 4、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1)政府财政支持(财政拨款、实行税收优惠)
(2)雇主和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的作用:①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②完整的体现社会保障的权责结合与责任分担的原则;③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④引导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的重视)
(3)社会筹资(社会捐赠、发行彩票)
(4)其他渠道(社会福利服务收费、基金运营收益、发行特种国债、国家援助) 5、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方式
(1)征税方式 (2)收费方式 (3)强制储蓄方式(新加坡、智利)
A 、给付原则
(1)保障受保障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2)随物价变动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 (3)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
B 、保障基金的给付分为社会救助待遇给付、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社会福利待遇给付。 7、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因 (1)基金不运营,会遭遇贬值的风险; (2)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
(3)有利于减轻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二)系统性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市场缺陷风险
(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原则:安全性、收益性、分散性、流动性。 (四)社会保障金投资工具
(1)金融工具:储蓄(安全性高、收益一般、流动性好)、债券(偿还有保证、安全性高、无风险、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2)实业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较高的盈利率、安全性强、能防范通货膨胀风险;但是周期长,流动性差)
(五)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政府集中型(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为典型代表,具有规模经济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社会的发展目标。),私营竞争型(指的是政府运用市场规则,私营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政府负责监督。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典型代表。) (六)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 (2)法制化原则 (3)公正性原则 (4)独立性原则 (5)审慎性原则 (6)科学性原则 (七)健全的基金管理体制应具备的特点: (1)统一的国家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要严格分开; (3)制定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五章:社会保障管理
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内容:①筹集社会保障资金;②支付社会保障待遇;③管理、运用社会保障资金;④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2、政府、单位、享受者承担保险资金的理由: (1)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2)享受者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的资金来源和上缴资金的责任;
(3)享受者拥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还具有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义务和监督资金的责任。 3、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包括按照现在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和改进社会保障的工作机构,保障其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效率优先。
4、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主要内容,政府引导支持,多方共同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资金管理是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关键和重点,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师社会保障管理的实体运行和组织保证。) 5、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 (1)集中统一-----英国
(2)分权管理-----①上下分权:中央立法,地方拥有独立的立法权(美国) -----②部门分权(加拿大)
(二)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管理体制----联邦德国
特点:政府负责立法,社会公共组织负责业务管理。(立法监督与具体业务分开管理) (三)以私营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
以私营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立法和制定基本政策的前提,其它的日常工作全部由企业化的私营公司来具体运作。---拉丁美洲国家为主
以智利为代表的完全基金制私有化管理的个人账户制的仰赖基金制度,国家的作用已经从直接提供养老保障转到制定法规、进行监督以及某种程度上对私有化养老基金制度的担保上。(墨西哥、玻利维亚、萨尔瓦多效仿)
6、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A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集权过多、高度集中,政出多门、权力分散;
(2、缺乏纵向与横向的监督机制,缺乏完善的内部调控机制;
(3、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政事不分、政府包管一切,生老病死伤残具体业务是单位保险。 ①社会保障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和监督机制
②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有待提高,集中管理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③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资金运作缺乏长期预备机制 ④社区服务体系有待发展,社会保障基层工作需要加强 B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
根本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①政策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以法制管理为主(具有短期性、变动性) ②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 ③健全社会保障预算,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与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分别编制预算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一般性税收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稳步增加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根本目的:加强社会保障收支及基金结余投资运营的管理)
④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社会保障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倡“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社会保障管理 social security management 管理体制management system
第六章 社会保障水平
1、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国内生产总值×100% 2、社会保障水平制约因素
(1)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多党竞争、等台阶) (2)政治、社会结构 (3)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 (4)历史人文等特殊原因
3、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
(1)动态性特征 (2)刚性特征 (3)客观上“适度区域” 4、研究社会保障水平的意义
(1)客观描述社会保障程度的高低,进行横向比较; (2)加强内部管理,促进结构合理化与内部化;
(3)运用定量、定性分析法,评价社会保障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控与控制;
(4)根据社会保障自身发展趋势、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结合,建立起“社会保障警戒模型”。 5、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需要考虑的因素
(1)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 (2)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3)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布局相适应;
(4)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就业与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6、在实践中,对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的测定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使用现代数理统计技术、数量经济模型、计算机系统等多种现代化工具。 7、社会保障预警系统
20世纪70年代发生普遍社会福利危机,是因为社会福利待遇的刚性膨胀、缺乏必要的预警性监控系统。
20世纪80年代,削减社会保障支出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警系统。
科学、灵敏的社会预警系统包括①设置合理的预警指标;②建立迅捷的资料收集与传导机制;③开展人口老龄化、失业规模、社会保障支出的中长期趋势预测;④定期发布运行情况的信息 8、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困难的原因
(1)统计口径复杂。(我国实行分散化管理,缺乏规范的、权威的统计系统;框架不断健全,项目逐步增多)
(2)建设过程中不断变动。
确定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统计口径,注意与社会保障改革的趋向相吻合、与国际惯例相接轨。 1998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全国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使用“A+B-C ”(A 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B 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加总;C 重叠部分),并且导致1998年突然下降。
9、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遵循经济承受能力与社会稳定发展需要相统一。 10、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的思考
(1)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的宏观认识(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5,我国目前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可能已经跨入收入差距悬殊的行列)
(2)财政与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社会保险缴费的强制性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基础)
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1)社会保障支出无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还是占GDP 比重都比较高(我国2010年5%);(2)出社会保障支出之外的所有其他财政项目占GDP 的比例基本稳定在30%~35%(我国18.6%)。 (3)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的承受能力
我国社会保险60%~70%,西方国家75%;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的平均水平大致为20%。
雇主缴纳社会保障税平均税负最低丹麦05%,最高法国38.9%(法国人能理解,有意识)。 11、国有单位职工实行“低工资、高福利”,起作用的是低工资与高福利之间存在的一定的替代性。我国非城镇。农村居民几乎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社会保障福利。
长期的利益差距和二元格局很难短期发生变化导致社会保障支出城乡差距很突出。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
1、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规范,与权力、行政、道德和习惯等共同构成控制社会的力量。 社会保障关系是国家、社会保障经办组织、社会保障参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2、社会保障立法的独立性要求:
(1)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2)需要特定的调整原则
(3)已经形成专门的内容体系
(4)具有跨部门发展的趋势
3、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1)社会性--权利和义务涉及社会全体成员,可能要突破国界(旅居国外的国人也需要)
(2)强制性--工伤保险企业只尽义务个人只享有权利。严格遵行、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协调性--不能重复交叉,要能相互配合
(4)安全性--再分配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避免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问题
4、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1)权利保障原则--首要原则
(2)社会共同责任原则
(3)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现阶段,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是最重要的目标)
(4)社会公正原则
(5)普遍性与特殊性相机和原则
5、社会保障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
6、世界社会保障法历史发展
(1)产生---19世纪下半夜年德国俾斯麦《职工疾病社会保险法》(1883),《工伤社会保险法》(1884),《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障法》(1889)
(2)形成---1933年美国《联邦紧急救济法》实施国家干预社会保障。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是世界上对社会保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法律,成为各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3)完善和调整---1942年英国贝弗里奇《社会保障和有关服务》
7、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
A 、社会保障争议分为行政争议(行政机构依法与公民、法人组织发生争议)、劳动争议(单位与保险人产生的社会保险权益、义务争议)
B 、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争议---调节、仲裁、诉讼
C 、社会保障行政复议(申请复查-----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界定
(1)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2)没有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3)没有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查询缴费记录的;
(4)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6)不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
(7)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8)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9)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D 、社会保障行政诉讼案件需要满足
(1)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2)复议前置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起诉必须在法定的期间进行,否则法院可不予受理
第八章 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1、思想流派:经济自由主义(提倡社会福利市场化与私营化);国家干预主义(强调自由市场机制的缺陷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弥补);中间道路(强调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协调,主张建立“无责任即无权利”)
2、理论依据
(1)市场失灵说---市场本身是无法建立有效化解社会风险的机制的,市场失灵使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成为必要;
(2)公共职责说---政府的根本目的是创造和保护公民或是社会的公共利益;
(3)国家认同学说---人民对建立在自己民族基础上的国家有认同感,政府就应该提供给国民自由、安全、公平的感受。
3、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1)有限政府模式---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及责任分担,在追求公平的同时体现效率,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美、法)
(2)责任政府模式---指的是政府充分履行的各种机制的集合。(英、加拿大、澳大利亚)
(3)政府包办模式---政府承担全部社会保障责任的模式。(前苏联、我国计划经济时期)
(4)有效政府模式---依据一定的价值观来构建政府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求在政府运行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都必须遵循有效性的要求,形成以效益为主导的政府模式。
5、政府职责呈现的趋势
(1)责任分担方面,政府责任趋于适度化;
(2)制度模式选择方面,政府越注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倾向于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激励功能;
(3)政府监管合一向管理与监督适度分离转化;
(4)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具有开放性和选择的自由度;
(5)官民结合、政府与市场结合的发展趋势。
6、中国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A 、责任演变:政府责任正在从不规范走向规范,从责任模糊走向责任清晰,从有限责任走向有限责任,正在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B 、现状分析:
(1)责任分布上:行政主导
(①用行政权力干预和部分代替立法权力;②政府行政权力多集中在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2)责任主体之间:边界模糊
(①政策设计与制度规范责任不清;②财政责任划分不清;③监管责任边界不清)
(3)责任履行上:越位与缺位并存
(4)责任种类上:重直接投入,轻间接引导
C 、科学地确定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应遵循的原则
(1)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 (2)设计、监管与是是合理分离
(3)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4)有效与有限
(5)官民结合
明确政府责任必须:分类、分项、分层、分级(四分法)
政府责任governmental responsibility 公共职责 public responsibility
责任边界the borderline of responsibility among different bodies
第九章 老年社会保障(上)
1、老年社会保障: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收入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福利)保障、住房保障)
2、判定老年的标准:日历年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
3、年老导致的无劳动能力是一种确定性的和不可避免的风险。(我国离退休人员的保险福利费占全国福利保险费的比重,1995年65.3%,1996年66.7%,1997年67.96%)
4、古代社会的老年社会保障因素
(1)经济上由国家规定亲属的抚养义务;
(2)古代的法律还从财产制度上对老年提供物质上的保障;
(3)在官吏中实行一定的退休制度。
(逐步建成涵盖经济赡养、生活照顾、精神慰藉三位一体的,多形式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5、线代老年社会保障基本类型
A 、投保资助型老年保障模式---德、日
特点:企业、个人投保占主要部分,国家承担补贴获资助
层次:
(1)普遍养老--人人有份养老金
(2)雇员退休金--企业雇员按规定缴费
(3)企业补贴退休金
B 、福利国家型老年保障模式---英伦联邦、北欧
老年保障资金来源于财政
附加年金---基本年金(BSPs )、收入关联年金(SERPs )
C 、强制储蓄型老年保障模式---新加坡、智利
新加坡模式:《中央公积金法》:保障金由雇员、雇主
成就:(1)实现了无需国家财政拨款的养老保险;
(2)公积金制度积累起了雄厚的老年社会保险基金;
(3)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大;
(4)全国上下借助公积金的实力解决了“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问题;
(5)公积金制度促进国家经济的良性运行。
制度要求:(1)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率高;(2)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且水平较高;(3)中央政府工作量和责任大
智利模式的老杨资金来源于雇员的投保,完全依靠个人投保额和个人账户的增值部分。智利养老金由私有或民营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运作。
D 、国家保险型老年保障模式--前苏联
6、老年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1)享受保障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权利与投保对等;待遇与工作相联系;权利与国籍或居住年限相联系)
(2)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养老金随物价上涨自动提高;养老金随物价上涨作不定期调整)
(3)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原因: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做了贡献;社会保障必须体现出公平的原则)
7、享受老年社会保障的资格与条件
(1)年龄和投保年限条件 (2)年龄和工龄条件
(3)年龄、工龄和投保年龄条件 (4)年龄和居住期条件
8、养老金计算方法:绝对金额制、薪资比例制
9、老年社会保障的运行原则:安全、效率、社会效益
10、老年社会保障基金的影响因素:
人口老龄结构:人口的年龄结构较年轻时,老年社会保险费支付额不高
经济发展状况:基础率(即预定死亡率通过编制专用的人口生命表测出)、预定退休率(由职工的年龄结构和退休标准所决定)、预定新增就业率(由劳动力资源和就业需求所决定)、预定工资率(工资变化所决定)、预定利率 预测所需---所需基金---确定提取率
11、保障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性
A 、健康状况不好对老年人生活主要表现:
(1)生理上,不健康直接影响老年人的寿命;
(2)生活上,健康下降使老年人行动不便,自理能力下降,降低生活质量;
(3)心理和人际关系上,导致老年心里孤独、精神焦虑和抑郁。
B 、健康问题对老年人的周围环境和社会的不利影响
(1)对家庭和社会贡献减少
(2)加重家庭其他成员的负担
12、发达国家发展老年健康保障的基本方式
(1)由国家和政府建立起全民性的医疗保险制度---日、英、法;
(2)建立和发展老奶奶医疗保健社会服务体系--欧美(康复护理);
(3)建立起实用和可操作化的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培养政府和社区工作者,发展老年医疗保健专业。
13、老年福利的主要内容
(1)老年福利包括公民可以享受到的现代文明生活的全部待遇;
(2)以普遍福利为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以往侧重对老龄社会问题的“治疗”转变为对问题的“预防”;
(3)新的社会福利制度注重依据社会经济波动,适当调整老年退休金或福利标准;
(4)老年福利实施的对象包括所有的老人,不管有无退休金收入;
(5)老年福利项目丰富(家庭福利服务,设施福利服务)。
老龄化ageing 老年福利elderly social insurance 老年福利elderly social welfare
第十章 老年社会保障(下)
1、中国老年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
(1)老年社会保险的范围逐渐扩大;
(2)老年社会保险条件逐步放宽,标准不断提高;
(3)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2、关于离退休待遇的规定:退休金待遇规定(护士、教师达到30年的,领取原工资的100%的定额退休金);离退休待遇规定。
3、中国城镇老年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A 、城镇老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以城市为重点,以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开始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1991年明确要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逐步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
(1)改革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为部分基金积累制,建立新的资金运行方式
(2)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社会统筹:一定的行政区划范围内,政府收取资金并作统一调配,按统一标准发放)
统账结合制度
职工在退休时从社会统筹中得到的基础养老金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中得到个人养老金预期工资额的40%,总的替代率(退休者养老金水平与其工资水平的比例)为60%
(3)扩大养老保险金的来源,实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办法
建立个人缴费机制是我国养老保险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纯由国家或企业负担养老金的传统格局。
(4)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对城镇大多数劳动者、城镇居民实行养老保险 临时工等非正规开始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这是老年保障体系不断健全,项制度全覆盖迈出的重大步伐。
(5)建立养老基金增值机制
(6)建立退休金与这会经济发展挂钩和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机制
(7)由单位管理转变为社会化管理
B 、改革后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新问题及发展前景
(1)隐性债务的责任未能落空:参保人积累下来,未领取养老金
(2)个人账户基金“空账”运转问题:国家规定企业的缴费率平均维持在20%,提高缴费率,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完全分开的管理
(3)养老金资金缺口的问题:企业欠费问题;职工个人承担养老保险的投保能力较低;覆盖面的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增值问题。
(4)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的安全问题
4、中国城市老年福利的主要内容
A 、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福利(建立福利院和敬老院;开展向老年人送温暖的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特殊的福利性优惠及服务措施)
B 、城市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检查制度;建立老年医院或设立老年病科;建立老年人康复和疗养机构)
C 、城市老年人文化服务设施
5、农村对孤寡救济性质的“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
6、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
(1)农村老年社会救济-----分散供养、集中在敬老院供养
(2)农村养老保险
1)一般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农民自我保障为基础---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辅助;完全个人账户的管理模式---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储备积累、按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个人的情况自由选择)
2)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3)政府主办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
4)农村集体退休金制度
7、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风险
(1)社会化水平低,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过窄(5%)
(2)保障水平低,不能完全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3)农村养老保险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管理和规范
(4)思想观念不适应
(5)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投保的能力有限
8、社会化养老是社会化以及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必然要求。
老龄问题problem of ageing 老年保险elderly insurance
老年福利elderly social welfare 老年服务social service for elderly
第十一章 就业社会保障
1、失业保障的作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弱化事业负效应、稳定社会秩序。
2、失业:①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②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③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3、失业率:失业率=失业人数÷(在业人数+失业人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4、失业保险及其制度类型
(1)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
(2)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
(3)失业救助制度;
派生模式
瑞典---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助的失业保险制度并行
德国---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并行
日本---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相结合
5、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
1919年在华盛顿的第一次劳工大会《失业公约》
1934年《 失业津贴公约》和《失业补助建议书》
1952年《社会保障最低公约》
1988年《促进就业和失业保护公约》、《促进就业和失业保护建议书》
6、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基本组成要素: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失业津贴给付标准、失业保险基金筹集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2)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失业者保险是非自愿失业;处在法定劳动年龄并具备工作年龄;有就业愿望(失业者接受的教育培训、身体条件、工作经历);依照法规或章程被保险人的义务
(3)失业津贴给付标准---以确保基本生活和有利于促进再就业为原则(数额要是以前收入
50%)---①基数为失业者失业前本人的工资--薪资比例制;②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均一制(波兰按36%);③基数为法定最低工资(吉尔吉斯斯坦法定最低工资100%);④基数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津贴给付期限
A 、失业津贴给付上限 B 、失业津贴等待期 (5)失业保险基金筹集 7、失业预防
具体内容: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实施就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政府支持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1)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单项解雇(过失解雇和无过失解雇:日本、欧洲)、集体解雇 (2)失业预警制度
(3)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有法可依;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负担;加强就业指导;从供给导向型向需求导向型转变) 8、就业扶助
(1)以优惠政策鼓励失业者创办企业 (2)开发社区工作岗位
(3)开辟家庭雇工就业领域(意大利从事家庭服务工人占4%,法国家庭雇佣一个帮工50%补助)
(4)鼓励失业者向劳动力短缺地区流动
(5)采取措施扶持就业困难群体(20世纪70年代OECD 国家推出“特种雇用计划”,定向解决失业问题;启动个人利益杠杆,奖励和刺激缩短失业时间) (6)实施职业轮值制度
(7)政府和社会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9、事业预防和就业扶助措施存在的问题
(1)对劳动市场的过度管制限制了企业的用人自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转 (2)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心理教育薄弱;
(3)以优惠贷款、企业津贴的方式鼓励失业者创立自营小企业,对降低失业率有一定作用。 10、中国就业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发展 (1)改革开放前的失业救济和就业保障 (2)就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3)构建新时期就业保障制度
(4)推出积极就业政策,完善新时期就业保障制度
11、中国就业社会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方面
(2)失业保险基金发挥功能不足,给付水平低 (3)农民工的失业保险问题
(4)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险问题(中国的非正规就业在未来10年达到总量的40%-50%) (5)大学生的失业保险问题 (6)就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 失业预防prevent for unemployment 就业扶助enmployment assist 再就业工程project of re-enmployment
第十二章 医疗社会保障
1、医疗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普遍性,覆盖面原则上是全体公民;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2、医疗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1)医疗社会保险基金(funds of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缴费比例下,缴纳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货币资金。 (2)筹资基本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医疗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制,优点①费率调整灵活,易于操作;②有助于保险费随物价或收入波动而调整,避免货币贬值;③通过收入调节与再分配,有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共济性与福利性。
(3)资金来源①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②被保险人在单位缴纳的保险费;③政府资助及其他方面的收入
(4)政府资助医疗社会保险的方式:①为政府雇员缴纳保险费;②对某些没有能力缴费的人群实行补贴;③在社会保险基金赤字时给予的补助。
(5)筹资方式:固定保险费金额;与工资挂钩;与收入挂钩;按区域缴纳
工薪制(与工资挂钩)的优点:①考虑到了每个人的支付能力,使每个人都能支付得起医疗保险费;②有利于控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与工资收入的相对水平;③有利于建立工资水平变化而联动调整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的自然调整机制。
医疗社会保险缴费率
CR =
支付待遇+管理费+必要结余储备金
被保险人工总额
3、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原则 (1)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2)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3)按时、足额、合理偿付原则:合理偿付费用偿付必须限定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 给付条件:被保险人获得医疗服务给付的资格、应履行的手续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法律上规定的被保险人能够享受的医疗给付水平。 医疗社会保险给付将“初步医疗保健”或“一揽子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核心项目。
4、医疗社会保障费用的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或结算)只医疗社会保险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补偿。
5、支付方式分类
(1)第三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机构支付方式)
A 、按服务项目支付(EFS )--优点:实际操作方便,适用范围较广;缺点:医院提供过度服务的动机,医疗费用难以控制,行政成本过高。
B 、按人头定额付费(per capita)---特点:医疗服务提供的被保险者人数越多,收入就越多;提供的医疗服务增多,收入就会减少;鼓励医疗机构为更多人提供服务,鼓励医疗资源向预防
服务。缺点:提供者为节省医疗服务费用而减少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现象;HMO 之间互相竞收被保险人,需要将保费压低,从而出现风险选择问题。 C 、总额预算 D 、定额付费
E 、按病种付费(DRGs )----优点:主动降低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利于费用控制;不足:容易诱使医生令诊断升级。 F 、工资制---英国、加拿大
G 、“以资源位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RBRVS )支付制 (2)需要支付方式(被保险人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A 、定额自付----挂号费 B 、扣除保险----起付费
C 、共付保险----医疗服务需求的弹性价格 D 、限额保险----封顶线 6、国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趋势
(1)从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德国--总额预算制;荷兰--人头付费制) (2)集服务提供和筹资为一体的“管理式保健”兴起(团购式) -------健康维护组织(HMO )和优惠服务提供者组织(PPO )
HMO 发起形式:①医疗服务提供者发起并组织;②由私人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蓝盾、蓝十字会);③由大中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发起(Kaiser HMO);由社区团体组织。
PPO 的特点:①对成员医疗服务打折,15%左右;②以优惠的价格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医生;③允许成员自由就医,如不是指定机构,需要自付部分。 “管理式保健”兴起的关键在于费用节省机制 (3)储蓄型医疗保险独树一帜
统账结合----使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优势互补,既可以发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均衡负担、分散风险和互助互济的作用,又可以发挥个人账户的积累作用,增强个人节约医疗费用的意识和自我保障能力。
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①贯彻“低水平、广覆盖”方针;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形成新的筹资机制;③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④合理确定基本医疗社会统筹范围,加强基金管理;⑤加强医疗医疗机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⑥特殊人员的医疗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2)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企业补充保险
我国 OTHER 自愿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1)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助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以“补大”为主与“补小”结合; (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
(4)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10、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时农村的“五保户”和贫困家庭,实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体制。 11、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和发展方向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费用共担、医疗服务竞争(“两定点”)、费用控制(结算方式、费用共担)以及社会化管理等的运行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 新农合 城镇居民 公务员 医疗保障体系 补充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互助 商业保险 职工互助 城市医疗救助 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医疗制度 “三医联动”: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体制、医药生产和流通体制
医疗社会保险medical social insurance 给付项目benefit package 预付制pre-payment 后付制post-payment 总额预付制global budget 按服务项目付费fee-for-service
个人医疗账户individual medical savings account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social risk pooling fund
第十三章 工伤社会保险
1、工伤社会保险(工业伤害保险、因工伤害保险、职业伤害赔偿保险)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或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在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力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时,劳动者及其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 三位一体:“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 2、工伤社会保险的原则 (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2)个人不缴费原则
(3)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原则 (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5)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
(6)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7)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3、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工商民事索赔
(二)雇主责任制----1988年欧洲认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职业危险” (三)工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预防、康复、待遇给付
(四)工商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发展(覆盖范围扩大、认定标准放宽、制度设计迅速恢复、提供补偿和康复服务、由补偿为主向预防优先和先康复后补偿三者相结合发展) 2003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工伤保险条例》。 4、工伤社会保险范围
(一)职业伤害的认定范围p175---加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视为工伤 (二)工商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
5、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落实工伤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一)劳动能力测试
优点:比较客观、可比性强。 缺点:评价指标多,操作复杂。
(二)致残程度测试
优点:不直接测试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操作简单。 缺点:不能准确地反映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的大小。 6、工伤保险待遇:短期津贴、长期津贴、抚恤金
7、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应遵循“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和“按风险程度征收”原则。 (1)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2)确定行业差别费率 (3)确定各个企业的费率
8、将“社会危险的预防工作”有系统地朝着“防止和补偿工人生产能力的损失”方向努力。 加拿大工伤保险费提取15%作为管理费,其中5%作为预防经费。 9、康复的概念及实施方式:医疗康复、社会性康复、职业性康复
10、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工伤保险中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思路。 工伤补偿worker ’s compensation 职业伤害保险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工伤社会保险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工伤预防industrial injury prevention 差别费率differential rate
第十四章 生育社会保障
1、生育社会保障是由国家主办,通过法律规定,对女性怀孕生育期间的生育责任承担者提供健康、经济和职业保障的社会制度。生育社会保障包括生育健康保障、生育经济保障和生育职业保障。
生育保障对象以女性为主;享受社会保障一般是女性怀孕和生育期间;生育过程需要医疗手术,类似医疗保障;生育休假需要脱离工作岗位,类似就业保障。
2、生育社会保障内容:生育健康保障、生育经济保障(①生育医疗费用报销;②产假津贴;③育婴补助;④节育费用报销)和生育职业保障。
3、生育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女工劳动保护制度,女性福利制度。
4、生育社会保障的意义 (1)目的在于保障母婴健康;
(2)保护女性劳动力,保障女性劳动力生育后的劳动力恢复与再生; (3)保证正常生活水平;
(4)实现生育社会补偿,保证性别公正; (5)保障妇女公平就业的权利; (6)配合国家人口政策的实施。
5、经合组织(OECD )在2000年左右提出的“家庭友好” (一)政策特点
(1)生育保障政策主要有政府实施,“家庭友好”政策的实施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 (2)生育保障政策关怀怀孕和生育的女性,“家庭友好”对象是生育后有小孩并且参与就业的女性劳动者。 (二)措施
(1)母亲享受产假,父亲可以享受育儿假; (2)儿童照顾服务和学龄前儿童早期的教育服务; (3)家庭财政支持,即与家庭生育子女相关的转移支付。 6、生育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1)受保人、雇主、政府三方支付:欧洲大部分国家 (2)受保人、雇主支付:巴基斯坦
(3)雇主全部支付:瑞典、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4)雇主和政府支付:丹麦、意大利
7、生育社会保障的支付条件:参保缴费、缴费时间,或者在业及在业时间、居住年限、是否符合本国的人口出生政策等。
8、生育保险内容:(1)产假津贴---国际劳工组织最低标准是原来工资的67%;(2)医疗护理;(3)生育补助---瑞典在390天假期内,补助额为其提到收入的80%;(4)生育产假--2000年劳工组织规定最低产假标准14周;(5)其他--工作岗位保留。
9、中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主要内容有: (1)覆盖范围:城镇企业及其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 (2)资金筹集:企业按不超过工资1%交纳;职工各人不交。
(3)支付项目 (4)支付办法
(5)资格条件:企业参保缴费,职工遵守计划生育规定。 (6)待遇支付:产假90天,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
10、从2000年起,卫生部开始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新农合”在中国农村普遍展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暨生育保障试点,加上原有的“职工生育保险”。 生育保障maternity protection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 女工劳动保护female labor protection 产假maternity leave 家庭友好政策family-friendly policy
第十五章 军人社会保障
1、军人社会保障: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对象--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主体是政府;分担军人职业风险;保障军人基本生活。 2、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对象的特定性、待遇的从优性、体制的相对独立性。 3、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补偿和恢复;激励与促进;公平分配。
4、军人保险----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管理机构较健全;保障水平较高;保险业务多样化。 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配偶随军就业期间社会保险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军人保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军人社会救助 5、军人福利-----社会补贴、职业福利、住房福利、社区福利、其他军人福利。 6、军人社会优抚 (1)军人优待政策
① 军人入伍前的工作岗位给予保留; ②军人教育培训费减免; ③军人财产所有权和税收优待; (2)伤残亡军人的抚恤及福利待遇
(3)政府对军人的社会支持---死亡抚恤、伤残抚恤、社会优待
①教育培训制度;②住房贷款;③医疗服务;④就业保障
7、军人社会救助是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提供经济帮助和照顾。
发展目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家社会保障机制改革相衔接,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全方位的服务功能,并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一体化军人社会救助体系,它具体确立、规范优先救助项目,使救助的内容不断趋于稳定化,按统一规定的条件、范围等实施救助,确保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减少贫困,从而满足需要救助军人家庭的需求。
军人社会救助的特点:保障待遇的从优性、保障对象的特殊性。
8、军人社会保障基金给付
给付原则:经济原则、公平原则、规范原则(给付的基本政策和制度要统一;军人给付的条件、标准、依据要具体规范明确)
9、中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其保障内容、保障标准和保障模式都是与时俱进的。从改革的取向看,我们将设立专门的军人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专司军人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职能,并逐步实现军人社会保障的一体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军人救助military succor 军人福利military welfare
军人退役安置military veteran aftercare
第十六章 残疾人社会保障
1、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或者精神状况违反常规和偏离正常状态(相对于正常同龄正常健康状况而言),并非暂时的功能减退,而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受到影响的人。
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2、残疾人社会保障使之国家保证有残疾的公民在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及退休、失业、失学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并根据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给予残疾人相应的康复、医疗、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以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
3、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原则
(1)机会均等原则--立法上的平等、就业机会的平等、平等地享有环境、教育和培训机会平等、平等履行义务
(2)特别扶助原则
4、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意义
(1)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
(2)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团结与稳定;
(3)残疾人社会保障除了满足残疾人基本的物质需要外,还给他们以安全感和尊重感,有利于实现残疾人的自身价值;
(4)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残疾人生活和福利水平的提高。
5、残疾人社会保障包括康复保障、教育保障、文化生活保障、福利保障和环境保障。
(一)康复保障---恢复功能、补偿功能或补偿功能限制、职业恢复
主要有医学康复(基础和前提)、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
(二)教育保障
“全民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育哲学,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
(三)就业保障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我国采取集中于分散相结合方针。2007年《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按职工人数1.5%-2%比例录用残疾人。
(四)文化生活保障
(五)福利保障--2011年北京建立第一座盲人图书馆
(六)环境保障
残疾人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for handicapped
第十七章 员工福利
1、员工福利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强制性法令及相关规定,以企业本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及其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
2、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员工的福利保护政策。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各类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带薪年假
住房公积金
非法定福利--企业安全和健康福利、企业设施性福利、企业娱乐性福利、企业培训性福利、企业服务性福利。
3、员工福利改革发展趋势
(1)员工福利计划匹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员工福利管理日臻完善;
(3)体现服务紧随企业战略和员工需求的动态化管理;
(4)员工福利注重沟通,体现个性化特征;
(5)社会和趋势。
4、员工福利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企业的成长规律、发展变化、管理理念、优惠政策相适应
(二)遵循原则---统筹规划原则、目标原则、系统性原则、协调性原则、科学预测预测、合理性原则
5、员工福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公平性、激励性、经济性、透明性、先进性
员工福利管理框架--方案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成本控制、调整变动、效果评估
6、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工福利
(1)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2)兴建集体福利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住宅是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3)建立职工福利补贴制度---生活困难补助、探亲假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冬季取暖补贴
(4)建立探亲假制度(为了鼓励广大职工到外地、到祖国边远地区参加建设)
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①国家给各单位提供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②企业的福利基金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③机关行政经费;④工会经费;⑤福利设施的收入。
7、转型时期职工福利制度的改革
(1)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2)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原则--广覆盖、低水平;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目标替代率58.5%;医疗保险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个人承担10%-20%费用;我国企业年金确立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设、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
(3)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住房分配不公、房租过低时维修费用不足、住房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4)企业自主举办的补充职工福利得到发展。
第十八章 住房社会保障
1、住房社会保障作为为对市场住房分配机制的必要补充,是有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以解决国民住房问题困难和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具有经济福利性质的国民居住保障体系。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在住房领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质是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为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群体及其他特殊群体提供适当住房,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水平。
2、构建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必须充分考虑住房保障需求状况和财政支付能力;
(2)必须注重形成保障水平的层次性和保障手段的多元化(实质是政府承担住房市场价格与居民支付能力的差价,以解决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3)必须正确处理住房保障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3、住房社会保障的基本形式
(一)政府公房建设模式---英国的议会住房、新加坡政府的廉住房、香港的公屋
沉重的代价--公共支出用于住房的支出的日益增加;公营租房比重过大,租金管制阻碍住房市场的形成和正常发展。
新加坡1960年推出居者有其屋政策,截至目前85%的公民住进政府组屋,93%的居民拥有组屋的产权,7%的低收入家庭向政府廉价租赁组屋。
香港1954年开始实施公屋制度,采取“私人发展商和政府部门共同发展的双轨制”,政府负责建设,房屋居委会的资金投入主要是政府的土地拖入和免息贷款。
(二)住房建设补贴模式---德国、美国、法国
政府通过优惠贷款、补偿贷款利息,支持盈利性房地产和非营利性机构发展低租金、低成本住房。
二战后,德国推出“社会住房计划”;
1968年美国《住房法案》制定住房新建补贴政策,为建造公寓的发展商提供低于正常市场水平的贷款利率,使其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低于正常市场租金水平的住房。
法国政府成立低租金住房联合会(HLM ),直接建设住房,发放低利率贷款,改进旧房为经济适用房再出租。HLM 发放期限45年,年息仅为1%。
(三)租房租金补贴和购房税收优惠模式
4、1998年《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房的政府原则。
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2.8平方米。
5、住房社会保障体系
(1)住房公积金制度
分两部分--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缴存的部分;职工所在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
(2) 廉租房制度
实施方式: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对租住在现有公房内的“双困”家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户)实行租金减免;房屋置换(廉租房管理部门用新建的廉租房与符合条件的“双困户”住的旧公房进行置换)
(3)经济适用房制度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销售对象是面向城镇中的低收入居民)
实施方案:政府直接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统筹规划,开发企业建设和销售;企业和特定组织建设和销售。
(4)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两限两竞房)
限价商品住房制度是在政府提供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或货币补贴的前提下,为满足当地中低收入住房需求而建立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
限价商品住房又称两限两竞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限价商品房以90平方米套型为主,每户限购一套。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6、当前深化中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
(1)将住房公积金发展成为惠及全社会的政策性住房金融;
(2)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只能与作用;
(3)创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
(1)确保来拿租房保障资金来源;
(2)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
(3)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1)明确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2)明确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
(3)严格贯彻落实现行的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4)建立并完善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
(四)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健康发展
现阶段而言,有效破解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瓶颈是关系到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健康运转的核心问题
(五)优先保证中小套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housing social security system
住房公积金制度 housing accumulation system
廉租住房制度 low rent housing system
经济适用房制度 economic and affordable housing system
公共租赁住房 public rental housing 限价商品住房price limited housing
第19章 最低生活保障
1、贫困指的是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 贫困2层含义:①资源匮乏而使生活水平地狱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②缺乏手段、能力和机会。
2、最低生活保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基本生活需求原则;(2)普遍性原则;(3)法制化原则;(4)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3、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
(1)生活需求法(市场菜篮法);(2)国际贫困标准法;(3)生活形态法(在某种生活形态中舍弃某种方式、行为,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及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4)恩格尔系数法(恩格尔系数59%以上属于贫困)
我国通常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
城乡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
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及其原则
(1)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原则 (2)、与物价挂钩的原则
5、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凯恩斯主义--主张对贫困家庭发给差额补助金
货币主义学派---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来源于市场竞争规则的规范和有效作用
(佛理德曼提出“负所得税方案”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以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救助形式是由政府确定收入的保障标准,对低收入者给予适当的帮助。实质是所得税的反向延伸,以社会平均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线或“0税负线”。)
在社会平均收入的50%-60%处设一条贫困线;“0税负线”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贫困线”与“0税负线”之间的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贫困线”的,可以从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自动得到补偿。
6、随着物价不断上涨、房价的频频攀升及就业形势的严峻,我国的相对贫困日益严重。
7、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发展历程
(1)1993.6-1995.5,试点阶段---上海、广州
(2)1995.5-1997.8,推广阶段---约占全国1/3
(3)1997.8-1999年底,普及阶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我国城市低保已经建立起来
(4)1999年底-2003年底,扩面阶段---关注“应保尽保”问题
(5)2003年底至今,完善阶段。2004年开始,各级政府在加强财政拖入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分类施保”,建立全城镇居民生活消费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实施城镇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8、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框架
(1)保障对象--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标准的
(2)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3)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大连和武汉率先在资金来源上实现全部由财政负担
(4)最低生活保障的运行管理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1101陈明亮
祝你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