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八千里路云和月
2011-2-10
一、时间要求
* 获得绿卡四年九个月;如与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者,则为两年九个月。
* 在过去的五年内,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半。同时在您申请所在地居住三个月以上。
* 若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者,在过去三年中一直与该公民维持婚姻关系并生活在一起。而且您的配偶在过去的三年中一直是美国公民。在成为永久居民的三年间,您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十八个月。同时在您申请所在地住三个月以上。
* 在美国军队服兵役三年时(或在荣誉退役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面谈时,您须是永久居民。
* 依据五年永久居民身份或与美国公民结婚三年永久居民身份提出申请,您最早可在符合“连续居住”要求之前九十天内提交申请。也就是获得永久居民那日起“连续居住”满五年或满三年减九十天的任何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请勿过早提交申请,否则申请会被退回或拒绝!
二、道德品质
* 无犯罪记录,无习惯性酗酒,无非法赌博、卖淫、重婚;无为获取福利撒谎,无恐怖活动,无不支付法庭规定的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等等。
* 诚实。如果您犯了某些严重的罪行,移民局可能会决定将您驱逐出美国。您可以在申请前向移民协助机构或移民律师洽谈。
三、英语和公民知识
* 能够阅读、书写和说讲基本英语,还必须掌握美国历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识。
*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您可申请豁免英语测试:
1、如果您的年龄超过50岁,作为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至少20年;
2、如果您的年龄超过55岁,作为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至少15年;
3、障碍豁免,如果您有身体发展障碍或精神障碍,您有可能获得英语豁免;
4、您必须随申请表一起提交“残障豁免医疗证明(N-648表)”,并请持照医生填写并签署您的N-648表。
如果您有资格豁免英语考试,您必须准备一名翻译。
作者:八千里路云和月
2011-2-10
一、时间要求
* 获得绿卡四年九个月;如与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者,则为两年九个月。
* 在过去的五年内,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半。同时在您申请所在地居住三个月以上。
* 若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者,在过去三年中一直与该公民维持婚姻关系并生活在一起。而且您的配偶在过去的三年中一直是美国公民。在成为永久居民的三年间,您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十八个月。同时在您申请所在地住三个月以上。
* 在美国军队服兵役三年时(或在荣誉退役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面谈时,您须是永久居民。
* 依据五年永久居民身份或与美国公民结婚三年永久居民身份提出申请,您最早可在符合“连续居住”要求之前九十天内提交申请。也就是获得永久居民那日起“连续居住”满五年或满三年减九十天的任何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请勿过早提交申请,否则申请会被退回或拒绝!
二、道德品质
* 无犯罪记录,无习惯性酗酒,无非法赌博、卖淫、重婚;无为获取福利撒谎,无恐怖活动,无不支付法庭规定的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等等。
* 诚实。如果您犯了某些严重的罪行,移民局可能会决定将您驱逐出美国。您可以在申请前向移民协助机构或移民律师洽谈。
三、英语和公民知识
* 能够阅读、书写和说讲基本英语,还必须掌握美国历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识。
*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您可申请豁免英语测试:
1、如果您的年龄超过50岁,作为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至少20年;
2、如果您的年龄超过55岁,作为永久居民在美国居住至少15年;
3、障碍豁免,如果您有身体发展障碍或精神障碍,您有可能获得英语豁免;
4、您必须随申请表一起提交“残障豁免医疗证明(N-648表)”,并请持照医生填写并签署您的N-648表。
如果您有资格豁免英语考试,您必须准备一名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