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调研报告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实行,有效地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难题。“一事一议报项目、政府支持抓引导、以奖代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扶贫、整村推进等有机结合起来。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广大农村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良好态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希望,肯定能得到实惠,思想观念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到现在的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从政府投入为主到农民投入为主,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这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重要实践,也是最实在、最有力的一次生动实践。
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开会难集中,意见难统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村域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增多,群众居住较为分散,特别是农闲之余,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人员很难集中,给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一些村民认识水平较低,在就公益事业表决时,往往采取实用主义、本位主义态度,对直接受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较重,靠近自家或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
(二)筹资难到位。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但持反对意见的一部分群众,在筹资过程中,百般不理解,干部跑断了腿,依然没有效果,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现象。
(三)“一事一议”制度操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是以群众投入为主,国家投入为辅.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群众不履行筹资筹劳义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对此,除舆论批评外,没有法律依据而强制执行,最终造成筹资筹劳不到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村民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干部群众对“一事一议”政策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因此,固然是“一事一议”通过了,形成了决议,由于思想上的抵触情绪,而不积极交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在执行中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是改革的必然现象,作为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地否定它,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努力改变工作作风,尽快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农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
二是要加强引导和服务。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 三是要坚持筹资筹劳的“上限”原则。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全年“一事一议”的筹资人均不超过规定标准,筹劳不超过10个工,困难再大,问题再多,也不能超出这个上限,否则,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
四是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群众筹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实现农民的“零负担”。
五是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研究制订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让“一事一议”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促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实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一事一议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专款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与减轻农民负担之间的关系,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做好一事一议项目的服务引导工作。在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做好筹资工作。
(三)积极协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村级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群众筹资筹劳,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
(四)建立健全项目及资金监管制度。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制度,重点公开项目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社会捐赠、乡镇投入、部门帮扶及财政奖补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调研报告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实行,有效地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难题。“一事一议报项目、政府支持抓引导、以奖代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扶贫、整村推进等有机结合起来。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广大农村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良好态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希望,肯定能得到实惠,思想观念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到现在的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从政府投入为主到农民投入为主,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这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重要实践,也是最实在、最有力的一次生动实践。
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开会难集中,意见难统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村域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增多,群众居住较为分散,特别是农闲之余,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人员很难集中,给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一些村民认识水平较低,在就公益事业表决时,往往采取实用主义、本位主义态度,对直接受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较重,靠近自家或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
(二)筹资难到位。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但持反对意见的一部分群众,在筹资过程中,百般不理解,干部跑断了腿,依然没有效果,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现象。
(三)“一事一议”制度操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是以群众投入为主,国家投入为辅.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群众不履行筹资筹劳义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对此,除舆论批评外,没有法律依据而强制执行,最终造成筹资筹劳不到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村民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干部群众对“一事一议”政策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因此,固然是“一事一议”通过了,形成了决议,由于思想上的抵触情绪,而不积极交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在执行中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是改革的必然现象,作为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地否定它,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努力改变工作作风,尽快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农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
二是要加强引导和服务。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 三是要坚持筹资筹劳的“上限”原则。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全年“一事一议”的筹资人均不超过规定标准,筹劳不超过10个工,困难再大,问题再多,也不能超出这个上限,否则,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
四是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群众筹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实现农民的“零负担”。
五是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研究制订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让“一事一议”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促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实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一事一议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专款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与减轻农民负担之间的关系,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做好一事一议项目的服务引导工作。在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做好筹资工作。
(三)积极协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村级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群众筹资筹劳,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
(四)建立健全项目及资金监管制度。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制度,重点公开项目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社会捐赠、乡镇投入、部门帮扶及财政奖补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