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印刷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
在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前,甲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且符合向股东以外转让股权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陈曦
乙方(受让方):王海洋、陈玉梅、王求喜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该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 转让给陈玉梅、王海洋、王求喜如下:
⑴王海洋股东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75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⑵陈玉梅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1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⑶王求喜同意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25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1、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2、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和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签字当即, 乙方缴付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给甲方。陈王梅缴付人民币100万元, 王海洋缴付人民币75万元,王求喜缴付人民币75万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4 年3月25日
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印刷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
在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前,甲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且符合向股东以外转让股权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陈曦
乙方(受让方):王海洋、陈玉梅、王求喜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该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 转让给陈玉梅、王海洋、王求喜如下:
⑴王海洋股东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75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⑵陈玉梅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1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⑶王求喜同意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25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1、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2、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和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签字当即, 乙方缴付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给甲方。陈王梅缴付人民币100万元, 王海洋缴付人民币75万元,王求喜缴付人民币75万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4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