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 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三、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四、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 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 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 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五、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六、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七、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八、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 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九、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 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 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 )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 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
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 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十、 建立血液发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十一、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十二、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十三、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十四、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 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三、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四、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 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 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 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五、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六、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七、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八、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 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九、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 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 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 )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 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
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 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十、 建立血液发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十一、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十二、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十三、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十四、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