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优先股对我国股市的影响
摘要:随着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优先股制度已正式启动。虽然优先股在国外已有较长时间的历史,但在我国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对我国市场的影响仍需要深入考察分析。本文从试点管理办法出发,对优先股给市场带来的有利影响、不理影响,及未来的发展做出了分析。
关键词:优先股 股市 影响
1. 优先股的定义及相关机理
1.1优先股的定义
在2014年证监会正式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指出:“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一般要在票面上标明“优先股”字样,实际上是介于普通股与债券之间的一种复合证券。
1.2优先股的特点
由于优先股是一种介于普通股和债券之间的一种复合证券,因此,优先股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①股息率固定。通常优先股股票在发行时就已经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股息并不随公司利润增减而变动,即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优先股股东也不能分享公司利润增长的利益。但要注意的事这并不代表股息固定,因为股息=未分配利润*股息率。
②股息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优先股在股息分配时优于普通股,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优于普通股分配剩余资产。
③优先股可由公司赎回。优先股不可以退股,但可由发行公司赎回,且赎回价要高于发行价,从而使其股东可获利。
④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受到严格限制。优先股股东一般不想有公司经营权、表决权,除非公司无力支付股息或将其改为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则享有表决权。
1.3优先股的种类
优先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根据股息是否可以累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在公司无力支付股息时可累积到下一期并有权要求如数补给,而非累计优先股则没有这一权利。因而对于投资者而言累积优先股更具有吸引力,而对于公司来说,非累计优先股可以减少公司付息分红负担。
②根据优先股股东是否可分得额外股息:分为参与分配优先股与非参与分配优先股。参与分配优先股除开所得的固定股息率分得的股息外,还可以分得额外股息,而非参与优先股则不可以。但这种股票对投资者有利,发行的并不多。
③根据是否可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公司债券:分为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一般而言,在公司前景和股市行情看好的条件下,股东愿意按规定条件和价格将其转换为普通股,;反之,在公司前景不明朗,盈利减少的情况下,则会将优先股转换成公司债券,则投资者优公司股东变为公司债权人。
④根据优先股是否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内由公司赎回:分为可赎回优先股与不可赎回优先股。且可赎回优先股一般分为强制赎回与任意赎回,但在现实生活中,赎回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其目的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因而属于强制赎回。
2. 优先股的发现对股市的影响
2.1优先股的发行对我国股市的有利影响
⑴增加投融资渠道。优先股作为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最基本的作用即引导资金由资金盈余者转移到资金需求者。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主要融资工具即股票与债券,而优先股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复合证券,属于股权融资,是融资能力增强,但不会稀释控制权,同时也不会增加财务风险,且一般享有稳定收益。优先股的补充将完善股票市场结构,丰富股市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⑵改善股票分红回报,缓解市场压力。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一直处于“重投资,轻回报”的状态,众多公司不断增股融资补血,但给予投资者的分红却较少,从而投资者更偏重从股价的波动中去赚取利润,导致股票市场的投机风气严重。而优先股对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由于普通股,且一般具有相对稳定的股息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强制分红”的作用,从而吸引了为追求稳定收入流的中小投资者及投资机构,缓解了普通股市场的投机压力。
⑶引导市场利好预期。由于目前市场低迷,众多投资持者悲观态度,但优先股由于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因而对于风险偏好较弱的投资者和保险、社保基金等投资机构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如果优先股能吸引大量新资金进场,盘活市场存量资金,将有利于引导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优先股的发行不会影响二级市场的情况,因为其不再二级市场上流通,可以吸引场外资金,为企业融资做出贡献。同时,吸引场外资金也会是整个股票市场起到稳定价格指数的作用,控制了金融的稳定性。尤其是优先股制度可以吸引养老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保险公司等长期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加大机构投资者比重、完善投资者结构。
2.2优先股的发行对我国股市的不利影响
⑴改变公司股权,对股东造成隐患。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与优先权相对应的则是权利受到一定限制,通常,优先股不上市流通,没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对公司的经营事务一般没有表决权。从优先股的属性中来看,优先股一半不上市流通,尽管一些证券市场允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这部分比例并不高,而且除了可转换优先股之外,多数公司发行的是不能转换的优先股。优先股的发行,势必会造成一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改变,如果优先股发行比例过高,等优先股上市后,上市公司控股权有可能随之改变,对所有股东会造成一些股权隐患。 ⑵冲击二级市场的股价。不管优先股上市交易时股价比优先股发行价格是高还是低,优先股带来的上市交易必然会对股价造成冲击,这种压力与限售股解禁之后对证券市场的冲击是同样的道理。总之,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上市交易又制造了新的类似限售股冲击市场的问题,这种市场风险,那对中小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伤害。
浅谈优先股对我国股市的影响
摘要:随着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优先股制度已正式启动。虽然优先股在国外已有较长时间的历史,但在我国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对我国市场的影响仍需要深入考察分析。本文从试点管理办法出发,对优先股给市场带来的有利影响、不理影响,及未来的发展做出了分析。
关键词:优先股 股市 影响
1. 优先股的定义及相关机理
1.1优先股的定义
在2014年证监会正式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指出:“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一般要在票面上标明“优先股”字样,实际上是介于普通股与债券之间的一种复合证券。
1.2优先股的特点
由于优先股是一种介于普通股和债券之间的一种复合证券,因此,优先股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①股息率固定。通常优先股股票在发行时就已经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股息并不随公司利润增减而变动,即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优先股股东也不能分享公司利润增长的利益。但要注意的事这并不代表股息固定,因为股息=未分配利润*股息率。
②股息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优先股在股息分配时优于普通股,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优于普通股分配剩余资产。
③优先股可由公司赎回。优先股不可以退股,但可由发行公司赎回,且赎回价要高于发行价,从而使其股东可获利。
④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受到严格限制。优先股股东一般不想有公司经营权、表决权,除非公司无力支付股息或将其改为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则享有表决权。
1.3优先股的种类
优先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根据股息是否可以累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在公司无力支付股息时可累积到下一期并有权要求如数补给,而非累计优先股则没有这一权利。因而对于投资者而言累积优先股更具有吸引力,而对于公司来说,非累计优先股可以减少公司付息分红负担。
②根据优先股股东是否可分得额外股息:分为参与分配优先股与非参与分配优先股。参与分配优先股除开所得的固定股息率分得的股息外,还可以分得额外股息,而非参与优先股则不可以。但这种股票对投资者有利,发行的并不多。
③根据是否可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公司债券:分为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一般而言,在公司前景和股市行情看好的条件下,股东愿意按规定条件和价格将其转换为普通股,;反之,在公司前景不明朗,盈利减少的情况下,则会将优先股转换成公司债券,则投资者优公司股东变为公司债权人。
④根据优先股是否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内由公司赎回:分为可赎回优先股与不可赎回优先股。且可赎回优先股一般分为强制赎回与任意赎回,但在现实生活中,赎回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其目的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因而属于强制赎回。
2. 优先股的发现对股市的影响
2.1优先股的发行对我国股市的有利影响
⑴增加投融资渠道。优先股作为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最基本的作用即引导资金由资金盈余者转移到资金需求者。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主要融资工具即股票与债券,而优先股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复合证券,属于股权融资,是融资能力增强,但不会稀释控制权,同时也不会增加财务风险,且一般享有稳定收益。优先股的补充将完善股票市场结构,丰富股市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⑵改善股票分红回报,缓解市场压力。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一直处于“重投资,轻回报”的状态,众多公司不断增股融资补血,但给予投资者的分红却较少,从而投资者更偏重从股价的波动中去赚取利润,导致股票市场的投机风气严重。而优先股对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由于普通股,且一般具有相对稳定的股息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强制分红”的作用,从而吸引了为追求稳定收入流的中小投资者及投资机构,缓解了普通股市场的投机压力。
⑶引导市场利好预期。由于目前市场低迷,众多投资持者悲观态度,但优先股由于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因而对于风险偏好较弱的投资者和保险、社保基金等投资机构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如果优先股能吸引大量新资金进场,盘活市场存量资金,将有利于引导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优先股的发行不会影响二级市场的情况,因为其不再二级市场上流通,可以吸引场外资金,为企业融资做出贡献。同时,吸引场外资金也会是整个股票市场起到稳定价格指数的作用,控制了金融的稳定性。尤其是优先股制度可以吸引养老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保险公司等长期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加大机构投资者比重、完善投资者结构。
2.2优先股的发行对我国股市的不利影响
⑴改变公司股权,对股东造成隐患。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与优先权相对应的则是权利受到一定限制,通常,优先股不上市流通,没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对公司的经营事务一般没有表决权。从优先股的属性中来看,优先股一半不上市流通,尽管一些证券市场允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这部分比例并不高,而且除了可转换优先股之外,多数公司发行的是不能转换的优先股。优先股的发行,势必会造成一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改变,如果优先股发行比例过高,等优先股上市后,上市公司控股权有可能随之改变,对所有股东会造成一些股权隐患。 ⑵冲击二级市场的股价。不管优先股上市交易时股价比优先股发行价格是高还是低,优先股带来的上市交易必然会对股价造成冲击,这种压力与限售股解禁之后对证券市场的冲击是同样的道理。总之,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上市交易又制造了新的类似限售股冲击市场的问题,这种市场风险,那对中小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