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
自查报告
根据县局督导检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我校五项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前教育。
**************幼儿园位于石家小学院内西北角,**小学位于正宁县榆林子镇石家行政村四组,**村幼儿园始建于2015年“939项目”并投入使用。2016年春季在园幼儿64名,免除幼儿保教费64人,共计19200元。幼儿教师2名(聘请2名)
二、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情况。
我校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了《安全教育管理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至今,我校未发生一起校园欺凌现象。
三、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针对有偿补课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经检查学校不存在有偿补课现象。学校建立了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和邮箱专人负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治理情况。
学校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督促教师认真落实;接受家长监督、举报。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学校违规购买和利用教辅材料布置作业的情况;不存在年级或教师个人组织或要求学生集体购买、利用教辅材料布置作业的情况。
五、特殊教育。
根据《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我校未设立特殊教育。
***小学
2016.8.19
**小学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
自查报告
根据县局督导检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我校五项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前教育。
**************幼儿园位于石家小学院内西北角,**小学位于正宁县榆林子镇石家行政村四组,**村幼儿园始建于2015年“939项目”并投入使用。2016年春季在园幼儿64名,免除幼儿保教费64人,共计19200元。幼儿教师2名(聘请2名)
二、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情况。
我校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了《安全教育管理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至今,我校未发生一起校园欺凌现象。
三、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针对有偿补课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经检查学校不存在有偿补课现象。学校建立了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和邮箱专人负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治理情况。
学校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督促教师认真落实;接受家长监督、举报。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学校违规购买和利用教辅材料布置作业的情况;不存在年级或教师个人组织或要求学生集体购买、利用教辅材料布置作业的情况。
五、特殊教育。
根据《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我校未设立特殊教育。
***小学
20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