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小文章――Week20-2009--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
职业病是指人类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是:
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苯、甲苯、正乙烷、二甲基甲酰胺、1.2二氯乙烷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生物因素(职业接触病毒、细菌等);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等。
根据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多不胜举,几种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我们一定要加以了解,如果某员工有某种职业禁忌症,请他最好不要参加相关的工作。否则,得职业病的几率比常人高。以下列出几项目前常见的职业病危害:
苯:血象检查低于正常参考值;各种血液病;严重的全身性血液病;妇女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上述这些人不宜从事苯作业。如:制鞋企业的抹胶、抹天乃水、鞋面清洁、工艺品的彩绘、彩色印刷的上光、电子器件清洗、家具机械器件油漆,以及使用含苯天乃水、溶剂等。
铅: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病。患有上述疾病的人,不宜从事铅作业。如:蓄电池的生产、组装;电子玩具焊锡;铅字排版;熔铅铸字等。粉尘:活动性肺结核;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有上述疾病的人不能从事各种粉尘作业。噪声: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1000和2000HZ中的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大于25DB;各种能引起内耳听觉神经系统。存在上述疾病的人不宜从事有噪声工作。等等。
有的职业病危害要几十年才会显现出来,其危害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等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目前我们还无法消除职业病,但可以通过多种办法来减轻职业病的危害程度,降低职业病发病水平,以下一些方法供参考:
一、要规定做好预评价,让企业布局更合理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扩,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企业不进行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直接的后果可能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因素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职工的健康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职工提供必需的防护措施,如:个人防护用品,很多职业病
可以减轻甚至避免。并使员工正确理解其使用方法。三、加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
气雾,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酌射线,细菌,霉菌,长
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
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知,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职业性健康体检,指工业企业作业工人体检。《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
上岗前体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不该(不能)从事的职业活动。
在岗期间定期体检是为了及时发现毒物或粉尘可能对机体产生的健康损害,从事各种有毒有害作业,都有特定的体检周期,一旦发现有与新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定期观察,不能继续从事危害作业。
离岗时的体检是检查评价作业工人离开企业时的健康状况,也是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健康状况的一次小结,可以避免作业工人因到其他企业后得职业病所引发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需注意的是:职业性健康体检与普通的健康检查不同,国家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规定有不同的体检项目,有些针对性的检查、检验项目普通医疗机构无法完成,必须由经省卫生厅批准的有职业性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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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www.ehs-gsd.com
www.ehs.cn
Hotline:4000043814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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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人类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是:
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苯、甲苯、正乙烷、二甲基甲酰胺、1.2二氯乙烷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生物因素(职业接触病毒、细菌等);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等。
根据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多不胜举,几种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我们一定要加以了解,如果某员工有某种职业禁忌症,请他最好不要参加相关的工作。否则,得职业病的几率比常人高。以下列出几项目前常见的职业病危害:
苯:血象检查低于正常参考值;各种血液病;严重的全身性血液病;妇女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上述这些人不宜从事苯作业。如:制鞋企业的抹胶、抹天乃水、鞋面清洁、工艺品的彩绘、彩色印刷的上光、电子器件清洗、家具机械器件油漆,以及使用含苯天乃水、溶剂等。
铅: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病。患有上述疾病的人,不宜从事铅作业。如:蓄电池的生产、组装;电子玩具焊锡;铅字排版;熔铅铸字等。粉尘:活动性肺结核;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有上述疾病的人不能从事各种粉尘作业。噪声: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1000和2000HZ中的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大于25DB;各种能引起内耳听觉神经系统。存在上述疾病的人不宜从事有噪声工作。等等。
有的职业病危害要几十年才会显现出来,其危害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等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目前我们还无法消除职业病,但可以通过多种办法来减轻职业病的危害程度,降低职业病发病水平,以下一些方法供参考:
一、要规定做好预评价,让企业布局更合理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扩,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企业不进行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直接的后果可能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因素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职工的健康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职工提供必需的防护措施,如:个人防护用品,很多职业病
可以减轻甚至避免。并使员工正确理解其使用方法。三、加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
气雾,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酌射线,细菌,霉菌,长
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
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知,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职业性健康体检,指工业企业作业工人体检。《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
上岗前体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不该(不能)从事的职业活动。
在岗期间定期体检是为了及时发现毒物或粉尘可能对机体产生的健康损害,从事各种有毒有害作业,都有特定的体检周期,一旦发现有与新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定期观察,不能继续从事危害作业。
离岗时的体检是检查评价作业工人离开企业时的健康状况,也是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健康状况的一次小结,可以避免作业工人因到其他企业后得职业病所引发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需注意的是:职业性健康体检与普通的健康检查不同,国家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规定有不同的体检项目,有些针对性的检查、检验项目普通医疗机构无法完成,必须由经省卫生厅批准的有职业性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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