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方案
(讨论稿) 一、活动宗旨
结合全国掀起“深入开展学雷锋精神”新高潮的背景下,通过在学院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师生,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和谐校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二)评选名额:推选人数不限,终评取前10名 (三)被推荐的评选人物的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于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甘于奉献;
3、志存高远、全面发展,在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社会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用自己的汗水,弹奏出热爱知识、追求真理的和美乐章,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
5、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 三、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3日至3月21日。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
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3月22日-4月6日。各系部在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选候选人。
第三阶段:初评。4月11日,评选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名“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网上投票。4月16日至4月27日。各系部在对提名候选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网上投票。评选组将在院团委及校园新闻网上开辟“学院‘感动校园人物’”专题网页,并设有【投票专栏】和【“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展示】板块。
第五阶段:复审。4月30日,评选组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复评(网上投票权重40%,评审团评审权重60%),总分前十名的为学院“感动校园人物”人选,其余为提名奖。
第六阶段:表彰奖励。5月上旬,召开学院“感动校园人物”颁奖大会。
第七阶段:总结宣讲。5月组织校园十大感动人物代表在全院进行宣讲活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倡导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
四、具体要求
(一)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填写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须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附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事迹材料(电子版)、提炼不超过150字的核心内容(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生活照(电子版);
2、事迹材料要求: 2000字以内,精炼感人,打印稿和电子稿,格式统一用A4纸,标题为4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4号字,行间距25,上下左右边距为Word默认值。
3、4月5日前将候选人材料上报至院团委。
(三)评选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增强工作透明度,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四)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推选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五、奖励方式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每人奖励300元,颁发证书; “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奖每人奖励100元,颁发证书。 评选结束后,将通过院报、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宣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莫雨莎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方案
(讨论稿) 一、活动宗旨
结合全国掀起“深入开展学雷锋精神”新高潮的背景下,通过在学院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引导师生,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和谐校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二)评选名额:推选人数不限,终评取前10名 (三)被推荐的评选人物的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于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甘于奉献;
3、志存高远、全面发展,在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社会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用自己的汗水,弹奏出热爱知识、追求真理的和美乐章,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
5、评选的重点在于“感动”,要感之以心,动之以情。 三、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3日至3月21日。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
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3月22日-4月6日。各系部在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选候选人。
第三阶段:初评。4月11日,评选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名“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网上投票。4月16日至4月27日。各系部在对提名候选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网上投票。评选组将在院团委及校园新闻网上开辟“学院‘感动校园人物’”专题网页,并设有【投票专栏】和【“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展示】板块。
第五阶段:复审。4月30日,评选组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复评(网上投票权重40%,评审团评审权重60%),总分前十名的为学院“感动校园人物”人选,其余为提名奖。
第六阶段:表彰奖励。5月上旬,召开学院“感动校园人物”颁奖大会。
第七阶段:总结宣讲。5月组织校园十大感动人物代表在全院进行宣讲活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倡导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
四、具体要求
(一)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填写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须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附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事迹材料(电子版)、提炼不超过150字的核心内容(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生活照(电子版);
2、事迹材料要求: 2000字以内,精炼感人,打印稿和电子稿,格式统一用A4纸,标题为4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4号字,行间距25,上下左右边距为Word默认值。
3、4月5日前将候选人材料上报至院团委。
(三)评选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增强工作透明度,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四)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推选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五、奖励方式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每人奖励300元,颁发证书; “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奖每人奖励100元,颁发证书。 评选结束后,将通过院报、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宣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莫雨莎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