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 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校制度
1、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定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般不办理住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或申请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生活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住校生一律住在学生宿舍楼,并按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就宿,不得自行更换。
3、住校生住宿期间必须服从生活老师及住校生学生会的管理。
4、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各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督促全体寝室成员遵守有关的住校生管理条例,建立寝室内轮流值日制度;按时参加寝室长会,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寝室的每一个成员。
5、住校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住校生会议。
6、不得在宿舍区打(踢)球、聚众起哄,乱涂乱贴等,全体住校生应积极营造文明、健康、高雅、和谐的宿舍文化。
二、寝室纪律制度
1、服从生活老师及其他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对老师和同学有礼貌。
2、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无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文明休息,不在寝室喧哗、吵闹,不在寝室打扑克、起哄;未经允许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不抽烟、不喝酒。
3、为人诚实,发现同学中的不良行为应立即指出,帮助改正并及时报告。
4、未经允许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楼。
5、宿舍未开放时间,住校生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楼。如因病或其他原因要进入宿舍的同学,必须由班主任老师出具书面证明,经生活处批准后,方可进入。
6、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宿舍内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宿舍内不得燃烧纸屑,不得点蜡烛。
7、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不讲话,不外出,不洗衣服,不玩手机,不听收音机,随身听等,不用照明工具看书,不吃零食。
8、住校生不得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生活老师同意,并报生活处批准。
9、走读生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宿舍楼,寝室更不得留宿外人。
10、严格执行住校生双休日与节假日的留宿制度。住校生每周五登记后方可离校,按规定时间返校。周末需留宿的同学,须在周五前写好留宿申请,经班主任签字,生活处批准后,方可留宿。
11、学生亲属来访应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
三、寝室内务及卫生制度
1、总体环境: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和其它杂物;卫生用品等物品均放在指定位置,其余空间及地面不能再堆放物品;常开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新鲜;
2、床铺:被子毯子等统一叠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
3、洗漱用品:牙杯、肥皂盒、毛巾、热水瓶依次摆放指定位置,全宿舍统一式样。
4、衣服应放在柜子内;鞋子应放在指定位置,地上没有零乱的衣服和鞋子,应做到宿舍的整洁。
5、有轮流值日表。
6、每天按时、认真地做好宿舍值日生工作。每周大扫除一次。
7、要保证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墙上不乱钉、乱画,乱贴,门窗要清洁。
8、保持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向宿舍外乱倒水和扔杂物。
9、保持洗手间卫生。不得将破衣裤、果壳、塑料袋、瓶罐等丢弃在卫生间内。不许将垃圾扔入厕所内,以免堵塞下水道。便池用后要冲干净,保证卫生间无臭味。
10、用餐一律在食堂,不准在宿舍楼和寝室内用餐。(生病在寝室休息的学生除外)。
1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洗衣被,及时晒干。
四、寝室安全制度
1、进出宿舍须佩带住校生有关证件。
2、就寝前及时关门并熄灯。
3、个人的柜子要锁好,保管好钥匙。贵重物品及非学习用品(如手机、照相机、MP4等)不要带入学校。
4、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寝室内不准带火源,不玩火、不点蜡烛、蚊香、不燃烧废弃物。发现可疑情况或险情,除冷静处理外,应立即与生活老师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5、阳台上晾衣服时不能站在凳子上或登高晾晒,必须用衣叉晾晒。平时不能倚靠在阳台外沿与人谈话或打闹。
6、平时不得倚靠、踩踏寝室窗户栏杆,必须用衣叉晾晒衣物,且注意安全。
7、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好宿舍楼内和寝室内的物品(包括衣
柜,窗帘,墙壁,桌椅,卫生洁具等)。发现有公物破损,应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以便及时修复。自己损坏公物时,应及时向生活老师汇报,并照价赔偿。
8、要节约水电,用完水电后应及时关闭。
五、住校生请假制度
1、住校生因事或因病回家,应由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学生填写《住校生离校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生活处批准后,方可离校。
2、双休日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事先需向班主任提出口头申请,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补办请假手续。
3、学生在校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必须有校医务室的证明,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经生活处批准,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4、对违反请假制度者,特别对擅自离校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请假条
宿舍管理员你好:
我是 年级 班 公寓 房间学生,因为
须请假(从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望批准。
请假人: 电话:
班主任签字: 电话:
生活处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
请假条存根
姓名 性别 年级 班级 公寓 房间 床铺
请假时间:从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班主任姓名: 联系电话:
六、违规处罚制度
1、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将给予批评,口头警告,通报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月,自行解决住宿和上学交通问题。屡教不改者(三次取消住校资格者),完全取消其住校资格。
2、不按要求做好宿舍内务,限期整改;三次警告后仍不改
正的,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月,回校住宿仍不改正的,完全取消其住校资格。
3、不遵守住校作息时间,无故不参加早操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给予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资格。
4、故意损坏宿舍及宿舍楼内和周围设施,处以原价5倍内罚款。
5、住校生有一般违纪三次,在月评比中取消其寝室“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整个寝室受通报以上处分1次,在月评比中取消“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6、未经允许,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楼,违者将给予批评、通报等处分。严重者,取消其住校资格。
7、住校生在校外留宿或在非放假时间擅自离校返家,或未经生活处批准双休日擅自留校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8、留宿非本寝室同学或外客,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郑州市第 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校制度
1、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定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般不办理住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或申请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生活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住校生一律住在学生宿舍楼,并按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就宿,不得自行更换。
3、住校生住宿期间必须服从生活老师及住校生学生会的管理。
4、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各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督促全体寝室成员遵守有关的住校生管理条例,建立寝室内轮流值日制度;按时参加寝室长会,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寝室的每一个成员。
5、住校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住校生会议。
6、不得在宿舍区打(踢)球、聚众起哄,乱涂乱贴等,全体住校生应积极营造文明、健康、高雅、和谐的宿舍文化。
二、寝室纪律制度
1、服从生活老师及其他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对老师和同学有礼貌。
2、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无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文明休息,不在寝室喧哗、吵闹,不在寝室打扑克、起哄;未经允许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不抽烟、不喝酒。
3、为人诚实,发现同学中的不良行为应立即指出,帮助改正并及时报告。
4、未经允许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楼。
5、宿舍未开放时间,住校生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楼。如因病或其他原因要进入宿舍的同学,必须由班主任老师出具书面证明,经生活处批准后,方可进入。
6、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宿舍内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宿舍内不得燃烧纸屑,不得点蜡烛。
7、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不讲话,不外出,不洗衣服,不玩手机,不听收音机,随身听等,不用照明工具看书,不吃零食。
8、住校生不得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生活老师同意,并报生活处批准。
9、走读生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宿舍楼,寝室更不得留宿外人。
10、严格执行住校生双休日与节假日的留宿制度。住校生每周五登记后方可离校,按规定时间返校。周末需留宿的同学,须在周五前写好留宿申请,经班主任签字,生活处批准后,方可留宿。
11、学生亲属来访应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
三、寝室内务及卫生制度
1、总体环境: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和其它杂物;卫生用品等物品均放在指定位置,其余空间及地面不能再堆放物品;常开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新鲜;
2、床铺:被子毯子等统一叠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
3、洗漱用品:牙杯、肥皂盒、毛巾、热水瓶依次摆放指定位置,全宿舍统一式样。
4、衣服应放在柜子内;鞋子应放在指定位置,地上没有零乱的衣服和鞋子,应做到宿舍的整洁。
5、有轮流值日表。
6、每天按时、认真地做好宿舍值日生工作。每周大扫除一次。
7、要保证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墙上不乱钉、乱画,乱贴,门窗要清洁。
8、保持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向宿舍外乱倒水和扔杂物。
9、保持洗手间卫生。不得将破衣裤、果壳、塑料袋、瓶罐等丢弃在卫生间内。不许将垃圾扔入厕所内,以免堵塞下水道。便池用后要冲干净,保证卫生间无臭味。
10、用餐一律在食堂,不准在宿舍楼和寝室内用餐。(生病在寝室休息的学生除外)。
1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洗衣被,及时晒干。
四、寝室安全制度
1、进出宿舍须佩带住校生有关证件。
2、就寝前及时关门并熄灯。
3、个人的柜子要锁好,保管好钥匙。贵重物品及非学习用品(如手机、照相机、MP4等)不要带入学校。
4、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寝室内不准带火源,不玩火、不点蜡烛、蚊香、不燃烧废弃物。发现可疑情况或险情,除冷静处理外,应立即与生活老师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5、阳台上晾衣服时不能站在凳子上或登高晾晒,必须用衣叉晾晒。平时不能倚靠在阳台外沿与人谈话或打闹。
6、平时不得倚靠、踩踏寝室窗户栏杆,必须用衣叉晾晒衣物,且注意安全。
7、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好宿舍楼内和寝室内的物品(包括衣
柜,窗帘,墙壁,桌椅,卫生洁具等)。发现有公物破损,应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以便及时修复。自己损坏公物时,应及时向生活老师汇报,并照价赔偿。
8、要节约水电,用完水电后应及时关闭。
五、住校生请假制度
1、住校生因事或因病回家,应由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学生填写《住校生离校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生活处批准后,方可离校。
2、双休日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事先需向班主任提出口头申请,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补办请假手续。
3、学生在校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必须有校医务室的证明,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经生活处批准,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4、对违反请假制度者,特别对擅自离校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请假条
宿舍管理员你好:
我是 年级 班 公寓 房间学生,因为
须请假(从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望批准。
请假人: 电话:
班主任签字: 电话:
生活处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
请假条存根
姓名 性别 年级 班级 公寓 房间 床铺
请假时间:从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班主任姓名: 联系电话:
六、违规处罚制度
1、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将给予批评,口头警告,通报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月,自行解决住宿和上学交通问题。屡教不改者(三次取消住校资格者),完全取消其住校资格。
2、不按要求做好宿舍内务,限期整改;三次警告后仍不改
正的,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月,回校住宿仍不改正的,完全取消其住校资格。
3、不遵守住校作息时间,无故不参加早操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给予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资格。
4、故意损坏宿舍及宿舍楼内和周围设施,处以原价5倍内罚款。
5、住校生有一般违纪三次,在月评比中取消其寝室“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整个寝室受通报以上处分1次,在月评比中取消“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6、未经允许,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楼,违者将给予批评、通报等处分。严重者,取消其住校资格。
7、住校生在校外留宿或在非放假时间擅自离校返家,或未经生活处批准双休日擅自留校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8、留宿非本寝室同学或外客,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