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探讨
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主体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场所、物品等进行检查时所做的文字记载,并由执法人员和案件当事人签名的一种证据笔录,同时现场检查笔录也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的如实记录,在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检查笔录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文书,也是行政诉讼中最主要、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如何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对于我们每一位执法人员来讲,是一门必修课,关于如何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这方面的文章也不少,大多数都是从制作程序的角度讲解应注意的要点,本文结合平时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与大家来共同探讨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
一、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的形式
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的形式大致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现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现场检查的笔录制作,从开始到结尾的语言叙述必须准确、规范;结构和层次必须清楚、明了;现场提取证据的方式必须记录在卷。下面就实际工作中的几种情况谈谈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
1、认真填“空”、仔细核对
所谓填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设定的内容,如: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检查时间、检查场所等内容的填写,要做到认真、仔细,尤其是被检查单位的填写,如果是法人、其他组织或经登记有
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就要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将营业执照的注册号记录在卷,并提取复印件;如果是个人就要仔细的查看身份证明,最好提取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检查场所的填写也是要注意的事项,最常见的场所有营业场所、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等。
2、开头语
开头语必须载明的内容有:检查日期、执法单位名称、执法人员的组成、检查的理由、执法人员身份的表明方式、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场所、负责人是否陪同检查。其基本格式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等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当场出示执法证件后,证件编号分别为××××××、××××××号,于×年×月×日×时开始依法对位于××路××号的×××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是于×年×月×日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执法检查;或者是根据×××安排,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在检查现场(如负责人不在,可电话联系,委托他人陪同检查,表述方式为:该公司负责人不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经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后,口头委托×××陪同我们进行现场检查),整个检查情况记录如下:
3、检查过程的记录
首先是对检查场所方位的描述,产品具体所在位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以及提取证据的方式,采取的措施都要详细记录。如对某食品企业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现场检查的记录。
(1)位于该公司东面是成品仓库,西面是生产车间,在成品仓库内西边靠墙处库存外包装标识为×××公司生产,厂址为××路××号,QS42××××××××××号,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见内包装封口处……等,执法人员开箱进行了检查,其生产日期为×年×月×日,其他标识同上;在生产车间内东边存放上述食品标签××××张。
经查为上述标识产品现场库存×××件。
(2)在生产车间现场共有××名工人正在进行上述标识产品的生产,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出示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该公司未能出示,为此执法小组对库存产品依法进行了封存,并下达了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同时执法人员对库存产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在现场未发现生产、销售记录(或者是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该公司生产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的复印件,原件存放在该公司财务室)。
如果需要对产品内在质量进行检验时,所抽样品应该是一式三份,整个抽样情况都要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之中。
二、现场检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记录
1、证据要件的收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生产许可证等众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所依据的证据要件是不同的;如对质量违法案件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的要件是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处罚要件除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还必须收集到产
品的合格证,在抽取样品时必须注意的是,样品是在成品仓库中抽取,因为成品仓库中存放的才是企业的合格品,此类案件的办理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象其他案件是在现场检查中就能发现的,所以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抽样程序必须合法,记录必须准确,尤其是不同批次的产品,在抽样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笔录中要有交待,如不注意区分,详细交待,在以后的处理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给下一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又如《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处罚的要件是对未经检验的产品签发合格证,这种形式的违法案件比较普遍,在办理中首先要认定的是未经检验,然后是签发了合格证,怎样收集未经检验的证据,第一是对检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检验记录,同时要求负责人提供检验记录,如果不能提供,在检验室也没有发现记录,且检验设备布满灰尘,此时除了进行记录外,现场拍照取证是必要的,将有说服力的证据固定下来,第二是产品合格证的提取 ,目前有的食品企业不使用合格证,按有关规定只要是在成品仓库,且包装上明示了QS就表示该产品是经过检验后的合格品,
2、视听证据的收集
目前运用比较普遍的收集方法是现场拍照和录像,无能是何种方式的取证,首先要突出主题,明白案件中需要的是什么证据,有针对性的去拍照和录像,在拍照和录像中,构图是关键,说简单点就是先取大环境,证明是什么地方,再取小环境,照需要的取证对象,大环境必须包含小环境,让人一看就知,照片制作后,要注明照相的时间、
地点,证明什么等内容,使照片和录像与现场检查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结合起来,互为印证,互相补充,构成证据链。
行政处罚中其他违法证据要件的收集是否准确、真实、有效,全部体现在整个案件的办理之中,一个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行政执法人员,一进入现场,凭职业的敏感就能抓住所办案件的关健,提取有力的证据,为所办案件打下扎实的基础。
现场检查笔录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大部分违法证据都来源于现场检查,我们制作的调查笔录,是对现场检查中提取的证据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核实,是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陈述,在行政诉讼中,现场检查笔录的证明力大于调查笔录,因此,我们只有从行政诉讼的高度去收集有效的证据,制作完整的现场检查笔录,才能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使所办案件立于不败之地。
三、现场检查笔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产品名称的记录,必须按照包装上表明的名称一字不差的记录下来,不能为了省事而少写几个字,给下步工作带来麻烦,,如发生行政诉讼则有可能败诉。曾经在2001年我省某县质监局对其中医院的行政处罚中,因省略两个字将“脑电地形图仪”写成“脑电图仪”引起诉讼并败诉的案例,值得我们从中吸取教训。
二是笔录中不能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描写和叙述,更不能使用模糊性语言,如“大约”、“好象”、“左右”等不确定的词语,尽量不用形容词。
三是避免现场检查笔录简单,三言两语了事。
四是笔录尾部的签名和说明是对整个笔录的认可,必须认真对待,如当事人拒绝签字,除了执法人员注明拒签的原因外,还应当将当事人的体貌特征作出说明,提高笔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探讨
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主体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场所、物品等进行检查时所做的文字记载,并由执法人员和案件当事人签名的一种证据笔录,同时现场检查笔录也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的如实记录,在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检查笔录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文书,也是行政诉讼中最主要、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如何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对于我们每一位执法人员来讲,是一门必修课,关于如何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这方面的文章也不少,大多数都是从制作程序的角度讲解应注意的要点,本文结合平时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与大家来共同探讨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
一、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的形式
质量技术监督现场检查的形式大致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现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现场检查的笔录制作,从开始到结尾的语言叙述必须准确、规范;结构和层次必须清楚、明了;现场提取证据的方式必须记录在卷。下面就实际工作中的几种情况谈谈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
1、认真填“空”、仔细核对
所谓填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设定的内容,如: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检查时间、检查场所等内容的填写,要做到认真、仔细,尤其是被检查单位的填写,如果是法人、其他组织或经登记有
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就要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将营业执照的注册号记录在卷,并提取复印件;如果是个人就要仔细的查看身份证明,最好提取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检查场所的填写也是要注意的事项,最常见的场所有营业场所、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等。
2、开头语
开头语必须载明的内容有:检查日期、执法单位名称、执法人员的组成、检查的理由、执法人员身份的表明方式、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场所、负责人是否陪同检查。其基本格式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等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当场出示执法证件后,证件编号分别为××××××、××××××号,于×年×月×日×时开始依法对位于××路××号的×××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是于×年×月×日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执法检查;或者是根据×××安排,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在检查现场(如负责人不在,可电话联系,委托他人陪同检查,表述方式为:该公司负责人不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经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后,口头委托×××陪同我们进行现场检查),整个检查情况记录如下:
3、检查过程的记录
首先是对检查场所方位的描述,产品具体所在位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以及提取证据的方式,采取的措施都要详细记录。如对某食品企业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现场检查的记录。
(1)位于该公司东面是成品仓库,西面是生产车间,在成品仓库内西边靠墙处库存外包装标识为×××公司生产,厂址为××路××号,QS42××××××××××号,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见内包装封口处……等,执法人员开箱进行了检查,其生产日期为×年×月×日,其他标识同上;在生产车间内东边存放上述食品标签××××张。
经查为上述标识产品现场库存×××件。
(2)在生产车间现场共有××名工人正在进行上述标识产品的生产,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出示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该公司未能出示,为此执法小组对库存产品依法进行了封存,并下达了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同时执法人员对库存产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在现场未发现生产、销售记录(或者是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该公司生产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的复印件,原件存放在该公司财务室)。
如果需要对产品内在质量进行检验时,所抽样品应该是一式三份,整个抽样情况都要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之中。
二、现场检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记录
1、证据要件的收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生产许可证等众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所依据的证据要件是不同的;如对质量违法案件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的要件是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处罚要件除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还必须收集到产
品的合格证,在抽取样品时必须注意的是,样品是在成品仓库中抽取,因为成品仓库中存放的才是企业的合格品,此类案件的办理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象其他案件是在现场检查中就能发现的,所以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抽样程序必须合法,记录必须准确,尤其是不同批次的产品,在抽样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笔录中要有交待,如不注意区分,详细交待,在以后的处理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给下一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又如《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处罚的要件是对未经检验的产品签发合格证,这种形式的违法案件比较普遍,在办理中首先要认定的是未经检验,然后是签发了合格证,怎样收集未经检验的证据,第一是对检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检验记录,同时要求负责人提供检验记录,如果不能提供,在检验室也没有发现记录,且检验设备布满灰尘,此时除了进行记录外,现场拍照取证是必要的,将有说服力的证据固定下来,第二是产品合格证的提取 ,目前有的食品企业不使用合格证,按有关规定只要是在成品仓库,且包装上明示了QS就表示该产品是经过检验后的合格品,
2、视听证据的收集
目前运用比较普遍的收集方法是现场拍照和录像,无能是何种方式的取证,首先要突出主题,明白案件中需要的是什么证据,有针对性的去拍照和录像,在拍照和录像中,构图是关键,说简单点就是先取大环境,证明是什么地方,再取小环境,照需要的取证对象,大环境必须包含小环境,让人一看就知,照片制作后,要注明照相的时间、
地点,证明什么等内容,使照片和录像与现场检查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结合起来,互为印证,互相补充,构成证据链。
行政处罚中其他违法证据要件的收集是否准确、真实、有效,全部体现在整个案件的办理之中,一个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行政执法人员,一进入现场,凭职业的敏感就能抓住所办案件的关健,提取有力的证据,为所办案件打下扎实的基础。
现场检查笔录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大部分违法证据都来源于现场检查,我们制作的调查笔录,是对现场检查中提取的证据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核实,是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陈述,在行政诉讼中,现场检查笔录的证明力大于调查笔录,因此,我们只有从行政诉讼的高度去收集有效的证据,制作完整的现场检查笔录,才能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使所办案件立于不败之地。
三、现场检查笔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产品名称的记录,必须按照包装上表明的名称一字不差的记录下来,不能为了省事而少写几个字,给下步工作带来麻烦,,如发生行政诉讼则有可能败诉。曾经在2001年我省某县质监局对其中医院的行政处罚中,因省略两个字将“脑电地形图仪”写成“脑电图仪”引起诉讼并败诉的案例,值得我们从中吸取教训。
二是笔录中不能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描写和叙述,更不能使用模糊性语言,如“大约”、“好象”、“左右”等不确定的词语,尽量不用形容词。
三是避免现场检查笔录简单,三言两语了事。
四是笔录尾部的签名和说明是对整个笔录的认可,必须认真对待,如当事人拒绝签字,除了执法人员注明拒签的原因外,还应当将当事人的体貌特征作出说明,提高笔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