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员管理规定
为把校园治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思想合格、作风过硬、具有战斗力的队伍,使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并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文明小区治安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综治部门的各项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打人骂人,不准乱收费、乱罚款,要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二、加强责任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上班须准时雏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下班时将情况记求在值班记求本土,每月底由综治办、派出所、辖区警长进行考评。
三、坚持24小时全天候的巡逻、值班,同时值班人员必须穿治安配套制服,按规定携带通讯工具和防卫器械。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扭送派出所,严禁刑讯逼供,更不准为违法人员求情,走后门。
四、当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向公安人员提供线索。
五、及时掌握社会动向,针对问题做好有关工作,辖区警长、保(治)安队长必须每周五向综治办、派出所领导汇报队伍的管理情况。保安员有事要及时报告,不能擅作主张。
六、保安队员必须经法律、军事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坚持每季度培训一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对不合格带进行劝退。平时须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严格依法办事。
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时间的由治安队长批准,二天或二天以上的报派出所领导批准,期满要及时销假。
八、按时上下班,除值班、巡逻和有特殊任务外,一律在晚上12:00前回宿舍就寝,不得无故在外过夜。
九、对配有的对讲机、防卫器械等公用器材,不得损坏、丢失,应妥善管理,注意保养。丢失公用器材者按价赔偿和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占用公用物资为己有。
十、对校园内的每栋楼、每个班级、车辆等须建立档案,实行造册孝记,做到清楚分明,熟悉责任区的基本情况,保证随时方便公安机关查阅。
治安员管理规定
为把校园治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思想合格、作风过硬、具有战斗力的队伍,使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并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文明小区治安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综治部门的各项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打人骂人,不准乱收费、乱罚款,要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二、加强责任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上班须准时雏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下班时将情况记求在值班记求本土,每月底由综治办、派出所、辖区警长进行考评。
三、坚持24小时全天候的巡逻、值班,同时值班人员必须穿治安配套制服,按规定携带通讯工具和防卫器械。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扭送派出所,严禁刑讯逼供,更不准为违法人员求情,走后门。
四、当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向公安人员提供线索。
五、及时掌握社会动向,针对问题做好有关工作,辖区警长、保(治)安队长必须每周五向综治办、派出所领导汇报队伍的管理情况。保安员有事要及时报告,不能擅作主张。
六、保安队员必须经法律、军事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坚持每季度培训一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对不合格带进行劝退。平时须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严格依法办事。
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时间的由治安队长批准,二天或二天以上的报派出所领导批准,期满要及时销假。
八、按时上下班,除值班、巡逻和有特殊任务外,一律在晚上12:00前回宿舍就寝,不得无故在外过夜。
九、对配有的对讲机、防卫器械等公用器材,不得损坏、丢失,应妥善管理,注意保养。丢失公用器材者按价赔偿和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占用公用物资为己有。
十、对校园内的每栋楼、每个班级、车辆等须建立档案,实行造册孝记,做到清楚分明,熟悉责任区的基本情况,保证随时方便公安机关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