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中学学生宿舍楼夜间查房制度及学生夜不归宿处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楼夜间查房制度
夜间查房工作由宿舍管理员进行组织,各宿舍长负责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自查。每间宿舍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作为宿舍长,各宿舍长在熄灯前应到值班室逐一签注宿舍成员归宿情况。
2、复查。由宿舍管理员根据舍长检查情况对各宿舍进行核实,对自查过程中出现的漏报、瞒报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晚熄灯前3分内,住宿同学应一律回宿舍准备就寝,查房期间不在宿舍者,视为未归。
4、各宿舍长应配合值勤人员做好查房工作,宿舍成员应服从宿舍长的管理,若有拒不服从者视同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并予相应处理。
5、凡请假返家者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由班主任电话通知管理员办理“住宿生离校记录”,未办理者视同未归。
二、学生夜不归宿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夜间归宿管理, 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办法:
1、查房期间,宿舍长一旦发现有学生未归,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再由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逐级报告直至查明原因确认其安全为止。
2、建立住宿生夜间归宿情况快速反应机制:在无法联系班主任的情况下,应遵循“宿舍长—宿舍管理员老师—政教处—分管副校长—校长”的原则逐级上报,直至问题解决。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可直接越级向校长报告。
3、住宿生在节假日放假时间未返家须留校住宿的,必须在先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再由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留校。在宿舍管理员处记录备案并要按时回校,服从管理;宿舍管理员如发现留校学生未按规定回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4、宿舍长。岗位重要、职责重大,负责整个宿舍的安全、纪律、卫生,是学校全面掌握学生夜间归宿情况的“第一人”,应由班主任组织选举,确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明确职责。对于履行职责好,能如实做好学生未归报告、跟踪反馈的宿舍长作为文明舍长的评选依据;对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情况的宿舍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关于未归学生的处分。对于一次未归者,次日将对其进行全校通报,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于两次以上未归者,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凌云中学学生宿舍楼夜间查房制度及学生夜不归宿处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楼夜间查房制度
夜间查房工作由宿舍管理员进行组织,各宿舍长负责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自查。每间宿舍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作为宿舍长,各宿舍长在熄灯前应到值班室逐一签注宿舍成员归宿情况。
2、复查。由宿舍管理员根据舍长检查情况对各宿舍进行核实,对自查过程中出现的漏报、瞒报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晚熄灯前3分内,住宿同学应一律回宿舍准备就寝,查房期间不在宿舍者,视为未归。
4、各宿舍长应配合值勤人员做好查房工作,宿舍成员应服从宿舍长的管理,若有拒不服从者视同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并予相应处理。
5、凡请假返家者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由班主任电话通知管理员办理“住宿生离校记录”,未办理者视同未归。
二、学生夜不归宿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夜间归宿管理, 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办法:
1、查房期间,宿舍长一旦发现有学生未归,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再由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逐级报告直至查明原因确认其安全为止。
2、建立住宿生夜间归宿情况快速反应机制:在无法联系班主任的情况下,应遵循“宿舍长—宿舍管理员老师—政教处—分管副校长—校长”的原则逐级上报,直至问题解决。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可直接越级向校长报告。
3、住宿生在节假日放假时间未返家须留校住宿的,必须在先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再由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留校。在宿舍管理员处记录备案并要按时回校,服从管理;宿舍管理员如发现留校学生未按规定回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4、宿舍长。岗位重要、职责重大,负责整个宿舍的安全、纪律、卫生,是学校全面掌握学生夜间归宿情况的“第一人”,应由班主任组织选举,确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明确职责。对于履行职责好,能如实做好学生未归报告、跟踪反馈的宿舍长作为文明舍长的评选依据;对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情况的宿舍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关于未归学生的处分。对于一次未归者,次日将对其进行全校通报,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于两次以上未归者,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勒令退学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