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根据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安全责任状,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狠抓各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维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简称甲方)与承租人(简称乙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签订2011年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不服从,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乙方不准饲养家禽(鸡、猪、狗等);
三、乙方必须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自己造成的垃圾;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打扫厕所,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准乱丢乱放,应及时清理,搞好环境卫生;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必须做到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不得私接、乱接电路,乙方不准有偷电行为。协助甲方搞好电路检查,发现不规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拆除,整改线路。如有违反,罚款500元至1000元,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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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乙方不得随意毁坏甲方的房屋设施,切实保证房屋的安全,对轻微隐患有义务进行修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和房屋出租协议一起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定起生效,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 乙方(承租人): 代表:
身份证号码: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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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根据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安全责任状,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狠抓各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维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简称甲方)与承租人(简称乙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签订2011年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不服从,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乙方不准饲养家禽(鸡、猪、狗等);
三、乙方必须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自己造成的垃圾;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打扫厕所,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准乱丢乱放,应及时清理,搞好环境卫生;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必须做到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不得私接、乱接电路,乙方不准有偷电行为。协助甲方搞好电路检查,发现不规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拆除,整改线路。如有违反,罚款500元至1000元,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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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乙方不得随意毁坏甲方的房屋设施,切实保证房屋的安全,对轻微隐患有义务进行修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和房屋出租协议一起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定起生效,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 乙方(承租人): 代表:
身份证号码: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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