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
论文
初探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初探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摘要】
随着高校扩招,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大学生就业
形势日趋严峻。失业现象已经成为了当前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
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势在必行。本文分析了大学生失业保障现状。阐述了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剖析了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促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 大学生失业 保险 社会保障
目 录
摘要
一、引言„„„„„„„„„„„„„„„„„„„„„„„„4
二、大学生失业的原因分析„„„„„„„„„„„„„„„„4
(一)大学生失业背景„„„„„„„„„„„„„„„„„„4
(二)工作搜寻中的大学生失业„„„„„„„„„„„„„„4
(三)大学生失业的另一群体一自愿性不就业者„„„„„„„„„„4
三、近年来持续的部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现象带来的社会问题„„„„„„„„„„„„„„„„„„„„„„„„„„„5
(一)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5
(二)可能降低人们投资教育的热情„„„„„„„„„„„„5
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5 (一)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 „„„„„5
(二)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5
五、现行大学生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及其缺陷„„„„„„„„„6
六、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7
(一)大学生失业保险功能„„„„„„„„„„„„„„„„7
(二)大学生先业保险的基金筹集与运营„„„„„„„„„„7
(一)大学生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8
七、 参考文献„„„„„„„„„„„„„„„„„„„„„10
一.引言
伴随着1999年高校扩招,我国现在的劳动力市场已发生变化,就业危机正由4050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转向日益激烈的大学生就业竞争,大学生在从高等教育到就业的转换中面临的问题也开始慢慢凸现出来。
在这样的社会态势下,有人提出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将大学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内,防止这些人在初次就业即遭受打击后,引发对社会的敌视与不满,并进而可能做出过激行为。
二.大学生失业的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失业背景一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剖现状分折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多林格尔(P·BDoefinger)和迈克尔·皮奥雷(M·JPiore)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吴克明认为,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小城镇劳动力市场(从地域上划分)的分割以及高等教育劳动力市场和中初等教育水平劳动力市场(从职业等级划分)的分割。对于求职择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总是倾向于到沿海大中城市就业,而不愿下基层到农村、中西部地区就业。有人认为,这主要是大学生本身期望值过高,若能有选择地降低自身的期望值,选择“先就业,后择业”,大学生就业率就不会这么低。
诚然,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或许高于现实需求水平。但是,从人的比较才做出投资的决定。选择读大学再就业,就是因为大学毕业后的预期收益要高于高中毕业后的收入。在我国高等教育费用逐年攀升的社会事实下,大学生的教育成本也在上升,所以大学生希望毕业时尽快收回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报酬,进而都期望在一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另外,从经济人行为假设看,每个人都着眼于行为的预期收益最大化,故不可以把在一级劳动力市场择业完全归结于毕业生的盲目攀高。
(二)工作搜寻中的大学生失业
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是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人才资源总体短缺的前提下,出现的大学生“择业难”现象,这与大学生力资本投资理论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是根据预期收益和现实成本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搜寻有关。职业搜寻理论认为:(1)劳动者为获得满意的报酬必须在劳动力市场上搜寻;(2)在职业搜寻时间达到最优前(职业搜寻时间的边际效益=边际成本),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为理性选择。大学生就业取决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的结果。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搜寻中,他们对大学生的现实需求量远小于其最大需求量,这其中包括一系列原因诸如较高的解雇成本和雇用成本以及对经验门槛的设置。从成本考虑,企业趋向于少招聘没有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大学生的失业,一方面是由于用人单位从自己的角度搜寻的结果,另一方面对于一部分大学生而言,由于期望得到更好的工作机会,而拒绝已有的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工作。因而,某种意义上说,搜寻失业是一种自愿性失业。
(三)大学生失业的另一群体一自愿性不就业者
自愿性不就业者不同于自愿性失业者。自愿性不就业者指的是那些毕业后不寻找工作、赋闲在家、衣食住行靠父母的青年人,即所谓的“傍老族”。一些暂不就业者主要是基于“不理想的工作不去做,暂时又没有生活问题,宁愿等一等”的想法。在日本自愿性不就业者被称为“NEET族”
(notinemployment,educationortraining),原意是指“不读书、不工作也不接受培训的三无人员”,他们寄生在父母身边,并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愈来愈严肃的社会问题。他们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工作愿望、不肯面对
三、近年来持续的部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现象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各种统计调查表明.面临就业困难和失业困境的大学生有很多是毕业于专科层次和普通高校、来自于社会资源特别缺乏的社会弱势群体.其能够获得的社会支持极为有限,因此就可能出现大学生因失业带来的不满情绪和生活痛苦,而走向极端的现象。大学毕业生处于又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处于社会管理的真空地带.生计奔波的边缘地带,事业发展的迷茫地带。身心健康的焦虑地带。一旦社会给予的压力超过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就可能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二)可能降低人们投资教育的热情
教育是一种投资,是一种有很大期望值的投资。人们花大量的金钱投资于孩子身上就是期望他们能在接受到高等教育之后以期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找到好的丁作,光宗耀祖。现在的高等教育已成为一种大众教育.大学毕业即失业现象是正常存在的。但是我国的教育教学体制滞后,人才培养机制落后于市场需求,使大学生就业更是雪上加霜,这不仅会大大挫伤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会扩大教育无用论的论调,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人们投资的热情。
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大学生失业是我国最近几年才产生的现象,我国也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治理大学生失业。关于能否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是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运用大数法则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这一劳动风险,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生活获得基本保障.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因此,我认为通过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来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具有以下现实意义。
(一)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
创造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就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问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最近几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对大学生的最大意义并不在金钱上。而是体现国家引导鼓励大学生把找工作的目光投向基层.促进大学生的就业与再就业,为社会创造财富。
(二)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
失业是社会问题。失业率增加。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不是线性的。而是呈指数形式爆炸式发展的。当一个群体的失业率超过一个阀值时,社会的失稳将是不可避免的。从目前状况看,旧的就业岗位被摧毁的速度远远超过新的就业岗位被创造的速度,虽然我国经济一直保持7%以上的高速增长.但新增的就业岗位与在岗人员自然更替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与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所需要的岗位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大学生失业不
可能很快消失.它不是暂时存在,很可能将长期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一群思维活跃的年轻人在步入社会的关键时刻连续遭受打击.会引起他们及其家庭对社会的敌视,一旦他们群体闹事,给社会的震荡将是很大的,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大学生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三)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拓展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是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法律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
五、现行大学生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及其缺陷
针对大学生“新失业群体”的出现,近几年包括劳动保障部在内的多个部委都曾出台过“有关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2004年发布的“允许大学生进行失业登记,特别困难的大学生还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政策。2006年6月,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等14部门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大学生毕业无工作时可享受失业救济,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1违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按该条规定,未就业的大学生没有被列入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内。《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又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按此规定,刚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从未缴纳失业保险金,不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此,我国目前的这种把未就业的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制度,允许其领取失业保险的做法有违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2.就业保障制度模式的设计与目标人群的需求相偏离。解决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应该采取与老失业群体不同的策略。老失业群体问题的关键是生活保障问题,而新失业群体问题的关键是就业能力问题。与老失业群体相比,新失业群体大多数人缺乏工作经验,而且作为一种严重的歧视现象,为人诟病已久的 “经验歧视”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而愈演愈烈。“用人单位将工作经验作为招人的必须条件,确实阻塞了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路”(田永伟)。这就决定了为他们提供收入支持或者说生活保障的政策缺乏实施基础。所以,解决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的政策取向必须以提高就业能力为出发点。而我国目前的失业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与目标人群的需求有相当偏离,特别是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过于偏重其生活救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明显弱化。因此,在就业机会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对我国失业保障制度模式进行调整。
六、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涉及项目的设置、基金的筹集、远营和日常
管理等多个方面。
(一)大学生失业保险功能
针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失业群体,失业保险的设置,首先要为失业者一定妁失业救助,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这是失业保险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此外要有促进就业的措施.要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提供职业信息,同时还要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这是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重点,因为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源存量,这部分人的失业将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切实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更能体现大掌生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二)大学生先业保险的基金筹集与运营
由于大学生在校期间没有工作经历,当然也就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因而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是关系到夫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能否建立并且健康运转的关键问题。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由于大学生失业的特殊性.所以普通失业保险制度的劳动者和雇主双方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在此并不适用,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思路: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由由国家财政、学校和学生共同负担。其中国家要占主要部分,由财政拨款帮助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险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就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从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各地区可以按其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获取拨款。由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我们在此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省份为例进行初步论证。以2004年为例,如上海,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0085元,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88645人, 以其平均工资的10%为依据,可获得财政拨款2亿多元;青海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7229元,毕业生为5802人,以平均工资的25%可获得0.25亿元;河南的上述数据分别为:12114元,134293人,按其平均上资的10%获得财政支持1.6亿元,东、西、中部各地区可以参照执行,以这样计算,中央财政预计拨款42亿元用于大学生失业保险,这仅占当年中央财政支出7804.08亿元的0.53%。此外,地方财政也应该增加其投入力度,补充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的不足部分
但仅靠财政拨款的资金还不能满足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需要,因而学校和学生个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缴费责任。对于学生个人承担部分,也以2004年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进行征收.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视情况适当降低征收比例,这祥不至于更加加重贫困家庭的负担;学校负担部分,可以针对其就业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制定缴费比例,按就业率的高低情况以2%一4%的比例从学校获得的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费以及其他收入中提取,就业率高的以低比例征收,反之以高比例收取,这样可以直接激励学校完善其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设置,改善教学内容和方式.把知识授予和技能训缘有机结台起来,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以此来提高高校的就业率,从更积轻的方面减少失业大学生的数量。同时,社会各界的公益性捐赠也可成为一部分基金来源
2、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
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建立以及大学生失业保睑基
金的筹集解决之后,最要的就是怎样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切实有效的管
理,以达到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满足日益增多的失业大学生,从而缓和大学生失业问题所带来严峻的社会问题:因此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失业大学生问题解决的程度和深度。进一步壮大失业保险基金的规模,可以进一步解决大学生失业人数逐渐增大所引起的规模问题。因此怎样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实现失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将成为迫切而重要的问题。
对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应该采取专项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专款专用,这里由于大学生来自不同地区,为使筹资、管理方便,由学生当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其形式可采取和养老基金一样的方式——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建立大学生的个人账户.可将学生和学校缴纳部分作为个人账户基金,将财政拨款的30%也划入个人部分,其余的作为社会统筹部分,避免失业保险基金的流失。具体操作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还要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所谓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财政专户划拨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
此外,还要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如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社会保障专用债券、建立社会保障捐赠基金等方式。同时,还要加快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运营可以由专门的基金运营机构管理,通过证券投资(购买国债、参与地方财政资金运营)、信贷投资(如工商投资、住宅信贷)和实体投资(公益事业投资)使基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并通过投资种类的多样化组合,降低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切实地实现基金有效的投资。
(三)大学生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
大学生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包括资格认定、待遇发放、就业政策、立法保障等方面。
1、资格认定: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对象是失业大学生群体,但其享受资格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a 大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三个月内)没找到工作的; b.有工作要求并积极找工作的;c.有劳动能力并且愿意接受所提供的工作。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待遇发放: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是由学生所在地的机构筹集的,因而待遇的发放也应由当地的牡会保险机构负责。对于那些毕业后不留在本地区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可以通过两地间负责机构的协商,由现在地先行支付,再由原地将其基金转入现在地的方式解决。失业保险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制定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用以满足不同状况的需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可以参照一般失业保险进行,若仍然没找到工作,将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而纳入城镇“低保”制度的保障范围。这样可以避免失业者挑三拣四,不安于现有工作;大学生在实现就业后,其个人账户上的失业基金将转入后期缴纳的失业保险中,实现和现行一般失业
保险制度的顺利衔接。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大学失业生凭社保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在指定银行领取其失业金。
3、就业政策:大学生失业保险应以帮助就业为主,待遇发放为辅。因而,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减少基金支出,减轻财政压力和学生负担。首先,要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在学校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使学校和学生充分意识到其重要性,这一方面主要包括政策指导、思想指导和技术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就业。其次,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的人才市场,并完善其服务功能,使求职就业信息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充分流通,以防止人才浪费和岗位空置。再次,鼓励大学生采取自主创业等更广泛的就业方式,政府可以提供相关指导和政策优惠,如开展创业教育,增加大学生的创业知识,提高其创业技能;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开设创业资金贷款;还可以对其制定减免税收或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些人可以根据情况一次性发放其失业保险待遇,以增加创业资金。最后,失业大学生可以通过就业机构一些技能培训,积累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提高自身技能,以增加其就业机会。
4、立法保障: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以保证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顺利实施。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社会保障法》,因此针对大学生失业保险,可以制定相关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办法》,对其资格、待遇、基金、管理和监督、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可参照《失业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1】宣杰 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探讨 [期刊论文]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
【2】王伟进 大学生失业与失业津贴制度的选择 [期刊论文] -青年探索2008(4)
【3】谢勇 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障:制度选择与政策启示 2007(5)
【4】期刊论文 刍议大学生失业问题及其治理 - 中国大学生就业2006,""(15
【5】期刊论文 对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的探讨 - 管理观察2009,""(34)
【6】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 2000
【7】谢勇.罗晓芳 对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期刊论文] -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
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
论文
初探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初探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摘要】
随着高校扩招,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大学生就业
形势日趋严峻。失业现象已经成为了当前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
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势在必行。本文分析了大学生失业保障现状。阐述了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剖析了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促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 大学生失业 保险 社会保障
目 录
摘要
一、引言„„„„„„„„„„„„„„„„„„„„„„„„4
二、大学生失业的原因分析„„„„„„„„„„„„„„„„4
(一)大学生失业背景„„„„„„„„„„„„„„„„„„4
(二)工作搜寻中的大学生失业„„„„„„„„„„„„„„4
(三)大学生失业的另一群体一自愿性不就业者„„„„„„„„„„4
三、近年来持续的部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现象带来的社会问题„„„„„„„„„„„„„„„„„„„„„„„„„„„5
(一)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5
(二)可能降低人们投资教育的热情„„„„„„„„„„„„5
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5 (一)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 „„„„„5
(二)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5
五、现行大学生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及其缺陷„„„„„„„„„6
六、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7
(一)大学生失业保险功能„„„„„„„„„„„„„„„„7
(二)大学生先业保险的基金筹集与运营„„„„„„„„„„7
(一)大学生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8
七、 参考文献„„„„„„„„„„„„„„„„„„„„„10
一.引言
伴随着1999年高校扩招,我国现在的劳动力市场已发生变化,就业危机正由4050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转向日益激烈的大学生就业竞争,大学生在从高等教育到就业的转换中面临的问题也开始慢慢凸现出来。
在这样的社会态势下,有人提出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将大学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内,防止这些人在初次就业即遭受打击后,引发对社会的敌视与不满,并进而可能做出过激行为。
二.大学生失业的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失业背景一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剖现状分折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多林格尔(P·BDoefinger)和迈克尔·皮奥雷(M·JPiore)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吴克明认为,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小城镇劳动力市场(从地域上划分)的分割以及高等教育劳动力市场和中初等教育水平劳动力市场(从职业等级划分)的分割。对于求职择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总是倾向于到沿海大中城市就业,而不愿下基层到农村、中西部地区就业。有人认为,这主要是大学生本身期望值过高,若能有选择地降低自身的期望值,选择“先就业,后择业”,大学生就业率就不会这么低。
诚然,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或许高于现实需求水平。但是,从人的比较才做出投资的决定。选择读大学再就业,就是因为大学毕业后的预期收益要高于高中毕业后的收入。在我国高等教育费用逐年攀升的社会事实下,大学生的教育成本也在上升,所以大学生希望毕业时尽快收回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报酬,进而都期望在一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另外,从经济人行为假设看,每个人都着眼于行为的预期收益最大化,故不可以把在一级劳动力市场择业完全归结于毕业生的盲目攀高。
(二)工作搜寻中的大学生失业
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是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人才资源总体短缺的前提下,出现的大学生“择业难”现象,这与大学生力资本投资理论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是根据预期收益和现实成本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搜寻有关。职业搜寻理论认为:(1)劳动者为获得满意的报酬必须在劳动力市场上搜寻;(2)在职业搜寻时间达到最优前(职业搜寻时间的边际效益=边际成本),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为理性选择。大学生就业取决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的结果。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搜寻中,他们对大学生的现实需求量远小于其最大需求量,这其中包括一系列原因诸如较高的解雇成本和雇用成本以及对经验门槛的设置。从成本考虑,企业趋向于少招聘没有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大学生的失业,一方面是由于用人单位从自己的角度搜寻的结果,另一方面对于一部分大学生而言,由于期望得到更好的工作机会,而拒绝已有的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工作。因而,某种意义上说,搜寻失业是一种自愿性失业。
(三)大学生失业的另一群体一自愿性不就业者
自愿性不就业者不同于自愿性失业者。自愿性不就业者指的是那些毕业后不寻找工作、赋闲在家、衣食住行靠父母的青年人,即所谓的“傍老族”。一些暂不就业者主要是基于“不理想的工作不去做,暂时又没有生活问题,宁愿等一等”的想法。在日本自愿性不就业者被称为“NEET族”
(notinemployment,educationortraining),原意是指“不读书、不工作也不接受培训的三无人员”,他们寄生在父母身边,并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愈来愈严肃的社会问题。他们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工作愿望、不肯面对
三、近年来持续的部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现象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各种统计调查表明.面临就业困难和失业困境的大学生有很多是毕业于专科层次和普通高校、来自于社会资源特别缺乏的社会弱势群体.其能够获得的社会支持极为有限,因此就可能出现大学生因失业带来的不满情绪和生活痛苦,而走向极端的现象。大学毕业生处于又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处于社会管理的真空地带.生计奔波的边缘地带,事业发展的迷茫地带。身心健康的焦虑地带。一旦社会给予的压力超过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就可能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二)可能降低人们投资教育的热情
教育是一种投资,是一种有很大期望值的投资。人们花大量的金钱投资于孩子身上就是期望他们能在接受到高等教育之后以期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找到好的丁作,光宗耀祖。现在的高等教育已成为一种大众教育.大学毕业即失业现象是正常存在的。但是我国的教育教学体制滞后,人才培养机制落后于市场需求,使大学生就业更是雪上加霜,这不仅会大大挫伤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会扩大教育无用论的论调,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人们投资的热情。
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大学生失业是我国最近几年才产生的现象,我国也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治理大学生失业。关于能否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是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运用大数法则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这一劳动风险,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生活获得基本保障.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因此,我认为通过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来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具有以下现实意义。
(一)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
创造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就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问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最近几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对大学生的最大意义并不在金钱上。而是体现国家引导鼓励大学生把找工作的目光投向基层.促进大学生的就业与再就业,为社会创造财富。
(二)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
失业是社会问题。失业率增加。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不是线性的。而是呈指数形式爆炸式发展的。当一个群体的失业率超过一个阀值时,社会的失稳将是不可避免的。从目前状况看,旧的就业岗位被摧毁的速度远远超过新的就业岗位被创造的速度,虽然我国经济一直保持7%以上的高速增长.但新增的就业岗位与在岗人员自然更替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与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所需要的岗位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大学生失业不
可能很快消失.它不是暂时存在,很可能将长期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一群思维活跃的年轻人在步入社会的关键时刻连续遭受打击.会引起他们及其家庭对社会的敌视,一旦他们群体闹事,给社会的震荡将是很大的,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大学生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三)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拓展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是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法律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
五、现行大学生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及其缺陷
针对大学生“新失业群体”的出现,近几年包括劳动保障部在内的多个部委都曾出台过“有关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2004年发布的“允许大学生进行失业登记,特别困难的大学生还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政策。2006年6月,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等14部门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大学生毕业无工作时可享受失业救济,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1违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按该条规定,未就业的大学生没有被列入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内。《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又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按此规定,刚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从未缴纳失业保险金,不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此,我国目前的这种把未就业的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制度,允许其领取失业保险的做法有违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2.就业保障制度模式的设计与目标人群的需求相偏离。解决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应该采取与老失业群体不同的策略。老失业群体问题的关键是生活保障问题,而新失业群体问题的关键是就业能力问题。与老失业群体相比,新失业群体大多数人缺乏工作经验,而且作为一种严重的歧视现象,为人诟病已久的 “经验歧视”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而愈演愈烈。“用人单位将工作经验作为招人的必须条件,确实阻塞了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路”(田永伟)。这就决定了为他们提供收入支持或者说生活保障的政策缺乏实施基础。所以,解决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的政策取向必须以提高就业能力为出发点。而我国目前的失业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与目标人群的需求有相当偏离,特别是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过于偏重其生活救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明显弱化。因此,在就业机会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对我国失业保障制度模式进行调整。
六、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涉及项目的设置、基金的筹集、远营和日常
管理等多个方面。
(一)大学生失业保险功能
针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失业群体,失业保险的设置,首先要为失业者一定妁失业救助,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这是失业保险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此外要有促进就业的措施.要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提供职业信息,同时还要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这是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重点,因为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源存量,这部分人的失业将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切实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更能体现大掌生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二)大学生先业保险的基金筹集与运营
由于大学生在校期间没有工作经历,当然也就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因而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是关系到夫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能否建立并且健康运转的关键问题。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由于大学生失业的特殊性.所以普通失业保险制度的劳动者和雇主双方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在此并不适用,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思路: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由由国家财政、学校和学生共同负担。其中国家要占主要部分,由财政拨款帮助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险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就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从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各地区可以按其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获取拨款。由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我们在此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省份为例进行初步论证。以2004年为例,如上海,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0085元,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88645人, 以其平均工资的10%为依据,可获得财政拨款2亿多元;青海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7229元,毕业生为5802人,以平均工资的25%可获得0.25亿元;河南的上述数据分别为:12114元,134293人,按其平均上资的10%获得财政支持1.6亿元,东、西、中部各地区可以参照执行,以这样计算,中央财政预计拨款42亿元用于大学生失业保险,这仅占当年中央财政支出7804.08亿元的0.53%。此外,地方财政也应该增加其投入力度,补充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的不足部分
但仅靠财政拨款的资金还不能满足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需要,因而学校和学生个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缴费责任。对于学生个人承担部分,也以2004年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进行征收.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视情况适当降低征收比例,这祥不至于更加加重贫困家庭的负担;学校负担部分,可以针对其就业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制定缴费比例,按就业率的高低情况以2%一4%的比例从学校获得的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费以及其他收入中提取,就业率高的以低比例征收,反之以高比例收取,这样可以直接激励学校完善其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设置,改善教学内容和方式.把知识授予和技能训缘有机结台起来,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以此来提高高校的就业率,从更积轻的方面减少失业大学生的数量。同时,社会各界的公益性捐赠也可成为一部分基金来源
2、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
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建立以及大学生失业保睑基
金的筹集解决之后,最要的就是怎样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切实有效的管
理,以达到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满足日益增多的失业大学生,从而缓和大学生失业问题所带来严峻的社会问题:因此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失业大学生问题解决的程度和深度。进一步壮大失业保险基金的规模,可以进一步解决大学生失业人数逐渐增大所引起的规模问题。因此怎样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实现失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将成为迫切而重要的问题。
对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应该采取专项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专款专用,这里由于大学生来自不同地区,为使筹资、管理方便,由学生当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其形式可采取和养老基金一样的方式——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建立大学生的个人账户.可将学生和学校缴纳部分作为个人账户基金,将财政拨款的30%也划入个人部分,其余的作为社会统筹部分,避免失业保险基金的流失。具体操作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还要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所谓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财政专户划拨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
此外,还要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如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社会保障专用债券、建立社会保障捐赠基金等方式。同时,还要加快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运营可以由专门的基金运营机构管理,通过证券投资(购买国债、参与地方财政资金运营)、信贷投资(如工商投资、住宅信贷)和实体投资(公益事业投资)使基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并通过投资种类的多样化组合,降低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切实地实现基金有效的投资。
(三)大学生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
大学生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包括资格认定、待遇发放、就业政策、立法保障等方面。
1、资格认定: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对象是失业大学生群体,但其享受资格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a 大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三个月内)没找到工作的; b.有工作要求并积极找工作的;c.有劳动能力并且愿意接受所提供的工作。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待遇发放: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是由学生所在地的机构筹集的,因而待遇的发放也应由当地的牡会保险机构负责。对于那些毕业后不留在本地区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可以通过两地间负责机构的协商,由现在地先行支付,再由原地将其基金转入现在地的方式解决。失业保险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制定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用以满足不同状况的需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可以参照一般失业保险进行,若仍然没找到工作,将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而纳入城镇“低保”制度的保障范围。这样可以避免失业者挑三拣四,不安于现有工作;大学生在实现就业后,其个人账户上的失业基金将转入后期缴纳的失业保险中,实现和现行一般失业
保险制度的顺利衔接。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大学失业生凭社保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在指定银行领取其失业金。
3、就业政策:大学生失业保险应以帮助就业为主,待遇发放为辅。因而,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减少基金支出,减轻财政压力和学生负担。首先,要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在学校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使学校和学生充分意识到其重要性,这一方面主要包括政策指导、思想指导和技术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就业。其次,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的人才市场,并完善其服务功能,使求职就业信息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充分流通,以防止人才浪费和岗位空置。再次,鼓励大学生采取自主创业等更广泛的就业方式,政府可以提供相关指导和政策优惠,如开展创业教育,增加大学生的创业知识,提高其创业技能;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开设创业资金贷款;还可以对其制定减免税收或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些人可以根据情况一次性发放其失业保险待遇,以增加创业资金。最后,失业大学生可以通过就业机构一些技能培训,积累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提高自身技能,以增加其就业机会。
4、立法保障: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以保证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顺利实施。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社会保障法》,因此针对大学生失业保险,可以制定相关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办法》,对其资格、待遇、基金、管理和监督、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可参照《失业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1】宣杰 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探讨 [期刊论文]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
【2】王伟进 大学生失业与失业津贴制度的选择 [期刊论文] -青年探索2008(4)
【3】谢勇 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障:制度选择与政策启示 2007(5)
【4】期刊论文 刍议大学生失业问题及其治理 - 中国大学生就业2006,""(15
【5】期刊论文 对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的探讨 - 管理观察2009,""(34)
【6】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 2000
【7】谢勇.罗晓芳 对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期刊论文] -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