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性管理

关于加强工作计划性管理的规定

1. 目的

1.1 为使企业各项工作按步骤、可控制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体系有条不紊地推进,特制定本规定。

1.2 计划是最基本的管理要素。缺乏计划性、计划缺乏科学合理性或计划执行的随意性,都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完成。工作计划按期限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四个层次;按范围分为院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业务工作计划和个人工作计划四个层次。工作中,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计划编制和管理体系,并按照PDCA (计划、执行、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2. 计划内容

2.1 确定年度工作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及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各部门编制年度工作目标(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关度高的工作及企业明确的单项重点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长签批后确定。各部门根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措施和责任人。根据企业工作实际,年度工作目标半年进行一次评审、调整。

2.2 编制季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工作职责,编制部门季度工作计划(职能部门见附件一;业务部门及生产部门的管理目标工作计划见附件一,生产经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工作计划应明确内容、时间进度、相应的措施、操作要点及部门之间的配合重点等,并落实责任人。

2.3 编制月工作计划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季度工作计划,确定部门月工作计划(职能部门见附件二,业务部门及生产部门的管理目标工作计划见附件二,生产经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执行。计划要明确工作的具体内容、起始时间、质量要求、工作标准、实施措施及相关部门的配合要求等,并落实责任人。

2.4 部门及业务周工作计划

2.4.1 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应根据本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及临时增加的工作,制定业务周工作计划(见附件三),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计划等,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汇总、审核批准后执行。

2.4.2生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计划管理

3.1 建立月、周工作例会制度

各部门必须建立月、周工作例会制度。月工作例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原则上全体员工参加(人数多的部门可请示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后分级),会议对部门上月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研讨,提出改进方案;对部门下月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布置。周工作例会,职能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员工参加,生产部门由室主任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会议对部门(专业)上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研讨,对部门(专业)下周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布置。

3.2 规范干部出差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应事先请示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同意,并通报院长工作部;副职出差要经正职同意。同一部门的领导不得同时出差,必须有一位领导在部门主持工作,特殊情况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同意。部门领导出差回来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3 建立健全员工工作记录制度

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及职员每日应填写“工作日志”(见附件四);生产部门室经理及员工每日应填写“工时记录卡”。如实记录每天处理的主要事务,记载协助其他部门处理的事务和问题,以及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室经理和业务主管应经常抽查,督促“工作日志”及“工时记录卡”制度的有效执行。

3.4 建立目标工作计划制度

各部门按照2.1程序确定的目标工作,实施前由部门提出目标工作的计划书,经考核部门组织审议、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计划书内容包括工作来源、依据、指导原则、质量标准、计划进度、评价方法及考核要点等。

4. 计划管理监督、检查

由监审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按计划对计划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每季度编写监督、检查报告,纳入对部门干部的季度、年度考核。

5. 计划管理考核

5.1 部门干部考核:重点为计划管理的完整性、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计划执行的有效性、计划执行中监控和调整的及时性,对管辖范围员工工作的指导作用等。考核纳入院干部“三项责任制”考核,按照目标管理办法规定,每季度、年度考核前,各生产部门每季向业务部门提交一份目标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各业务部门每季向市场开发与经营管理部提交一份目标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各

职能部门每季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一份目标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5.2 专业室经理(业务主管)考核:重点为工作的计划性、有序性、有效性、改进性,对管辖范围员工工作的指导作用等。室经理(业务主管)每月须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一份工作小结,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年度召集部门领导会议,对专业室经理(业务主管)进行综合考核,并建立标准化的考核档案。

5.3 员工考核:职能部门职员每月末提交一份当月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自检报告,部门负责人或业务主管每月依据员工“工作日志”记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负荷的情况等,按照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作出客观公正的书面评价,作为员工绩效分配的依据,并纳入员工考绩档案。生产部门员工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关于加强工作计划性管理的规定

1. 目的

1.1 为使企业各项工作按步骤、可控制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体系有条不紊地推进,特制定本规定。

1.2 计划是最基本的管理要素。缺乏计划性、计划缺乏科学合理性或计划执行的随意性,都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完成。工作计划按期限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四个层次;按范围分为院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业务工作计划和个人工作计划四个层次。工作中,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计划编制和管理体系,并按照PDCA (计划、执行、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2. 计划内容

2.1 确定年度工作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及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各部门编制年度工作目标(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关度高的工作及企业明确的单项重点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长签批后确定。各部门根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措施和责任人。根据企业工作实际,年度工作目标半年进行一次评审、调整。

2.2 编制季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工作职责,编制部门季度工作计划(职能部门见附件一;业务部门及生产部门的管理目标工作计划见附件一,生产经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工作计划应明确内容、时间进度、相应的措施、操作要点及部门之间的配合重点等,并落实责任人。

2.3 编制月工作计划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季度工作计划,确定部门月工作计划(职能部门见附件二,业务部门及生产部门的管理目标工作计划见附件二,生产经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执行。计划要明确工作的具体内容、起始时间、质量要求、工作标准、实施措施及相关部门的配合要求等,并落实责任人。

2.4 部门及业务周工作计划

2.4.1 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应根据本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及临时增加的工作,制定业务周工作计划(见附件三),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计划等,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汇总、审核批准后执行。

2.4.2生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计划管理

3.1 建立月、周工作例会制度

各部门必须建立月、周工作例会制度。月工作例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原则上全体员工参加(人数多的部门可请示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后分级),会议对部门上月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研讨,提出改进方案;对部门下月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布置。周工作例会,职能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员工参加,生产部门由室主任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会议对部门(专业)上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研讨,对部门(专业)下周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布置。

3.2 规范干部出差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应事先请示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同意,并通报院长工作部;副职出差要经正职同意。同一部门的领导不得同时出差,必须有一位领导在部门主持工作,特殊情况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同意。部门领导出差回来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3 建立健全员工工作记录制度

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及职员每日应填写“工作日志”(见附件四);生产部门室经理及员工每日应填写“工时记录卡”。如实记录每天处理的主要事务,记载协助其他部门处理的事务和问题,以及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室经理和业务主管应经常抽查,督促“工作日志”及“工时记录卡”制度的有效执行。

3.4 建立目标工作计划制度

各部门按照2.1程序确定的目标工作,实施前由部门提出目标工作的计划书,经考核部门组织审议、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计划书内容包括工作来源、依据、指导原则、质量标准、计划进度、评价方法及考核要点等。

4. 计划管理监督、检查

由监审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按计划对计划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每季度编写监督、检查报告,纳入对部门干部的季度、年度考核。

5. 计划管理考核

5.1 部门干部考核:重点为计划管理的完整性、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计划执行的有效性、计划执行中监控和调整的及时性,对管辖范围员工工作的指导作用等。考核纳入院干部“三项责任制”考核,按照目标管理办法规定,每季度、年度考核前,各生产部门每季向业务部门提交一份目标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各业务部门每季向市场开发与经营管理部提交一份目标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各

职能部门每季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一份目标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5.2 专业室经理(业务主管)考核:重点为工作的计划性、有序性、有效性、改进性,对管辖范围员工工作的指导作用等。室经理(业务主管)每月须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一份工作小结,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年度召集部门领导会议,对专业室经理(业务主管)进行综合考核,并建立标准化的考核档案。

5.3 员工考核:职能部门职员每月末提交一份当月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自检报告,部门负责人或业务主管每月依据员工“工作日志”记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负荷的情况等,按照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作出客观公正的书面评价,作为员工绩效分配的依据,并纳入员工考绩档案。生产部门员工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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