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瑞特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定:
批准:
年 月 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科瑞特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统管防护品管理的职责、采购、配发、检查、检测、回收与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劳动防护用品
指配发给员工在工作中应随身穿(佩)戴,以免遭受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简称“护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简称“特种护品”。
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示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编号构成。
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 2.4防护功能
指护品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5统管护品
指公司统一管理、采购、配备、标识的护品,包括各种鞋、服装和防静电类护品、安全帽、护目镜等特种防护品等。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职责
综合管理部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国家和集团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
准;
(2)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3) 参与审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质料、款式、颜色、性能和
标识;
(4) 参与对进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市场供方的资质审查; (5) 负责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新增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的审批;
(6) 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 3.2采购部职责
采购部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进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市场供方的资质审查管理;
(2) 负责供方资信评价和动态管理;
(3) 按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组织统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并负
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仓储、调拨、配送;
(4) 负责公司机关非统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仓储和供
应;
(5) 审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即采购的产品要
基本具备QS生产许可标示(
3.3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 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报采购部
进行采购;
(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发放(补发)、登记和使用过程
中的信息反馈;
(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采购国家规定实行特许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具有相应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
其中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产品。其资质主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外省来鲁经营
)及LA安全合格证(
)。
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位备案证书》等。
不应采购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物资管理科应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急需、少量的劳动防护用品需紧急采购时,应报综合管理部、采购部批准后实施。 5护品配发 5.1配发要求:
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不应超过使用期限。
使用部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配发给员工。 5.2员工上岗、离岗要求
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由综合管理部配发安全鞋和工作服各一双(套),用人车间根据实际岗位配发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登记。
非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访问、参观等,应由作业部门配发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调岗人员应按新岗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离岗六个月以上人员应延长其劳动防护用品换发时间;离岗人员,停止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对因公造成损失的劳动防护用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应给予更换或补发。
因作业环境特殊,生产中劳动防护用品损耗快,确需补发的,应及时补发。
使用部门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得事后补发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钱物或由员工个人自购。 6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按工种配发,同一工作场所、同一工种配发相同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见附件。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当作业环境、工艺、法规等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增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各部门新增工种时,应向综合管理部申报。 7发放与检查
各部门发放时要员工填字确认,严禁出现发放代签等现象。 综合管理部要随时到车间现场进行抽查,对于存在违规现象进行考核。 8车间日常管理
交接班期间,车间主任要安排人员监督车间各岗位人员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是否在车间指定区域存放。对未按要求放置的人员及时进行纠正。 9劳动用品质量要求
为了降低劳动保护用品损耗,当同一车间或者相同工种使用该劳动保护用品在规定更换期内损耗率达到10%时,建议采购部更换供应商。
劳动保护用品要具有产品合格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厂。
10考核标准
1、 员工未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错误者,考核责任员工
30元,所属班组长考核20元,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车间主任10元。
2、 企业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内未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者,考
核责任员工30元,所属部门负责人考核20元,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车间主任20元。
3、 部门未按规定配发、登记、丢失、损坏未按要求赔偿的,考核
车间主任20元。
4、 部门客户专用安全帽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考核部门50
元/次。
5、 外来人员入厂,门卫未进行安全告知或未签订入厂安全须知者,
考核门卫20元。
6、 外来人员进入车间,未进行安全告知者,对陪同人员和车间主
任各考核20元。
7、 员工不按规定存放安全帽、护目镜或随意放置者,考核责任员
工30元、所属班组长20元,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车间主任10元。
8、 其他考核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青岛科瑞特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定:
批准:
年 月 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科瑞特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统管防护品管理的职责、采购、配发、检查、检测、回收与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劳动防护用品
指配发给员工在工作中应随身穿(佩)戴,以免遭受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简称“护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简称“特种护品”。
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示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编号构成。
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 2.4防护功能
指护品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5统管护品
指公司统一管理、采购、配备、标识的护品,包括各种鞋、服装和防静电类护品、安全帽、护目镜等特种防护品等。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职责
综合管理部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国家和集团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
准;
(2)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3) 参与审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质料、款式、颜色、性能和
标识;
(4) 参与对进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市场供方的资质审查; (5) 负责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新增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的审批;
(6) 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 3.2采购部职责
采购部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进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市场供方的资质审查管理;
(2) 负责供方资信评价和动态管理;
(3) 按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组织统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并负
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仓储、调拨、配送;
(4) 负责公司机关非统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仓储和供
应;
(5) 审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即采购的产品要
基本具备QS生产许可标示(
3.3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 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报采购部
进行采购;
(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发放(补发)、登记和使用过程
中的信息反馈;
(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采购国家规定实行特许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具有相应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
其中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产品。其资质主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外省来鲁经营
)及LA安全合格证(
)。
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位备案证书》等。
不应采购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物资管理科应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急需、少量的劳动防护用品需紧急采购时,应报综合管理部、采购部批准后实施。 5护品配发 5.1配发要求:
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不应超过使用期限。
使用部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配发给员工。 5.2员工上岗、离岗要求
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由综合管理部配发安全鞋和工作服各一双(套),用人车间根据实际岗位配发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登记。
非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访问、参观等,应由作业部门配发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调岗人员应按新岗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离岗六个月以上人员应延长其劳动防护用品换发时间;离岗人员,停止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对因公造成损失的劳动防护用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应给予更换或补发。
因作业环境特殊,生产中劳动防护用品损耗快,确需补发的,应及时补发。
使用部门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得事后补发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钱物或由员工个人自购。 6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按工种配发,同一工作场所、同一工种配发相同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见附件。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当作业环境、工艺、法规等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增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各部门新增工种时,应向综合管理部申报。 7发放与检查
各部门发放时要员工填字确认,严禁出现发放代签等现象。 综合管理部要随时到车间现场进行抽查,对于存在违规现象进行考核。 8车间日常管理
交接班期间,车间主任要安排人员监督车间各岗位人员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是否在车间指定区域存放。对未按要求放置的人员及时进行纠正。 9劳动用品质量要求
为了降低劳动保护用品损耗,当同一车间或者相同工种使用该劳动保护用品在规定更换期内损耗率达到10%时,建议采购部更换供应商。
劳动保护用品要具有产品合格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厂。
10考核标准
1、 员工未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错误者,考核责任员工
30元,所属班组长考核20元,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车间主任10元。
2、 企业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内未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者,考
核责任员工30元,所属部门负责人考核20元,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车间主任20元。
3、 部门未按规定配发、登记、丢失、损坏未按要求赔偿的,考核
车间主任20元。
4、 部门客户专用安全帽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考核部门50
元/次。
5、 外来人员入厂,门卫未进行安全告知或未签订入厂安全须知者,
考核门卫20元。
6、 外来人员进入车间,未进行安全告知者,对陪同人员和车间主
任各考核20元。
7、 员工不按规定存放安全帽、护目镜或随意放置者,考核责任员
工30元、所属班组长20元,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车间主任10元。
8、 其他考核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