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餐厅运营管理办法
各系部、处室、教科研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附属中专学校: 为加强教工餐厅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工餐厅由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经营管理。
二、建立健全餐厅管理制度(进货由餐饮部组织与餐饮部的原材料集体统一进货,需提前把计划报到餐饮部保管员处,集体采购回来后,从餐饮部保管员处出库,计入教工餐厅,同时教工餐厅保管员也做好进库出库登记,以便月底核算)和岗位职责,确保餐饮质量、卫生和安全。
三、实行补贴制。餐厅水电用量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由学院予以补贴。临时用工数量及薪酬标准,由人事处会商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后报批执行。
四、餐厅实行成本经营(主副食、低值易耗品、燃料费、卫生用品费、体检费、零修费、职工用餐)无盈利,单独核算每月盈亏不超过2%,并按月向院领导和财务处报送经营报表。
五、餐厅实行持卡就餐和明码标价制度。明确就餐时间。
六、不断改善主副食、花色品种,及时更新菜谱,提高质量。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特殊服务,满足教职工需求。
七、 餐厅服务对象本院教工,不对外经营。
八、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东苑教工餐厅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工餐厅饮食服务水平,深化竞争机制,满足师生饮食的多元化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标确定我校东苑教工餐厅委托经营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西北师范大学东苑餐厅是我校教职工及部分师生就餐的主要场所,使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一层约800平方米,二层约400平方米。
2、餐厅水、电、暖齐全,天然气尚未开通。
3、学校提供大件餐具设备、经营场所(含餐桌椅)以及一定数量的员工宿舍(含床)。其他配套厨具、餐具、易耗品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餐厅储藏间、粗加工间、烹饪间、厕所、办公室、更衣间等房间齐全,但需中标单位进一步投资修缮,合理优化布局。
5、经营范围:
一楼以经营快餐、面食、砂锅等质优价廉的大众饭菜为主,须提供早餐供应服务。
二楼以满足教职工中、晚餐家常饭供应、特色面食及小型聚餐为主,在确保教职工就餐(预留部分座位)的前提下可接待酒席。
二、合同期限
委托经营合同期根据投标方实际投入情况以1—3年为限。
三、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单位应有工商部门发放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具有一定规模和操作团队,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的能力;投标个人必须具有在高校从事学生食堂经营服务三年以上经历并有良好工作业绩,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3、投标方应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食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
4、餐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员自行招聘,食堂及窗口不得转租。水电气费用执行居民价格,费用自理。
5、食品原材料采购按照学校饮食服务中心要求,参加中心组织的统一采购。
6、参加投标时须携带以下书面文件:公司概况、经营餐饮业的资质以及相关证件及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服务经营承诺书(含投入资金承诺)。
7、须制定餐厅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式及品种价格(4)安全保障措施(5)餐厅的环境改造方案及先期投资方案。
四、评标原则与方法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
2、从学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评标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4、评标项目包括:企业资质与经营实力、各项管理制度细则、上缴额度、中标后服务工作承诺、现场考察、经营业绩、现场述标情况等。评标小组对招标项目进行评定,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14年12 月20—25日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7971235 手机:[1**********]
西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4年12 月18日
教工餐厅运营管理办法
各系部、处室、教科研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附属中专学校: 为加强教工餐厅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工餐厅由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经营管理。
二、建立健全餐厅管理制度(进货由餐饮部组织与餐饮部的原材料集体统一进货,需提前把计划报到餐饮部保管员处,集体采购回来后,从餐饮部保管员处出库,计入教工餐厅,同时教工餐厅保管员也做好进库出库登记,以便月底核算)和岗位职责,确保餐饮质量、卫生和安全。
三、实行补贴制。餐厅水电用量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由学院予以补贴。临时用工数量及薪酬标准,由人事处会商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后报批执行。
四、餐厅实行成本经营(主副食、低值易耗品、燃料费、卫生用品费、体检费、零修费、职工用餐)无盈利,单独核算每月盈亏不超过2%,并按月向院领导和财务处报送经营报表。
五、餐厅实行持卡就餐和明码标价制度。明确就餐时间。
六、不断改善主副食、花色品种,及时更新菜谱,提高质量。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特殊服务,满足教职工需求。
七、 餐厅服务对象本院教工,不对外经营。
八、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东苑教工餐厅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工餐厅饮食服务水平,深化竞争机制,满足师生饮食的多元化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标确定我校东苑教工餐厅委托经营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西北师范大学东苑餐厅是我校教职工及部分师生就餐的主要场所,使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一层约800平方米,二层约400平方米。
2、餐厅水、电、暖齐全,天然气尚未开通。
3、学校提供大件餐具设备、经营场所(含餐桌椅)以及一定数量的员工宿舍(含床)。其他配套厨具、餐具、易耗品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餐厅储藏间、粗加工间、烹饪间、厕所、办公室、更衣间等房间齐全,但需中标单位进一步投资修缮,合理优化布局。
5、经营范围:
一楼以经营快餐、面食、砂锅等质优价廉的大众饭菜为主,须提供早餐供应服务。
二楼以满足教职工中、晚餐家常饭供应、特色面食及小型聚餐为主,在确保教职工就餐(预留部分座位)的前提下可接待酒席。
二、合同期限
委托经营合同期根据投标方实际投入情况以1—3年为限。
三、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单位应有工商部门发放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具有一定规模和操作团队,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的能力;投标个人必须具有在高校从事学生食堂经营服务三年以上经历并有良好工作业绩,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3、投标方应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食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
4、餐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员自行招聘,食堂及窗口不得转租。水电气费用执行居民价格,费用自理。
5、食品原材料采购按照学校饮食服务中心要求,参加中心组织的统一采购。
6、参加投标时须携带以下书面文件:公司概况、经营餐饮业的资质以及相关证件及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服务经营承诺书(含投入资金承诺)。
7、须制定餐厅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式及品种价格(4)安全保障措施(5)餐厅的环境改造方案及先期投资方案。
四、评标原则与方法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
2、从学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评标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4、评标项目包括:企业资质与经营实力、各项管理制度细则、上缴额度、中标后服务工作承诺、现场考察、经营业绩、现场述标情况等。评标小组对招标项目进行评定,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14年12 月20—25日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7971235 手机:[1**********]
西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4年12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