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县直各学校、实验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以及安监、综治等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清明放假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的特定情况,在放假前召开教师会、班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讲文明、守公德,同时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亲属群众。要教育师生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扫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假期活动的安全意识,过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假期。
3.加强用火安全和防火知识教育。要教育师生注意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特别要切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和公共消防安全。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在清明期间出行活动时,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报废车辆、超载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在清明期间,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不单独外出。
5.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清明期间学校校舍、设施等校产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6.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清明节假期,学校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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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县直各学校、实验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以及安监、综治等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清明放假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的特定情况,在放假前召开教师会、班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讲文明、守公德,同时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亲属群众。要教育师生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扫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假期活动的安全意识,过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假期。
3.加强用火安全和防火知识教育。要教育师生注意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特别要切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和公共消防安全。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在清明期间出行活动时,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报废车辆、超载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在清明期间,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不单独外出。
5.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清明期间学校校舍、设施等校产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6.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清明节假期,学校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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