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工资分配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对科技人员的职称等级、收入构成、考核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研究院所有科技人员。
本制度中所提及的项目奖励范畴包含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奖励。 2. 职称等级
2.1 科技人员职称序列依据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科技成果等不同的要求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资深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且每年年底由公司评定小组评定一次。
2.2 每级职称根据细化的标准和要求分为5档,依次最高为五档,最低为一档。 2.3 公司对各等级职称科技人员的任职资格规定见表1。
表1 科技人员任职资格
3. 评定小组组成及流转程序
评定小组由研究院主任、事业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技术部总监、研发部总监、研发部总监助理和研究院科技管理主管组成(原:技术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研发部总监、研发部副总监、研发部总监助理和研发部科技管理主管组成)。涉及被评定者本人时,应采取回避。评定结果经公司经营班子会签,总总监审核,报集团批准。 4. 科技人员收入构成 4.1 科技人员的收入
科技人员收入 = 基本工资 + 职位工资 + 年终奖 + 科技奖 + 福利 + 长期激励。
4.1.1 基本工资参照集团有关基本工资的规定执行,主要依据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的不同来确定。
4.1.2 科技人员职位工资各级档对应数额及对应分数见表2。
表2 研发人员职位工资/对应分数(单位:元 / 月)
4.1.3 年终奖基数为科技人员当年一个月的规定职位工资。 4.1.4 科技奖按照公司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执行。
4.1.5 科技人员享受集团规定的休假和福利待遇。如年休假、社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
4.1.6 工作满一年并取得内部工程师职称者可参加长期激励,除新产品的长期激励按《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执行外,其它关于长期激励的办法均遵照集团有关长期激励的具体规定执行。
5. 具体考核办法规定 5.1 年度评价分
科技人员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技术人员考核表》交部门负责批准后,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公司评定小组次年1月初对公司科技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打分(原:每年12月底),以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该职称为国家部门评定结果)、专业技能、技术贡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传机电龄、先进个人表彰、对外申报、课题完成情况、职务补助和其他十一个方面进行打分,得分之和作为评定职位工资的依据。详细说明如下: 固定分区
5.1.1 学位/职称(该职称为国家部门评定结果):
5.1.2 专业技能:
附加分区 5.1.4 企业工龄:
十年以内,每年+1分;十年(含)至十五年,每年+0.5分;十五年及以外,每年+0.2
分。
5.1.5 发表论文(当年内第一作者得全分,其他作者减至一半(原:第一作者得全分,其他作者减至一半;);多次发表论文的,全年累加分不超过5分;两个自然年度以外的论文不作评分):
国家一级刊物:+2分/篇;国家二级刊物:+1分/篇;地方和内部刊物:+0.5分/篇。 5.1.6 申请专利(必须为已经公开):
发明专利:+10分/次;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6分/次。 5.1.7 名誉表彰(二年内):
5.1.7.1 获国家级表彰:+4分/次;获省级表彰:+2分/次;获市级表彰:+1分/次;获区级表彰:+0.5-1分/次。
5.1.7.2 获集团级表彰:+1分/次;公司级表彰:+0.5分/次。
5.1.8 对外申报(二年内申报成功,且为第一申报人员,包括获得新产品立项):
国家级:+2分/次;省级:+1分/次;市级:+0.5分/次;区级:+0.3分/次。 原:对外申报(需申报成功,且为第一申报人员):
国家级:+1分/次;省级:+0.5分/次;市级:+0.3分/次;区级:+0.1分/次。
5.1.9 课题完成情况(指上一年):
完成优秀:+5分;完成一般:+2分:没完成:-2分;无课题承担:-5分。 5.1.10 职务补助(当年):
总监:+8分;副总监:+5分;总监助理:+3分;主管:+2分。 原:总监:+15分;副总监:+10分;总监助理:+5分;主管:+3分。
5.1.11 其他:
其他包括培训讲课、引进项目情况、工作配合等,加减分情况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5.2 收入与评价的关系。
5.2.1 每年的职位工资以上年年底评定结果为准,全年不变。
5.2.2 年终奖由规定年终奖与年终绩效评价分数、公司系数、部门系数等来确定,年终发放。
5.3 项目提成规定
按照公司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执行。 5.4 职称评定
5.4.1 具体评定按照表1中任职资格一栏要求进行操作。
5.4.2 应届毕业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一般按照技术员一档、助理工程师一档、工程
科技人员工资分配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对科技人员的职称等级、收入构成、考核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研究院所有科技人员。
本制度中所提及的项目奖励范畴包含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奖励。 2. 职称等级
2.1 科技人员职称序列依据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科技成果等不同的要求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资深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且每年年底由公司评定小组评定一次。
2.2 每级职称根据细化的标准和要求分为5档,依次最高为五档,最低为一档。 2.3 公司对各等级职称科技人员的任职资格规定见表1。
表1 科技人员任职资格
3. 评定小组组成及流转程序
评定小组由研究院主任、事业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技术部总监、研发部总监、研发部总监助理和研究院科技管理主管组成(原:技术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研发部总监、研发部副总监、研发部总监助理和研发部科技管理主管组成)。涉及被评定者本人时,应采取回避。评定结果经公司经营班子会签,总总监审核,报集团批准。 4. 科技人员收入构成 4.1 科技人员的收入
科技人员收入 = 基本工资 + 职位工资 + 年终奖 + 科技奖 + 福利 + 长期激励。
4.1.1 基本工资参照集团有关基本工资的规定执行,主要依据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的不同来确定。
4.1.2 科技人员职位工资各级档对应数额及对应分数见表2。
表2 研发人员职位工资/对应分数(单位:元 / 月)
4.1.3 年终奖基数为科技人员当年一个月的规定职位工资。 4.1.4 科技奖按照公司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执行。
4.1.5 科技人员享受集团规定的休假和福利待遇。如年休假、社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
4.1.6 工作满一年并取得内部工程师职称者可参加长期激励,除新产品的长期激励按《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执行外,其它关于长期激励的办法均遵照集团有关长期激励的具体规定执行。
5. 具体考核办法规定 5.1 年度评价分
科技人员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技术人员考核表》交部门负责批准后,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公司评定小组次年1月初对公司科技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打分(原:每年12月底),以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该职称为国家部门评定结果)、专业技能、技术贡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传机电龄、先进个人表彰、对外申报、课题完成情况、职务补助和其他十一个方面进行打分,得分之和作为评定职位工资的依据。详细说明如下: 固定分区
5.1.1 学位/职称(该职称为国家部门评定结果):
5.1.2 专业技能:
附加分区 5.1.4 企业工龄:
十年以内,每年+1分;十年(含)至十五年,每年+0.5分;十五年及以外,每年+0.2
分。
5.1.5 发表论文(当年内第一作者得全分,其他作者减至一半(原:第一作者得全分,其他作者减至一半;);多次发表论文的,全年累加分不超过5分;两个自然年度以外的论文不作评分):
国家一级刊物:+2分/篇;国家二级刊物:+1分/篇;地方和内部刊物:+0.5分/篇。 5.1.6 申请专利(必须为已经公开):
发明专利:+10分/次;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6分/次。 5.1.7 名誉表彰(二年内):
5.1.7.1 获国家级表彰:+4分/次;获省级表彰:+2分/次;获市级表彰:+1分/次;获区级表彰:+0.5-1分/次。
5.1.7.2 获集团级表彰:+1分/次;公司级表彰:+0.5分/次。
5.1.8 对外申报(二年内申报成功,且为第一申报人员,包括获得新产品立项):
国家级:+2分/次;省级:+1分/次;市级:+0.5分/次;区级:+0.3分/次。 原:对外申报(需申报成功,且为第一申报人员):
国家级:+1分/次;省级:+0.5分/次;市级:+0.3分/次;区级:+0.1分/次。
5.1.9 课题完成情况(指上一年):
完成优秀:+5分;完成一般:+2分:没完成:-2分;无课题承担:-5分。 5.1.10 职务补助(当年):
总监:+8分;副总监:+5分;总监助理:+3分;主管:+2分。 原:总监:+15分;副总监:+10分;总监助理:+5分;主管:+3分。
5.1.11 其他:
其他包括培训讲课、引进项目情况、工作配合等,加减分情况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5.2 收入与评价的关系。
5.2.1 每年的职位工资以上年年底评定结果为准,全年不变。
5.2.2 年终奖由规定年终奖与年终绩效评价分数、公司系数、部门系数等来确定,年终发放。
5.3 项目提成规定
按照公司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执行。 5.4 职称评定
5.4.1 具体评定按照表1中任职资格一栏要求进行操作。
5.4.2 应届毕业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一般按照技术员一档、助理工程师一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