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设备“跑冒滴漏”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保证安全稳定生产、进一步推进6S 管理工作、做好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现要求各分厂对本厂所属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
1、所有液压设备干净明亮;
2、减速机无漏油现象;
3、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容器、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无管道、容器、阀件等因自身密闭性能差造成的渗漏;
4、无因设备损坏、老化或腐蚀导致的泄漏现象;
5、无不正常溢流现象。
一、要求各分厂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设施点巡检及维护要制定量化标准、周期和考核办法并落实责任人。检查、维护人员要按照既定标准认真执行,并做好记录。定检要有计划及验收标准,定检后要按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2、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对存在有腐蚀性介质或环境恶劣的设备设施在巡检时,重点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对管线要定期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3、发现设备设施出现跑冒滴漏后,要立即进行处理。如须停车处理时,要及时向设备部申请停机检修,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跑冒滴漏现象扩大化;制定检修计划和应对方案。针对这些隐患点,日常巡检要做重点检查及检查记录。
4、设备开车时,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打压试漏,生产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操作,对出现超温、超压的设备设施要加强巡查,重点监控。
5、控制、治理跑冒滴漏现象要建立长期控制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点巡检。实行液压站液位跟踪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液位变化及时查找漏点,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点。
6、要动员全体职工特别是点巡检人员,积极与岗位、维检人员沟通,共同治理跑冒现象。
二、针对公共管网区域划分不明确的问题,现做以下划分(以煤气管道为参考,公共管网由气管站巡检,各分厂按区域负责维修)
此次活动整改期限为2周,即10月2日-10月16日,排查期间,各分厂做好“跑冒滴漏”巡检维修记录,10月17日前报设备部。18日~25日由设备部组织对各生产厂逐个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分厂实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对出现跑冒滴漏的设备设施熟视无睹或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对厂长罚款200元/处,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
2、控制措施采取不当或未能及时处理的,对厂长罚款300元/次。
3、由于工艺操作原因或因设备检修质量差造成跑冒滴漏的,对厂长罚款3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
4、检查未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并且记录齐全、规范的生产厂,根据控制难度奖励厂长1000元~2000元。
5、若有难以整顿的漏点,或需要外协施工的漏点及时向设备部提交申请,设备部将予以解决。若到期检查发现漏点,没有记录也没有申报,对厂长加倍考核。
以后每季度都将开展此项工作,各分厂要切实落实“跑冒滴漏”排查工作,把治理生产线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水及各类气体的跑冒滴漏作为攻关重点进行专项治理,设备部将定期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设备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整治设备“跑冒滴漏”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保证安全稳定生产、进一步推进6S 管理工作、做好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现要求各分厂对本厂所属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
1、所有液压设备干净明亮;
2、减速机无漏油现象;
3、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容器、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无管道、容器、阀件等因自身密闭性能差造成的渗漏;
4、无因设备损坏、老化或腐蚀导致的泄漏现象;
5、无不正常溢流现象。
一、要求各分厂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设施点巡检及维护要制定量化标准、周期和考核办法并落实责任人。检查、维护人员要按照既定标准认真执行,并做好记录。定检要有计划及验收标准,定检后要按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2、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对存在有腐蚀性介质或环境恶劣的设备设施在巡检时,重点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对管线要定期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3、发现设备设施出现跑冒滴漏后,要立即进行处理。如须停车处理时,要及时向设备部申请停机检修,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跑冒滴漏现象扩大化;制定检修计划和应对方案。针对这些隐患点,日常巡检要做重点检查及检查记录。
4、设备开车时,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打压试漏,生产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操作,对出现超温、超压的设备设施要加强巡查,重点监控。
5、控制、治理跑冒滴漏现象要建立长期控制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点巡检。实行液压站液位跟踪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液位变化及时查找漏点,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点。
6、要动员全体职工特别是点巡检人员,积极与岗位、维检人员沟通,共同治理跑冒现象。
二、针对公共管网区域划分不明确的问题,现做以下划分(以煤气管道为参考,公共管网由气管站巡检,各分厂按区域负责维修)
此次活动整改期限为2周,即10月2日-10月16日,排查期间,各分厂做好“跑冒滴漏”巡检维修记录,10月17日前报设备部。18日~25日由设备部组织对各生产厂逐个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分厂实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对出现跑冒滴漏的设备设施熟视无睹或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对厂长罚款200元/处,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
2、控制措施采取不当或未能及时处理的,对厂长罚款300元/次。
3、由于工艺操作原因或因设备检修质量差造成跑冒滴漏的,对厂长罚款3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
4、检查未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并且记录齐全、规范的生产厂,根据控制难度奖励厂长1000元~2000元。
5、若有难以整顿的漏点,或需要外协施工的漏点及时向设备部提交申请,设备部将予以解决。若到期检查发现漏点,没有记录也没有申报,对厂长加倍考核。
以后每季度都将开展此项工作,各分厂要切实落实“跑冒滴漏”排查工作,把治理生产线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水及各类气体的跑冒滴漏作为攻关重点进行专项治理,设备部将定期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设备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