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 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

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

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

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

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 告 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附件1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及填卡说明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

注意保密

* 只有确诊为艾滋病病人时填写此项。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报告医生不填写此项内容。网

络直报后,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空白处。 患者姓名:根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患者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

应填写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姓名,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性病病例可填写代号。

民 族:根据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所属民族的名称。

婚姻状况:指被调查时的婚姻状况。“未婚”是指迄今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已婚有配偶”

是指办理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并且不处于离异、分居或丧偶状态;未办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但同居共同生活,视为“已婚有配偶”类别。“不详”是指被调查者未能提供目前的婚姻状况或者不能确定其婚姻状况。在表中相应内容前打√。

文化程度:在相应的文化程度前打√。文化程度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病

人最高学历或相当学历。①文盲:指不识字或识字很少。②小学:指小学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也包括没有上过小学,但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③初中:指初中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初中程度的人。④高中及中专:指高中及中专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高中程度的人。⑤大专及以上:指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

户籍地址:指户口所在地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住址

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接 触 史:可多选,根据临床询问病史或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其曾有过的所有接触经历前

打√。接触史应按照如下规定选择:应尽可能问清接触史,避免选择“不详”,如在“其他”前打√,则不可再在“不详”前打√。

注射毒品史:包括静脉或肌肉等注射毒品,特别是有过共用注射器经历的,不包括单纯口吸、鼻吸等不刺破皮肤、黏膜的吸毒方式。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指与非婚异性性伴(不包括固定的同居异性)的性接触经历。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指配偶/固定性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指有男性间无保护的肛交或口交经历。

献血浆史:指献过血/血浆等。

输血/血制品史:指输受过全血/成份血/血浆/血制品等。

母亲阳性:指母亲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史: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等有关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手术史:包括口腔、内窥镜等所有侵入性操作和各类手术。

性病史:包括既往曾患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病史,不包括阴道滴虫病、念珠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等。

其他:上述未列举,但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接触史。如在此选项前打√,应在后面空白处进行说明。

最可能的感染途径:该项不是询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而是由填

表人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高危行为和危险因素判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最可能的感染途径,并在相应的列举途径前打√。如果有不在列举范围内的明确的感染途径,在“其他”前打√,并将相应感染途径填写在“其他”后的下划线上。

检测样本来源:按照所采集的血清样本的来源,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术前检测:指各种手术前开展的检查。

受血(制品)前检测:除手术前开展的检查以外的,对计划接受血或血液制品治疗者的检查。

性病门诊:来自性病门诊的样品。

其他就诊者检测:除性病门诊以外的其他门诊、住院病人等的样品。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以结婚为目的开展的检查。

孕产期检查:孕产期的检查。

检测咨询:到检测咨询点的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配偶或性伴,含非配偶的其他同性或异性性伴。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子女的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见“接触史”中职业暴露的定义。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中,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娱乐场所人员部分的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包括既往卖血(浆)及当前正规血站的有偿供血(浆)人员。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来自无偿献血,能够识别真实身份的检查部分。

出入境人员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开展的体检。 新兵体检:新兵入伍前体检。

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羁押场所强制/劳教戒毒人员的检查。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所有收教人员的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除强制/劳教戒毒和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以外的羁押人员的检查。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包括各种日常的检测和筛查。

其他:不能归入以上来源的样本,请在后面的下划线上注明。

实验室检测结论:确认阳性者可不填写替代策略检测结果。

确认(替代策略)阳性检测日期:如确认试验阳性可只填写确认检测阳性日期,否则填写替代策略检测日期。

确认(替代策略)检测单位:如开展了确认试验可只填写确认检测单位,否则填写替代策略检测单位,与检测日期一致。

艾滋病确诊日期:指在报告时已经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

报告单位: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医疗卫生等机构全称。 联系电话:填写报告单位负责疫情的相应科室或疫情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首诊医生。 填卡日期:填写本报表的实际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 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

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

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

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

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 告 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附件1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及填卡说明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

注意保密

* 只有确诊为艾滋病病人时填写此项。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报告医生不填写此项内容。网

络直报后,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空白处。 患者姓名:根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患者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

应填写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姓名,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性病病例可填写代号。

民 族:根据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所属民族的名称。

婚姻状况:指被调查时的婚姻状况。“未婚”是指迄今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已婚有配偶”

是指办理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并且不处于离异、分居或丧偶状态;未办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但同居共同生活,视为“已婚有配偶”类别。“不详”是指被调查者未能提供目前的婚姻状况或者不能确定其婚姻状况。在表中相应内容前打√。

文化程度:在相应的文化程度前打√。文化程度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病

人最高学历或相当学历。①文盲:指不识字或识字很少。②小学:指小学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也包括没有上过小学,但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③初中:指初中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初中程度的人。④高中及中专:指高中及中专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高中程度的人。⑤大专及以上:指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

户籍地址:指户口所在地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住址

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接 触 史:可多选,根据临床询问病史或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其曾有过的所有接触经历前

打√。接触史应按照如下规定选择:应尽可能问清接触史,避免选择“不详”,如在“其他”前打√,则不可再在“不详”前打√。

注射毒品史:包括静脉或肌肉等注射毒品,特别是有过共用注射器经历的,不包括单纯口吸、鼻吸等不刺破皮肤、黏膜的吸毒方式。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指与非婚异性性伴(不包括固定的同居异性)的性接触经历。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指配偶/固定性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指有男性间无保护的肛交或口交经历。

献血浆史:指献过血/血浆等。

输血/血制品史:指输受过全血/成份血/血浆/血制品等。

母亲阳性:指母亲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史: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等有关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手术史:包括口腔、内窥镜等所有侵入性操作和各类手术。

性病史:包括既往曾患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病史,不包括阴道滴虫病、念珠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等。

其他:上述未列举,但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接触史。如在此选项前打√,应在后面空白处进行说明。

最可能的感染途径:该项不是询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而是由填

表人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高危行为和危险因素判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最可能的感染途径,并在相应的列举途径前打√。如果有不在列举范围内的明确的感染途径,在“其他”前打√,并将相应感染途径填写在“其他”后的下划线上。

检测样本来源:按照所采集的血清样本的来源,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术前检测:指各种手术前开展的检查。

受血(制品)前检测:除手术前开展的检查以外的,对计划接受血或血液制品治疗者的检查。

性病门诊:来自性病门诊的样品。

其他就诊者检测:除性病门诊以外的其他门诊、住院病人等的样品。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以结婚为目的开展的检查。

孕产期检查:孕产期的检查。

检测咨询:到检测咨询点的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配偶或性伴,含非配偶的其他同性或异性性伴。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子女的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见“接触史”中职业暴露的定义。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中,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娱乐场所人员部分的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包括既往卖血(浆)及当前正规血站的有偿供血(浆)人员。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来自无偿献血,能够识别真实身份的检查部分。

出入境人员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开展的体检。 新兵体检:新兵入伍前体检。

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羁押场所强制/劳教戒毒人员的检查。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所有收教人员的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除强制/劳教戒毒和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以外的羁押人员的检查。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包括各种日常的检测和筛查。

其他:不能归入以上来源的样本,请在后面的下划线上注明。

实验室检测结论:确认阳性者可不填写替代策略检测结果。

确认(替代策略)阳性检测日期:如确认试验阳性可只填写确认检测阳性日期,否则填写替代策略检测日期。

确认(替代策略)检测单位:如开展了确认试验可只填写确认检测单位,否则填写替代策略检测单位,与检测日期一致。

艾滋病确诊日期:指在报告时已经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

报告单位: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医疗卫生等机构全称。 联系电话:填写报告单位负责疫情的相应科室或疫情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首诊医生。 填卡日期:填写本报表的实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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