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与法
本学期,很高兴可以选到《大学生与法》这门公选课,通过本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我国的某些法律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增强的法律 意识,知道的什么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也让我知道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伤害。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最关心的就是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因为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经过大学之后即将步入社会之门。在我们步入社会之门的同时,我们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就业这一关,无论我们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要首先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以及以后的工作中,《劳动法》应用最大了,只有当我们了解《劳动法》的时候,我们才可以在自己工作中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我们就可以利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中写道: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我认为这条规定有效的保证了女性的公平就业的权利,可以有效的保护女性,使其免遭就业歧视,也可以让女性在工作中发挥其优势.
在《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中写道: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我认为这条有效的保护了未成年人。十六岁之前他们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全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而不是让他们过早的走入工作岗位,无论是他们自愿减轻家庭的负担还是被家里亲人逼迫的,这部法律都可以有效的防治他们在十六岁之前就业,也可以有效的保证他们可以有时间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降低文盲率做出积极推动作用。 《劳动法》第十八条写到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条规定可以说是保护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的人员的,对于我们来说,我们队法律的了解有限,不知道哪些行为具体违反哪些法律,有了这条规定我们可以在发现自己的合同违反法律,不符合《劳动法》,我们可以在我们发现违反法律后申请仲裁,或者请求法律帮助来解决问题,而且同时可以视为自己的合同无效,可以不继续履行。
《劳动法》第十九条写道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这条规定有效的规定了我们签订合同的内容,同时也为以后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提供了处罚的依据,以免影响合同双方的合理利益。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写到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条规定可以让我们清楚的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终止自己的劳动关系,也为单位开除员工、同时也为保护员工被单位无理由开除提供了依据,当事件真正发生时,当事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条款处理,维护当事双方的利益。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这两条规定可以说实际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免受侵害,同时也可以避免员工白拿工资的行为。
总之,经过本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他人的合法权益。
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学号:12011205
姓名:崔伟男
大学生与法
本学期,很高兴可以选到《大学生与法》这门公选课,通过本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我国的某些法律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增强的法律 意识,知道的什么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也让我知道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伤害。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最关心的就是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因为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经过大学之后即将步入社会之门。在我们步入社会之门的同时,我们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就业这一关,无论我们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要首先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以及以后的工作中,《劳动法》应用最大了,只有当我们了解《劳动法》的时候,我们才可以在自己工作中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我们就可以利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中写道: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我认为这条规定有效的保证了女性的公平就业的权利,可以有效的保护女性,使其免遭就业歧视,也可以让女性在工作中发挥其优势.
在《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中写道: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我认为这条有效的保护了未成年人。十六岁之前他们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全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而不是让他们过早的走入工作岗位,无论是他们自愿减轻家庭的负担还是被家里亲人逼迫的,这部法律都可以有效的防治他们在十六岁之前就业,也可以有效的保证他们可以有时间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降低文盲率做出积极推动作用。 《劳动法》第十八条写到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条规定可以说是保护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的人员的,对于我们来说,我们队法律的了解有限,不知道哪些行为具体违反哪些法律,有了这条规定我们可以在发现自己的合同违反法律,不符合《劳动法》,我们可以在我们发现违反法律后申请仲裁,或者请求法律帮助来解决问题,而且同时可以视为自己的合同无效,可以不继续履行。
《劳动法》第十九条写道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这条规定有效的规定了我们签订合同的内容,同时也为以后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提供了处罚的依据,以免影响合同双方的合理利益。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写到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条规定可以让我们清楚的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终止自己的劳动关系,也为单位开除员工、同时也为保护员工被单位无理由开除提供了依据,当事件真正发生时,当事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条款处理,维护当事双方的利益。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这两条规定可以说实际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免受侵害,同时也可以避免员工白拿工资的行为。
总之,经过本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他人的合法权益。
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学号:12011205
姓名:崔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