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养合同
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工程编号: 电梯养护
和润家园电梯保养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上海中迅电梯南市销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将 的电梯维修保养项目以如下方式发包给乙方: 一、电梯承包项目:
1、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
二、电梯维修保养期限: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电梯维修保养期限为
三、维修保养产品及费用:
四、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甲方分 期付款,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为人民币 元,于每期末月的10日内支出。
2、支付方式:
A、电梯零部件日常正常损耗并维修、更换时,费用由 方承担。 B、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电梯及其部件损失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乙方负责实施具体维修或更新作业、甲方实施监督、丙方承担费用:
a、本条款内发生的任何电梯及其部件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电梯的维修单据和发票,并获得甲方核准后,费用由甲方支付。
若乙方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维修单据和发票以及证明的,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进行必要的审核并签署意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若甲方在乙方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维修单据和发票以及证明的情况下,仍旧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不承担故障电梯的修复责任。
b、本条款内发生的电梯及其部件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乙方在送修并获得初步检测结果后,先行向甲方申报;在获得甲方最后核准后,再行实施相关费用的结算。
C、甲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将电梯维护保养费及日常损耗材料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向乙方支付。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为:
五、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法规《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之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
3、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接到甲方困人故障报告后,乙方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4、乙方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期内保养的电梯实施年检工作,并对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5、乙方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内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需要改造、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甲方书面提出。
6、若证明由于乙方疏忽或失责导致设备损坏的,则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工程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以优惠的价格和品牌的质量,向甲方提供所需备品配件并保证及时供应。
8、乙方在电梯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电梯及其部件损失的,先行实施检修;须更换的电梯部件在备品到达
后,在甲方作业人员的监督下实施更换作业;损坏(耗)件交由甲方记录电梯部件的编码后,送专业单位维修或经专业单位证明后报损。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依照《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制定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电梯维修保养时间并配合落实维修保养的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甲方提供电梯的有关资料包括随机文件和图纸。
3、使用乙方提供或认可的备品备件,采取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以确保电梯整机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4、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5、电梯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持现状,并严格按照电梯报修流程规定及时通知乙方对电梯全面安全检查及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证明,必须拒绝非乙方人员实施任何与本小区电梯维修保养有关的工作。
7、甲方负责初步审核乙方提供的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电梯及其部件损失的维修单据、发票和相关证明。
8、人为损坏所造成的电梯及其部件的修理和更换工作由双方另行签订《电梯修理合同》。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如合同期间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的,双方需签定变更协议。
3、如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过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天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4、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约终止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5、如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及时续签《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对乙方继续提供的服务无异议的,应视为本合同的延续,双方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负赔偿责任。
八、其他:
1、服务期内,甲方需增加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双方再协商并达成协议。
2、甲方不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并有权向甲方追索。
3、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可各自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乙方的电梯报修专线电话(365天、24小时值班电话):
十一、本合同附件: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上海
电梯保养合同
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工程编号: 电梯养护
和润家园电梯保养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上海中迅电梯南市销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将 的电梯维修保养项目以如下方式发包给乙方: 一、电梯承包项目:
1、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
二、电梯维修保养期限: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电梯维修保养期限为
三、维修保养产品及费用:
四、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甲方分 期付款,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为人民币 元,于每期末月的10日内支出。
2、支付方式:
A、电梯零部件日常正常损耗并维修、更换时,费用由 方承担。 B、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电梯及其部件损失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乙方负责实施具体维修或更新作业、甲方实施监督、丙方承担费用:
a、本条款内发生的任何电梯及其部件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电梯的维修单据和发票,并获得甲方核准后,费用由甲方支付。
若乙方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维修单据和发票以及证明的,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进行必要的审核并签署意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若甲方在乙方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维修单据和发票以及证明的情况下,仍旧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不承担故障电梯的修复责任。
b、本条款内发生的电梯及其部件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乙方在送修并获得初步检测结果后,先行向甲方申报;在获得甲方最后核准后,再行实施相关费用的结算。
C、甲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将电梯维护保养费及日常损耗材料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向乙方支付。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为:
五、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法规《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之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
3、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接到甲方困人故障报告后,乙方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4、乙方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期内保养的电梯实施年检工作,并对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5、乙方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内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需要改造、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甲方书面提出。
6、若证明由于乙方疏忽或失责导致设备损坏的,则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工程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以优惠的价格和品牌的质量,向甲方提供所需备品配件并保证及时供应。
8、乙方在电梯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电梯及其部件损失的,先行实施检修;须更换的电梯部件在备品到达
后,在甲方作业人员的监督下实施更换作业;损坏(耗)件交由甲方记录电梯部件的编码后,送专业单位维修或经专业单位证明后报损。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依照《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制定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电梯维修保养时间并配合落实维修保养的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甲方提供电梯的有关资料包括随机文件和图纸。
3、使用乙方提供或认可的备品备件,采取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以确保电梯整机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4、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5、电梯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持现状,并严格按照电梯报修流程规定及时通知乙方对电梯全面安全检查及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证明,必须拒绝非乙方人员实施任何与本小区电梯维修保养有关的工作。
7、甲方负责初步审核乙方提供的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电梯及其部件损失的维修单据、发票和相关证明。
8、人为损坏所造成的电梯及其部件的修理和更换工作由双方另行签订《电梯修理合同》。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如合同期间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的,双方需签定变更协议。
3、如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过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天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4、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约终止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5、如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及时续签《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对乙方继续提供的服务无异议的,应视为本合同的延续,双方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战争、气象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负赔偿责任。
八、其他:
1、服务期内,甲方需增加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双方再协商并达成协议。
2、甲方不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并有权向甲方追索。
3、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可各自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乙方的电梯报修专线电话(365天、24小时值班电话):
十一、本合同附件: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