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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9 17:13:12
【编者按】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同心协力完成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面对众多网络热点涉法舆情事件,涉事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介入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受到舆论肯定。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从2016年度收录的1769起涉事主体明确的政法舆情案例中,筛选出最具代表性的364起事件进行编码统计和定性分析,归纳出2016年度政法舆情的六大总体特征,评估政法机关舆情应对整体情况,深入分析公、检、法、司各系统在舆情应对方面的突出特征,并对2017年政法舆情风险进行研判预警,希望对政法机关开展舆情工作有所助益。
第一部分 总体特征
2016年,涉法网络舆情事件数量相比2015年(近2000起)有所减少,但部分重大政法舆情事件如“甘肃武威警方抓记者事件”、“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聂树斌案无罪宣判”等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透过案例,结合网络治理和舆情处置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总结出2016年政法舆情的六大总体特征:
一、以顶层设计回应舆论关切
以顶层设计规范网络秩序是我国立法机关、网信部门等长期坚持和贯彻的网络治理原则。网络舆论生态是现实社会环境的映射,失序的舆论环境既容易滋生网络谣言、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容易给一小部分想要动摇社会稳定的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2016年,《网络安全法》表决通过,《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出台,对规范网络舆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以顶层设计回应舆论关切是2016年政法机关舆情应对处置中最为突出的特征。针对多发的警察执法不规范事件,公安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之后中办、国办还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针对备受关注的电信诈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舆论关注的律师执业问题,司法部修改、公布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每一起舆情事件背后都有其深层指向,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这些事件反映出的实体问题进行规范,是从根源上减少舆情的治本之策,值得赞赏。
二、舆情处置要求不断提高
2016年,从“新闻宣传工作”到“新闻舆论工作”提法的转变、从习近平总书记对舆论引导工作提出的要求、从中办和国办多次印发文件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都可以看出,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相关文件中“重大舆情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5小时内发布权威回应”、“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等具体规定,更说明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对舆情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反映出各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在此背景下,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工作也将受到严格考量。相比其他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经验相对丰富,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政法机关处置水平仍有差距。面对不断提高的舆情处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通过开展舆情培训、舆情应对实战演练等方式实现自我提升,推动全国政法机关整体舆情应对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高层介入提升引导效果
在舆情工作重要性显著提升、处置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规格也随之升级,促使舆论引导效果“更上一层楼”。
在“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审判过程中,中央政法机关积极制定舆论引导策略,有效利用政法新媒体矩阵,借助微视频等传播手段,成功推动舆论朝着法治、理性的方向发展。此外,在“北京昌平女法官被枪杀”、“甘肃武威警方抓记者”等舆情事件中,涉事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对遏制事态恶化起到显著作用。
在舆情处置中,高层介入向公众传递出官方高度重视的有利信号,减少后续应对的舆论阻力。同时,高层介入能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协调媒体,让舆论引导工作更加有序。
四、新媒体全方位运用获赞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一直强调,政法机关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努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发布的《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研究报告》,截至2016年12月初,全国政法新媒体官方账号共计6.34万个。其中,官方微博共计3.24万个,官方微信共计1.85万个。在政法新媒体数量壮大的同时,其运用更加广泛、深入,舆情回应、借案普法、民生服务等功能已成为政法微博、微信的标配,借助新兴网络直播平台直播“查酒驾”、“抓老赖”等方式也日益受到网民追捧,获赞“阳光执法引领潮流”。
2016年,新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从舆情回应来看,在“北京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中,“@平安北京”5天内4次发布通报成功平息舆情;在“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事件中,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院等通过官方微信发声,扭转了舆论揣测案情、抹黑当事法官的不良倾向。从借案普法来看,在“王宝强离婚案”中,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微信、微博自发开展一波声势浩大的普法讲座,从离婚财产分割、侵犯名誉权等方面逐一展开,有效引导舆论对明星涉法事件从“看热闹”到“看门道”的转变。
2017年,随着微信服务号(如广东监狱微信服务号)和手机APP(如北京交警、交警在线等)发展不断成熟,政法机关利用新媒体改善民生服务方面或将取得更多突破。而在网络直播平台的运用方面,政法机关走在了政府部门的最前列,积累了成功经验,但也要重视舆论对侵犯隐私权等话题的热议。
五、社会热点舆情波及政法机关
2016年,很多引发舆论风暴的社会热点事件起初并不涉及或直接指向政法机关,如“魏则西事件”、“王宝强离婚案”、“高考减招事件”、“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等。但是,这些事件最终的处理都归口到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和法院),部分事件更得益于政法机关的雷霆处置才快速平息。
这类社会热点事件的共同特征是,舆情爆发之初大多以社会新闻、娱乐八卦、网络传言等形式进入舆论视野(尤其是微信朋友圈)。此类事件中,我们能清晰看到舆论传播“非理性”和“强自净”的双重属性。政法机关需要思考,面对非理性、情绪化的舆论传播要如何应对和引导才能尽快启动舆论场的自净功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及时介入处置、实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舆论关切三者并重。如此一方面遏制事态恶化,一方面向公众告知事件真相,以此对抗无序传播带来的复杂问题。
六、类案频发催热专业化议题
同类案件接连曝光必然引发舆论对此类议题的高度关注,进而推动舆情朝着深入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增加了舆论引导的难度。此类舆情中,个案的妥善处置并不足以回应舆论对深层议题的关切。政法机关需要从完善实体工作和开展舆论引导两个层面同时入手。
2016年,诸多同类案件频频被曝光推动舆论聚焦其中反映出的专业化议题。例如,“雷洋死亡事件”、“深圳两女孩逛街遭警察强制传唤”、“兰州大学生拍摄警察执法被殴打”等事件,引发舆论深思警察执法规范化议题;“山东临沂徐玉玉案”以及之后被曝光的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直接推动政法机关加大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湖南法官文言文辞职信曝光”和“陕西省高院博士法官辞职”等则促使舆论聚焦法官权益保障议题;“陈满案”、“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聂树斌案”、“江西乐平奸杀案”等错案纠正后的国家赔偿、追责问题也引发舆论深度聚焦。
如前所述,类案频发催热的部分专业化议题如执法规范化、电信诈骗等,政法机关均以完善顶层设计作出回应,起到解决实际问题、修复受损形象的作用。而对错案纠正衍生出的国家赔偿尤其是精神赔偿标准、追责法律依据等议题,实体处置和舆论引导都存在较大难度,并且这些问题还会随着每一起纠正的错案被不断强化、扩散,此类专业化议题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二部分 舆情分布
一、地域:豫、陕、粤位列全国前三
在筛选出的364起典型案例中,河南省占比高达11.0%,位列全国之首,“大学生猎燕隼获刑家属申诉被驳回”、“王娜娜被顶替上大学”等事件关注度较高。陕西以9.1%的占比位列第二,“安康一镇政府发文取保人大代表”、“西安一民警为3元停车费殴打六旬保安”等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广东省也是舆情高发地域,占比达8.2%。其中,深圳舆情尤为突出,“两名女孩被警察强制传唤”、“律师未穿律师袍出庭被训诫”等事件影响力较大。
此外,2016年北京地区虽然舆情事件数量占比不高,但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重大舆情事件较多,如“雷洋死亡事件”、“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事件”、“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等均在舆论场掀起讨论高潮。
图1 2016年政法舆情区域分布
二、系统:涉警舆情居首法、检、司均有下降
从系统分布可见,公安类舆情占比68.2%,与2015年(56.5%)相比,有大幅增长,“雷洋死亡事件”、“甘肃武威警察抓记者事件”、“深圳宝安警察强制传唤两女孩事件”、“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遭电信诈骗离世”等高热舆情均涉及公安系统。
法院系统舆情(21.1%)位居第二,与2015年(26.2%)相比下降明显,主要舆情类型包括错案纠正、争议案件审判、重大敏感案件审判、法官遭袭击等,典型案例包括“聂树斌案无罪宣判”、“贾敬龙案死刑执行”、“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审判”、“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等。
司法行政类(2.1%)舆情占比较2015年(9.6%)下降7.5%。其中,监狱在押人员死亡、监狱管理疏漏、狱警违纪违法等方面舆情关注度最高,如“贵州王武监狱服刑人员入狱十天后死亡”、“湖南雁北监狱犯人聚众赌博”、“江苏80后狱警受贿获刑”等。
检察系统舆情占比最低,为6.6%,较2015年(6.8%)变化不大。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快播涉黄案公诉人业务素质遭质疑”、“河南南阳退休检察官撞死中学生”等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在筛选出的典型案例中,20.6%的事件涉及多个政法单位,如在广西律师吴良述“撕裤门”舆情风波中,法院、律协、政法委等均介入其中,共同推动舆情平息。
图2 2016年政法舆情系统分布
三、起源:微博、微信、知乎等新媒体影响凸显
从政法舆情事件的首发媒体来看,传统媒体地位稳固,占比达42.5%。传统媒体尤其是市场化媒体如《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凭借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专业化优势,舆情触发力不容忽视。
其次,占比32.0%的新媒体实力不断增强,其舆情发源地和扩散地的特征越发凸显。其中,微博是舆情的主战场,占比达19.5%(较2015年的12.7%有大幅上升),如“宁夏公交纵火案”、“兰州大学生拍摄警察执法被殴打”等事件均发端于微博。此外,微信、论坛、视频类自媒体逐渐成为构建公共话语的重要平台。在“魏则西事件”中,知乎网民的充分讨论撬动整个舆论场,引发媒体聚焦武警二院和莆田系医院;在“江西一男子骑摩托拒绝检查被摁在地”、“深圳宝安警察强制传唤两名逛街女孩”等舆情中,移动端短视频成为舆情重要引爆点。
网络媒体也是舆情发酵的重要渠道,占比25.5%。如“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直接发端于澎湃新闻,“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遭枪杀”的消息来源于财新网。网络媒体的信息挖掘能力、传播效率和报道专业性都需要引起重视。
图3 2016年政法舆情起源分布
四、爆发时长:1-7天为舆情高危爆发期
分析发现,事发当天即引爆舆情的事件占比为19.5%,1-7天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最高,达37.3%,两项合计达56.8%。这说明多数舆情事件爆发迅速,提示政法机关需全面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力争在舆情潜伏期发现并进行有效疏导。
此外,事发时间与舆情爆发时间间隔在3年以上的舆情事件占比达11.7%,类似呼格案追责、聂树斌案再审等持续牵动人心的舆情事件,其影响力并不因年代久远而减弱。
图4 2016年政法舆情爆发时长分析图
五、层级:基层政法机关舆情量上升明显
从涉事政法机关行政级别来看,“乡镇及以下”级别政法机关舆情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典型案例包括“温州鹿城区看守所少年被性侵”、“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辅警被杀”等,此类热点事件反映出基层政法机关舆情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中央/部委”级别(2016年为2.5%,2015年为4.6%)政法机关舆情占比有所降低。“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县级”政法机关舆情占比较为稳定。
图5 2016年政法舆情涉事单位级别分布图
第三部分 舆情应对
2016年,政法舆情回应在速度、态度方面表现优异,并逐步形成了“回应——平息”的常态化机制,但“自查自纠”、“自说自话”等回应方式尚需机制监管,表面化、拖延化、压制化三类不良风向更需及时遏制。
一、通过回应平息舆情成常态
2016年,不论是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还是国办发布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都致力于促进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从数据分析上看,2016年度有75.2%的政法舆情事件得到正面回应,相较于2015年(65.7%)提升9.5个百分点,回应率稳步增长。通过回应,44.1%的舆情趋于平息,24.2%仍被追问或质疑,另有6.1%的回应本身成为“槽点”,受到舆论调侃。
换句话讲,七成多舆情有回应,四成多舆情通过回应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这一数据与去年相比有了长足进步。一方面,高层级的文件规定让舆情回应有了强制约束;另一方面,更多的政法机关已经认识到“逃兵策略”危害诸多,“迎难而上”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以监狱系统为例,讷河监狱风波成为了过去,燕城监狱成功回应涉薄谷开来、芮成钢谣言树立了新的风向标。
诚然,数据上的优秀表现彰显舆情回应常态化机制的逐步成型,但问题仍然存在:无回应的舆情仍占比24.8%;未能消解质疑,甚至引发新一轮质疑的回应共计30.3%。例如,在贾敬龙被执行死刑舆情风波中,舆论对有关案件性质认定、量刑标准等衍生话题的讨论,让舆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官方声音被削弱。对于此类敏感点较多的案事件,舆情回应在常态化机制的基础上还需不断引入创新性做法。
图6
二、速度快、态度佳成舆情回应标配
速度和态度是评价舆情回应的基础性指标,政法机关在这两个维度上的表现实属优秀。2016年度有回应的舆情事件中,12小时内回应的占比44.7%,24小时内回应的占比71.1%,48小时内回应的高达82.1%,与去年基本持平,国办在《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要求“48小时内作出舆情回应”正在被践行。
从态度上看,采取沟通合作、主动澄清、信息公开等积极态度回应舆情的政法机关占比77.7%,相比2015年提升9.1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提升21.2个百分点,积极沟通的回应策略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此外,采取迁就顺从、缄默顺从等中性态度的占比16.1%,采取故意遮掩、强硬抵制等消极态度的仅占6.2%,同比分别下降3.6、5.6个百分点。
速度和态度的“双度指标”决定了公众对舆情处置的第一层认知,而且态度的决定性远高于速度,积极态度回应的舆情,其平息率比中性、消极高出56.5%,但这一特征在不同速度间的表现并不明显,部分过于快速的回应反而对舆情平息有反作用。所以,政法机关在强调速度的同时不能忽略态度,相比于“定闹钟”,头脑的“武装”更为关键。
图7
三、“自查自纠”、“自说自话”的回应方式亟待机制监管
面对舆情,53.5%的回应由涉事部门自身主导,23.1%由上级主管部门主导,7.0%由纪检等第三方单位主导,9.9%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自查自纠”的处理方式占据主流。从回应渠道上看,借助媒体渠道的方式占比42.5%;借助自身已有平台的占比53.4%,其中,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达38.5%,公布官方声明或通告的为14.9%;整合多种渠道如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仅占0.4%。
从数据上看,五成左右的舆情“自查自纠”,同等比例的信息也通过自身平台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但也存在隐患,涉事单位是否会存在掩盖真相、回避事实等做法并没有直接监管机关。如果涉事机关有意隐瞒,并通过自有渠道发送错误信息,被网民揭穿后很有可能引发一系列舆情风波。属地管理要求“自查自纠”,但这种“自说自话”常难服众,监管机制的不健全更为涉事机关的“假回应”、“乱回应”提供了部分滋生空间,为遏制这种风向,回应的规范条例及监管机制亟待建成。
图8
四、网民满意度低于专业合格度及媒体好评度
对于舆情回应结果,专业合格度、媒体好评度及网民满意度是三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对比发现,回应专业性较强的占比48.7%,媒体评论正向的占比46.6%,两者基本持平,但网民满意度仅为37.0%。换句话讲,媒体、网民对待舆情回应的认知存在偏差,一些专业的回应可能得到了媒体肯定,但却不为网民认可。这种案例很多,如在“江苏兴化交警张继勇失联后溺亡”事件中,官方通报溺亡结果并通过尸检报告佐证,但“陷害论”、“威胁论”等质疑死因的论调在网民中盛行,网民对官方说法并不买账。在一些典型宣传中,如山东疫苗风波,媒体本是对查处失效疫苗的成效宣传,却最终演化为公众对问题疫苗的担忧。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网民观点情绪化较强,煽动性言论、谣言因感染力较强常被奉为真相;另一方面,网民惯常的站在权力的对立面,认为自身是伸张正义,反而被某些群体利用。所以,政法机关在评价回应效果的时候要抛弃“唯网民论”,专业合格度、媒体好评度加之速度、态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才能达到客观评价的效果。但政法机关还需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网民对权力的惯性质疑?这与政法负面信息常年的积累,以及关键案件中的处置偏颇有很大关系。
图9
五、表面化、拖延化、压制化三类不良风向需及时遏制
2016年度,政法舆情的回应率高了,速度快了,态度好了,整体态势欣欣向荣。但深入分析发现,部分政法机关的思维还是没有转变,“惧舆”、“躲舆”等心理仍然存在,虽然反应迅速、表态坚决,但处置乏力甚至烂尾。除了这种“表面化”处置,还有“拖延化”,部分涉事机关甚至美其名曰“尊重舆情发展规律”,等事件热度逐步下降之后再简要回应甚至不再回应,避免受到舆论攻击。这两类消极的回应方法可能让涉事单位短时间内减少了舆论攻击,但从长远来看,将对政法机关的整体权威造成损害。
与之相对,还有另一种回应风格,即“压制化”,不明就里的删帖、屏蔽就是典型表现。虽然针对一些不实信息乃至谣言,删除是最为高效的处理方法,但在某些事件上却演化为不准讨论、禁言等极端形式,网民本可以在线上抒发的情绪被打压至线下,这种情绪的积累甚至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上述三种不良的回应风向需要政法机关加以重视,毕竟面对舆情,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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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同心协力完成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面对众多网络热点涉法舆情事件,涉事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介入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受到舆论肯定。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从2016年度收录的1769起涉事主体明确的政法舆情案例中,筛选出最具代表性的364起事件进行编码统计和定性分析,归纳出2016年度政法舆情的六大总体特征,评估政法机关舆情应对整体情况,深入分析公、检、法、司各系统在舆情应对方面的突出特征,并对2017年政法舆情风险进行研判预警,希望对政法机关开展舆情工作有所助益。
第一部分 总体特征
2016年,涉法网络舆情事件数量相比2015年(近2000起)有所减少,但部分重大政法舆情事件如“甘肃武威警方抓记者事件”、“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聂树斌案无罪宣判”等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透过案例,结合网络治理和舆情处置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总结出2016年政法舆情的六大总体特征:
一、以顶层设计回应舆论关切
以顶层设计规范网络秩序是我国立法机关、网信部门等长期坚持和贯彻的网络治理原则。网络舆论生态是现实社会环境的映射,失序的舆论环境既容易滋生网络谣言、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容易给一小部分想要动摇社会稳定的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2016年,《网络安全法》表决通过,《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出台,对规范网络舆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以顶层设计回应舆论关切是2016年政法机关舆情应对处置中最为突出的特征。针对多发的警察执法不规范事件,公安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之后中办、国办还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针对备受关注的电信诈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舆论关注的律师执业问题,司法部修改、公布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每一起舆情事件背后都有其深层指向,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这些事件反映出的实体问题进行规范,是从根源上减少舆情的治本之策,值得赞赏。
二、舆情处置要求不断提高
2016年,从“新闻宣传工作”到“新闻舆论工作”提法的转变、从习近平总书记对舆论引导工作提出的要求、从中办和国办多次印发文件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都可以看出,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相关文件中“重大舆情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5小时内发布权威回应”、“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等具体规定,更说明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对舆情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反映出各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在此背景下,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工作也将受到严格考量。相比其他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经验相对丰富,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政法机关处置水平仍有差距。面对不断提高的舆情处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通过开展舆情培训、舆情应对实战演练等方式实现自我提升,推动全国政法机关整体舆情应对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高层介入提升引导效果
在舆情工作重要性显著提升、处置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规格也随之升级,促使舆论引导效果“更上一层楼”。
在“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审判过程中,中央政法机关积极制定舆论引导策略,有效利用政法新媒体矩阵,借助微视频等传播手段,成功推动舆论朝着法治、理性的方向发展。此外,在“北京昌平女法官被枪杀”、“甘肃武威警方抓记者”等舆情事件中,涉事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对遏制事态恶化起到显著作用。
在舆情处置中,高层介入向公众传递出官方高度重视的有利信号,减少后续应对的舆论阻力。同时,高层介入能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协调媒体,让舆论引导工作更加有序。
四、新媒体全方位运用获赞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一直强调,政法机关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努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发布的《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研究报告》,截至2016年12月初,全国政法新媒体官方账号共计6.34万个。其中,官方微博共计3.24万个,官方微信共计1.85万个。在政法新媒体数量壮大的同时,其运用更加广泛、深入,舆情回应、借案普法、民生服务等功能已成为政法微博、微信的标配,借助新兴网络直播平台直播“查酒驾”、“抓老赖”等方式也日益受到网民追捧,获赞“阳光执法引领潮流”。
2016年,新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从舆情回应来看,在“北京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中,“@平安北京”5天内4次发布通报成功平息舆情;在“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事件中,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院等通过官方微信发声,扭转了舆论揣测案情、抹黑当事法官的不良倾向。从借案普法来看,在“王宝强离婚案”中,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微信、微博自发开展一波声势浩大的普法讲座,从离婚财产分割、侵犯名誉权等方面逐一展开,有效引导舆论对明星涉法事件从“看热闹”到“看门道”的转变。
2017年,随着微信服务号(如广东监狱微信服务号)和手机APP(如北京交警、交警在线等)发展不断成熟,政法机关利用新媒体改善民生服务方面或将取得更多突破。而在网络直播平台的运用方面,政法机关走在了政府部门的最前列,积累了成功经验,但也要重视舆论对侵犯隐私权等话题的热议。
五、社会热点舆情波及政法机关
2016年,很多引发舆论风暴的社会热点事件起初并不涉及或直接指向政法机关,如“魏则西事件”、“王宝强离婚案”、“高考减招事件”、“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等。但是,这些事件最终的处理都归口到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和法院),部分事件更得益于政法机关的雷霆处置才快速平息。
这类社会热点事件的共同特征是,舆情爆发之初大多以社会新闻、娱乐八卦、网络传言等形式进入舆论视野(尤其是微信朋友圈)。此类事件中,我们能清晰看到舆论传播“非理性”和“强自净”的双重属性。政法机关需要思考,面对非理性、情绪化的舆论传播要如何应对和引导才能尽快启动舆论场的自净功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及时介入处置、实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舆论关切三者并重。如此一方面遏制事态恶化,一方面向公众告知事件真相,以此对抗无序传播带来的复杂问题。
六、类案频发催热专业化议题
同类案件接连曝光必然引发舆论对此类议题的高度关注,进而推动舆情朝着深入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增加了舆论引导的难度。此类舆情中,个案的妥善处置并不足以回应舆论对深层议题的关切。政法机关需要从完善实体工作和开展舆论引导两个层面同时入手。
2016年,诸多同类案件频频被曝光推动舆论聚焦其中反映出的专业化议题。例如,“雷洋死亡事件”、“深圳两女孩逛街遭警察强制传唤”、“兰州大学生拍摄警察执法被殴打”等事件,引发舆论深思警察执法规范化议题;“山东临沂徐玉玉案”以及之后被曝光的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直接推动政法机关加大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湖南法官文言文辞职信曝光”和“陕西省高院博士法官辞职”等则促使舆论聚焦法官权益保障议题;“陈满案”、“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聂树斌案”、“江西乐平奸杀案”等错案纠正后的国家赔偿、追责问题也引发舆论深度聚焦。
如前所述,类案频发催热的部分专业化议题如执法规范化、电信诈骗等,政法机关均以完善顶层设计作出回应,起到解决实际问题、修复受损形象的作用。而对错案纠正衍生出的国家赔偿尤其是精神赔偿标准、追责法律依据等议题,实体处置和舆论引导都存在较大难度,并且这些问题还会随着每一起纠正的错案被不断强化、扩散,此类专业化议题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二部分 舆情分布
一、地域:豫、陕、粤位列全国前三
在筛选出的364起典型案例中,河南省占比高达11.0%,位列全国之首,“大学生猎燕隼获刑家属申诉被驳回”、“王娜娜被顶替上大学”等事件关注度较高。陕西以9.1%的占比位列第二,“安康一镇政府发文取保人大代表”、“西安一民警为3元停车费殴打六旬保安”等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广东省也是舆情高发地域,占比达8.2%。其中,深圳舆情尤为突出,“两名女孩被警察强制传唤”、“律师未穿律师袍出庭被训诫”等事件影响力较大。
此外,2016年北京地区虽然舆情事件数量占比不高,但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重大舆情事件较多,如“雷洋死亡事件”、“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事件”、“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等均在舆论场掀起讨论高潮。
图1 2016年政法舆情区域分布
二、系统:涉警舆情居首法、检、司均有下降
从系统分布可见,公安类舆情占比68.2%,与2015年(56.5%)相比,有大幅增长,“雷洋死亡事件”、“甘肃武威警察抓记者事件”、“深圳宝安警察强制传唤两女孩事件”、“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遭电信诈骗离世”等高热舆情均涉及公安系统。
法院系统舆情(21.1%)位居第二,与2015年(26.2%)相比下降明显,主要舆情类型包括错案纠正、争议案件审判、重大敏感案件审判、法官遭袭击等,典型案例包括“聂树斌案无罪宣判”、“贾敬龙案死刑执行”、“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审判”、“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被枪杀”等。
司法行政类(2.1%)舆情占比较2015年(9.6%)下降7.5%。其中,监狱在押人员死亡、监狱管理疏漏、狱警违纪违法等方面舆情关注度最高,如“贵州王武监狱服刑人员入狱十天后死亡”、“湖南雁北监狱犯人聚众赌博”、“江苏80后狱警受贿获刑”等。
检察系统舆情占比最低,为6.6%,较2015年(6.8%)变化不大。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快播涉黄案公诉人业务素质遭质疑”、“河南南阳退休检察官撞死中学生”等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在筛选出的典型案例中,20.6%的事件涉及多个政法单位,如在广西律师吴良述“撕裤门”舆情风波中,法院、律协、政法委等均介入其中,共同推动舆情平息。
图2 2016年政法舆情系统分布
三、起源:微博、微信、知乎等新媒体影响凸显
从政法舆情事件的首发媒体来看,传统媒体地位稳固,占比达42.5%。传统媒体尤其是市场化媒体如《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凭借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专业化优势,舆情触发力不容忽视。
其次,占比32.0%的新媒体实力不断增强,其舆情发源地和扩散地的特征越发凸显。其中,微博是舆情的主战场,占比达19.5%(较2015年的12.7%有大幅上升),如“宁夏公交纵火案”、“兰州大学生拍摄警察执法被殴打”等事件均发端于微博。此外,微信、论坛、视频类自媒体逐渐成为构建公共话语的重要平台。在“魏则西事件”中,知乎网民的充分讨论撬动整个舆论场,引发媒体聚焦武警二院和莆田系医院;在“江西一男子骑摩托拒绝检查被摁在地”、“深圳宝安警察强制传唤两名逛街女孩”等舆情中,移动端短视频成为舆情重要引爆点。
网络媒体也是舆情发酵的重要渠道,占比25.5%。如“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直接发端于澎湃新闻,“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遭枪杀”的消息来源于财新网。网络媒体的信息挖掘能力、传播效率和报道专业性都需要引起重视。
图3 2016年政法舆情起源分布
四、爆发时长:1-7天为舆情高危爆发期
分析发现,事发当天即引爆舆情的事件占比为19.5%,1-7天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最高,达37.3%,两项合计达56.8%。这说明多数舆情事件爆发迅速,提示政法机关需全面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力争在舆情潜伏期发现并进行有效疏导。
此外,事发时间与舆情爆发时间间隔在3年以上的舆情事件占比达11.7%,类似呼格案追责、聂树斌案再审等持续牵动人心的舆情事件,其影响力并不因年代久远而减弱。
图4 2016年政法舆情爆发时长分析图
五、层级:基层政法机关舆情量上升明显
从涉事政法机关行政级别来看,“乡镇及以下”级别政法机关舆情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典型案例包括“温州鹿城区看守所少年被性侵”、“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辅警被杀”等,此类热点事件反映出基层政法机关舆情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中央/部委”级别(2016年为2.5%,2015年为4.6%)政法机关舆情占比有所降低。“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县级”政法机关舆情占比较为稳定。
图5 2016年政法舆情涉事单位级别分布图
第三部分 舆情应对
2016年,政法舆情回应在速度、态度方面表现优异,并逐步形成了“回应——平息”的常态化机制,但“自查自纠”、“自说自话”等回应方式尚需机制监管,表面化、拖延化、压制化三类不良风向更需及时遏制。
一、通过回应平息舆情成常态
2016年,不论是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还是国办发布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都致力于促进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从数据分析上看,2016年度有75.2%的政法舆情事件得到正面回应,相较于2015年(65.7%)提升9.5个百分点,回应率稳步增长。通过回应,44.1%的舆情趋于平息,24.2%仍被追问或质疑,另有6.1%的回应本身成为“槽点”,受到舆论调侃。
换句话讲,七成多舆情有回应,四成多舆情通过回应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这一数据与去年相比有了长足进步。一方面,高层级的文件规定让舆情回应有了强制约束;另一方面,更多的政法机关已经认识到“逃兵策略”危害诸多,“迎难而上”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以监狱系统为例,讷河监狱风波成为了过去,燕城监狱成功回应涉薄谷开来、芮成钢谣言树立了新的风向标。
诚然,数据上的优秀表现彰显舆情回应常态化机制的逐步成型,但问题仍然存在:无回应的舆情仍占比24.8%;未能消解质疑,甚至引发新一轮质疑的回应共计30.3%。例如,在贾敬龙被执行死刑舆情风波中,舆论对有关案件性质认定、量刑标准等衍生话题的讨论,让舆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官方声音被削弱。对于此类敏感点较多的案事件,舆情回应在常态化机制的基础上还需不断引入创新性做法。
图6
二、速度快、态度佳成舆情回应标配
速度和态度是评价舆情回应的基础性指标,政法机关在这两个维度上的表现实属优秀。2016年度有回应的舆情事件中,12小时内回应的占比44.7%,24小时内回应的占比71.1%,48小时内回应的高达82.1%,与去年基本持平,国办在《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要求“48小时内作出舆情回应”正在被践行。
从态度上看,采取沟通合作、主动澄清、信息公开等积极态度回应舆情的政法机关占比77.7%,相比2015年提升9.1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提升21.2个百分点,积极沟通的回应策略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此外,采取迁就顺从、缄默顺从等中性态度的占比16.1%,采取故意遮掩、强硬抵制等消极态度的仅占6.2%,同比分别下降3.6、5.6个百分点。
速度和态度的“双度指标”决定了公众对舆情处置的第一层认知,而且态度的决定性远高于速度,积极态度回应的舆情,其平息率比中性、消极高出56.5%,但这一特征在不同速度间的表现并不明显,部分过于快速的回应反而对舆情平息有反作用。所以,政法机关在强调速度的同时不能忽略态度,相比于“定闹钟”,头脑的“武装”更为关键。
图7
三、“自查自纠”、“自说自话”的回应方式亟待机制监管
面对舆情,53.5%的回应由涉事部门自身主导,23.1%由上级主管部门主导,7.0%由纪检等第三方单位主导,9.9%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自查自纠”的处理方式占据主流。从回应渠道上看,借助媒体渠道的方式占比42.5%;借助自身已有平台的占比53.4%,其中,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达38.5%,公布官方声明或通告的为14.9%;整合多种渠道如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仅占0.4%。
从数据上看,五成左右的舆情“自查自纠”,同等比例的信息也通过自身平台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但也存在隐患,涉事单位是否会存在掩盖真相、回避事实等做法并没有直接监管机关。如果涉事机关有意隐瞒,并通过自有渠道发送错误信息,被网民揭穿后很有可能引发一系列舆情风波。属地管理要求“自查自纠”,但这种“自说自话”常难服众,监管机制的不健全更为涉事机关的“假回应”、“乱回应”提供了部分滋生空间,为遏制这种风向,回应的规范条例及监管机制亟待建成。
图8
四、网民满意度低于专业合格度及媒体好评度
对于舆情回应结果,专业合格度、媒体好评度及网民满意度是三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对比发现,回应专业性较强的占比48.7%,媒体评论正向的占比46.6%,两者基本持平,但网民满意度仅为37.0%。换句话讲,媒体、网民对待舆情回应的认知存在偏差,一些专业的回应可能得到了媒体肯定,但却不为网民认可。这种案例很多,如在“江苏兴化交警张继勇失联后溺亡”事件中,官方通报溺亡结果并通过尸检报告佐证,但“陷害论”、“威胁论”等质疑死因的论调在网民中盛行,网民对官方说法并不买账。在一些典型宣传中,如山东疫苗风波,媒体本是对查处失效疫苗的成效宣传,却最终演化为公众对问题疫苗的担忧。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网民观点情绪化较强,煽动性言论、谣言因感染力较强常被奉为真相;另一方面,网民惯常的站在权力的对立面,认为自身是伸张正义,反而被某些群体利用。所以,政法机关在评价回应效果的时候要抛弃“唯网民论”,专业合格度、媒体好评度加之速度、态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才能达到客观评价的效果。但政法机关还需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网民对权力的惯性质疑?这与政法负面信息常年的积累,以及关键案件中的处置偏颇有很大关系。
图9
五、表面化、拖延化、压制化三类不良风向需及时遏制
2016年度,政法舆情的回应率高了,速度快了,态度好了,整体态势欣欣向荣。但深入分析发现,部分政法机关的思维还是没有转变,“惧舆”、“躲舆”等心理仍然存在,虽然反应迅速、表态坚决,但处置乏力甚至烂尾。除了这种“表面化”处置,还有“拖延化”,部分涉事机关甚至美其名曰“尊重舆情发展规律”,等事件热度逐步下降之后再简要回应甚至不再回应,避免受到舆论攻击。这两类消极的回应方法可能让涉事单位短时间内减少了舆论攻击,但从长远来看,将对政法机关的整体权威造成损害。
与之相对,还有另一种回应风格,即“压制化”,不明就里的删帖、屏蔽就是典型表现。虽然针对一些不实信息乃至谣言,删除是最为高效的处理方法,但在某些事件上却演化为不准讨论、禁言等极端形式,网民本可以在线上抒发的情绪被打压至线下,这种情绪的积累甚至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上述三种不良的回应风向需要政法机关加以重视,毕竟面对舆情,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