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阀在线检验检测项目
合同文件
委托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方 :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乙方)
签订日期 :2016年 3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山东.烟台
目录
一、 定义及解释
二、 服务内容
三、 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四、 合同的总价及付款方式
五、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六、 合同要求
甲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乙方(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就安全阀在线检验、检测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定义及解释:
(下列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1、“本项目”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项目。
2、“甲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检验服务的一方。
3、“乙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接收委托提供检验服务的一方。
4、“服务”是指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根据本合同所履行的服务。
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乙方提供的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由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完成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阀在线检验、检测工作。
三、 双方的义务、权利及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特种设备检验的申请报告(含受检设备名称、规格、
数量、位置)。
2. 向乙方提供接受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有关技术资料。
3. 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工作联系沟通,负责协调问题的整改和处理。
4. 按协商条款向乙方提供检验检测所需费用。
乙方责任: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的法规规范要求编制特种设备检验方案,依据检验方案,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提出,并监督整改。严格按监检规则或监检细则中的有关法规、标准实施监检。
2. 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文件有保密的义务。
3. 检验人员进入场地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且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4. 应尽量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对监检项目进行确认和办理签证,不得无故影响工程进度。
5. 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对监检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6. 自觉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 负责保管好安装单位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
8. 检验结束后及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四、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 安全阀1500元/台,总金额40500元。
甲方 开户银行:工行烟台市分行
账号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银行账号:1606 0205 0902 2111 776
乙方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福山支行
账号名称: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司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英特尔大道11号
银行账号:[***********]77
五、 合同有效期及生效
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1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检测项目委托书,双方加盖公章的文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续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时,双方可另立补充合同。 2、
3、 本合同在烟台签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六、 合同要求
1. 本检验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账号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银行账号:1606 0205 0902 2111 776
乙方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福山支行
账号名称: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司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英特尔大道11号
银行账号:[***********]77
五、 合同有效期及生效
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1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检测项目委托书,双方加盖公章的文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续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时,双方可另立补充合同。 2、
3、 本合同在烟台签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六、 合同要求
1. 本检验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5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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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阀在线检验检测项目
合同文件
委托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方 :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乙方)
签订日期 :2016年 3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山东.烟台
目录
一、 定义及解释
二、 服务内容
三、 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四、 合同的总价及付款方式
五、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六、 合同要求
甲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乙方(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就安全阀在线检验、检测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定义及解释:
(下列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1、“本项目”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项目。
2、“甲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检验服务的一方。
3、“乙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接收委托提供检验服务的一方。
4、“服务”是指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根据本合同所履行的服务。
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乙方提供的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由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完成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阀在线检验、检测工作。
三、 双方的义务、权利及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特种设备检验的申请报告(含受检设备名称、规格、
数量、位置)。
2. 向乙方提供接受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有关技术资料。
3. 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工作联系沟通,负责协调问题的整改和处理。
4. 按协商条款向乙方提供检验检测所需费用。
乙方责任: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的法规规范要求编制特种设备检验方案,依据检验方案,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提出,并监督整改。严格按监检规则或监检细则中的有关法规、标准实施监检。
2. 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文件有保密的义务。
3. 检验人员进入场地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且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4. 应尽量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对监检项目进行确认和办理签证,不得无故影响工程进度。
5. 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对监检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6. 自觉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 负责保管好安装单位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
8. 检验结束后及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四、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 安全阀1500元/台,总金额40500元。
甲方 开户银行:工行烟台市分行
账号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银行账号:1606 0205 0902 2111 776
乙方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福山支行
账号名称: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司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英特尔大道11号
银行账号:[***********]77
五、 合同有效期及生效
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1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检测项目委托书,双方加盖公章的文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续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时,双方可另立补充合同。 2、
3、 本合同在烟台签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六、 合同要求
1. 本检验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账号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银行账号:1606 0205 0902 2111 776
乙方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福山支行
账号名称: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司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英特尔大道11号
银行账号:[***********]77
五、 合同有效期及生效
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1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检测项目委托书,双方加盖公章的文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续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时,双方可另立补充合同。 2、
3、 本合同在烟台签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六、 合同要求
1. 本检验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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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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