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持股协议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 托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丰宁满族自治县【】餐饮公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委托【】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餐饮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餐饮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餐饮公司、在【】餐饮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
【】餐饮公司股东身份参与【】餐饮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餐饮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餐饮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餐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2 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餐饮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餐饮公司股东会、
菫事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餐饮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3.3 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基于其对【】餐饮公司的实际出资,对【】餐饮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 转让出资权
甲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乙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转让对【】餐饮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5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餐饮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餐饮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的所有财产应归甲方所有。
3.6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甲方应按照【】餐饮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3.7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餐饮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甲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餐饮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餐饮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3.8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9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
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作为【】餐饮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餐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 乙方无权处置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餐饮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4.3 支付代表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
4.4 协助转让义务
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5 乙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无偿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2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代表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6.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方转让对【】餐饮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7.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8.1 本协议自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俩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委托持股协议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 托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丰宁满族自治县【】餐饮公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委托【】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餐饮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餐饮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餐饮公司、在【】餐饮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
【】餐饮公司股东身份参与【】餐饮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餐饮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餐饮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餐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2 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餐饮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餐饮公司股东会、
菫事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餐饮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3.3 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基于其对【】餐饮公司的实际出资,对【】餐饮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 转让出资权
甲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乙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转让对【】餐饮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5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餐饮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餐饮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的所有财产应归甲方所有。
3.6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甲方应按照【】餐饮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3.7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餐饮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甲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餐饮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餐饮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3.8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9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
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作为【】餐饮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餐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 乙方无权处置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餐饮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4.3 支付代表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
4.4 协助转让义务
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5 乙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无偿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2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代表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6.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方转让对【】餐饮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7.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8.1 本协议自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俩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