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一)医师告知义务是指医师在其执行医疗行为过程中,将其诊疗的对象即病人的有关疾病诊断、治疗措施以及疾病发展和诊疗措施所面临的风险向病人或其家属交代的义务,患者有知情同意权利。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和权利,也是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一般知情同意:在一般性检查、治疗的诊疗工作施行中,有关病人的病情诊断、转归、治疗用药等措施都应及时向病人及家属作相关告知并征得同意,记入病程记录和医患沟通本。
(三)特殊知情同意:各级医师在施行外科手术(含门诊手术)麻醉、输血、介入诊疗、实验性临床治疗、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形(医学)美容、CT增强检查、各类穿刺术、化疗放疗、内窥镜检查等各种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相关记录和病人知情同意书的知情同意签名。
(四)各种知情同意的基本内容
1. 检查和治疗可能给病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等有一定的危险性。
2. 由于病人体质特殊或病情危笃,可能对病人产生不良后果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3. 临床试验性治疗和特殊检查的医学效果评价,必须详细告知病人此类治疗和检查除存在危险性和不良后果外,还应将诊断率,疗效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漏诊、误诊及疗效不佳等情况详细告知。
4. 因特殊检查、治疗可能对病人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如不属于医保药品、医疗器械等,需告知病人并签字。
(五)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输血、麻醉、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有病人签署病情知情同意书,或由病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但病人必须在病情知情委托书上签字。
(六)病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病人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病人,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名的情况下,可报医务处、院总值班签字备案。
(七)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近亲属并由病人签署病情知情委托书,再由病人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病人无近亲属的或者病人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由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八)病情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自动出院知情申请同意书等等。
告知、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一)医师告知义务是指医师在其执行医疗行为过程中,将其诊疗的对象即病人的有关疾病诊断、治疗措施以及疾病发展和诊疗措施所面临的风险向病人或其家属交代的义务,患者有知情同意权利。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和权利,也是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一般知情同意:在一般性检查、治疗的诊疗工作施行中,有关病人的病情诊断、转归、治疗用药等措施都应及时向病人及家属作相关告知并征得同意,记入病程记录和医患沟通本。
(三)特殊知情同意:各级医师在施行外科手术(含门诊手术)麻醉、输血、介入诊疗、实验性临床治疗、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形(医学)美容、CT增强检查、各类穿刺术、化疗放疗、内窥镜检查等各种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相关记录和病人知情同意书的知情同意签名。
(四)各种知情同意的基本内容
1. 检查和治疗可能给病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等有一定的危险性。
2. 由于病人体质特殊或病情危笃,可能对病人产生不良后果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3. 临床试验性治疗和特殊检查的医学效果评价,必须详细告知病人此类治疗和检查除存在危险性和不良后果外,还应将诊断率,疗效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漏诊、误诊及疗效不佳等情况详细告知。
4. 因特殊检查、治疗可能对病人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如不属于医保药品、医疗器械等,需告知病人并签字。
(五)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输血、麻醉、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有病人签署病情知情同意书,或由病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但病人必须在病情知情委托书上签字。
(六)病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病人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病人,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名的情况下,可报医务处、院总值班签字备案。
(七)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近亲属并由病人签署病情知情委托书,再由病人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病人无近亲属的或者病人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由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八)病情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自动出院知情申请同意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