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9-23 来源:襄阳市场科 阅读次数:556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巡查制,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避免监管执法风险,防范和化解行政问责事件的发生,依据《湖北省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工作规范》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襄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意见》。现就开展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通过实行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将履职行为的全过程通过不同形式表现出现,并对这些表现形式作以系统的留存和管理,做到巡查监管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奖罚分明有据可依,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防范和化解监管执法风险。
二、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重点
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的重点市场主体为:
(一)涉及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环境污染的市场主体。
(二)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和上级机关指定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而尚未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三、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方法
(一)巡查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要详实记录于巡查记录卡(册),并录入基层综合监管信息库,完善巡查信息。结合经济户口,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详实录入业务软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二)对从事前置许可行业,如食品、网吧、化危、煤矿等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实施巡查,以及实施了告知、预警、立案、处罚等行政措施的市场主体,除上一条款规定内容外,还应将详细情况记录于市场巡查监管卡(册),由行政相对人和巡查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双方分别持有备查。
四、实施步骤
(一)选择试点。为了确保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市局决定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领导,在樊城分局解放桥工商所、太平工商所开展试点工作,边试点边完善边推广。
(二)召开现场会。在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召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做法。
(三)全面推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促面,将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将成立以分管局长刘作友为组长,市局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督察队、樊城分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合同科,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落实。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专班,结合实际,按照市局总体要求,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同时要向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取得市场主体的理解和支持,为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检查督办。市局市场合同科将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对各单位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实行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折算计分。
襄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9-23 来源:襄阳市场科 阅读次数:556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巡查制,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避免监管执法风险,防范和化解行政问责事件的发生,依据《湖北省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工作规范》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襄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意见》。现就开展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通过实行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将履职行为的全过程通过不同形式表现出现,并对这些表现形式作以系统的留存和管理,做到巡查监管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奖罚分明有据可依,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防范和化解监管执法风险。
二、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重点
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的重点市场主体为:
(一)涉及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环境污染的市场主体。
(二)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和上级机关指定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而尚未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三、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方法
(一)巡查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要详实记录于巡查记录卡(册),并录入基层综合监管信息库,完善巡查信息。结合经济户口,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详实录入业务软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二)对从事前置许可行业,如食品、网吧、化危、煤矿等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实施巡查,以及实施了告知、预警、立案、处罚等行政措施的市场主体,除上一条款规定内容外,还应将详细情况记录于市场巡查监管卡(册),由行政相对人和巡查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双方分别持有备查。
四、实施步骤
(一)选择试点。为了确保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市局决定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领导,在樊城分局解放桥工商所、太平工商所开展试点工作,边试点边完善边推广。
(二)召开现场会。在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召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做法。
(三)全面推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促面,将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将成立以分管局长刘作友为组长,市局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督察队、樊城分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合同科,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落实。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专班,结合实际,按照市局总体要求,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同时要向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取得市场主体的理解和支持,为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检查督办。市局市场合同科将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对各单位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实行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折算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