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京市地表水功能一级分区
6.2 二级水功能区划
北京市二级水功能区划是在北京市一级水功能区划的开发利用区中进行划分的。按照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的要求,参照1998年由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划院和市政工程局共同完成的《北京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北京市水域功能及水质实际情况做了部分细化和水质目标调整。 (1)永定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 区7个,河长269.1公里;一般景观区3个,河长74.8公里;渔业用水区1个,湖库面积80公顷。 (2) 潮白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 区16个,河长494.9公里,湖库水面面积1000公顷;景观娱乐用水区4个, 河长72公里。 (3) 大清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4个,河长103.3公里,湖库水面面积500公顷;景观及一般景观用水区7个, 河长132.5公里。 (4) 蓟运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1个,河长17.6公里;工业用水区1个,河长30.8公里;农业用水区2个,河长47公里;渔业用水区3个,河长70.8公里;景观及一般景观2个,河长23.1,湖库水面面积632公顷。 (5) 北运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3个,河长122.0公里,湖库面积29公顷;工业用水区1个,河长18.7公里;农业用水区4个,河长105.4公里;景观娱乐用水区25个,河长264.7公里,湖库水面面积1119.3公顷;一般景观用水区15个,河长299公里。
详见表2和附图。
续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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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北京市地表水功能一级分区
6.2 二级水功能区划
北京市二级水功能区划是在北京市一级水功能区划的开发利用区中进行划分的。按照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的要求,参照1998年由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划院和市政工程局共同完成的《北京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北京市水域功能及水质实际情况做了部分细化和水质目标调整。 (1)永定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 区7个,河长269.1公里;一般景观区3个,河长74.8公里;渔业用水区1个,湖库面积80公顷。 (2) 潮白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 区16个,河长494.9公里,湖库水面面积1000公顷;景观娱乐用水区4个, 河长72公里。 (3) 大清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4个,河长103.3公里,湖库水面面积500公顷;景观及一般景观用水区7个, 河长132.5公里。 (4) 蓟运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1个,河长17.6公里;工业用水区1个,河长30.8公里;农业用水区2个,河长47公里;渔业用水区3个,河长70.8公里;景观及一般景观2个,河长23.1,湖库水面面积632公顷。 (5) 北运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3个,河长122.0公里,湖库面积29公顷;工业用水区1个,河长18.7公里;农业用水区4个,河长105.4公里;景观娱乐用水区25个,河长264.7公里,湖库水面面积1119.3公顷;一般景观用水区15个,河长299公里。
详见表2和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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