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发展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提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它是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群众路线,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
群众路线的提出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环境密切相关。在强大敌人包围的严酷斗争中,党只有扎根于群众之中,紧紧地依靠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求生存、谋发展。 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的党的六大,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论断。同年 11月,李立三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 1929年 9月,陈毅按周恩来多次谈话精神起草,并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三处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而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也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可渐次做到由群众
路线去找出路”。这里初步揭示了群众路线的科学概念。 1929年 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1934年春,毛泽东发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讲话,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
在此后的一系列文章中,毛泽东反复强调了深入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相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关心群众的极端重要性。 1943年 6月 1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系统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科学分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正确的领导方法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具备了完备的理论形态。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
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还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提出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从而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1945年 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系统阐述。他说:“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所谓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也就是说:“就是我们党的领导骨干和党内党外广大群众密切结合的路线,就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就是指导方法上的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路线。”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根据执政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群众路线又作了新的丰富和发展。 1956年 9月,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群众同甘共苦的工作作风;
二是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 1981年 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的群众路线进行了高度概括,形成了至今一直在使用的党对群众路线的权威规范表述。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进行了开创性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1990年 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提出了六个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群众观点,即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
谈谈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发展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提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它是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群众路线,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
群众路线的提出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环境密切相关。在强大敌人包围的严酷斗争中,党只有扎根于群众之中,紧紧地依靠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求生存、谋发展。 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的党的六大,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论断。同年 11月,李立三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 1929年 9月,陈毅按周恩来多次谈话精神起草,并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三处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而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也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可渐次做到由群众
路线去找出路”。这里初步揭示了群众路线的科学概念。 1929年 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1934年春,毛泽东发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讲话,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
在此后的一系列文章中,毛泽东反复强调了深入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相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关心群众的极端重要性。 1943年 6月 1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系统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科学分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正确的领导方法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具备了完备的理论形态。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
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还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提出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从而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1945年 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系统阐述。他说:“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所谓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也就是说:“就是我们党的领导骨干和党内党外广大群众密切结合的路线,就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就是指导方法上的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路线。”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根据执政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群众路线又作了新的丰富和发展。 1956年 9月,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群众同甘共苦的工作作风;
二是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 1981年 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的群众路线进行了高度概括,形成了至今一直在使用的党对群众路线的权威规范表述。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进行了开创性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1990年 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提出了六个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群众观点,即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