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安全生产资料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一、编制说明
为扎实推进开民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发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了本标准。
二、“平安工地”创建目标
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力争到工程竣工,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具体目标值如下:
①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因工死亡责任事故;
②因工死亡率0%,重伤率控制在0%,因公负伤率控制在10‰,隐患整改率100%;
③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为0,机动车违章率10%以下; ④杜绝危险物品被盗、丢失和违章作业事故;
⑤杜绝防洪责任事故,杜绝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⑥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率100%,特殊工种人员持证率10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率100%;
⑦办公区、生活区的噪声控制在55dB 以内;
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
三、“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一)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
1、两项达标
⑴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安全培训,一线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岗位安全培训,新进或转岗人员应及时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都应有交底,技术交底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 并由作业人员签字;执证上岗,项目经理、副经理(含总工)、专职安全员执由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并有登记名册,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投标价5000万元每人;所有员工办理了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⑵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到位,作业人员戴安全帽,高处临空作业系安全带,其它特定作业戴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如桥梁、高边坡施工场所的高处、临边沿处、交叉作业处、临时用电防护措施满足安全要求。
2、三项严禁
⑴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⑵严禁违规进行钻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对施工现场所有钻孔桩作业点进行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合理,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了该方案,是否存在违规作业。
⑶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搭设防护棚),高度超过24m 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3、四项制度
⑴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有技术交底制度,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未封闭施工现场有危险告示标志。
⑵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及临时用电方案;对2007年交通部1号令中规定的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专职安全员对专项施工方案有检查记录。
⑶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按合同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进场的特种机械,满足施工的要求, 并造册登记;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前须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不准将带病、残缺的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进场后,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规程作业,并定期对特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做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⑷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二)路基、路面工程
1、施工便道、便桥
⑴施工便道须按照工程需求进行硬化处理,便道两侧做宽300mm ,深200mm 的排水沟。
⑵紧急转弯处应设置指向标志和警示标志。
⑶与地方道路交叉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1.2米高的钢管护栏和防护网,与国、省道交叉处还应配备保通人员。
⑷便道处于傍山时,要注意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破坏便道,施工便道要设置防护墩和限速标志。
⑸便道沿河时,应严格按防汛要求,做好一定的保护措施。
⑹临时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并有限载标志。
2、土方施工
⑴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
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详细交底,内容包括:地下设施情况及其危险性、施工作业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要点等。
⑵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特别是在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 的双道防护栏或定型护身栏,夜间还要设红色标灯。
⑶要特别注意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挖掘深度超过1.5m ,而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坡度。如果因施工区域狭窄等原因不能放坡,则应按规定采取围壁措施。
⑷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以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3、防护工程施工。
⑴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⑵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⑶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三)桥涵工程
1、施工准备
⑴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⑶桥涵工程施工,当无法避免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⑷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2、基坑开挖施工
⑴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⑵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
⑶基坑深度超过1.5m 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
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 ,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⑷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⑸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可配合回填土进程,由低处向上拆除,严禁站在正在拆除的支撑上操作。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墩台施工
⑴高桥墩(台)等高层结构施工时,应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加设安全防护设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就地浇筑墩台混凝土时,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墩身高度在2~10m 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 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
⑶在树立高桥墩的墩身模板过程中,安装模板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拴于牢固地点。穿模板拉杆,应内外呼应;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⑷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
板及脚手架。
⑸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上,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设备应使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
⑹拆除滑模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
4、桥梁上部施工
⑴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应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⑵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施工工艺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等,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⑶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支架、模板拆除,应按设计和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
⑷现浇梁施工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⑸危险性较大工程,在高处及深水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置临时护栏。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
⑹预应力钢束(钢丝束、钢绞线)张拉施工前,应设警告标志,并将作业区用防护网围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以防钢筋断裂,螺母滑脱,张
拉设备出现事故而伤人;在已拼装或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应事先搭好张拉作业平台,并保证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
⑺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起重设备都应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
四、“平安工地”创建验收办法
(一)“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我项目将自行检查考核,采取每月自评方式进行。每月的25日前后进行自查自评,年终进行汇总。
(二)本标准采用百分制。按不合格、合格、良、优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分在70以下为不合格,7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良,90分以上为优。考核结果上报业主、公司。年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将自行停工整整改。
(三)本标准各小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平安工地月度考评小组
组 长:施正宝 (项目经理)
副组长:何福成 (项目总工)刘 华 (项目副经理) 李永强 (项目副经理)
组 员:李东坡 (安保部部长)黄爱装 (试验室主任) 邓景辉 (工程部部长)周龙江 (材料部部长)
葛 颖 (合同部部长)白子慧 (财务部部长) 杜玉生 (测量组组长)
五、附则
本标准由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分表》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河南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安全生产资料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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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一、编制说明
为扎实推进开民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发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了本标准。
二、“平安工地”创建目标
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力争到工程竣工,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具体目标值如下:
①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因工死亡责任事故;
②因工死亡率0%,重伤率控制在0%,因公负伤率控制在10‰,隐患整改率100%;
③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为0,机动车违章率10%以下; ④杜绝危险物品被盗、丢失和违章作业事故;
⑤杜绝防洪责任事故,杜绝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⑥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率100%,特殊工种人员持证率10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率100%;
⑦办公区、生活区的噪声控制在55dB 以内;
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
三、“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一)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
1、两项达标
⑴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安全培训,一线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岗位安全培训,新进或转岗人员应及时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都应有交底,技术交底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 并由作业人员签字;执证上岗,项目经理、副经理(含总工)、专职安全员执由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并有登记名册,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投标价5000万元每人;所有员工办理了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⑵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到位,作业人员戴安全帽,高处临空作业系安全带,其它特定作业戴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如桥梁、高边坡施工场所的高处、临边沿处、交叉作业处、临时用电防护措施满足安全要求。
2、三项严禁
⑴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⑵严禁违规进行钻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对施工现场所有钻孔桩作业点进行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合理,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了该方案,是否存在违规作业。
⑶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搭设防护棚),高度超过24m 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3、四项制度
⑴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有技术交底制度,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未封闭施工现场有危险告示标志。
⑵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及临时用电方案;对2007年交通部1号令中规定的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专职安全员对专项施工方案有检查记录。
⑶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按合同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进场的特种机械,满足施工的要求, 并造册登记;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前须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不准将带病、残缺的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进场后,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规程作业,并定期对特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做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⑷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二)路基、路面工程
1、施工便道、便桥
⑴施工便道须按照工程需求进行硬化处理,便道两侧做宽300mm ,深200mm 的排水沟。
⑵紧急转弯处应设置指向标志和警示标志。
⑶与地方道路交叉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1.2米高的钢管护栏和防护网,与国、省道交叉处还应配备保通人员。
⑷便道处于傍山时,要注意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破坏便道,施工便道要设置防护墩和限速标志。
⑸便道沿河时,应严格按防汛要求,做好一定的保护措施。
⑹临时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并有限载标志。
2、土方施工
⑴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
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详细交底,内容包括:地下设施情况及其危险性、施工作业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要点等。
⑵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特别是在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 的双道防护栏或定型护身栏,夜间还要设红色标灯。
⑶要特别注意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挖掘深度超过1.5m ,而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坡度。如果因施工区域狭窄等原因不能放坡,则应按规定采取围壁措施。
⑷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以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3、防护工程施工。
⑴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⑵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⑶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三)桥涵工程
1、施工准备
⑴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⑶桥涵工程施工,当无法避免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⑷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2、基坑开挖施工
⑴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⑵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
⑶基坑深度超过1.5m 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
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 ,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⑷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⑸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可配合回填土进程,由低处向上拆除,严禁站在正在拆除的支撑上操作。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墩台施工
⑴高桥墩(台)等高层结构施工时,应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加设安全防护设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就地浇筑墩台混凝土时,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墩身高度在2~10m 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 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
⑶在树立高桥墩的墩身模板过程中,安装模板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拴于牢固地点。穿模板拉杆,应内外呼应;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⑷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
板及脚手架。
⑸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上,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设备应使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
⑹拆除滑模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
4、桥梁上部施工
⑴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应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⑵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施工工艺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等,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⑶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支架、模板拆除,应按设计和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
⑷现浇梁施工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⑸危险性较大工程,在高处及深水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置临时护栏。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
⑹预应力钢束(钢丝束、钢绞线)张拉施工前,应设警告标志,并将作业区用防护网围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以防钢筋断裂,螺母滑脱,张
拉设备出现事故而伤人;在已拼装或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应事先搭好张拉作业平台,并保证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
⑺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起重设备都应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
四、“平安工地”创建验收办法
(一)“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我项目将自行检查考核,采取每月自评方式进行。每月的25日前后进行自查自评,年终进行汇总。
(二)本标准采用百分制。按不合格、合格、良、优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分在70以下为不合格,7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良,90分以上为优。考核结果上报业主、公司。年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将自行停工整整改。
(三)本标准各小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平安工地月度考评小组
组 长:施正宝 (项目经理)
副组长:何福成 (项目总工)刘 华 (项目副经理) 李永强 (项目副经理)
组 员:李东坡 (安保部部长)黄爱装 (试验室主任) 邓景辉 (工程部部长)周龙江 (材料部部长)
葛 颖 (合同部部长)白子慧 (财务部部长) 杜玉生 (测量组组长)
五、附则
本标准由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分表》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开民高速一分部项目部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