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聘请什么样的律师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单位所重视和需要,至于原因,我想不言而喻:市场经济和法制进程的需要,及客观需求。
写这篇文章,主要是想给正在寻找法律顾问、但却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聘请什么样的法律顾问的人来看,通过自己多年来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总结出来的经验,给单位一点经验,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总结过往经验,个人认为,单位在选择法律顾问的时候,套用一句广告语:不一定选最好的,要选最适合的。
中国现在的单位比例中,占据最多的是中小单位,所以,这一参考标准,对于大多数的中小单位来讲应该是一个最务实的标准。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律师与大学教授或学者的区别,恰恰在于它的务实性。我想单位也肯定最看重这一点。当一个单位没有那么多的资金用于法律事务的处理时,势必会选择一位收费适中、业务熟练、诚信可靠、务实的律师。这就是我所说的“最适合”。
为了充分说明我的观点,结合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下面从“反面”的角度,运用反证法和列举法,将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常常出现的误区列举出来,以供读者参考。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一:聘请收费低的律师
一个有执业道德和素养的正真意义上的律师,不能漫天要价或“看着当事人的口袋报价”,更不能降低收费标准,用不正当的手段争揽业务,而应当在法定的收费幅度内,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工作的复杂程
度、等等客观因素给出合理的律师费用清单。作为单位要明白,聘请律师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不是为了省钱而不顾质量。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二:聘请名牌大律师
有得单位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时候为了“面子”一定要请“有名气”的律师,还是那句话:“不一定选最好的,要选最适合的”,因为名气与责任心、能力水平、精力不是成正比。态度很重要,责任心很重要。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三:聘请光环多的律师
某单位负责人这样抱怨:某某律师,全国优秀律师、首届全国十佳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与单位签了2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第一年是在收顾问费的时候来了一次,之后再没有见过,收顾问费都是叫律师事务所的内勤人员来的,具体事务当然更不出面了,能打个电话沟通一下已经是非常不错了,究其原因,只有一个:忙,顾不上。大人物都在做大事情。所以,聘请法律顾问一定不能被光环所误导。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四:聘请司法系统有关系的律师
很多单位衡量法律顾问律师是否有能力的条件就是看律师是否与法官、检察员等存在特殊关系,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有部分律师,为了迎合当事人的这一心理,总是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法,来透露其与某某法官、某某检察官等有什么特殊的过硬的“关系”。这是极其错误的,尤其是现在互联网新闻媒体越发发达和透明的情况下,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压力正在与日增长,没有真材实料只凭关系吃饭的时代正在推出现代社会的节奏,单位如要长期发展,请不要走入误区。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五:聘请年龄老的律师
很多单位认为“律师越老越吃香”,所以在聘请法律顾问的时候把年龄作为第一选择。实际上,律师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律师既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又要有充沛的精力还要时刻把握法制动向。根据经验,律师的中坚力量如果从年龄上来划分的话集中在30岁在50岁之间。而且经验是否丰富,年龄不是最主要的考察指标,而应该是办案经历和办案总结。几年下来没有办过几件案子,熬的年数再多也不能称的上经验丰富。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六:聘请打包票的律师
很多单位在与法律顾问律师商谈委托顾问事宜的时候,就是看“谁的胸脯拍的最响!”,谁下的保证越响亮就聘请谁。律师执业规范明确规定,律师对法律服务事项不能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从招揽案源增加收入的市场竞争角度来讲这无可厚非,但这确实是一种有失责任心的做法。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
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中,商场如战场,诚信缺失,处处有陷阱。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避免被动,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法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法律顾问制度,是单位领导层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决策人明白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经略中,很多领导还十分缺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意识,只在单位遇到纠纷时才想到找到律师,即使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也没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仅把律师作用限于帮单位打官司。当然,没有使领导认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作为
单位的法律顾问来说也是有失职之嫌的。
其实,法律顾问的作用不限于帮助打打官司,或者审查审查合同。一个称职的、好的顾问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的法律服务已不在于为顾问单位打赢几场官司的亡羊补牢式的诉讼救济,而在于为顾问单位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患于未然的专业性法律安全保障工作,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以免造成损失。法律顾问可以帮助规范经营管理,加强采取人员和负责人自身法律风险意识,避免相关人员受到刑事追诉。另外,聘请法律顾问还可以提升单位形象、表明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单位的经济实力。因为单位的法律事务涉及方方面面,因此,作为顾问单位的律师,应提供专业、及时、认真、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但是一个律师单枪匹马往往又难以出色完成作为涉及综合性法律业务的公司的法律事务。因此,一个单位不仅仅需要法律顾问律师,而且需要一个具有各专业专长的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服务。一个单位要想在社会中长足发展,必须靠法律顾问制度来保驾护航。律师联合了具有合同法、公司法、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涉外贸易、企业改制与破产法等专业特长并具有优秀品质的一些律师为单位提供出色的完善的法律服务。
具体来说,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能为您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呢?
一、专心、专人、专业的服务:
1、专心。为客户提供最体贴的服务。我们承诺:事先制订法律顾问服务计划;主动定期上门拜访;诚恳听取顾问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律师工作的意见,不断改善律师工作。
2、专人负责,争取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法律事务的重要性和多变性决定了律师服务必须及时。我们只有争取时间,才能赢得主动。
3、专业,针对单位经略特点,在律师中指派最擅长律师主要负责,其他律师协助,随时听从安排。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律师业务的专业化,因此有必要针对顾问单位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委派相关的专业律师。
二、全面、准确、及时地解答和排除法律疑难
将时时刻刻主动为您发现、分析、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对贵单位最为紧迫的历史遗留问题、日常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突发的法律问题、单位潜在的法律问题;逐一清查和解决,并可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方案、专业知识培训等促使顾问单位走上规范化、法律化道路。
(一)、日常法律事务
1. 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
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9.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1.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 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3.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5. 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 为顾问单位的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6.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7.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
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8.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应该聘请什么样的律师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单位所重视和需要,至于原因,我想不言而喻:市场经济和法制进程的需要,及客观需求。
写这篇文章,主要是想给正在寻找法律顾问、但却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聘请什么样的法律顾问的人来看,通过自己多年来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总结出来的经验,给单位一点经验,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总结过往经验,个人认为,单位在选择法律顾问的时候,套用一句广告语:不一定选最好的,要选最适合的。
中国现在的单位比例中,占据最多的是中小单位,所以,这一参考标准,对于大多数的中小单位来讲应该是一个最务实的标准。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律师与大学教授或学者的区别,恰恰在于它的务实性。我想单位也肯定最看重这一点。当一个单位没有那么多的资金用于法律事务的处理时,势必会选择一位收费适中、业务熟练、诚信可靠、务实的律师。这就是我所说的“最适合”。
为了充分说明我的观点,结合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下面从“反面”的角度,运用反证法和列举法,将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常常出现的误区列举出来,以供读者参考。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一:聘请收费低的律师
一个有执业道德和素养的正真意义上的律师,不能漫天要价或“看着当事人的口袋报价”,更不能降低收费标准,用不正当的手段争揽业务,而应当在法定的收费幅度内,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工作的复杂程
度、等等客观因素给出合理的律师费用清单。作为单位要明白,聘请律师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不是为了省钱而不顾质量。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二:聘请名牌大律师
有得单位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时候为了“面子”一定要请“有名气”的律师,还是那句话:“不一定选最好的,要选最适合的”,因为名气与责任心、能力水平、精力不是成正比。态度很重要,责任心很重要。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三:聘请光环多的律师
某单位负责人这样抱怨:某某律师,全国优秀律师、首届全国十佳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与单位签了2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第一年是在收顾问费的时候来了一次,之后再没有见过,收顾问费都是叫律师事务所的内勤人员来的,具体事务当然更不出面了,能打个电话沟通一下已经是非常不错了,究其原因,只有一个:忙,顾不上。大人物都在做大事情。所以,聘请法律顾问一定不能被光环所误导。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四:聘请司法系统有关系的律师
很多单位衡量法律顾问律师是否有能力的条件就是看律师是否与法官、检察员等存在特殊关系,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有部分律师,为了迎合当事人的这一心理,总是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法,来透露其与某某法官、某某检察官等有什么特殊的过硬的“关系”。这是极其错误的,尤其是现在互联网新闻媒体越发发达和透明的情况下,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压力正在与日增长,没有真材实料只凭关系吃饭的时代正在推出现代社会的节奏,单位如要长期发展,请不要走入误区。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五:聘请年龄老的律师
很多单位认为“律师越老越吃香”,所以在聘请法律顾问的时候把年龄作为第一选择。实际上,律师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律师既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又要有充沛的精力还要时刻把握法制动向。根据经验,律师的中坚力量如果从年龄上来划分的话集中在30岁在50岁之间。而且经验是否丰富,年龄不是最主要的考察指标,而应该是办案经历和办案总结。几年下来没有办过几件案子,熬的年数再多也不能称的上经验丰富。
聘请法律顾问误区之六:聘请打包票的律师
很多单位在与法律顾问律师商谈委托顾问事宜的时候,就是看“谁的胸脯拍的最响!”,谁下的保证越响亮就聘请谁。律师执业规范明确规定,律师对法律服务事项不能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从招揽案源增加收入的市场竞争角度来讲这无可厚非,但这确实是一种有失责任心的做法。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
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中,商场如战场,诚信缺失,处处有陷阱。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避免被动,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法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法律顾问制度,是单位领导层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决策人明白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经略中,很多领导还十分缺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意识,只在单位遇到纠纷时才想到找到律师,即使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也没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仅把律师作用限于帮单位打官司。当然,没有使领导认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作为
单位的法律顾问来说也是有失职之嫌的。
其实,法律顾问的作用不限于帮助打打官司,或者审查审查合同。一个称职的、好的顾问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的法律服务已不在于为顾问单位打赢几场官司的亡羊补牢式的诉讼救济,而在于为顾问单位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患于未然的专业性法律安全保障工作,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以免造成损失。法律顾问可以帮助规范经营管理,加强采取人员和负责人自身法律风险意识,避免相关人员受到刑事追诉。另外,聘请法律顾问还可以提升单位形象、表明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单位的经济实力。因为单位的法律事务涉及方方面面,因此,作为顾问单位的律师,应提供专业、及时、认真、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但是一个律师单枪匹马往往又难以出色完成作为涉及综合性法律业务的公司的法律事务。因此,一个单位不仅仅需要法律顾问律师,而且需要一个具有各专业专长的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服务。一个单位要想在社会中长足发展,必须靠法律顾问制度来保驾护航。律师联合了具有合同法、公司法、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涉外贸易、企业改制与破产法等专业特长并具有优秀品质的一些律师为单位提供出色的完善的法律服务。
具体来说,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能为您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呢?
一、专心、专人、专业的服务:
1、专心。为客户提供最体贴的服务。我们承诺:事先制订法律顾问服务计划;主动定期上门拜访;诚恳听取顾问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律师工作的意见,不断改善律师工作。
2、专人负责,争取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法律事务的重要性和多变性决定了律师服务必须及时。我们只有争取时间,才能赢得主动。
3、专业,针对单位经略特点,在律师中指派最擅长律师主要负责,其他律师协助,随时听从安排。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律师业务的专业化,因此有必要针对顾问单位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委派相关的专业律师。
二、全面、准确、及时地解答和排除法律疑难
将时时刻刻主动为您发现、分析、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对贵单位最为紧迫的历史遗留问题、日常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突发的法律问题、单位潜在的法律问题;逐一清查和解决,并可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方案、专业知识培训等促使顾问单位走上规范化、法律化道路。
(一)、日常法律事务
1. 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
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9.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1.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 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3.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5. 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 为顾问单位的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6.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7.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
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8.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