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国寿险市场与同业动态,提高我司对行业环境、寿险市场和同业竞争的反应速度与应对水平,充分加强业务条线、总分公司之间市场及同业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我司信息利用的整体水平,为公司和各业务系列科学决策服务,特制订《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分公司企划部门及业务系列对当地行业环境、寿险市场及同业动态调研的主要内容、编报形式、汇报及反馈流程,便于总公司统一管理,实现全公司信息共享,同时促进分公司积极、有效地开展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
总公司企划部为公司市场信息的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统一协调业务系列及产品市场信息的汇总和交流工作;分公司企划部为公司市场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分公司各业务线及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汇报和反馈工作。
总公司企划部市场调研岗,分公司企划部负责人、市场调研岗、产品管理岗为本规定所涉及的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收集和管理人员,总、分公司业务系列企划人员为本规定所涉及的市场信息主要支持和使用人员。
第二章 市场调研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 总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管理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1. 规划全系统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市场信息管理及信息产品使用流程和范围,建立并维护公司市场及同业信息数据库; 2. 对分公司上报的市场及同业信息及时汇总、综合、分析,制作总公司市场信息产品,定期反馈给相关信息产品使用部门;
3. 建设并维护企划部网页市场调研栏目,定期在网上发布市场信息产品,推荐分公司优秀的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报告;
4. 推动、协调市场信息在业务条线及分公司之间的交流和共享,保证本规定在全系统的实施运作,对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督促、检查和考核;
5. 组织推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主要竞争对手和指定项目的专题调研工作,形成不定期的专题调研报告。
第六条 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管理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1. 根据本规定,在总公司领导下组织协调分公司信息资源,积极开展分
公司当地的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建立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正常渠道和网络,并加以维护;
2. 规划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市场及同业调研,
组织分公司业务系列企划人员共同收集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市
场及同业动态;
3. 制作分公司市场信息产品,并按规定格式按时向总公司报送,确保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建立并维护公司市场及同业信息数据库;
4. 推动市场信息在分公司层面的交流与共享,整合总、分公司信息,为
业务系列提供实用有效的信息产品。
5. 按总公司整体规划和分公司自身业务需求,进行不定期专题调研,形
成调研报告。
第三章 业务系列企划在信息调研中的职责和信息使用
第七条 分公司个人业务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保险销售支持部企划人员为该
部门兼职信息员,协助企划部收集市场信息,定期向企划部提供信息内容,由分公司企划部整理后统一向总公司企划部报送。
第八条 分公司企划部定期向业务系列企划人员反馈同业业务数据,发布分公
司、总公司企划部制作的市场信息产品。
第四章 调研信息主要内容与信息产品
第九条 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主要内容
1. 市场环境:当地宏观经济水平、GDP总量及增长率、人口特征、储蓄存款余额及增长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寿险深度、寿险密度;当地竞争
主体及其营业机构和网点数、保险中介数;各竞争主体个、团、银及中介渠道保费收入、市场份额、主要产品及业务结构、缴别结构、营销代理人数、银行网点数(独家代理、多家代理)、团险客户结构; 2. 同业动态:各竞争主体的年度经营策略、重要经营举措、业务动向、负责人变更等;
3. 监管动向:当地监管部门主要监管信息、要求以及重要监管政策变化; 4. 其他临时性、突发性的重要信息。
第十条 主要信息产品:
1. 《信息周报》:公司业绩周报及一周市场快讯;
2. 《半月市场信息》:当地市场环境及同业业务动态,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一;
3. 《同业信息月报表》:当地竞争主体主要业务数据,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二;
4. 《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当地市场经济指标及竞争主体业务指标,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三;
5. 《季度市场述评》: 对该季度当地市场及同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涉及内容: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动向、行业状况、各竞争主体的经营策略(个、团、银)、业务动向和重大经营举措等;涉及指标:各渠道业绩状况、产品结构、业务品质、市场份额、人力分布、人均FYC水平、银行网点数及其在工、农、中、建四行的分布情况、网均产能等。季度报告采用PPT文件格式;
6. 《年度市场述评》:在季度述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形成
年度市场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主要信息产品报送及反馈时间:
1. 《半月市场信息》:分公司企划部于每月15日和当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总公司企划部;总公司企划部于3个工作日后反馈分公司企划部及总公司业务企划;
2. 《同业信息月报表》:分公司企划部于下月10日之前报送总公司企划部;总公司企划部于5个工作日后反馈分公司企划部及总公司业务企划;
3. 《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季度市场述评》:分公司企划部于当季后第一个月20日之前报送总公司企划部;总公司企划部于当季后第一个月内反反馈分公司企划部及总公司业务企划;
4. 其他临时性、突发性的重要信息汇报不受时间限制,可随时汇报。
信息产品上报及反馈时间/频率一览表
分公司企划部报送
信息产品
上报时间
及频率
责任人
主要协助人
总公司企划部反馈
信息产品反馈时间及频率
电子邮件反馈
范围 总、分公司领导;总公司业务企划;分公司企
划部
备注
信息周报 — — — 每周一
半月市场信息
每月15日和30/31日报送
第月12日
市场数据月报表
报送 市场数据季报表 季度市场述评
当季后第一个月20日之前
分公司企划部市场调研岗
分公司个、团、银业务企划
每月3日和18日,节假日顺延每月15日 当季后第一个月30日之前
总公司业务企划;分公司企划
部
所有信息产品在企划部网页同步发布;总公司部门领导、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分公司企划部有浏览权限。
第五章 市场信息报送及信息产品反馈流程
图注说明:
原始信息流向信息使用单位 信息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单位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六章 产品信息调研及上报流程
总公司产品市场部负责市场产品信息的汇总及分析部门,分公司企划部产品管理岗负责产品信息的调研及上报工作,具体信息调研及上报流程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同业产品信息调研管理规定》(见附件四、附件五)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定由总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原《太平人寿市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废止。
附件一: 半月市场信息内容及格式要求 信息内容:
1、 经济环境及宏观政策:当地宏观经济环境概况;对保险业有影响的重大
经济事件;当地政府、保/银监局出台的对业务有较大影响的政策。 2、 经营动态:竞争主体经营层或业务层重大人事变动及组织架构变化;差
异化地区政策;高投入的业务激励活动(包括对内对外两方面)。 3、 机构状况:市场新增竞争主体进入状况;竞争主体分支机构增设或收缩
情况、分支机构发展侧重点变化。
4、 产品动态:同业新推出产品或产品组合的销售状况、产品卖点、销售模
式、促销手段及激励方式;产品动态要求收集个、团、银、综合三渠产品信息 5、 业务信息: a)
个人业务:同业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如财务支持政策)和吸引新人的最新举措;同业基本法的重大修改和变动;同业主要行销开拓工具。 b)
团体业务:同业团险行业拓展重点及策略变化;新的销售模式、是否有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同业公司团险制式培训体系情况。 c)
银保业务:银保渠道信息和网点情况;新推出的新的替代型产品、销售任务计划。
上报形式:
word文档,用标题目录格式;每期上报有效信息3-5条。
附件二:同业信息月报表
附件三: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
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
10
附件四: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同业产品信息调研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平人寿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之间的产品信
息交流,提高我司对分公司所在地保险市场的反应速度,及时了
解全国产品动态,开发出真正切合市场的产品,特制定《太平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同业产品信息调研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规范各地分公司对当地保险市场
产品信息调研的上报流程、时间及格式,便于总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个险、团险和银行险。
第四条 各分公司的产品管理岗、产品管理小组成员包括组
长和组员为本管理规定涉及信息调研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 分公司产品管理小组职责
第五条 分公司产品管理岗、产品管理小组人员应当履行下
列职责:
1.根据本规定开展产品信息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总公司的产品经营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分公司
内部产品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分公司内部产品信息机
制。
3.科学、合理、有效地组织产品信息报送工作。
4.根据本规定要求组织进行产品信息报送,全面反映和及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
5.组织并审核(或编制)分公司产品报告。
6.定期开展分公司产品活动分析,为公司总经理决策提供科
学的依据。
7.定期向总公司报告产品运营和销售情况,对重大、特殊的
产品、市场动向要及时报告总公司有关部门。
8.参与分公司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章 调研信息上报细则
第六条 各分公司产品报告是用以说明各分公司当地产品状
况和经营业绩的书面文件,各分公司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编报,
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第七条 各分公司应按月、按年分别编报产品报告。产品报
告应包括个险报表、 团险报表和银行险报表等内容。
(一)各分公司按照(但不限于)以下规定内容上报产品报
表:
1.产品月报内容:各分公司须上报《月度产品信息表》。
2.产品年报内容:在产品月报表的基础上,各分公公司须增
加上报《年度产品信息统计表》。
(二)产品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产品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
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报表中有关重
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
项。
第八条 产品报告报送时间:月报为每月终了后25日内呈报;
各分公司在每年1月底之前将上年度产品报告提交总公司。另
外,各分公司发生对产品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随时汇报。
第九条 总公司产品市场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信息进行归
纳、统计和分析,对于需要反馈的信息,产品市场部将于当月月
底之前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分公司产品管理小组组长,由产品管理
小组组长传递至相关人员。
第十条 总公司产品市场部是分公司产品报告的汇总部门。
同时,为了提高各分公司的产品报告质量,总公司将根据分公司
产品报告的数据准确性、内容完整性、报送及时性以及产品制度、
产品管理的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选出年度先进产品管理
单位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对于报表质量不合要求、报送不及时的
单位予以批评并限期改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产品市场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3年4月3日起执行。
附表一
月度产品信息表 分公司 单位:万元 个险
当月销售排
公司 行榜
产品名称
当月保费收
入
公司 占比 当月销售排行榜
产品名称
当月保费收
入
占比 1 1 2 2 3 3 占比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占比 当月销售排行榜 1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团险 当月销售排行榜 1 2 2 3 3 占比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占比 当月销售排行榜 23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银行险 当月销售排行榜 23 200 年 月 日
注:以上报表报送时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可根据实际公司数量复制表格。
15
填写要求
1.公司:为相关产品信息的所属公司全称;
2.产品名称:为同业产品的全称;
3.当月保费:为产品在当月销售的新业务保费收入。保费的类型可以是实收保费或者承保保费,由各分公司根据当地情况统一上报,须在表格下方注明;
4.占比:以当月保费收入为统计依据,产品在该公司当月占所属险种类别(个险/团险/银行险)销售总收入的比例。
附注
如当月有同业推出新产品,则上报时需附上新产品的条款、费率、宣传单页、培训资料等相关材料。
如当月有重要产品的推动和竞赛,请注明方案的具体内容。
月度产品信息上报流程图
附件五:产品信息月报模版及解释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国寿险市场与同业动态,提高我司对行业环境、寿险市场和同业竞争的反应速度与应对水平,充分加强业务条线、总分公司之间市场及同业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我司信息利用的整体水平,为公司和各业务系列科学决策服务,特制订《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分公司企划部门及业务系列对当地行业环境、寿险市场及同业动态调研的主要内容、编报形式、汇报及反馈流程,便于总公司统一管理,实现全公司信息共享,同时促进分公司积极、有效地开展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
总公司企划部为公司市场信息的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统一协调业务系列及产品市场信息的汇总和交流工作;分公司企划部为公司市场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分公司各业务线及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汇报和反馈工作。
总公司企划部市场调研岗,分公司企划部负责人、市场调研岗、产品管理岗为本规定所涉及的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收集和管理人员,总、分公司业务系列企划人员为本规定所涉及的市场信息主要支持和使用人员。
第二章 市场调研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 总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管理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1. 规划全系统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市场信息管理及信息产品使用流程和范围,建立并维护公司市场及同业信息数据库; 2. 对分公司上报的市场及同业信息及时汇总、综合、分析,制作总公司市场信息产品,定期反馈给相关信息产品使用部门;
3. 建设并维护企划部网页市场调研栏目,定期在网上发布市场信息产品,推荐分公司优秀的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报告;
4. 推动、协调市场信息在业务条线及分公司之间的交流和共享,保证本规定在全系统的实施运作,对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督促、检查和考核;
5. 组织推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主要竞争对手和指定项目的专题调研工作,形成不定期的专题调研报告。
第六条 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管理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1. 根据本规定,在总公司领导下组织协调分公司信息资源,积极开展分
公司当地的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建立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正常渠道和网络,并加以维护;
2. 规划分公司市场及同业调研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市场及同业调研,
组织分公司业务系列企划人员共同收集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市
场及同业动态;
3. 制作分公司市场信息产品,并按规定格式按时向总公司报送,确保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建立并维护公司市场及同业信息数据库;
4. 推动市场信息在分公司层面的交流与共享,整合总、分公司信息,为
业务系列提供实用有效的信息产品。
5. 按总公司整体规划和分公司自身业务需求,进行不定期专题调研,形
成调研报告。
第三章 业务系列企划在信息调研中的职责和信息使用
第七条 分公司个人业务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保险销售支持部企划人员为该
部门兼职信息员,协助企划部收集市场信息,定期向企划部提供信息内容,由分公司企划部整理后统一向总公司企划部报送。
第八条 分公司企划部定期向业务系列企划人员反馈同业业务数据,发布分公
司、总公司企划部制作的市场信息产品。
第四章 调研信息主要内容与信息产品
第九条 市场及同业调研信息主要内容
1. 市场环境:当地宏观经济水平、GDP总量及增长率、人口特征、储蓄存款余额及增长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寿险深度、寿险密度;当地竞争
主体及其营业机构和网点数、保险中介数;各竞争主体个、团、银及中介渠道保费收入、市场份额、主要产品及业务结构、缴别结构、营销代理人数、银行网点数(独家代理、多家代理)、团险客户结构; 2. 同业动态:各竞争主体的年度经营策略、重要经营举措、业务动向、负责人变更等;
3. 监管动向:当地监管部门主要监管信息、要求以及重要监管政策变化; 4. 其他临时性、突发性的重要信息。
第十条 主要信息产品:
1. 《信息周报》:公司业绩周报及一周市场快讯;
2. 《半月市场信息》:当地市场环境及同业业务动态,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一;
3. 《同业信息月报表》:当地竞争主体主要业务数据,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二;
4. 《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当地市场经济指标及竞争主体业务指标,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三;
5. 《季度市场述评》: 对该季度当地市场及同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涉及内容: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动向、行业状况、各竞争主体的经营策略(个、团、银)、业务动向和重大经营举措等;涉及指标:各渠道业绩状况、产品结构、业务品质、市场份额、人力分布、人均FYC水平、银行网点数及其在工、农、中、建四行的分布情况、网均产能等。季度报告采用PPT文件格式;
6. 《年度市场述评》:在季度述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形成
年度市场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主要信息产品报送及反馈时间:
1. 《半月市场信息》:分公司企划部于每月15日和当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总公司企划部;总公司企划部于3个工作日后反馈分公司企划部及总公司业务企划;
2. 《同业信息月报表》:分公司企划部于下月10日之前报送总公司企划部;总公司企划部于5个工作日后反馈分公司企划部及总公司业务企划;
3. 《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季度市场述评》:分公司企划部于当季后第一个月20日之前报送总公司企划部;总公司企划部于当季后第一个月内反反馈分公司企划部及总公司业务企划;
4. 其他临时性、突发性的重要信息汇报不受时间限制,可随时汇报。
信息产品上报及反馈时间/频率一览表
分公司企划部报送
信息产品
上报时间
及频率
责任人
主要协助人
总公司企划部反馈
信息产品反馈时间及频率
电子邮件反馈
范围 总、分公司领导;总公司业务企划;分公司企
划部
备注
信息周报 — — — 每周一
半月市场信息
每月15日和30/31日报送
第月12日
市场数据月报表
报送 市场数据季报表 季度市场述评
当季后第一个月20日之前
分公司企划部市场调研岗
分公司个、团、银业务企划
每月3日和18日,节假日顺延每月15日 当季后第一个月30日之前
总公司业务企划;分公司企划
部
所有信息产品在企划部网页同步发布;总公司部门领导、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分公司企划部有浏览权限。
第五章 市场信息报送及信息产品反馈流程
图注说明:
原始信息流向信息使用单位 信息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单位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六章 产品信息调研及上报流程
总公司产品市场部负责市场产品信息的汇总及分析部门,分公司企划部产品管理岗负责产品信息的调研及上报工作,具体信息调研及上报流程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同业产品信息调研管理规定》(见附件四、附件五)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定由总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原《太平人寿市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废止。
附件一: 半月市场信息内容及格式要求 信息内容:
1、 经济环境及宏观政策:当地宏观经济环境概况;对保险业有影响的重大
经济事件;当地政府、保/银监局出台的对业务有较大影响的政策。 2、 经营动态:竞争主体经营层或业务层重大人事变动及组织架构变化;差
异化地区政策;高投入的业务激励活动(包括对内对外两方面)。 3、 机构状况:市场新增竞争主体进入状况;竞争主体分支机构增设或收缩
情况、分支机构发展侧重点变化。
4、 产品动态:同业新推出产品或产品组合的销售状况、产品卖点、销售模
式、促销手段及激励方式;产品动态要求收集个、团、银、综合三渠产品信息 5、 业务信息: a)
个人业务:同业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如财务支持政策)和吸引新人的最新举措;同业基本法的重大修改和变动;同业主要行销开拓工具。 b)
团体业务:同业团险行业拓展重点及策略变化;新的销售模式、是否有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同业公司团险制式培训体系情况。 c)
银保业务:银保渠道信息和网点情况;新推出的新的替代型产品、销售任务计划。
上报形式:
word文档,用标题目录格式;每期上报有效信息3-5条。
附件二:同业信息月报表
附件三: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
市场及同业信息季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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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同业产品信息调研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平人寿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之间的产品信
息交流,提高我司对分公司所在地保险市场的反应速度,及时了
解全国产品动态,开发出真正切合市场的产品,特制定《太平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同业产品信息调研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规范各地分公司对当地保险市场
产品信息调研的上报流程、时间及格式,便于总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个险、团险和银行险。
第四条 各分公司的产品管理岗、产品管理小组成员包括组
长和组员为本管理规定涉及信息调研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 分公司产品管理小组职责
第五条 分公司产品管理岗、产品管理小组人员应当履行下
列职责:
1.根据本规定开展产品信息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总公司的产品经营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分公司
内部产品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分公司内部产品信息机
制。
3.科学、合理、有效地组织产品信息报送工作。
4.根据本规定要求组织进行产品信息报送,全面反映和及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
5.组织并审核(或编制)分公司产品报告。
6.定期开展分公司产品活动分析,为公司总经理决策提供科
学的依据。
7.定期向总公司报告产品运营和销售情况,对重大、特殊的
产品、市场动向要及时报告总公司有关部门。
8.参与分公司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章 调研信息上报细则
第六条 各分公司产品报告是用以说明各分公司当地产品状
况和经营业绩的书面文件,各分公司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编报,
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第七条 各分公司应按月、按年分别编报产品报告。产品报
告应包括个险报表、 团险报表和银行险报表等内容。
(一)各分公司按照(但不限于)以下规定内容上报产品报
表:
1.产品月报内容:各分公司须上报《月度产品信息表》。
2.产品年报内容:在产品月报表的基础上,各分公公司须增
加上报《年度产品信息统计表》。
(二)产品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产品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
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报表中有关重
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
项。
第八条 产品报告报送时间:月报为每月终了后25日内呈报;
各分公司在每年1月底之前将上年度产品报告提交总公司。另
外,各分公司发生对产品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随时汇报。
第九条 总公司产品市场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信息进行归
纳、统计和分析,对于需要反馈的信息,产品市场部将于当月月
底之前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分公司产品管理小组组长,由产品管理
小组组长传递至相关人员。
第十条 总公司产品市场部是分公司产品报告的汇总部门。
同时,为了提高各分公司的产品报告质量,总公司将根据分公司
产品报告的数据准确性、内容完整性、报送及时性以及产品制度、
产品管理的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选出年度先进产品管理
单位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对于报表质量不合要求、报送不及时的
单位予以批评并限期改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产品市场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3年4月3日起执行。
附表一
月度产品信息表 分公司 单位:万元 个险
当月销售排
公司 行榜
产品名称
当月保费收
入
公司 占比 当月销售排行榜
产品名称
当月保费收
入
占比 1 1 2 2 3 3 占比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占比 当月销售排行榜 1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团险 当月销售排行榜 1 2 2 3 3 占比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占比 当月销售排行榜 23 产品名称当月保费收入 公司 银行险 当月销售排行榜 23 200 年 月 日
注:以上报表报送时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可根据实际公司数量复制表格。
15
填写要求
1.公司:为相关产品信息的所属公司全称;
2.产品名称:为同业产品的全称;
3.当月保费:为产品在当月销售的新业务保费收入。保费的类型可以是实收保费或者承保保费,由各分公司根据当地情况统一上报,须在表格下方注明;
4.占比:以当月保费收入为统计依据,产品在该公司当月占所属险种类别(个险/团险/银行险)销售总收入的比例。
附注
如当月有同业推出新产品,则上报时需附上新产品的条款、费率、宣传单页、培训资料等相关材料。
如当月有重要产品的推动和竞赛,请注明方案的具体内容。
月度产品信息上报流程图
附件五:产品信息月报模版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