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发[ ]XX号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反馈教与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强化考风建设、改进拟卷与阅卷环节、规范考核资料的归档工作是实现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 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命题及考试方式
1、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办法根据《###########本、专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2、考试方式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开闭卷结合、口试和机试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等决定考试形式,如采用其它考核形式的,须经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3、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运用,同时检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避免死记硬背的内容。考试命题要合理掌握深度、广度,覆盖面要宽,试题应具有客观性、代表性、综合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4、提倡教考分离,同教学大纲、同教学时数的课程,应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列为学院建设的主干课程必须采用试题(卷)库考试。未采用试题(卷)库的考试课程均拟出A 、B 试卷,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量不得超过10%,其难易程度、题目类型和题量应基本一致。每套样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应严格把关,确保试卷符合教学大纲知识点考核要求、体现我院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方案(应用型)的特点。
5、开卷考试试题应以检查学生的概括和分析问题能力为主要目的,要实现对学生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考察。
6、坚决杜绝漏题现象,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拟卷教师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或考前复习时为学生划定考试重点。
7、拟卷教师必须在考试前四周提交试题样卷(及电子文档),除有特殊要求需定制模版的课程外,全部统一采用###########考试模板进行拟卷(教务处网页下载),样卷须填写《###########试卷审核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打印成标准规格的试卷并与电子稿,统一由教学员报教务科。
8、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需印制试卷的,由任课教师填写印制试卷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印制。
二、考试安排和考务组织
1、根据学院的校历安排,每学期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所有课程均应停课考试。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为补考时间。
2、系(部)教务员在安排考试前,应将所有课程考试情况填写《考试进程安排表》报教务处,采取开卷考试、口试或机试的课程应在《考试进程安排表》中予以注明。 3、公共基础课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课程由各系(部)按教务处划定的教室资源安排考试时间,并将监考任务落实到人,并在考试前两周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交叉监考并发布《考试进程安排表》。系(部)教务员应将确定好的考试时间安排通知每一位监考教师。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立即将答题卷、试题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装订。装订时应将一份空白试卷附于卷首、所有答题卷及试卷封面一起装订、密封,最后与《考场情况记录》一并交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
三、考试过程管理
1、考试前两周由教务处牵头,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主持,召开全院各系(部)主管领导、教务员、相关部处参加的“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工作会,布臵期末考务工作相关事宜。
2、考试前各系(部)均应组织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学院有关规定,强调考试工作要求,要求教师增强责任感,执行《###########监考守则》、《###########考场规则》等文件规定;各系(部)学生召开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专题班会,要求学生自尊自爱遵守考场纪律。
3、监考人员必须是我院在职教师。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能承担监考工作。 4、监考教师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报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后,由系(部)教务员统一调整。
5、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并履行《###########监考守则》中的规定,积极配合巡视员工作,敢于管理并妥善处理考试中发现的问题。
6、建立考场巡视员制度。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及各教学单位部门领导担任巡视员,到场巡查全院及本系(部)监考和考试情况,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考试纪律
1、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依据《###########本专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擅自缺考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2、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应确认考试科目、班级、清点学生人数,并对学生开展考前教育,宣读“###########考场规则”。学生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有违纪作弊行为发生,监考教师应终止其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1)考试中的违纪和作弊行为应主要以监考人员的当场认定为准。监考人员负责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和作弊主要情节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中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在明确告知学生本人后,连同试卷和违纪作弊的相关物证资料及时交考务办公室,并由考务办公室于考试当天报送教务处。必要时,可附加补充说明材料。
(2)巡视人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按上述办法处理。其他情况下发现的违纪作弊问题,系(部)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违纪、作弊材料予以审核,形成违纪和作弊的认定意见后,连同考试记录和其他材料一并及时转交学生处,由学生处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监考人员、巡视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如有违反《###########监考守则》、《###########考场巡视守则》及其他学院有关考试工作规定的行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处理,直至追究纪律处分。
五、试卷评阅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成绩的重要依据,教师必须严格按以下要求规范考试试卷的批改及装订。
1、阅卷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教师应以本门课程的成绩构成为依据计算学生综合成绩,不得随意加印象分。阅卷应严谨、规范,提高评卷质量,并仔细核对卷面成绩,避免学生成绩错登、漏登现象。
2、试卷批改工作由各系(部)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完成。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要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在批改试卷时每小题得分栏下面签署批改人姓名,同时在总分栏下面签署合分人姓名(仅在试卷册第一份试卷与最后一份试卷相应得分栏签名即可)。
3、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水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 4、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试卷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 √\ )。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每道题均应有批改痕迹;打半勾标记的试题,应指出错误所在,如:在错误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部分用省略号标出等。
(2)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无需另给正分;问答、简答题的小题得分数建议标注在每小题相应答案的右侧。 (3)批改完试卷所有试题后,阅卷教师应将每道大题的得分填入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并计算出总分并写入得分汇总栏的总分格中。
(4)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在卷面上体现。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如修改试卷总分,需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5、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合分及登分错误的发生。并填写“###########试卷与成绩分析表”,依据试卷成绩的分布、标准差、试卷对学生的区分度,分析学生成绩分布的原因,研讨自身授课方法、考核方式,便于今后改进提高。 6、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组织任课教师完成试卷的批改及成绩上报工作。
7、由系(部)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课程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审核试卷的批改质量。
8、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对出现的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由所在教研室统一研究解决,并向教学主任书面汇报,经批准后可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此报告与试卷一起归档。
六、考核资料归档规范
考核资料袋及其所装材料是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资料袋记录了教师拟卷的水平、学生参加考核(考试、实习、实践)的情况及学生参与教学的最终成果、教学过程的动态跟踪、试卷的考察效果的分析、老师阅卷的依据及评分标准。考核资料袋的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的原始档案,必须规范填写与提交。
1、理论课程的考核资料袋归档 (1)考核资料袋的装袋材料 A. B. C. D. E. F.
考试答题卷1册(其中含考场记录单1份、考试试题卷1份); 教学手册1本; 标准答案1份;
评分标准1份(也可将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合并为1份文档); 成绩单(手写、机打原始成绩单各1份); 试卷与成绩分析表1份;
其他说明性资料等(如成绩更改申请表)。采用非试卷考核方式的的课程(如:艺术类、实验类、体育类课程等),应当把考核所使用的题目写到考试试题卷上,并写明考核方式,能留存学生考核内容的文字材料应以考试答题卷形式留存,确实无法保存文字材料的需要对每个学生的考核过程进行记录,将考核过程记录材料装入考核资料袋。其他材料都按归档内容要求提交。
(2)考核资料袋的填写
考核资料袋封面的填写要准确规范: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考核专业、答卷份数、考核班级、考核类型、考核时间、考核形式、任课教师、资料验收签字等各项必须填写准确。资料袋侧边的年级、专业、班级及课程信息必须填写规范。
(3)考核资料袋内材料的填写要求
学生考试成绩单填写信息必须完整,未考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成绩单上标注“缓考、缺考、免考、取消考试资格”等字样,学生成绩单上的学生人数必须与试卷份数严格一致。
2、实践环节的考核资料袋归档
实践环节包括各类实习、课程设计、实验专用周等 (1)考核资料袋的装袋材料
A. 教学计划1份;
B. 实践教学任务书(表)1份; C. 考核说明1份;
D. 成绩单(手写、机打原始成绩单各1份); E. 指导记录本1套; F. 总结1份;
其他资料(如外出实习需有实习基地填写的“###########实习教学情况意见反馈表”) (2)考核资料袋的填写
实践环节资料袋封面的填写要准确规范:学年学期、专业名称、班级、环节名称、开设时间、资料验收签字等各项必须填写准确。
(3)考核资料袋内材料的填写要求
教学计划是指实习计划、课程设计计划、实验专用周计划等,各类计划应包含环节名称、编制依据及教学目标、适用专业、班级,指导教师、教学指导书、组织方式及具体安排、主要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考核方式等部分。指导记录本包含每组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本,指导记录本需填写每次指导的时间、学生人数、指导内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试卷查阅程序
1、学生不得与任课教师直接联系复查试卷事宜。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向系(部)教务员提出书面查卷申请,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教务员和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复查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2、如查询课程为其他系(部)开设,应由学生所在系(部)出具复查申请并与开课系(部)联系;开课系(部)接到查询要求后应组织教务员与阅卷教师共同查阅试卷,查询结果应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反馈。由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员将查询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3、如在查询过程中发现确有阅卷错误,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写《###########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并书面将错误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一并报送教务处。
八、考试总结
1、各系(部)于学期结束前及时对考务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2、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各系(部)教务员将开学后的补考总结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九、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即予废止,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附件1:###########试卷与成绩分析表
试卷与成绩分析表
201 / 201 学年 第 学期
课程名称:
系部: 教师:
填 表 说 明
1、“试卷与成绩分析表”由阅卷教师按教学班级填写。
2、标准差:
(x i :每位学生成绩;:平均分;n 为学生数), 通过标准差可以分析试卷对学生的区分度。如两个标准差之内包含了95%的学生,三个标准差之内包含了99%的学生,可以判断学生成绩接近正态分布,大部分学生分数在均数左右,高分和低分学生所占比例均适合,既试卷具有较好的区分度,“区分度”反映试题区分不同水平受试者的程度,说明本次考试难易题目设置相对合理。
4、试卷难度系数:反映试卷的难易程度,用L 描述,其计算公式为: L=X÷W
X :参考学生平均分,W :试卷总分。 难度评价:难度系数0.79为容易。
5、试卷质量评价与效度:从试卷的容量(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题型、试卷的题量、试卷中的错误、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等多方面进行分析。依据教学大纲,分析试卷是否考核了大纲规定的考核内容,有没有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设计的考核内容与方式。
6、各课程可根据课程的特点,有关指标可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指标要作书面说明。
7、有选项的栏目中请在相应的选项上打“√”。
考务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发[ ]XX号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反馈教与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强化考风建设、改进拟卷与阅卷环节、规范考核资料的归档工作是实现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 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命题及考试方式
1、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办法根据《###########本、专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2、考试方式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开闭卷结合、口试和机试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等决定考试形式,如采用其它考核形式的,须经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3、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运用,同时检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避免死记硬背的内容。考试命题要合理掌握深度、广度,覆盖面要宽,试题应具有客观性、代表性、综合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4、提倡教考分离,同教学大纲、同教学时数的课程,应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列为学院建设的主干课程必须采用试题(卷)库考试。未采用试题(卷)库的考试课程均拟出A 、B 试卷,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量不得超过10%,其难易程度、题目类型和题量应基本一致。每套样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应严格把关,确保试卷符合教学大纲知识点考核要求、体现我院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方案(应用型)的特点。
5、开卷考试试题应以检查学生的概括和分析问题能力为主要目的,要实现对学生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考察。
6、坚决杜绝漏题现象,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拟卷教师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或考前复习时为学生划定考试重点。
7、拟卷教师必须在考试前四周提交试题样卷(及电子文档),除有特殊要求需定制模版的课程外,全部统一采用###########考试模板进行拟卷(教务处网页下载),样卷须填写《###########试卷审核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打印成标准规格的试卷并与电子稿,统一由教学员报教务科。
8、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需印制试卷的,由任课教师填写印制试卷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印制。
二、考试安排和考务组织
1、根据学院的校历安排,每学期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所有课程均应停课考试。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为补考时间。
2、系(部)教务员在安排考试前,应将所有课程考试情况填写《考试进程安排表》报教务处,采取开卷考试、口试或机试的课程应在《考试进程安排表》中予以注明。 3、公共基础课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课程由各系(部)按教务处划定的教室资源安排考试时间,并将监考任务落实到人,并在考试前两周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交叉监考并发布《考试进程安排表》。系(部)教务员应将确定好的考试时间安排通知每一位监考教师。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立即将答题卷、试题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装订。装订时应将一份空白试卷附于卷首、所有答题卷及试卷封面一起装订、密封,最后与《考场情况记录》一并交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
三、考试过程管理
1、考试前两周由教务处牵头,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主持,召开全院各系(部)主管领导、教务员、相关部处参加的“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工作会,布臵期末考务工作相关事宜。
2、考试前各系(部)均应组织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学院有关规定,强调考试工作要求,要求教师增强责任感,执行《###########监考守则》、《###########考场规则》等文件规定;各系(部)学生召开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专题班会,要求学生自尊自爱遵守考场纪律。
3、监考人员必须是我院在职教师。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能承担监考工作。 4、监考教师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报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后,由系(部)教务员统一调整。
5、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并履行《###########监考守则》中的规定,积极配合巡视员工作,敢于管理并妥善处理考试中发现的问题。
6、建立考场巡视员制度。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及各教学单位部门领导担任巡视员,到场巡查全院及本系(部)监考和考试情况,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考试纪律
1、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依据《###########本专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擅自缺考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2、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应确认考试科目、班级、清点学生人数,并对学生开展考前教育,宣读“###########考场规则”。学生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有违纪作弊行为发生,监考教师应终止其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1)考试中的违纪和作弊行为应主要以监考人员的当场认定为准。监考人员负责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和作弊主要情节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中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在明确告知学生本人后,连同试卷和违纪作弊的相关物证资料及时交考务办公室,并由考务办公室于考试当天报送教务处。必要时,可附加补充说明材料。
(2)巡视人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按上述办法处理。其他情况下发现的违纪作弊问题,系(部)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违纪、作弊材料予以审核,形成违纪和作弊的认定意见后,连同考试记录和其他材料一并及时转交学生处,由学生处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监考人员、巡视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如有违反《###########监考守则》、《###########考场巡视守则》及其他学院有关考试工作规定的行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处理,直至追究纪律处分。
五、试卷评阅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成绩的重要依据,教师必须严格按以下要求规范考试试卷的批改及装订。
1、阅卷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教师应以本门课程的成绩构成为依据计算学生综合成绩,不得随意加印象分。阅卷应严谨、规范,提高评卷质量,并仔细核对卷面成绩,避免学生成绩错登、漏登现象。
2、试卷批改工作由各系(部)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完成。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要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在批改试卷时每小题得分栏下面签署批改人姓名,同时在总分栏下面签署合分人姓名(仅在试卷册第一份试卷与最后一份试卷相应得分栏签名即可)。
3、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水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 4、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试卷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 √\ )。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每道题均应有批改痕迹;打半勾标记的试题,应指出错误所在,如:在错误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部分用省略号标出等。
(2)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无需另给正分;问答、简答题的小题得分数建议标注在每小题相应答案的右侧。 (3)批改完试卷所有试题后,阅卷教师应将每道大题的得分填入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并计算出总分并写入得分汇总栏的总分格中。
(4)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在卷面上体现。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如修改试卷总分,需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5、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合分及登分错误的发生。并填写“###########试卷与成绩分析表”,依据试卷成绩的分布、标准差、试卷对学生的区分度,分析学生成绩分布的原因,研讨自身授课方法、考核方式,便于今后改进提高。 6、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组织任课教师完成试卷的批改及成绩上报工作。
7、由系(部)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课程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审核试卷的批改质量。
8、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对出现的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由所在教研室统一研究解决,并向教学主任书面汇报,经批准后可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此报告与试卷一起归档。
六、考核资料归档规范
考核资料袋及其所装材料是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资料袋记录了教师拟卷的水平、学生参加考核(考试、实习、实践)的情况及学生参与教学的最终成果、教学过程的动态跟踪、试卷的考察效果的分析、老师阅卷的依据及评分标准。考核资料袋的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的原始档案,必须规范填写与提交。
1、理论课程的考核资料袋归档 (1)考核资料袋的装袋材料 A. B. C. D. E. F.
考试答题卷1册(其中含考场记录单1份、考试试题卷1份); 教学手册1本; 标准答案1份;
评分标准1份(也可将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合并为1份文档); 成绩单(手写、机打原始成绩单各1份); 试卷与成绩分析表1份;
其他说明性资料等(如成绩更改申请表)。采用非试卷考核方式的的课程(如:艺术类、实验类、体育类课程等),应当把考核所使用的题目写到考试试题卷上,并写明考核方式,能留存学生考核内容的文字材料应以考试答题卷形式留存,确实无法保存文字材料的需要对每个学生的考核过程进行记录,将考核过程记录材料装入考核资料袋。其他材料都按归档内容要求提交。
(2)考核资料袋的填写
考核资料袋封面的填写要准确规范: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考核专业、答卷份数、考核班级、考核类型、考核时间、考核形式、任课教师、资料验收签字等各项必须填写准确。资料袋侧边的年级、专业、班级及课程信息必须填写规范。
(3)考核资料袋内材料的填写要求
学生考试成绩单填写信息必须完整,未考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成绩单上标注“缓考、缺考、免考、取消考试资格”等字样,学生成绩单上的学生人数必须与试卷份数严格一致。
2、实践环节的考核资料袋归档
实践环节包括各类实习、课程设计、实验专用周等 (1)考核资料袋的装袋材料
A. 教学计划1份;
B. 实践教学任务书(表)1份; C. 考核说明1份;
D. 成绩单(手写、机打原始成绩单各1份); E. 指导记录本1套; F. 总结1份;
其他资料(如外出实习需有实习基地填写的“###########实习教学情况意见反馈表”) (2)考核资料袋的填写
实践环节资料袋封面的填写要准确规范:学年学期、专业名称、班级、环节名称、开设时间、资料验收签字等各项必须填写准确。
(3)考核资料袋内材料的填写要求
教学计划是指实习计划、课程设计计划、实验专用周计划等,各类计划应包含环节名称、编制依据及教学目标、适用专业、班级,指导教师、教学指导书、组织方式及具体安排、主要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考核方式等部分。指导记录本包含每组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本,指导记录本需填写每次指导的时间、学生人数、指导内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试卷查阅程序
1、学生不得与任课教师直接联系复查试卷事宜。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向系(部)教务员提出书面查卷申请,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教务员和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复查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2、如查询课程为其他系(部)开设,应由学生所在系(部)出具复查申请并与开课系(部)联系;开课系(部)接到查询要求后应组织教务员与阅卷教师共同查阅试卷,查询结果应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反馈。由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员将查询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3、如在查询过程中发现确有阅卷错误,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写《###########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并书面将错误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一并报送教务处。
八、考试总结
1、各系(部)于学期结束前及时对考务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2、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各系(部)教务员将开学后的补考总结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九、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即予废止,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附件1:###########试卷与成绩分析表
试卷与成绩分析表
201 / 201 学年 第 学期
课程名称:
系部: 教师:
填 表 说 明
1、“试卷与成绩分析表”由阅卷教师按教学班级填写。
2、标准差:
(x i :每位学生成绩;:平均分;n 为学生数), 通过标准差可以分析试卷对学生的区分度。如两个标准差之内包含了95%的学生,三个标准差之内包含了99%的学生,可以判断学生成绩接近正态分布,大部分学生分数在均数左右,高分和低分学生所占比例均适合,既试卷具有较好的区分度,“区分度”反映试题区分不同水平受试者的程度,说明本次考试难易题目设置相对合理。
4、试卷难度系数:反映试卷的难易程度,用L 描述,其计算公式为: L=X÷W
X :参考学生平均分,W :试卷总分。 难度评价:难度系数0.79为容易。
5、试卷质量评价与效度:从试卷的容量(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题型、试卷的题量、试卷中的错误、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等多方面进行分析。依据教学大纲,分析试卷是否考核了大纲规定的考核内容,有没有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设计的考核内容与方式。
6、各课程可根据课程的特点,有关指标可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指标要作书面说明。
7、有选项的栏目中请在相应的选项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