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追寻人生的真幸福
一、前言
《诗经》有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歌德也曾经说:“哪个青年男子不善钟情,哪个妙龄少女不善怀春。”无论是《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牡丹亭》、《西厢记》、《红楼梦》,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简·爱》《茶花女》 《安娜·卡列尼娜》,都在缠绵悱恻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世人对爱情婚姻的期待与向往。
对爱情婚姻的追求是人的本能,受生理支配,具有无师自通性;纯洁高尚的爱情不仅包含着一种幸福,而且孕育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而既无共同理想,又无感情基础的一时冲动,只能使“爱情之花”枯萎。获得幸福的爱情,建立美满的的家庭却不是无师自通和与生俱来的,它需要学习、了解婚恋常识、提高婚恋生活修养,从而正确处理婚恋问题,这就是常说的婚恋观。作为消防部队一员,婚恋生活与社会青年相比,既有普遍的共性,又有明显的特殊性。
二、当前消防部队基层官兵婚恋状况的分析
据有关方面统计,如今军人婚恋地位已由文革前的第一位降到十一位,不少地方姑娘嫌军人不懂生活、缺乏感情,与军人结婚后,丈夫离得远,不能朝夕相处,怕丈夫转业晚,耽误青春等等。以往军人“恋爱难、结婚易”,《亮剑》等影视剧中“先结婚后恋爱”的情况早已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一去不复返,军人的婚恋依然困难,甚至较之以往犹有过之。
一、社会观念转变 军人恋爱受挫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婚恋观,“50年代重政治、60年代重成分、70年代找解放军、80年代找大学生、90年代跟着感觉走”;进入90年代,社会转型的快速变化发展影响着青年择偶观,“试婚”、“丁克”、“闪
婚”等婚恋新词汇的出现,对军人尤其是基层官兵的婚恋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调查数据显示,当前男军人平均结婚年龄为27.26岁,女军人平均结婚年龄为25.57岁,与社会男女青年的平均结婚年龄要晚2到3年;而在未婚的军、士官中,25-28岁仍未有固定对象的大龄青年占据41%的比重。军人的婚恋难,一方面受制于职业的特性,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张,与地方女青年的交往受到诸多限制,同时面临着“二次择业”,这些传统因素一直困扰着基层官兵的婚恋择偶。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观念变革给军人婚恋带来的冲击,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等多家单位联合撰写的《中国社会婚恋调查报告》显示,逾七成的受访者表示结婚对象须“手头宽裕”,女性在择偶时更加注重经济因素,社会女青年中或多或少存在着“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个好老公,少奋斗二十年”等观念。而近年来热播的《蜗居》、《裸婚时代》等影视剧和非诚勿扰、我们恋爱吧等电视类相亲节目更是将物质化的恋爱观大肆宣扬,无论是“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的马诺还是近期网民热议的“小三”微博炫富女郭美美,都直观的反映出当前社会婚恋观的浮躁与物质化,无疑干得苦、赚的少、聚少离多的“傻大兵”们在婚恋中自然就处在一个被动的位臵上,洋房、宝马车、LV等等又在青年官兵的婚恋道路上设臵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二、生活压力加大 家庭生活受扰
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十大高收入职业分别来自金融、IT、餐饮、物流、医疗、咨询等行业,民调普遍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属于此类人群。虽说近年来军人收入提升幅度较大,但较之而言,仍属于低收入人群,在CPI涨速过快的现代社会中,高房价、子女入学和父母养老问题上并无太大的政策优惠和收入优势,社会生活的压力较大。
2011年3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军人家属两地分居的困难,但随军不等于随营。长期以来军人尤其是基层官兵对家庭的照顾较少,照顾老人、养育子女、操劳家务等,家庭生活的重担全落在妻子一人身上,加之妻子同事、朋友之间的比较,容易导致婚姻生活质量下降;部分异地婚姻官兵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婚姻关系紧靠信件、电话等方式维持,而当代社会女性较为重视婚后生活的精神构成和情感追求,部分官兵婚姻家庭生活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随着社会就业格局的调整,一方面部分军人家属无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另一方面是“新女性”的出现,个别军人配偶在自身事业上追求较高,收入也相应增加,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受外界影响较大,对长期在外工作、收入不高的丈夫颇有微词,导致家庭不稳。
总体来说,新时期军人婚恋的难度较以往普遍加大,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观念的变化,经济因素对军人婚恋的影响增大,同时社会舆论对婚恋观的引导出现偏差,社会女青年对军人的恋爱、婚姻方式缺乏认同,导致军人婚恋的难度增大,部分官兵恋爱婚姻生活不如意。
三、当前军人婚恋观中存在的误区
《解放军报》的一项调查表明,未婚大龄青年官兵的人数越来越多,其中多数官兵遭受不同程度的失恋之苦,抛开社会婚恋观念变革的影响,部分官兵不健康的婚恋观或者说婚恋误区对此也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一) 婚恋意识的功利性
安东尼.华莱士在《爱的科学》中说:““长相迷人和有钱,在婚姻赛跑开始时会获得一路领先的优势,智慧和善良,则是只有在赛跑开始
后才会发生作用的因素”。成功的爱情确实需要稳固的物质基础,青年官兵将择偶的目光转向收入高、职业稳定的社会女青年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诸如马诺、郭美美、海藻等等社会人物或是影视人物的影响,造成部分青年官兵婚恋观的扭曲,过分追求物质条件,将婚恋作为一种筹码,导致自身婚恋受挫,甚至因个人行为不当给部队形象抹黑。
(二) 婚恋意识的易变性
苏轼在《江城子》中这样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悼念自己逝去的妻子。古人诚能如此,而部分个人条件较为优越的青年官兵,受到极端个人主义和“性解放”思潮的影响,打着“自由恋爱”的旗号滥交异性朋友,把“自由乱爱”看做时尚潮流,践踏爱情的神圣与纯洁;更有甚者,对爱情和婚姻缺乏责任感,喜新厌旧,想方设法抛弃原有对象。调查发现,不少官兵认为婚前性行为是普遍的现象;对“一夜情”表示宽容和理解,认为只要不影响到家庭的稳定,偶尔有些婚外性行为也不要紧。20世纪初西方国家中出现的“嬉皮”、“朋克”和“性自由”等风潮具有明显时代性与西方社会独特的理念,无论是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桃色事件还是世界银行行长沃尔福威茨的性侵犯案在标榜“性自由”西方各国引起口诛笔伐,并非因其为公众人物,深层次的原因是西方社会对爱情、对婚姻的忠诚。
爱情与婚姻需要物质基础,但是构成爱情与婚姻基础最重要的因素是忠诚,视爱情如儿戏、对婚姻缺乏责任感,爱情与婚姻难以得到巩固与深化,最终往往以失败告终。
(三) 择偶态度的随意性
或许是文革后军人婚恋地位下降的影响,部分青年官兵在选择恋爱对象时缺乏严肃、认真和冷静的态度,往往是“跟着感觉走”,对待与异性建立或解除比较随便;调查显示,近半数官兵认为恋爱无法律效应,
无需太过认真,婚恋道德的底线一降再降。更有官兵甚至在一段时间内与几位异性保持“男女朋友关系”,或者仅仅是为了“填空子”等而恋爱。部分青年官兵择偶态度的随意性,一方面可以解释为“有备无患”或者说多项选择增加成功几率;另一方面则可以解释为“见异思迁”,严重的说,也就是玩弄异性。
部分青年官兵对待婚恋的随意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导致当前部分青年官兵婚恋困难的一个重要误区,危险的“三角关系”往往又增大了恋爱告吹的几率;更有甚者,出现多名地方女青年到部队“寻夫”的荒唐现象,给自己的军旅生涯抹黑。
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 陶冶高尚婚恋情操
针对新形势下青年官兵婚恋观的变化,要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加强正确婚恋观的教育,帮助、教育青年官兵陶冶高尚婚恋情操,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一) 与时俱进,有的放矢,引导正确婚恋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等都发生了变化,军人婚恋观教育的开展要始终坚持立足实际、紧贴潮流,针对青年官兵的婚恋心理和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婚恋教育,帮助他们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方式方法问题;着重是帮助官兵摆脱社会婚恋观物质化、婚恋过分自由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感悟人生真谛,树立军人自信,从而赢得美满的爱情与婚姻。
(二) 实事求是,脚踏实地,选择正确人生伴侣
马克思的妻子燕妮说过,“当你打算和一个人生活、白头偕老的时候,用五六年时间作巨大而必须的考察,大概不算长”。职业的特殊性使得军人婚恋生活更易面对某些现实性的问题,需要我们的青年官兵摆脱急躁心理,从实际出发,根据自己的个性确定择偶的类型。爱情是可
遇而不可求的,但爱情也是单纯和神圣的,婚恋伴侣的选择不能走马观花、更不能冲动行事,““让我一次爱个够”的口号不适用于新时期的军人,我们要在人生伴侣的选择上保持理智,切莫被一时冲动淹没了理性。
(三) 忠于爱人,忠于家庭,树立忠诚婚恋意识
作为军人,始终保持对爱情和婚姻的忠诚是我们必须具备的道德操守。作为一支驻守在城市中的现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的官兵处在灯红酒绿的“包围圈”中,受到影响较大,有的干部经不住诱惑,见异思迁、朝三暮四,在女色面前摔了跟头,破坏了家庭的和谐美满,教训极为深刻。真爱是建立在一个人对婚姻家庭的忠诚之上的,没有婚姻的忠诚,就没有婚姻生活的真爱;而幸福的爱情不仅需要忠诚与真爱,更需要尊严。
英国作家哈尼夫〃库雷西在《亲密》中写到,忠诚是婚姻千万年来不变的基石。婚姻保卫战中的“忠诚协议”并无法律作用,军人的忠诚与责任意识在奉献给国家与人民的同时也应奉献给自己的配偶与家庭。用忠诚赢得美满的爱情与婚姻生活,用忠诚守护美满的家庭生活。
(四) 树立典型,以人为本,提升官兵婚恋幸福
“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传唱多年的《十五的月亮》勾勒出的是军人的相思之情,也是数以万计军嫂的默默付出。在社会婚恋观念畸变的当代社会,需要一种正面力量的引导,需要我们将典型的军嫂推向社会,在社会婚恋观念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引导。世博会期间我总队举办的“十佳好军嫂”评比活动,在官兵中引起强烈的反响,诸如此类的活动我们不仅要办,而且要办好、要打扮特办,通过好军嫂的模范作用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更要将评比活动推向社会,形成良好的反响,形成积极的推动作用。
于此同时,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政策的倾斜,改善营区
设施,保障官兵的休假、探亲,做好调节疏导作用,保护军婚的严肃性,通过军地共同协作,保护好军人家属的利益,在营区与家庭间架起畅通的沟通桥梁,提升官兵的婚恋幸福指数。
古人有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幸福美满的婚恋是长久的,而失败的婚恋注定是痛苦而短暂的。婚恋成败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于能否以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以高尚的道德去维护、以真挚的情感去充实。军人的婚恋是包含思念而又甜蜜的,当代青年官兵要慎重对待婚恋、认真尊重对方,在理解与包容中维护、充实崇高的军人婚恋。
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追寻人生的真幸福
一、前言
《诗经》有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歌德也曾经说:“哪个青年男子不善钟情,哪个妙龄少女不善怀春。”无论是《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牡丹亭》、《西厢记》、《红楼梦》,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简·爱》《茶花女》 《安娜·卡列尼娜》,都在缠绵悱恻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世人对爱情婚姻的期待与向往。
对爱情婚姻的追求是人的本能,受生理支配,具有无师自通性;纯洁高尚的爱情不仅包含着一种幸福,而且孕育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而既无共同理想,又无感情基础的一时冲动,只能使“爱情之花”枯萎。获得幸福的爱情,建立美满的的家庭却不是无师自通和与生俱来的,它需要学习、了解婚恋常识、提高婚恋生活修养,从而正确处理婚恋问题,这就是常说的婚恋观。作为消防部队一员,婚恋生活与社会青年相比,既有普遍的共性,又有明显的特殊性。
二、当前消防部队基层官兵婚恋状况的分析
据有关方面统计,如今军人婚恋地位已由文革前的第一位降到十一位,不少地方姑娘嫌军人不懂生活、缺乏感情,与军人结婚后,丈夫离得远,不能朝夕相处,怕丈夫转业晚,耽误青春等等。以往军人“恋爱难、结婚易”,《亮剑》等影视剧中“先结婚后恋爱”的情况早已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一去不复返,军人的婚恋依然困难,甚至较之以往犹有过之。
一、社会观念转变 军人恋爱受挫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婚恋观,“50年代重政治、60年代重成分、70年代找解放军、80年代找大学生、90年代跟着感觉走”;进入90年代,社会转型的快速变化发展影响着青年择偶观,“试婚”、“丁克”、“闪
婚”等婚恋新词汇的出现,对军人尤其是基层官兵的婚恋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调查数据显示,当前男军人平均结婚年龄为27.26岁,女军人平均结婚年龄为25.57岁,与社会男女青年的平均结婚年龄要晚2到3年;而在未婚的军、士官中,25-28岁仍未有固定对象的大龄青年占据41%的比重。军人的婚恋难,一方面受制于职业的特性,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张,与地方女青年的交往受到诸多限制,同时面临着“二次择业”,这些传统因素一直困扰着基层官兵的婚恋择偶。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观念变革给军人婚恋带来的冲击,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等多家单位联合撰写的《中国社会婚恋调查报告》显示,逾七成的受访者表示结婚对象须“手头宽裕”,女性在择偶时更加注重经济因素,社会女青年中或多或少存在着“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个好老公,少奋斗二十年”等观念。而近年来热播的《蜗居》、《裸婚时代》等影视剧和非诚勿扰、我们恋爱吧等电视类相亲节目更是将物质化的恋爱观大肆宣扬,无论是“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的马诺还是近期网民热议的“小三”微博炫富女郭美美,都直观的反映出当前社会婚恋观的浮躁与物质化,无疑干得苦、赚的少、聚少离多的“傻大兵”们在婚恋中自然就处在一个被动的位臵上,洋房、宝马车、LV等等又在青年官兵的婚恋道路上设臵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二、生活压力加大 家庭生活受扰
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十大高收入职业分别来自金融、IT、餐饮、物流、医疗、咨询等行业,民调普遍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属于此类人群。虽说近年来军人收入提升幅度较大,但较之而言,仍属于低收入人群,在CPI涨速过快的现代社会中,高房价、子女入学和父母养老问题上并无太大的政策优惠和收入优势,社会生活的压力较大。
2011年3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军人家属两地分居的困难,但随军不等于随营。长期以来军人尤其是基层官兵对家庭的照顾较少,照顾老人、养育子女、操劳家务等,家庭生活的重担全落在妻子一人身上,加之妻子同事、朋友之间的比较,容易导致婚姻生活质量下降;部分异地婚姻官兵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婚姻关系紧靠信件、电话等方式维持,而当代社会女性较为重视婚后生活的精神构成和情感追求,部分官兵婚姻家庭生活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随着社会就业格局的调整,一方面部分军人家属无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另一方面是“新女性”的出现,个别军人配偶在自身事业上追求较高,收入也相应增加,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受外界影响较大,对长期在外工作、收入不高的丈夫颇有微词,导致家庭不稳。
总体来说,新时期军人婚恋的难度较以往普遍加大,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观念的变化,经济因素对军人婚恋的影响增大,同时社会舆论对婚恋观的引导出现偏差,社会女青年对军人的恋爱、婚姻方式缺乏认同,导致军人婚恋的难度增大,部分官兵恋爱婚姻生活不如意。
三、当前军人婚恋观中存在的误区
《解放军报》的一项调查表明,未婚大龄青年官兵的人数越来越多,其中多数官兵遭受不同程度的失恋之苦,抛开社会婚恋观念变革的影响,部分官兵不健康的婚恋观或者说婚恋误区对此也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一) 婚恋意识的功利性
安东尼.华莱士在《爱的科学》中说:““长相迷人和有钱,在婚姻赛跑开始时会获得一路领先的优势,智慧和善良,则是只有在赛跑开始
后才会发生作用的因素”。成功的爱情确实需要稳固的物质基础,青年官兵将择偶的目光转向收入高、职业稳定的社会女青年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诸如马诺、郭美美、海藻等等社会人物或是影视人物的影响,造成部分青年官兵婚恋观的扭曲,过分追求物质条件,将婚恋作为一种筹码,导致自身婚恋受挫,甚至因个人行为不当给部队形象抹黑。
(二) 婚恋意识的易变性
苏轼在《江城子》中这样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悼念自己逝去的妻子。古人诚能如此,而部分个人条件较为优越的青年官兵,受到极端个人主义和“性解放”思潮的影响,打着“自由恋爱”的旗号滥交异性朋友,把“自由乱爱”看做时尚潮流,践踏爱情的神圣与纯洁;更有甚者,对爱情和婚姻缺乏责任感,喜新厌旧,想方设法抛弃原有对象。调查发现,不少官兵认为婚前性行为是普遍的现象;对“一夜情”表示宽容和理解,认为只要不影响到家庭的稳定,偶尔有些婚外性行为也不要紧。20世纪初西方国家中出现的“嬉皮”、“朋克”和“性自由”等风潮具有明显时代性与西方社会独特的理念,无论是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桃色事件还是世界银行行长沃尔福威茨的性侵犯案在标榜“性自由”西方各国引起口诛笔伐,并非因其为公众人物,深层次的原因是西方社会对爱情、对婚姻的忠诚。
爱情与婚姻需要物质基础,但是构成爱情与婚姻基础最重要的因素是忠诚,视爱情如儿戏、对婚姻缺乏责任感,爱情与婚姻难以得到巩固与深化,最终往往以失败告终。
(三) 择偶态度的随意性
或许是文革后军人婚恋地位下降的影响,部分青年官兵在选择恋爱对象时缺乏严肃、认真和冷静的态度,往往是“跟着感觉走”,对待与异性建立或解除比较随便;调查显示,近半数官兵认为恋爱无法律效应,
无需太过认真,婚恋道德的底线一降再降。更有官兵甚至在一段时间内与几位异性保持“男女朋友关系”,或者仅仅是为了“填空子”等而恋爱。部分青年官兵择偶态度的随意性,一方面可以解释为“有备无患”或者说多项选择增加成功几率;另一方面则可以解释为“见异思迁”,严重的说,也就是玩弄异性。
部分青年官兵对待婚恋的随意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导致当前部分青年官兵婚恋困难的一个重要误区,危险的“三角关系”往往又增大了恋爱告吹的几率;更有甚者,出现多名地方女青年到部队“寻夫”的荒唐现象,给自己的军旅生涯抹黑。
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 陶冶高尚婚恋情操
针对新形势下青年官兵婚恋观的变化,要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加强正确婚恋观的教育,帮助、教育青年官兵陶冶高尚婚恋情操,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一) 与时俱进,有的放矢,引导正确婚恋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等都发生了变化,军人婚恋观教育的开展要始终坚持立足实际、紧贴潮流,针对青年官兵的婚恋心理和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婚恋教育,帮助他们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方式方法问题;着重是帮助官兵摆脱社会婚恋观物质化、婚恋过分自由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感悟人生真谛,树立军人自信,从而赢得美满的爱情与婚姻。
(二) 实事求是,脚踏实地,选择正确人生伴侣
马克思的妻子燕妮说过,“当你打算和一个人生活、白头偕老的时候,用五六年时间作巨大而必须的考察,大概不算长”。职业的特殊性使得军人婚恋生活更易面对某些现实性的问题,需要我们的青年官兵摆脱急躁心理,从实际出发,根据自己的个性确定择偶的类型。爱情是可
遇而不可求的,但爱情也是单纯和神圣的,婚恋伴侣的选择不能走马观花、更不能冲动行事,““让我一次爱个够”的口号不适用于新时期的军人,我们要在人生伴侣的选择上保持理智,切莫被一时冲动淹没了理性。
(三) 忠于爱人,忠于家庭,树立忠诚婚恋意识
作为军人,始终保持对爱情和婚姻的忠诚是我们必须具备的道德操守。作为一支驻守在城市中的现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的官兵处在灯红酒绿的“包围圈”中,受到影响较大,有的干部经不住诱惑,见异思迁、朝三暮四,在女色面前摔了跟头,破坏了家庭的和谐美满,教训极为深刻。真爱是建立在一个人对婚姻家庭的忠诚之上的,没有婚姻的忠诚,就没有婚姻生活的真爱;而幸福的爱情不仅需要忠诚与真爱,更需要尊严。
英国作家哈尼夫〃库雷西在《亲密》中写到,忠诚是婚姻千万年来不变的基石。婚姻保卫战中的“忠诚协议”并无法律作用,军人的忠诚与责任意识在奉献给国家与人民的同时也应奉献给自己的配偶与家庭。用忠诚赢得美满的爱情与婚姻生活,用忠诚守护美满的家庭生活。
(四) 树立典型,以人为本,提升官兵婚恋幸福
“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传唱多年的《十五的月亮》勾勒出的是军人的相思之情,也是数以万计军嫂的默默付出。在社会婚恋观念畸变的当代社会,需要一种正面力量的引导,需要我们将典型的军嫂推向社会,在社会婚恋观念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引导。世博会期间我总队举办的“十佳好军嫂”评比活动,在官兵中引起强烈的反响,诸如此类的活动我们不仅要办,而且要办好、要打扮特办,通过好军嫂的模范作用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更要将评比活动推向社会,形成良好的反响,形成积极的推动作用。
于此同时,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政策的倾斜,改善营区
设施,保障官兵的休假、探亲,做好调节疏导作用,保护军婚的严肃性,通过军地共同协作,保护好军人家属的利益,在营区与家庭间架起畅通的沟通桥梁,提升官兵的婚恋幸福指数。
古人有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幸福美满的婚恋是长久的,而失败的婚恋注定是痛苦而短暂的。婚恋成败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于能否以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以高尚的道德去维护、以真挚的情感去充实。军人的婚恋是包含思念而又甜蜜的,当代青年官兵要慎重对待婚恋、认真尊重对方,在理解与包容中维护、充实崇高的军人婚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