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的意义和和方法
对于“文化”一词可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许多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都曾下过定义。据统计自1871~1951年80年里关于文化定义有164条之多,人类学的鼻祖泰勒是现代第一个界定“文化”的学者,他认为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它作为社会一份子所习得的任何才能与习惯。当今社会对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态的状况反映。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其中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也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不管对“文化”如何界定,我认为对于文化的理解,更主要应该把他看做是价值观;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带主观因素,相当通常所说的精神社会意识,道德制度等观念。
在劳教人员中的文化教育长期以来被简单的认为传授一般知识,认字,读书,算数。还停留在初级扫盲教育阶段。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今天,与现今文化教育内涵广度,深度上的差距越来越大。这就提出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劳教文化教育的重新界定。
文化教育不单单是,认字,读书,算数这些初级教育。它应更广泛延伸到历史,人文,地理,科学技术等知识的层面。对于现阶段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在现有基础上更应发扬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优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道德教育中的优势作用。
现阶段所内押教人员存在以下道德缺陷
1、家庭观念普遍淡薄,缺乏家庭的关爱和正确的培养,叛逆情绪严重,对家庭成员缺乏“孝”,伦理肤浅,严重者无视尊长,角色倒置,并从家庭角色义务淡薄演化为社会角色,社会责任义务丧失。
2、价值观念以自我为中心,行为标准以自我为核心缺乏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表现为狂妄、自大、自负、自私自利目视无人,视法律为儿戏。
3、重物资享受,轻精神修养,价值评价严重扭曲,崇拜“金钱万能”,为积敛财富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消费荒淫挥霍,形成恶性循环。
4、文化水平低带来认知不足,缺乏正确的是非判定力,大部分罪犯文
化水平处于高中以下,在不好的生存环境影响下形成目光短浅,轻信流言,盲动性大,不分是非唯利是从,身陷低级犯罪低层。
5、自身意志力薄弱,在善恶之分上经不住诱惑,导致犯罪。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意义: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发展中创造,积累,传承的灿烂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基础,也是时下社会认知和道德文化的根系所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本质上就是教人化性,立命,明道,行道,也就是怎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怎样做人。分析劳教人员走向违法的原因,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是主要因素。因而,改造重塑,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德治是自律之治,解决的是治本问题;法治是它律之治,解决的是治标的问题。标本兼治,才能达到改造人的目的。劳教人员因违法入狱,外在的表现形式是违法犯罪,而根源却在于价值观扭曲,道德的沦丧。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人的本性,培养人的品行。在劳教人员教育中引入传统文化教育,能有效改变过去教育形式单一,思想道德教育流于空洞说教之状况,真正使劳教人员在潜移默化,在自觉参与中得到熏陶,提升道德境界,纠正自身偏误,实为矫治劳教人员道德缺陷的一剂良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在劳教文化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方式方法
良好的教育方法往往能带来好的教育效果。在劳教人员中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在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上应该吸取前车之鉴,扬长避短,避免以往教育内容陈旧落后,偏重于政治说教,不适应劳教人员群体的特殊性;教育方法简单教条,偏重强制灌输,缺乏双向互动和交流;强制改造与自觉改造相统一的内在规律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服刑人员自我改造、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等问题。在劳教单位如何采用合适的传统文化教育方法上,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做到教育者先受教育。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中,要以干警队伍为切入点。这样做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少数干警思想僵化,缺乏对传统文化教育这样新的教育方式的理解和认同,思想认识上不去,行动中
难免就会迟疑甚至敷衍,就会影响教育效果。二是部分干警对传统文化比较陌生,知之甚少。如果不先学一步,体会和感悟不深刻,将无法承担教育者的重任。三是道德教育的特殊性要求,教育者必须注重自己的身教作用,坚持以身示教。劳教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劳教民警既是国家刑罚权力的执行者,又是把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教育者。劳教民警的特殊身份、地位以及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求他们在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为世则”,做道德的楷模,力行的表率。因此,要搞好传统文化教育,首要问题在于干警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在干警认识上去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一批传统文化知识丰富,学力较强,具有一定教育能力和技巧的干警,为在服刑人员中全面铺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奠定基础。(二)结合场所实际,妥善选择教育内容 。 优秀传统文化浩如烟海,博大精深,要进行全面的学习对劳教人员来说难度很大,因此,从教育改造人的目的出发,结合场所实际和劳教人员自身特点选择教育内容显得尤为重要。用来教育劳教人员的传统文化必需是最能符合教育改造之目的,同时又贴近劳教人员实际,易为其所理解接受的内容。我认为,劳教场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应注重启迪劳教人员爱国守法之心,仁爱平和之心,自立自强之心、公平正义之心、克己修德之心。具体来说,可以以“孝道”使劳教人员重返家庭亲情;以“五伦关系”使劳教人员缓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弟子规》强调个人的修为,以“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反思他人与自己的因果关系;以“福田心耕”要求其行善积德;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人之初,性本善”发掘劳教人员人性善良一面,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教育其改过自新;以“言必行,行必果”教育其树立诚信,等等。(三)多种教育形式结合,避免枯燥简单。对劳教人员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需要干警的引导教育,但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干警上上课,宣讲传统文化经典的纸上谈兵层面上,而应该积极探索,充分利用可用资源,采用多样的教育手段,充分发挥劳教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如我们可以通过电视媒体,组织学员收看传统文化教育节目;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教育专家进高墙给劳教人员讲课;可以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组织学员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等。 总之,应该采用丰富多样的手段,使劳教人员对传统文化肯学,爱学,力争达到良好教育效果。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要着眼于行
俗话说“知易行难”,在劳教人员中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他们通过学习认识到自身思想、行为上的偏差,从而主动地认识罪错,弃恶从善。这个目的有没有达到,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劳教人员行为。因此,传统文化要学更要做,绝不能为学而学习,一定要着眼于行,引导劳教人员由知转行,知行合一。在推行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边学边做,学以致用的原则,力求把劳教人员行为规范的内容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抓劳教人员的力行,做到“学一句,做一句”。对于劳教人员,要求对照《弟子规》等传统文化内容的要求和《劳教人员行为规范》来调节身心和言行,做到日行一善,日改一过,真情忏悔,学会感恩,立德正心。
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一种的教育模式,以改造劳教人员为守法公民为宗旨,其重在启迪劳教人员重新审视自身道德行为,以中华传统道德行为规范重塑道德体系,能有效地推动教育改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我们应该把传统文化教育像扫盲教育一样,踏踏实实当作一种基础教育开展落实,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矫正劳教人员道德行为缺陷,使其真正地“改恶从善”。因此,文化教育要从多方面渗透到劳教教育中去,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更应发挥其优势,使得文化教育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更加充实更具时代意义与作用。
文化教育的意义和和方法
对于“文化”一词可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许多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都曾下过定义。据统计自1871~1951年80年里关于文化定义有164条之多,人类学的鼻祖泰勒是现代第一个界定“文化”的学者,他认为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它作为社会一份子所习得的任何才能与习惯。当今社会对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是人的人格及其生态的状况反映。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其中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也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不管对“文化”如何界定,我认为对于文化的理解,更主要应该把他看做是价值观;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带主观因素,相当通常所说的精神社会意识,道德制度等观念。
在劳教人员中的文化教育长期以来被简单的认为传授一般知识,认字,读书,算数。还停留在初级扫盲教育阶段。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今天,与现今文化教育内涵广度,深度上的差距越来越大。这就提出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劳教文化教育的重新界定。
文化教育不单单是,认字,读书,算数这些初级教育。它应更广泛延伸到历史,人文,地理,科学技术等知识的层面。对于现阶段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在现有基础上更应发扬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优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道德教育中的优势作用。
现阶段所内押教人员存在以下道德缺陷
1、家庭观念普遍淡薄,缺乏家庭的关爱和正确的培养,叛逆情绪严重,对家庭成员缺乏“孝”,伦理肤浅,严重者无视尊长,角色倒置,并从家庭角色义务淡薄演化为社会角色,社会责任义务丧失。
2、价值观念以自我为中心,行为标准以自我为核心缺乏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表现为狂妄、自大、自负、自私自利目视无人,视法律为儿戏。
3、重物资享受,轻精神修养,价值评价严重扭曲,崇拜“金钱万能”,为积敛财富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消费荒淫挥霍,形成恶性循环。
4、文化水平低带来认知不足,缺乏正确的是非判定力,大部分罪犯文
化水平处于高中以下,在不好的生存环境影响下形成目光短浅,轻信流言,盲动性大,不分是非唯利是从,身陷低级犯罪低层。
5、自身意志力薄弱,在善恶之分上经不住诱惑,导致犯罪。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意义: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发展中创造,积累,传承的灿烂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基础,也是时下社会认知和道德文化的根系所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本质上就是教人化性,立命,明道,行道,也就是怎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怎样做人。分析劳教人员走向违法的原因,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是主要因素。因而,改造重塑,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德治是自律之治,解决的是治本问题;法治是它律之治,解决的是治标的问题。标本兼治,才能达到改造人的目的。劳教人员因违法入狱,外在的表现形式是违法犯罪,而根源却在于价值观扭曲,道德的沦丧。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人的本性,培养人的品行。在劳教人员教育中引入传统文化教育,能有效改变过去教育形式单一,思想道德教育流于空洞说教之状况,真正使劳教人员在潜移默化,在自觉参与中得到熏陶,提升道德境界,纠正自身偏误,实为矫治劳教人员道德缺陷的一剂良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在劳教文化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方式方法
良好的教育方法往往能带来好的教育效果。在劳教人员中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在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上应该吸取前车之鉴,扬长避短,避免以往教育内容陈旧落后,偏重于政治说教,不适应劳教人员群体的特殊性;教育方法简单教条,偏重强制灌输,缺乏双向互动和交流;强制改造与自觉改造相统一的内在规律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服刑人员自我改造、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等问题。在劳教单位如何采用合适的传统文化教育方法上,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做到教育者先受教育。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中,要以干警队伍为切入点。这样做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少数干警思想僵化,缺乏对传统文化教育这样新的教育方式的理解和认同,思想认识上不去,行动中
难免就会迟疑甚至敷衍,就会影响教育效果。二是部分干警对传统文化比较陌生,知之甚少。如果不先学一步,体会和感悟不深刻,将无法承担教育者的重任。三是道德教育的特殊性要求,教育者必须注重自己的身教作用,坚持以身示教。劳教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劳教民警既是国家刑罚权力的执行者,又是把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教育者。劳教民警的特殊身份、地位以及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求他们在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为世则”,做道德的楷模,力行的表率。因此,要搞好传统文化教育,首要问题在于干警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在干警认识上去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一批传统文化知识丰富,学力较强,具有一定教育能力和技巧的干警,为在服刑人员中全面铺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奠定基础。(二)结合场所实际,妥善选择教育内容 。 优秀传统文化浩如烟海,博大精深,要进行全面的学习对劳教人员来说难度很大,因此,从教育改造人的目的出发,结合场所实际和劳教人员自身特点选择教育内容显得尤为重要。用来教育劳教人员的传统文化必需是最能符合教育改造之目的,同时又贴近劳教人员实际,易为其所理解接受的内容。我认为,劳教场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应注重启迪劳教人员爱国守法之心,仁爱平和之心,自立自强之心、公平正义之心、克己修德之心。具体来说,可以以“孝道”使劳教人员重返家庭亲情;以“五伦关系”使劳教人员缓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弟子规》强调个人的修为,以“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反思他人与自己的因果关系;以“福田心耕”要求其行善积德;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人之初,性本善”发掘劳教人员人性善良一面,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教育其改过自新;以“言必行,行必果”教育其树立诚信,等等。(三)多种教育形式结合,避免枯燥简单。对劳教人员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需要干警的引导教育,但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干警上上课,宣讲传统文化经典的纸上谈兵层面上,而应该积极探索,充分利用可用资源,采用多样的教育手段,充分发挥劳教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如我们可以通过电视媒体,组织学员收看传统文化教育节目;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教育专家进高墙给劳教人员讲课;可以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组织学员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等。 总之,应该采用丰富多样的手段,使劳教人员对传统文化肯学,爱学,力争达到良好教育效果。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要着眼于行
俗话说“知易行难”,在劳教人员中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他们通过学习认识到自身思想、行为上的偏差,从而主动地认识罪错,弃恶从善。这个目的有没有达到,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劳教人员行为。因此,传统文化要学更要做,绝不能为学而学习,一定要着眼于行,引导劳教人员由知转行,知行合一。在推行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边学边做,学以致用的原则,力求把劳教人员行为规范的内容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抓劳教人员的力行,做到“学一句,做一句”。对于劳教人员,要求对照《弟子规》等传统文化内容的要求和《劳教人员行为规范》来调节身心和言行,做到日行一善,日改一过,真情忏悔,学会感恩,立德正心。
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一种的教育模式,以改造劳教人员为守法公民为宗旨,其重在启迪劳教人员重新审视自身道德行为,以中华传统道德行为规范重塑道德体系,能有效地推动教育改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我们应该把传统文化教育像扫盲教育一样,踏踏实实当作一种基础教育开展落实,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矫正劳教人员道德行为缺陷,使其真正地“改恶从善”。因此,文化教育要从多方面渗透到劳教教育中去,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更应发挥其优势,使得文化教育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更加充实更具时代意义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