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报 告
本人葛蓉花,女,198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系邵阳市北塔区九江社区1组99号居民。因女儿刘英红,女,2006年02月28日出生,汉族,取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本人人格,经夫妻商议(丈夫,刘俊康,男,1983年3月16日出生,汉族),现将女儿姓名变更为刘宇,请派出所领导给予办理,为感!
致
礼
申请人:葛蓉花 刘俊康
2012年8月27日
申 请 报 告
黄胜,男, 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系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磨石社区1组49号居民。儿子黄铭宇,2006年4月1日出生,汉族,因取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本人人格,经夫妻商议(妻子,银桂英,1979年8月13日出生),现将儿子姓名变更为黄睦航,请派出所领导给予办理,为感!
致
礼
申请人:黄胜 银桂英
2012年8月20日
申 请 报 告
黄胜,男, 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系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磨石社区1组49号居民。儿子黄铭勋,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因取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本人人格,经夫妻商议(妻子,银桂英,1979年8月13日出生),现将儿子姓名变更为黄靖原,请派出所领导给予办理,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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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黄胜 银桂英
2012年8月20日
申 请 报 告
本人葛蓉花,女,198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系邵阳市北塔区九江社区1组99号居民。因女儿刘英红,女,2006年02月28日出生,汉族,取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本人人格,经夫妻商议(丈夫,刘俊康,男,1983年3月16日出生,汉族),现将女儿姓名变更为刘宇,请派出所领导给予办理,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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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葛蓉花 刘俊康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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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男, 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系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磨石社区1组49号居民。儿子黄铭宇,2006年4月1日出生,汉族,因取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本人人格,经夫妻商议(妻子,银桂英,1979年8月13日出生),现将儿子姓名变更为黄睦航,请派出所领导给予办理,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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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黄胜 银桂英
2012年8月20日
申 请 报 告
黄胜,男, 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系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磨石社区1组49号居民。儿子黄铭勋,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因取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本人人格,经夫妻商议(妻子,银桂英,1979年8月13日出生),现将儿子姓名变更为黄靖原,请派出所领导给予办理,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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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黄胜 银桂英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