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泰维润滑油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
共同组建山东省废润滑油再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协议书
(讨论稿)
甲方:
乙方:
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真诚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科工结合、优势互补、合作双赢
的目的,达成共识,签定协议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乙方以部分技术骨干和研发设备投入,甲方以生产场地、部分生产设备和部分研发
经费投入,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双方投入的具体内容、时间双方另
行约定。
三、中心以甲乙双方的名义申报,中心设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中心管理
机构的具体形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问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四、中心的具体筹备、组建工作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全力配合。
五、以中心的名义向省、国家申报的研发课题,成果归中心所有(即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课题研发经费区分不同情况由中心提出使用意见,甲乙双方认可后分别使用。课题经费研发
部分由乙方使用,中试部分归甲方使用,剩余的课题经费由甲乙双方按5:5分成。
六、中心的研发成果收益由甲乙双方共享。在本协议之外双方可另行商定某一具体的科
研成果的收益的分配办法。
七、中心成立后的办公地点设在甲方。对外宣传、联络关系、处理法律事务由甲方负责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双方合作期限暂定5年,在合作期限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谋发展,任何一方非因
特殊情况(如单位解体、停业、兼并等)不得无故单方面违约或解除合同。无故单方面违约
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双方对各自已拥有的技术秘密有不扩散外传的
义务,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书所有未尽事宜均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256300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关于淄博泰维润滑油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
共同组建山东省废润滑油再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协议书
(讨论稿)
甲方:
乙方:
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真诚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科工结合、优势互补、合作双赢
的目的,达成共识,签定协议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乙方以部分技术骨干和研发设备投入,甲方以生产场地、部分生产设备和部分研发
经费投入,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双方投入的具体内容、时间双方另
行约定。
三、中心以甲乙双方的名义申报,中心设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中心管理
机构的具体形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问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四、中心的具体筹备、组建工作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全力配合。
五、以中心的名义向省、国家申报的研发课题,成果归中心所有(即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课题研发经费区分不同情况由中心提出使用意见,甲乙双方认可后分别使用。课题经费研发
部分由乙方使用,中试部分归甲方使用,剩余的课题经费由甲乙双方按5:5分成。
六、中心的研发成果收益由甲乙双方共享。在本协议之外双方可另行商定某一具体的科
研成果的收益的分配办法。
七、中心成立后的办公地点设在甲方。对外宣传、联络关系、处理法律事务由甲方负责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双方合作期限暂定5年,在合作期限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谋发展,任何一方非因
特殊情况(如单位解体、停业、兼并等)不得无故单方面违约或解除合同。无故单方面违约
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双方对各自已拥有的技术秘密有不扩散外传的
义务,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书所有未尽事宜均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256300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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