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目标管理

目 录

一、总则 ··········································································· 1

二、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 ··················································· 1

三、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2

四、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 3

五、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 5

六、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 25

七、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 29

八、验工质量签证制度 ······················································· 32

九、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 33

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 38 十一、工程创优管理制度 ···················································· 39 十二、附 则 ····································································· 41

工程质量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的质量目标、规范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的优劣,关系到我国在世界上铁路建设的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荣辱。项目管理中必须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效益”的质量管理经营观念,使全体职工都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坚决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工程。

第三条 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量计划,实施质量控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实现质量目标。

第四条 质量管理工作是涉及各专业、各部门、各班组的综合性系统工作,是难度和深度较大的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五条 本办法是对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指南、施工规范、试验规程等)的补充。本分部所属各施工队、班组,在中铁十九局集团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的质量活动中,均须遵照本办法。

第二章 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

第一条 质量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争创全线一流,实现业

主期望。

第二条 质量目标:实现主体工程零缺陷、材料设备无隐患;线路工后沉降、差异沉降及结构变形有效控制,确保设计开通速度,全面满足运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铁道部客运专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力争实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三条 管理原则:样板引路,规范操作,工序监控,文明施工,开工必优,一次成优。

第四条 质量指标:

1、杜绝施工较大质量事故,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洁,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章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按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模式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监督(详见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责任体系框图》见另册。

第二条 在施工工作中,严格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运作、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进行过程控制,实行闭合管理。明确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质量责任和目标,落实终端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同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使质量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第三条 在质量保证和责任体系中,强化质检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置施工经验丰富的质检工程师和终端责任人,并保

证其权利。完善以质检工程师为骨干的自检体系,强化终端责任人的旁站责任制度,做到处处有检查、处处有旁站,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时的质量,及时进行评定。终端责任人要相对稳定,发现质量隐患应及时向分部长、分部总工程师、分部安质科长报告。

第四条 积极开展QC小组,动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达到改进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并通过QC小组活动,重点做好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重点工程的攻关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预防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使工程质量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由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并且分别下设安质部、安质室,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详见下页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焕林

副组长:杜春雷、祁红岩、苏应洪、赵越

组 员:周广利、吴冬梅、周振宏、杨广吉、康幼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主任由杨广吉担任。

第二条 分部经理是本分部的质量第一负责人。

第三条 制定以分项工程创优保全标段创优的规划,形成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主管亲自挂帅,建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质量终身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把创优目标层层分解到项目部各部室、施工队及班组和个人。

第四条 为保证创优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以“第一次就做”的工作理念干好杭长铁路。进行全员、全方位的标准化管理,制定并认真执行质量文件。同时围绕质量这个中心,制定各种岗位的工作标准。施工中做到“事事有标准,事事依标准”,用标准规范作业行为,严格质量检查,把好技术交底关、材料验收关、操作程序关、工序交接关和质量评定关,加强对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分部部室负责人责任制。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分部部室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分部管理人员素质、内部机构,必须满足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的要求;

二、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分部经理应对承建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部必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客运专线施工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暂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对承担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分部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三、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分部各有关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监(检)人员、计量测试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一条 分部经理质量职责

1、分部经理是本分部项目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质量上对局址领导负责。

2、领导职工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围绕项目部质量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本分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对制定的质量方针、创优目标,认真研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成优。

4、按规定配齐质量管理人员,保持其相对稳定,积极支持安质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并给予一定权利。

5、注重质量投入,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组织并参加定期质量大检查。组织召开质量现场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做出决策。

6、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7依法使用外部劳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8、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9、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条 分部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分部总工程师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属分部、施工队的现场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2、组织和领导本单位贯彻落实分部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创优规划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监督检查。

3、编制本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认真进行技术交底,针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组织质量攻关,切实解决好影响工程质

量的技术问题。

4、组织并参加隐蔽工程检查,按规定邀请工程监理进行检查签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5、主持召开本分部的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和监督技术人员认真编写质量评定资料和申报优质工程资料。

6、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质量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随时制止。组织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评定。指导和帮助施工单位搞好现场质量控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总结交流QC小组活动经验和成果材料编写。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攻关;

8、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试验;

9、组织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10、组织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负责组织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11、对因图纸审核不细、技术交底或测量错误、错用设计图纸、施工方法不当、结构物位置结构尺寸偏差负直接责任,对因技术指导不利,监督检查不够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分部书记质量职责

1、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等,督促本企业内部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

2、负责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发动全员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施工

质量创优目标实现。

3、协助分部经理抓好质量管理体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领导责任。

4、负责建家建线、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

5、负责搞好法律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第四条 分部副经理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命令、规程和规章制度。

2、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3、负责抓好分管的有关部门的施工协调工作,发动职工开展质量攻关活动。

4、负责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对因单纯抢工期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5、负责组织开展创优活动解决处理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

6、抓好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由于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好而影响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分部各部室及部长质量职责

一、分部安质部的质量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奋斗目标。依据设计、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单位的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

2、按项目要求编制年度(项目)质量计划、创优规划、质量目标和质量改进措施,定期审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落实;

3、经常检查现场,积极推进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坚持定期向分部领导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4、参加并协助主管领导,组织项目综合大检查,做好各单位质量评比工作。

5、负责制定创优计划,并监督落实。组织评选、复验和办理“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

6、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并实施经济处罚。

7、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分部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责任制

1、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规范、规程、工法和规定,积极吸收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2、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标准、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

3、组织实施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调度资料的及时上报工作。

5、负责编制用户回访计划,组织实施质量回访和保修工作。

6、组织实施最终产品的检验、防护和交付工作。

7、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调查。

三、分部计划合同部的质量责任制

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把工程质量列为重要计划内容。

2、经常了解和检查质量计划的落实情况,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不合格和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作量。未经分部安质部门签订质量认定书的不予验工计价。

四、分部物资设备部的质量责任制

1、按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提供合格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并主动向试验部门和技术部门提供产品、材料合格证或技术证书。

2、妥善储存和保管各种原材料,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材料质地变化情况,严禁购买不合格材料。

3、对因供应不合格施工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五、分部财务部的质量责任制

1、根据项目的有关奖罚通知或文件,及时办理安全质量奖罚款项入支。

2、加强质量成本管理和控制,经常考核质量成本。

3、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不合格的产品和没有经过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的签证,不予验工计价。

六、分部实验室和测量队质量责任制

1、严格按有关施工规则要求进行检查、试验、测量,如发现违规影响质量时,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2、组织实施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测、测量工作,对试验检测数据、测量数据和书面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3、对原材料及时取样送检。根据配合比选定单换算砼及砂浆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料单,经主管技术人员签认后,交付施工,并根据灌注时的环境、气候情况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4、按规定制作检查试件,进行养护和送检。对运到工地的主要工程材料,指导工地做好质量验收,分类保管及使用,掌握砂、石、水泥、

外加剂及钢材等库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5、及时做好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和报表工作。

6、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与管理。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计划》,年初制订《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校计划表》,建立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检/校完成情况表》,留存并报施工技术部。及时标识检校状态。

7、测量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明确各部位测量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测量技术交底,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验和送检,确保仪器精度。

8、严格换手复测制度的落实,做好测量结果整理,测量图的绘制,资料汇总保管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9、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分部综合办公室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上级机关文件、传真、来电、来函的接收登记、呈阅、传阅、转发、督办、落实、上报;承办本级机关文件资料的拟稿、审稿、立卷、批办、收发和归档工作,按照ISO9001标准对文件资料进行系统化管理。

2、负责单位重要决策、人力资源、资产状况、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重大事件的记录、归档、对外咨询合理解释和保密工作。

3、负责上级机关检查、巡视、调研、现场办公的接待和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来宾、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4、负责单位和主管领导印章的保管、使用、登记以及业务部门印章的刻制、更换和归档工作。

5、负责单位组织、人事、劳资关系的接转、统计、注册以及出据证明、介绍信等工作。

6、负责单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准备、通知、签到、记录、全面服务和归档工作。

7、负责单位办公物品的购请计划、保管维护、配发登记工作。

8、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和史志、年鉴编撰及各种信息上报工作。

9、负责单位行政管理、考勤考绩和医护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单位领导及所属办公区的综合环保工作。

11、负责单位车辆使用的预定、协调、登记和派发工作。

12、积极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八、安全质量部部长的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颁和上级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规程、规范、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为据,对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第一”和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送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4、参加质量大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5、负责制定创优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评选、复验和办理优质工程奖申报手续。

6、审查有关保证质量措施和检查已完工工程质量,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签证验工计价报表。负责隐蔽工程内检工作,并邀请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审查签证,有权否决不合格品的验工计价。

7、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技术指南、验标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对有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上报。

8、负责质量管理小组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办理注册和课题登记,组织召开质量小组成果发布会,表彰评选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九、工程管理部部长质量职责

1、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工程调查、设计图纸的技术会审,了解设计意图、结构构造和技术要求,使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最大限度地消灭在图纸上;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并完善交底手续。

2、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4、管理各种构、配件及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5、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和技术指导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6、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对工程中出现的一般、重大质量事故或缺陷,提出整改、加固、补强措施。

7、参加质量检查,出席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质量回访工作。

十、计划合同部部长质量职责

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汇总和下达年、季、月施工质量计划。

2、经常检查、督促和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及统计返工损失金额,对不合格品和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作量,未经质量管理(监察)部门及监

察(检查)人员签证,不予以验工计价。

3、不下达与质量计划相抵触的施工计划。

十一、物资设备部部长质量职责

1、按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采购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外购的构、配件,向施工技术部门或质量检验部门提交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证书。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供应材料、配(构)件,避免混装、混供。对供应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的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3、凡发生材料代用或新材料订购,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同意后,方可采购、供应。

4、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化工材料,对超期使用的水泥、化工材料应及时送当地检测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的验证、检验标识以及对标识的指导、检查、督促和不合格物资的处理。

6、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各级维修保养工作,按时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

7、开展红旗设备竞赛,不断提高机具设备的完好程度,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

8、定期进行机具设备的检查。

9、加强机具设备的革新改造,尽量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10、对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11、负责对采购(包括项目部提供)的机械动力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十二、分部财务部部长的质量职责

1、负责建立综合奖励基金和质量保证金科目。

2、根据工程质量奖罚通知或文件,及时办理安全质量奖罚款项入支。

3、严格质量成本管理和控制,经常考核质量成本,有权进行市场调查。

4、有权了解工程质量情况,对不合格的产品、没有经过质量评定的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

十三、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检测工作的法规、法令,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计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2、管好用好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按规定组织周期检定和维修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及时对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和复验,鉴定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

4、做好现场砼、砂浆和填筑工程的施工控制,按规范、规定的数量抽样检验其强度和密实度,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检测结果。

5、加强检验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和检测工作水平。

6、如实记录和计算测量、试验结果,做到资料清楚、齐全、手续完备。

7、对因测量、试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

十四、测量班长质量职责

1、努力学习技术知识,熟悉各种测量技术规范、规章制度、标准、

规定。

2、做好管区内测量达标工作和文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齐全。

3、做到各项测量闭合、标高、坐标、定位、放线、角度、引线的原始数据、资料记录、测量结果、测量图的绘制等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满足施工需要。

4、明确技术要求、施测程序、主要问题、质量要求,加强测量放线工作质量管理,落实测量换手复测制度。

5、做好资料整理、测量仪器校正、保管维修、保养,负责指导测量人员技术工作,解决疑难测点问题。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综合办公室主任质量职责

1、办公室是文件、资料和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负责掌握、贯彻、执行有关文书、档案、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政策性文件。

3、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

4、负责对上级来文的管理和控制。

5、负责本管区内的培训人员的选送、审批、管理工作。

十六、分部资料档案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应用指南》,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2、负责分部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等的控制、保管和发放工作,保证所使用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对更改的施工图做到及时传达、及时在图纸上标示,对作废图纸及时按程序文件规

定进行处理,避免误用施工图。

3、负责分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各管段、施工队的施工资料积累、整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例会及分部召开的其它会议的记录,负责通知、施工通报等的发放工作。

6、完成工程技术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质量负责人质量职责

1、协助分部经理、分部总工完成质量工作;

2、参与制定本分部各项质量规章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指导分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检查发现分部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监督分部整改实施,并记入工作日志。

5、对违规作业和质量问题有制止权、并要求分部各管段及时整改。

6、依照监督、建设、监理有关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督现场核查并拿出整改意见,整改达不到要求或完全没有按整改要求整改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7、向分部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8、配合抓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的有关工作

十八、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监督检查分部及施工单位对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进行过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各类质量问题,提出

整改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书》,并帮助、督促整改。

3、配合质量负责人、安质部做好本管段质量意识宣传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4、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按业主、监理要求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缺陷,现场又难以整改或拒绝整改时,应及时向安质部长报告

6、按要求定期总结本管段工程质量情况,并报分部安质部

7、履行安质部相应职责,协助安质部长完成质量管理其他工作 十九、分部调度质量职责

1、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和本单位领导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指示、决定、通报和通知,做好督办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2、详细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工程任务的具体项目、数量,了解和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的施工方案,掌握本单位年、季、月度工程施工计划安排,明确各阶段安全质量工作重点;

3、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和安全、质量、环保情况,及时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施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质量、环保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

5、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掌握天气、水位变化情况,做好特殊天气预报和记录;

6、做好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准确向上级部门上报调度有关报表及已完工程形象进度。

二十、分部质量检查人员质量职责

1、监督检查分部、施工队及有关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3、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

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5、审查已完工程质量,签证验工计价报表。

6、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级提出电话快报和书面月报表,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

7、督促并协助现场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兼职检查人员的工作。

8、参加劳动竞赛评比会议。对单位、集体、个人就质量方面成果的好坏提出具体意见。对以假充真、骗取荣誉者,一经发现有权建议撤消。

9、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可签发“质量监察通知书”和“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10、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11、如发现监察、检查人员有以下失职情况要追究责任:

①发现对损害质量的情况不加制止,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②未经认真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无故缺席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③发现质量事故后不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④验工签证时不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查者。

二十一、测量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铁路测量规范和客运专线有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客运专线沉降监测有关规定,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技术及资料的管理水平。

2、交接时,根据业主提供的测量成果对各类桩点逐一进行清点、查看、复核,并做好记录。

3、依据测量技术规范和规定、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控制测量。并编写控制测量成果书。

4、定期对桩点进行复核测量和补充测量以及定期复测。

5、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各部工序过程中检查复核测量和桩点保护。

6、做好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不得涂改,并应统一妥善保管。

7、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复核的资料严禁使用。

8、 测量仪器作好日常保养,保证状态良好并做好标识,建立仪器台帐。按规定定期送交有检定资格的部门进行检定。

二十二、试验检测人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施工质量暂行标准规范、技术指南、有关试验标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2、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进行各项检测工作。

3、用碳素墨水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4、原始记录经复核后,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检测报告并按规定

整理归档、保存。

5、每次使用大型、主要仪器设备后均应填写使用记录。天平室、水泥室、养护室的温、湿度应按时填写。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工作。搞好工程施工控制与质量检验。

7、认真做好试验检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的台账,存档,确保真实、完整。

二十三、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对所管辖队伍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技术交底,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

3、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前认真检查,并进行旁站监督。

4、接受安质部门或其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质量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质量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十四、架子队队长、副队长质量职责

架子队长对本队的质量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副队长协助队长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1、具体执行上级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制度、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每周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班(组)长参加的质

量例会,总结每旬的质量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3、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生产。

4、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效益的关系。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队长应以身作则,带头按设计施工,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5、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6、每周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坚持跟班作业。

7、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二十五、架子队技术员质量职责

1、负责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管理和现场施工技术工作。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及作业指导书的具体实施。

3、参加图纸会审,落实设计变更内容。

4、深入施工现场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指导工人按规范施工。

5、参与不合格品情况的调查和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6、对检查、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检查其检验和精度情况。

二十六、架子队安质员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并根据分部要求和质量目标,落实本队质量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2、认真学习科学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熟悉施工图、规范、技术

指南和验标。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参加工程质量评定、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4、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按规定建立质量台帐,上报各种质量统计报表。

5、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施工人员的工作。

6、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7、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8、完成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工班(组)长质量职责

在架子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工程队制定的质量管理措施。

2、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听从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3、认真执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合理安排本工班人员工作。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4、发现质量问题,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5、负责对新工人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经常组织本工班人员学习岗位质量职责和作业指导书。

7、严格按照技术交底书的要求,安排施工作业,绝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8、认真组织本工班人员,接受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带头接受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

二十八、操作工人的质量职责

1、工作中时刻以“质量第一”为指导思想,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生产优良产品。

2、积极参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刻苦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苦练基本功,做到懂设备性能、懂质量标准、懂操作规程;会看图、会维修、会操作、会检测,保证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符合标准。

3、爱护原材料和各种构件及半成品。正确使用工具和仪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4、严格把住“质量关”,随时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产品不交工。对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造成返工和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二十九、架子队资料档案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应用指南》,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2、负责架子队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等的控制、保管和发放工作,保证所使用技术资料的有效性。

3、负责架子队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参与分部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4、负责架子队的施工资料积累、整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架子队例会及召开的其它会议的记录,负责通知、施工通

报等的发放工作。

6、完成架子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凡是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均要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委托的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才能隐蔽。各类隐蔽工程,应先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备齐有关附件,经质量工程师检查,提前24小时邀请监理工程到现场检查签证后,再行决定隐蔽。影响安全基础工程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避免地质变化危及安全。

2、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自行覆盖者不予计价,并应揭开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3、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者,应及时报分部工程技术部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对新工艺需要增加隐蔽工程检查的项目由分部安全质量部与现场监理商定办理。

4、隐蔽工程应及时拍摄隐蔽工程照片或录像,以方便工程验收时进行查验或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6、监理工程师缺席,经监理单位同意,可由委托的同级技术人员或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事后应请监理工程师补签

认。

7、隐蔽工程检查证,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第二条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各级主管领导、架子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均应熟练掌握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定标准与程序,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和验收标准检查评定。对完工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检验评定,作为全线创优和考核依据。未经质量评定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不予验工计价。

2、检验批由分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员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由分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部质检工程师、分部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分部工程由分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负责人和分部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等进行验收;桥梁的地基及基础、墩台和梁部等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5、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评定。

6、检查评定表按单位工程分别成册,由分部安质部建档保存。作

为部优、国优的申报材料和竣工文件的附件备用。

第三条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定期质量检查

分部安质部每半月、各架子队每周要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各级检查后要进行总结评比,实施奖罚兑现。

2、经常性检查

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经常下工地对施工作业场所检查,及时纠正不利于提高质量的做法和行为,签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必要时停工整改。

3、随机抽查

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预制件、原材料、质量管理点等作业场所采取随机抽查、夜间查询等方法实施检查,及时通报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行为下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视情节实施罚款或停工整顿。

4、专业性抽查

由安质部组织,会同工程技术科、试验室及各部门的有关人员联合检查,对建筑物的各部尺寸、砼强度、砼厚度、钢筋保护层、填土密实度等用专用检查工具实地实物测试检查,与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技术指南等相比较,查找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和标记。如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及早研究决定处理办法,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直至达到要求,不留后患。

5、质量检查的要求

⑴ 质量检查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坚持以数据、事实说话,做到全面细致、突出重点。

⑵ 检查发现好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根据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⑶ 查处的一般性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要限期整改。严重性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填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定计划、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限期处理。

⑷ 当问题改正后,有关单位要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质量整改回执单以备查究。

6、每个月对各架子队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前两名给予奖励,后两名处以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旁站监督制度

要求施工现场技术、质检人员跟班检查、指导作业,建立并执行旁站制度,杜绝以包代管现象,这是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种、工序、过程的旁站:

1、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环节以及隐蔽工程,如桩基砼浇筑、基底承载力测试、钢筋焊接、钢筋张拉等;

2、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如防水层施工;

3、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如模板的支撑与固定等;

4、施工时无足够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如复杂曲线模板的放样等;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部位或环节。

第五条 架子队质量“三检制”

架子队要积极组织施工班组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自检:一是操作人员和班组对所做工作随时对照检查。二是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并讲评;

互检:由架子队长组织,对同一工种或多工种进行不定期相互检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交接检:由队组织对同一工种的多工班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抽换检查,做到不合格不交接,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三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由队质检员及时记录施工日记,限期改正。

第七章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交付后(保修期内)发生的,因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技术指导失误,或测量差错等引起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偏差,需要进行加固补强,或返工处理,或导致工程影响使用年限及使用功能或造成人身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⑵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⑶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

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⑵ 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⑶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⑵ 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⑶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⑵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3、事故报告

凡发生等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报项目部安质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产生原因、责任分析、处理意见等。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等有关单位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4、事故调查和处理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批

复。工程质量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处理。

对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或返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必要时邀请专家,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进行调查处理。重伤2人以下或返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总工程师、有关部门和分部有关人员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应做到: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以及责任性质;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

(6)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分部书面报告,项目部组织人员对现场检查验收,以书面批复形式进行结束。

6、隐瞒事故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者;

(2)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4)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及不按规定进行试验者。

7、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罚。

8、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9、质量事故的处理执行有限公司《质量奖惩规定》第四章质量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八章 验工质量签证制度

1、分部质检人员参加工程质量方面的审查签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的统计与核对。

2、报验工计价的工程,各单位应随附质量评定资料,在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列入计价表。评定合格的工程,现场质检人员要逐项统计、汇总成册,由分部质检员、计划员审核后报项目部工程部门审核,审核后填写“质量意见书”报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计价。没有经分部工程部审核认定并填写“质量意见书”的工程,不予计价。

3、每月20日前,各单位应备齐下列手续齐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否则不予验工计价。

1)各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证;

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3)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

4)各种材料的试验报告。

4、验工签证之前,有下列情况者应予删除,不予计价。

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返工或虽返工,但未重验及未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者。

2)混凝土、砂浆及填土夯实未按规定试验、测试、或无试验、测试报告,不能判定其质量状况者(龄期未到的,其所代表的工程,可暂计价。到期后如试件不合格,应在下次计价中扣回)。

3)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程量。

4)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由分部质检工程师、分部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准备好各种必备资料,填写报验单提出申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发现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做好记录。

第九章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一、奖金来源

1、建立综合奖励基金。分部从(项目部从合同总价中提取5‰)的10%,作为综合奖励基金,用于各项奖励,其中包括对质量和安全的奖励。提取的款项由项目部财务部列入综合奖励基金科目,统一管理使用。

2、预交质量保证金。分部从合同总价中提取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确认质量全部合格,待保修期满后,保证金全部返还。

二、奖励事项

1、综合考评优胜奖。分部每月检查评比一次,把工程质量作为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由项目部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分部进行检查评比打分。内容详见《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2、优质样板奖。主要奖励在质量上起样板引路作用、开展质量攻关、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奖金多少根据贡献大小而定。

3、上级机关、业主、总监理检查质量时,连续通报表扬的工程,

根据情况对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

三、罚款事宜

1、凡发生等级质量事故的单位,按公司《质量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2、对技术、质检、监理人员打击报复的追究单位领导人和个人责任或转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无论哪一级出现这种现象,根据情节实施罚款。

3、铁道部或铁道部质监站、沪宁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项目部、监理单位检查质量时,被通报批评(含集体讲评和书面)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影响大小,实施罚款。

四、罚款

1、未逐级建立组织机构以行政主管任组长的质量领导小组,罚款500元;未定期召开质量会议,罚款200元。

2、架子队未设质检机构,罚款500元;架子队无专职安全员;每项罚款500元;班组未设义务质检员(兼职),罚款500元

3、安质部未建立质量检查整改制度、质量奖罚制度、质量教育制度、质量技术交底制度,或虽建立各项制度但未按照执行,每项罚款500元。

4、架子队、职工逐级签定领导干部及技术、质量、计测等人员《质量包保责任状》,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开工之初,未编制质量计划;未组织学习质量计划;在编制完毕后1个月内未上报项目部安质部,每项罚款200元。

6、无专人管理质量文件和资料收发,或因管理不利,造成文件和资料的丢失,每缺少一份罚款200元。

7、施工前未进行图纸会审,无会审记录;无质量教育记录;无质量检查记录;无作业指导书、质量技术交底、有交底但不规范;每项罚款200元。

8、没有计量设备或有计量设备而闲置不用,设备精度超过允许偏差,每项罚款500元;拌合站拌制不合格混合物,每次罚款1000元,拌合手罚款100元;混凝土出厂前无质量检验每次罚款200元。

9、有计量设备但不按规定计量或投料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值,每项罚款500元。

10、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砼、砂浆检查试件标识不清(未注明部位、制作时间等);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罚款1000元。

11、砼、砂浆无垫层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或就地随意拌和砼、砂浆者,各种原材料堆码不整齐,或未按规范堆放(如钢筋、水泥等),每项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无原材料质量、配合比标识牌,成品与半成品标识牌等,每项罚款200元;作业人员对配比不清楚的每次罚技术人员200元。

12、钢筋工程未按图施工,钢筋未除浮锈,钢筋焊接、绑扎、接头不符合验标要求者,每处罚款300元;桩头钢筋折断每处罚500元。

13、在砼浇注或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无技术人员、旁站员或试验人员值班,罚其单位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模板表面处理不光滑,使用不合格脱模剂,模板工程立模不准,支撑不牢,致使结构偏差,或砼跑模严重者,每项罚款1000元。

14、对砼错台、气泡、蜂窝、麻面、砂线、色泽不一致等,每处罚款500元;砼严重跑模、露筋、错台、蜂麻、表面刷浆,每处罚款500元;使用已明令废止的脱模剂,圬工被严重污染,每处罚款500元。

15、砼工程裂缝、空鼓,砼中夹有杂物,每处罚款500元;砼无养护措施或养护不及时,每项罚款200元。

16、砌石工程采用挤浆法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0元;片石不符合规范要求,砌体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平整,出现通缝、假缝、瞎缝或咬合不紧密,每处罚款500元。

17、防水层有皱折、鼓包、破损、搭接封口不严,沉降缝歪斜,填塞不密实,每项罚款500元。

18、钻孔桩缩径、断桩、超灌大于1米,每项罚款2000元;大体积混凝土无同期养护试件,未按要求埋设循环水管,每处罚400元。

19、基底处理未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0元;路基压实不规范,未进行检测或检测达不到要求便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路基施工组织不利,造成施工现场工序衔接凌乱,不能满足施工质量的,每次罚款500元;CFG桩、预应力管桩和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出现漏钻、断桩现象,每处罚500元;桩身质量检验不合格,每根罚200元。

20、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不全,无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无试验、复验报告单或报告单与材料不符,每项罚款200元;无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证,每次罚款200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未按规定检验评定或无评定记录,每份罚款300元;检验批填写与物资、试验资料不符、无可追溯性的每份罚款100元。

21、每月质量报表、工作总结,于每月24日前上报,未及时上报(上报的各种报表、总结材料等无单位公章,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均视未报),每项次罚款200元。

22、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惩处;一般质量事

故,按经济损失额的10-20%处罚其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经济处罚。

23、隐瞒事故,质量缺陷,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上报后未按规定要求处理;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设计或进行掩饰,不如实上报;有意缩小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砼、砂浆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实验,以上行为均属隐瞒事故,处以1000元-5000元以上罚款。

24、各技术、质检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未收集不合格信息;未分析原因;未制定切实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每项罚款300元。

25、上级部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原材料每项罚款1000元,拌合站负责人、试验人员及相关材料购置人员各罚200元;拌合站或钢筋场专项检查时排名靠后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每次罚款2000元,负责人罚款各200元。

26、技术质量资料无专人管理;无质量记录管理规定;每项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真实、不规范、不具备可追溯性,每项罚款500元。

27、现场有不合格原材料长期堆放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者,每项罚款500元。

分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以上各项进行检查或抽查,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未尽检查内容,以现场实际发现不合格信息为主,确定罚款金额。

五、罚款支付

1、分部罚款均由分部安质科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办理支付事项,各种罚款均列入分部的综合奖励基金科目。

六、奖励

1、对分部长、分部书记、分部总工、安质部长、工程部长、专职

质检员建立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标准:分部经理、分部书记各为5000元,分部总工、安质部长、工程部长、专职质检员为4000元。对等级以上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质量风险抵押金;对年度未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除将风险抵押金全额退还外另给予100%的奖励,对月度未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按每月质量风险抵押金的20%给与奖励。

2、质检工作认真负责,无质量事故发生的单位,每月奖励500元,年终奖励专职质检员1000元。

3、对发生事故隐患不报的单位,给予举报者1000元奖励。

一般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隐患,均由项目部安质部填发《安全质量环境监察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者下发《安全质量监察罚款通知单》,被罚款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单10日内将罚款上缴项目部财务部,作为质量管理奖励基金备用。过期交纳的每日按2%收取滞纳金。

《质量包保责任状》中质量包保内容有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均视为质量不达标单位,并按《质量包保责任状》规定办理。

奖罚情况由项目部安质部形成文件进行通报。

第十章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分部指定专人进行质量信息系统管理。

2、质量信息资料包括所有安全、质量、环境、设计图纸、变更设计等技术文件,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技术类文件、资料,施工日志,监控量测,质量评定,检验与试验资料以及施工工序检查、验收原始资料以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所涉及的质量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质量信息记录,施工质量信息记录与

质量活动同步进行,内容要客观、具体、完整、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要具有可追溯性,签署要齐全。

4、由施工技术、质检、测试人员或施工负责人按时收集质量信息记录交由安全质量部整理保存。

5、质量信息管理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所有资料均要分类建目录、按顺序装盒,所有质量信息要建立总目录,每月进行一次梳理。

6、所有质量信息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有效的收发登记,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7、进入竣工文件的质量信息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质量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份数进行收集归档。

8、上述所有资料均采用碳素墨水书写或符合归档规定的打印机打印;纸张均要采用A4纸。

第十一章 工程创优管理制度

一、创优活动是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围绕争创优质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创优活动是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创新模式,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二、创优活动要根据国家、省(部)、总公司、集团公司四级制定的优质工程评定规模、评选标准,选择符合评审规模的工程项目,按优质工程标准有计划地开展创优活动。

三、创优活动的管理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创优;全员、全企业、全过程创优;开展活动与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紧密结合,注重科学管理。未列入创优计划且在施工中、竣工后未经上级安质部门检查、验收不予评选局集团公司以上优质

工程。

四、创优活动应联合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创优,充分发挥协作力量,使创优活动全面发展。

五、创优计划

工程开工前,分部要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技术难度等情况制定创优目标和创优质工程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行文上报建设单位和上级安质部门立项。项目优质工程报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省(部)优质工程由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到总公司或工程所在省建设厅,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由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建设部,未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不能申报优质工程。

六、分部应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创优目标管理,认真编制科学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落实。严格按过程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施工。强化测量、计量和试验等技术基础工作,把好工序质量关,开展定期与不定期质量检查评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一次创优。

1、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依据科技进步,提高工艺水平;

2、每个项目开工前,均需制定创优规划及质保措施,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预防控制,保证各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在保证工程质量内实的前提下,必须努力提高外观质量。各单位一定要规范细部做法,按标准施工,克服质量通病,努力提高观感质量水平;

4、凡被指定和列入创省部级、国优和鲁班奖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必须从人、机、料、法等方面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控制实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施细则。

七、优质工程奖等级

1、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 3、中国市政金杯奖; 4、部(省)优质工程; 5、总公司优质工程; 6、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

八、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分别按中施企协字《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及《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九、申报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按《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申报其他省(部)级优质工程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十、申报总公司优质工程按《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十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按各局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1、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实行,由一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客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41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党团员作用

部门作用

班组长作用

会员作用

强化质量意识

项目负责人

党团工会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贯标和TQC教

技术保证 标准化作业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框图

项目质量创优领导小组 确定方针目标 制定创优规划

设备保证各种措施 物资保证 质量监督保证 业主要求 制度保证

完好率利用率

优选施工方案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预防为主企业精神

材料采购材料试验

小组

技术交底

学习规范验标

施工中的三检专检人员监督

试计量控制

监理监督

质量终身 责 任 制

QC

标准化施工

工序质量控制

信 息 反 馈

质量奖罚

质量认定

PDCA循环

竣 工 验 收 回访用户

奖罚 兑现

42

班 组

目 录

一、总则 ··········································································· 1

二、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 ··················································· 1

三、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2

四、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 3

五、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 5

六、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 25

七、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 29

八、验工质量签证制度 ······················································· 32

九、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 33

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 38 十一、工程创优管理制度 ···················································· 39 十二、附 则 ····································································· 41

工程质量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的质量目标、规范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的优劣,关系到我国在世界上铁路建设的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荣辱。项目管理中必须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效益”的质量管理经营观念,使全体职工都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坚决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工程。

第三条 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量计划,实施质量控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实现质量目标。

第四条 质量管理工作是涉及各专业、各部门、各班组的综合性系统工作,是难度和深度较大的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五条 本办法是对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指南、施工规范、试验规程等)的补充。本分部所属各施工队、班组,在中铁十九局集团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的质量活动中,均须遵照本办法。

第二章 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

第一条 质量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争创全线一流,实现业

主期望。

第二条 质量目标:实现主体工程零缺陷、材料设备无隐患;线路工后沉降、差异沉降及结构变形有效控制,确保设计开通速度,全面满足运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铁道部客运专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力争实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三条 管理原则:样板引路,规范操作,工序监控,文明施工,开工必优,一次成优。

第四条 质量指标:

1、杜绝施工较大质量事故,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洁,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章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按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模式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监督(详见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责任体系框图》见另册。

第二条 在施工工作中,严格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运作、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进行过程控制,实行闭合管理。明确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质量责任和目标,落实终端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同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使质量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第三条 在质量保证和责任体系中,强化质检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置施工经验丰富的质检工程师和终端责任人,并保

证其权利。完善以质检工程师为骨干的自检体系,强化终端责任人的旁站责任制度,做到处处有检查、处处有旁站,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时的质量,及时进行评定。终端责任人要相对稳定,发现质量隐患应及时向分部长、分部总工程师、分部安质科长报告。

第四条 积极开展QC小组,动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达到改进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并通过QC小组活动,重点做好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重点工程的攻关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预防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使工程质量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由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并且分别下设安质部、安质室,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详见下页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焕林

副组长:杜春雷、祁红岩、苏应洪、赵越

组 员:周广利、吴冬梅、周振宏、杨广吉、康幼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主任由杨广吉担任。

第二条 分部经理是本分部的质量第一负责人。

第三条 制定以分项工程创优保全标段创优的规划,形成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主管亲自挂帅,建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质量终身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把创优目标层层分解到项目部各部室、施工队及班组和个人。

第四条 为保证创优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以“第一次就做”的工作理念干好杭长铁路。进行全员、全方位的标准化管理,制定并认真执行质量文件。同时围绕质量这个中心,制定各种岗位的工作标准。施工中做到“事事有标准,事事依标准”,用标准规范作业行为,严格质量检查,把好技术交底关、材料验收关、操作程序关、工序交接关和质量评定关,加强对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分部部室负责人责任制。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分部部室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分部管理人员素质、内部机构,必须满足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的要求;

二、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分部经理应对承建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部必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客运专线施工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暂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对承担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分部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三、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分部各有关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监(检)人员、计量测试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一条 分部经理质量职责

1、分部经理是本分部项目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质量上对局址领导负责。

2、领导职工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围绕项目部质量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本分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对制定的质量方针、创优目标,认真研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成优。

4、按规定配齐质量管理人员,保持其相对稳定,积极支持安质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并给予一定权利。

5、注重质量投入,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组织并参加定期质量大检查。组织召开质量现场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做出决策。

6、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7依法使用外部劳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8、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9、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条 分部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分部总工程师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属分部、施工队的现场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2、组织和领导本单位贯彻落实分部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创优规划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监督检查。

3、编制本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认真进行技术交底,针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组织质量攻关,切实解决好影响工程质

量的技术问题。

4、组织并参加隐蔽工程检查,按规定邀请工程监理进行检查签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5、主持召开本分部的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和监督技术人员认真编写质量评定资料和申报优质工程资料。

6、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质量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随时制止。组织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评定。指导和帮助施工单位搞好现场质量控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总结交流QC小组活动经验和成果材料编写。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攻关;

8、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试验;

9、组织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10、组织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负责组织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11、对因图纸审核不细、技术交底或测量错误、错用设计图纸、施工方法不当、结构物位置结构尺寸偏差负直接责任,对因技术指导不利,监督检查不够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分部书记质量职责

1、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等,督促本企业内部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

2、负责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发动全员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施工

质量创优目标实现。

3、协助分部经理抓好质量管理体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领导责任。

4、负责建家建线、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

5、负责搞好法律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第四条 分部副经理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命令、规程和规章制度。

2、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3、负责抓好分管的有关部门的施工协调工作,发动职工开展质量攻关活动。

4、负责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对因单纯抢工期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5、负责组织开展创优活动解决处理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

6、抓好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由于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好而影响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分部各部室及部长质量职责

一、分部安质部的质量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奋斗目标。依据设计、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单位的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

2、按项目要求编制年度(项目)质量计划、创优规划、质量目标和质量改进措施,定期审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落实;

3、经常检查现场,积极推进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坚持定期向分部领导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4、参加并协助主管领导,组织项目综合大检查,做好各单位质量评比工作。

5、负责制定创优计划,并监督落实。组织评选、复验和办理“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

6、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并实施经济处罚。

7、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分部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责任制

1、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规范、规程、工法和规定,积极吸收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2、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标准、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

3、组织实施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调度资料的及时上报工作。

5、负责编制用户回访计划,组织实施质量回访和保修工作。

6、组织实施最终产品的检验、防护和交付工作。

7、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调查。

三、分部计划合同部的质量责任制

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把工程质量列为重要计划内容。

2、经常了解和检查质量计划的落实情况,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不合格和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作量。未经分部安质部门签订质量认定书的不予验工计价。

四、分部物资设备部的质量责任制

1、按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提供合格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并主动向试验部门和技术部门提供产品、材料合格证或技术证书。

2、妥善储存和保管各种原材料,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材料质地变化情况,严禁购买不合格材料。

3、对因供应不合格施工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五、分部财务部的质量责任制

1、根据项目的有关奖罚通知或文件,及时办理安全质量奖罚款项入支。

2、加强质量成本管理和控制,经常考核质量成本。

3、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不合格的产品和没有经过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的签证,不予验工计价。

六、分部实验室和测量队质量责任制

1、严格按有关施工规则要求进行检查、试验、测量,如发现违规影响质量时,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2、组织实施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测、测量工作,对试验检测数据、测量数据和书面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3、对原材料及时取样送检。根据配合比选定单换算砼及砂浆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料单,经主管技术人员签认后,交付施工,并根据灌注时的环境、气候情况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4、按规定制作检查试件,进行养护和送检。对运到工地的主要工程材料,指导工地做好质量验收,分类保管及使用,掌握砂、石、水泥、

外加剂及钢材等库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5、及时做好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和报表工作。

6、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与管理。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计划》,年初制订《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校计划表》,建立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检/校完成情况表》,留存并报施工技术部。及时标识检校状态。

7、测量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明确各部位测量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测量技术交底,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验和送检,确保仪器精度。

8、严格换手复测制度的落实,做好测量结果整理,测量图的绘制,资料汇总保管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9、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分部综合办公室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上级机关文件、传真、来电、来函的接收登记、呈阅、传阅、转发、督办、落实、上报;承办本级机关文件资料的拟稿、审稿、立卷、批办、收发和归档工作,按照ISO9001标准对文件资料进行系统化管理。

2、负责单位重要决策、人力资源、资产状况、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重大事件的记录、归档、对外咨询合理解释和保密工作。

3、负责上级机关检查、巡视、调研、现场办公的接待和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来宾、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4、负责单位和主管领导印章的保管、使用、登记以及业务部门印章的刻制、更换和归档工作。

5、负责单位组织、人事、劳资关系的接转、统计、注册以及出据证明、介绍信等工作。

6、负责单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准备、通知、签到、记录、全面服务和归档工作。

7、负责单位办公物品的购请计划、保管维护、配发登记工作。

8、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和史志、年鉴编撰及各种信息上报工作。

9、负责单位行政管理、考勤考绩和医护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单位领导及所属办公区的综合环保工作。

11、负责单位车辆使用的预定、协调、登记和派发工作。

12、积极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八、安全质量部部长的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颁和上级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规程、规范、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为据,对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第一”和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送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4、参加质量大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5、负责制定创优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评选、复验和办理优质工程奖申报手续。

6、审查有关保证质量措施和检查已完工工程质量,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签证验工计价报表。负责隐蔽工程内检工作,并邀请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审查签证,有权否决不合格品的验工计价。

7、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技术指南、验标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对有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上报。

8、负责质量管理小组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办理注册和课题登记,组织召开质量小组成果发布会,表彰评选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九、工程管理部部长质量职责

1、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工程调查、设计图纸的技术会审,了解设计意图、结构构造和技术要求,使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最大限度地消灭在图纸上;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并完善交底手续。

2、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4、管理各种构、配件及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5、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和技术指导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6、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对工程中出现的一般、重大质量事故或缺陷,提出整改、加固、补强措施。

7、参加质量检查,出席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质量回访工作。

十、计划合同部部长质量职责

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汇总和下达年、季、月施工质量计划。

2、经常检查、督促和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及统计返工损失金额,对不合格品和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作量,未经质量管理(监察)部门及监

察(检查)人员签证,不予以验工计价。

3、不下达与质量计划相抵触的施工计划。

十一、物资设备部部长质量职责

1、按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采购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外购的构、配件,向施工技术部门或质量检验部门提交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证书。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供应材料、配(构)件,避免混装、混供。对供应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的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3、凡发生材料代用或新材料订购,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同意后,方可采购、供应。

4、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化工材料,对超期使用的水泥、化工材料应及时送当地检测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的验证、检验标识以及对标识的指导、检查、督促和不合格物资的处理。

6、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各级维修保养工作,按时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

7、开展红旗设备竞赛,不断提高机具设备的完好程度,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

8、定期进行机具设备的检查。

9、加强机具设备的革新改造,尽量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10、对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11、负责对采购(包括项目部提供)的机械动力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十二、分部财务部部长的质量职责

1、负责建立综合奖励基金和质量保证金科目。

2、根据工程质量奖罚通知或文件,及时办理安全质量奖罚款项入支。

3、严格质量成本管理和控制,经常考核质量成本,有权进行市场调查。

4、有权了解工程质量情况,对不合格的产品、没有经过质量评定的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

十三、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检测工作的法规、法令,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计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2、管好用好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按规定组织周期检定和维修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及时对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和复验,鉴定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

4、做好现场砼、砂浆和填筑工程的施工控制,按规范、规定的数量抽样检验其强度和密实度,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检测结果。

5、加强检验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和检测工作水平。

6、如实记录和计算测量、试验结果,做到资料清楚、齐全、手续完备。

7、对因测量、试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

十四、测量班长质量职责

1、努力学习技术知识,熟悉各种测量技术规范、规章制度、标准、

规定。

2、做好管区内测量达标工作和文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齐全。

3、做到各项测量闭合、标高、坐标、定位、放线、角度、引线的原始数据、资料记录、测量结果、测量图的绘制等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满足施工需要。

4、明确技术要求、施测程序、主要问题、质量要求,加强测量放线工作质量管理,落实测量换手复测制度。

5、做好资料整理、测量仪器校正、保管维修、保养,负责指导测量人员技术工作,解决疑难测点问题。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综合办公室主任质量职责

1、办公室是文件、资料和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负责掌握、贯彻、执行有关文书、档案、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政策性文件。

3、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

4、负责对上级来文的管理和控制。

5、负责本管区内的培训人员的选送、审批、管理工作。

十六、分部资料档案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应用指南》,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2、负责分部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等的控制、保管和发放工作,保证所使用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对更改的施工图做到及时传达、及时在图纸上标示,对作废图纸及时按程序文件规

定进行处理,避免误用施工图。

3、负责分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各管段、施工队的施工资料积累、整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例会及分部召开的其它会议的记录,负责通知、施工通报等的发放工作。

6、完成工程技术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质量负责人质量职责

1、协助分部经理、分部总工完成质量工作;

2、参与制定本分部各项质量规章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指导分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检查发现分部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监督分部整改实施,并记入工作日志。

5、对违规作业和质量问题有制止权、并要求分部各管段及时整改。

6、依照监督、建设、监理有关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督现场核查并拿出整改意见,整改达不到要求或完全没有按整改要求整改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7、向分部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8、配合抓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的有关工作

十八、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监督检查分部及施工单位对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进行过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各类质量问题,提出

整改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书》,并帮助、督促整改。

3、配合质量负责人、安质部做好本管段质量意识宣传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4、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按业主、监理要求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缺陷,现场又难以整改或拒绝整改时,应及时向安质部长报告

6、按要求定期总结本管段工程质量情况,并报分部安质部

7、履行安质部相应职责,协助安质部长完成质量管理其他工作 十九、分部调度质量职责

1、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和本单位领导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指示、决定、通报和通知,做好督办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2、详细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工程任务的具体项目、数量,了解和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的施工方案,掌握本单位年、季、月度工程施工计划安排,明确各阶段安全质量工作重点;

3、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和安全、质量、环保情况,及时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施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质量、环保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

5、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掌握天气、水位变化情况,做好特殊天气预报和记录;

6、做好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准确向上级部门上报调度有关报表及已完工程形象进度。

二十、分部质量检查人员质量职责

1、监督检查分部、施工队及有关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3、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

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5、审查已完工程质量,签证验工计价报表。

6、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级提出电话快报和书面月报表,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

7、督促并协助现场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兼职检查人员的工作。

8、参加劳动竞赛评比会议。对单位、集体、个人就质量方面成果的好坏提出具体意见。对以假充真、骗取荣誉者,一经发现有权建议撤消。

9、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可签发“质量监察通知书”和“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10、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11、如发现监察、检查人员有以下失职情况要追究责任:

①发现对损害质量的情况不加制止,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②未经认真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无故缺席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③发现质量事故后不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④验工签证时不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查者。

二十一、测量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铁路测量规范和客运专线有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客运专线沉降监测有关规定,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技术及资料的管理水平。

2、交接时,根据业主提供的测量成果对各类桩点逐一进行清点、查看、复核,并做好记录。

3、依据测量技术规范和规定、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控制测量。并编写控制测量成果书。

4、定期对桩点进行复核测量和补充测量以及定期复测。

5、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各部工序过程中检查复核测量和桩点保护。

6、做好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不得涂改,并应统一妥善保管。

7、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复核的资料严禁使用。

8、 测量仪器作好日常保养,保证状态良好并做好标识,建立仪器台帐。按规定定期送交有检定资格的部门进行检定。

二十二、试验检测人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施工质量暂行标准规范、技术指南、有关试验标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2、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进行各项检测工作。

3、用碳素墨水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4、原始记录经复核后,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检测报告并按规定

整理归档、保存。

5、每次使用大型、主要仪器设备后均应填写使用记录。天平室、水泥室、养护室的温、湿度应按时填写。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工作。搞好工程施工控制与质量检验。

7、认真做好试验检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的台账,存档,确保真实、完整。

二十三、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对所管辖队伍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技术交底,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

3、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前认真检查,并进行旁站监督。

4、接受安质部门或其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质量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质量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十四、架子队队长、副队长质量职责

架子队长对本队的质量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副队长协助队长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1、具体执行上级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制度、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每周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班(组)长参加的质

量例会,总结每旬的质量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3、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生产。

4、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效益的关系。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队长应以身作则,带头按设计施工,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5、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6、每周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坚持跟班作业。

7、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二十五、架子队技术员质量职责

1、负责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管理和现场施工技术工作。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及作业指导书的具体实施。

3、参加图纸会审,落实设计变更内容。

4、深入施工现场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指导工人按规范施工。

5、参与不合格品情况的调查和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6、对检查、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检查其检验和精度情况。

二十六、架子队安质员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并根据分部要求和质量目标,落实本队质量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2、认真学习科学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熟悉施工图、规范、技术

指南和验标。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参加工程质量评定、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4、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按规定建立质量台帐,上报各种质量统计报表。

5、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施工人员的工作。

6、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7、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8、完成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工班(组)长质量职责

在架子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工程队制定的质量管理措施。

2、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听从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3、认真执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合理安排本工班人员工作。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4、发现质量问题,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5、负责对新工人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经常组织本工班人员学习岗位质量职责和作业指导书。

7、严格按照技术交底书的要求,安排施工作业,绝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8、认真组织本工班人员,接受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带头接受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

二十八、操作工人的质量职责

1、工作中时刻以“质量第一”为指导思想,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生产优良产品。

2、积极参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刻苦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苦练基本功,做到懂设备性能、懂质量标准、懂操作规程;会看图、会维修、会操作、会检测,保证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符合标准。

3、爱护原材料和各种构件及半成品。正确使用工具和仪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4、严格把住“质量关”,随时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产品不交工。对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造成返工和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二十九、架子队资料档案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应用指南》,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2、负责架子队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等的控制、保管和发放工作,保证所使用技术资料的有效性。

3、负责架子队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参与分部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4、负责架子队的施工资料积累、整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架子队例会及召开的其它会议的记录,负责通知、施工通

报等的发放工作。

6、完成架子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凡是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均要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委托的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才能隐蔽。各类隐蔽工程,应先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备齐有关附件,经质量工程师检查,提前24小时邀请监理工程到现场检查签证后,再行决定隐蔽。影响安全基础工程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避免地质变化危及安全。

2、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自行覆盖者不予计价,并应揭开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3、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者,应及时报分部工程技术部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对新工艺需要增加隐蔽工程检查的项目由分部安全质量部与现场监理商定办理。

4、隐蔽工程应及时拍摄隐蔽工程照片或录像,以方便工程验收时进行查验或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6、监理工程师缺席,经监理单位同意,可由委托的同级技术人员或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事后应请监理工程师补签

认。

7、隐蔽工程检查证,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第二条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各级主管领导、架子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均应熟练掌握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定标准与程序,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和验收标准检查评定。对完工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检验评定,作为全线创优和考核依据。未经质量评定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不予验工计价。

2、检验批由分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员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由分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部质检工程师、分部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分部工程由分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分部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负责人和分部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等进行验收;桥梁的地基及基础、墩台和梁部等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5、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评定。

6、检查评定表按单位工程分别成册,由分部安质部建档保存。作

为部优、国优的申报材料和竣工文件的附件备用。

第三条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定期质量检查

分部安质部每半月、各架子队每周要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各级检查后要进行总结评比,实施奖罚兑现。

2、经常性检查

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经常下工地对施工作业场所检查,及时纠正不利于提高质量的做法和行为,签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必要时停工整改。

3、随机抽查

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预制件、原材料、质量管理点等作业场所采取随机抽查、夜间查询等方法实施检查,及时通报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行为下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视情节实施罚款或停工整顿。

4、专业性抽查

由安质部组织,会同工程技术科、试验室及各部门的有关人员联合检查,对建筑物的各部尺寸、砼强度、砼厚度、钢筋保护层、填土密实度等用专用检查工具实地实物测试检查,与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技术指南等相比较,查找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和标记。如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及早研究决定处理办法,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直至达到要求,不留后患。

5、质量检查的要求

⑴ 质量检查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坚持以数据、事实说话,做到全面细致、突出重点。

⑵ 检查发现好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根据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⑶ 查处的一般性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要限期整改。严重性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填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定计划、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限期处理。

⑷ 当问题改正后,有关单位要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质量整改回执单以备查究。

6、每个月对各架子队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前两名给予奖励,后两名处以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旁站监督制度

要求施工现场技术、质检人员跟班检查、指导作业,建立并执行旁站制度,杜绝以包代管现象,这是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种、工序、过程的旁站:

1、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环节以及隐蔽工程,如桩基砼浇筑、基底承载力测试、钢筋焊接、钢筋张拉等;

2、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如防水层施工;

3、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如模板的支撑与固定等;

4、施工时无足够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如复杂曲线模板的放样等;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部位或环节。

第五条 架子队质量“三检制”

架子队要积极组织施工班组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自检:一是操作人员和班组对所做工作随时对照检查。二是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并讲评;

互检:由架子队长组织,对同一工种或多工种进行不定期相互检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交接检:由队组织对同一工种的多工班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抽换检查,做到不合格不交接,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三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由队质检员及时记录施工日记,限期改正。

第七章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交付后(保修期内)发生的,因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技术指导失误,或测量差错等引起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偏差,需要进行加固补强,或返工处理,或导致工程影响使用年限及使用功能或造成人身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⑵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⑶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

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⑵ 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⑶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⑵ 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⑶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⑴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⑵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3、事故报告

凡发生等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报项目部安质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产生原因、责任分析、处理意见等。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等有关单位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4、事故调查和处理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批

复。工程质量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处理。

对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或返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必要时邀请专家,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进行调查处理。重伤2人以下或返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总工程师、有关部门和分部有关人员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应做到: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以及责任性质;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

(6)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分部书面报告,项目部组织人员对现场检查验收,以书面批复形式进行结束。

6、隐瞒事故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者;

(2)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4)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及不按规定进行试验者。

7、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罚。

8、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9、质量事故的处理执行有限公司《质量奖惩规定》第四章质量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八章 验工质量签证制度

1、分部质检人员参加工程质量方面的审查签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的统计与核对。

2、报验工计价的工程,各单位应随附质量评定资料,在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列入计价表。评定合格的工程,现场质检人员要逐项统计、汇总成册,由分部质检员、计划员审核后报项目部工程部门审核,审核后填写“质量意见书”报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计价。没有经分部工程部审核认定并填写“质量意见书”的工程,不予计价。

3、每月20日前,各单位应备齐下列手续齐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否则不予验工计价。

1)各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证;

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3)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

4)各种材料的试验报告。

4、验工签证之前,有下列情况者应予删除,不予计价。

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返工或虽返工,但未重验及未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者。

2)混凝土、砂浆及填土夯实未按规定试验、测试、或无试验、测试报告,不能判定其质量状况者(龄期未到的,其所代表的工程,可暂计价。到期后如试件不合格,应在下次计价中扣回)。

3)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程量。

4)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由分部质检工程师、分部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准备好各种必备资料,填写报验单提出申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发现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做好记录。

第九章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一、奖金来源

1、建立综合奖励基金。分部从(项目部从合同总价中提取5‰)的10%,作为综合奖励基金,用于各项奖励,其中包括对质量和安全的奖励。提取的款项由项目部财务部列入综合奖励基金科目,统一管理使用。

2、预交质量保证金。分部从合同总价中提取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确认质量全部合格,待保修期满后,保证金全部返还。

二、奖励事项

1、综合考评优胜奖。分部每月检查评比一次,把工程质量作为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由项目部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分部进行检查评比打分。内容详见《劳动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2、优质样板奖。主要奖励在质量上起样板引路作用、开展质量攻关、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奖金多少根据贡献大小而定。

3、上级机关、业主、总监理检查质量时,连续通报表扬的工程,

根据情况对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

三、罚款事宜

1、凡发生等级质量事故的单位,按公司《质量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2、对技术、质检、监理人员打击报复的追究单位领导人和个人责任或转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无论哪一级出现这种现象,根据情节实施罚款。

3、铁道部或铁道部质监站、沪宁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项目部、监理单位检查质量时,被通报批评(含集体讲评和书面)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影响大小,实施罚款。

四、罚款

1、未逐级建立组织机构以行政主管任组长的质量领导小组,罚款500元;未定期召开质量会议,罚款200元。

2、架子队未设质检机构,罚款500元;架子队无专职安全员;每项罚款500元;班组未设义务质检员(兼职),罚款500元

3、安质部未建立质量检查整改制度、质量奖罚制度、质量教育制度、质量技术交底制度,或虽建立各项制度但未按照执行,每项罚款500元。

4、架子队、职工逐级签定领导干部及技术、质量、计测等人员《质量包保责任状》,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开工之初,未编制质量计划;未组织学习质量计划;在编制完毕后1个月内未上报项目部安质部,每项罚款200元。

6、无专人管理质量文件和资料收发,或因管理不利,造成文件和资料的丢失,每缺少一份罚款200元。

7、施工前未进行图纸会审,无会审记录;无质量教育记录;无质量检查记录;无作业指导书、质量技术交底、有交底但不规范;每项罚款200元。

8、没有计量设备或有计量设备而闲置不用,设备精度超过允许偏差,每项罚款500元;拌合站拌制不合格混合物,每次罚款1000元,拌合手罚款100元;混凝土出厂前无质量检验每次罚款200元。

9、有计量设备但不按规定计量或投料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值,每项罚款500元。

10、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砼、砂浆检查试件标识不清(未注明部位、制作时间等);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罚款1000元。

11、砼、砂浆无垫层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或就地随意拌和砼、砂浆者,各种原材料堆码不整齐,或未按规范堆放(如钢筋、水泥等),每项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无原材料质量、配合比标识牌,成品与半成品标识牌等,每项罚款200元;作业人员对配比不清楚的每次罚技术人员200元。

12、钢筋工程未按图施工,钢筋未除浮锈,钢筋焊接、绑扎、接头不符合验标要求者,每处罚款300元;桩头钢筋折断每处罚500元。

13、在砼浇注或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无技术人员、旁站员或试验人员值班,罚其单位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模板表面处理不光滑,使用不合格脱模剂,模板工程立模不准,支撑不牢,致使结构偏差,或砼跑模严重者,每项罚款1000元。

14、对砼错台、气泡、蜂窝、麻面、砂线、色泽不一致等,每处罚款500元;砼严重跑模、露筋、错台、蜂麻、表面刷浆,每处罚款500元;使用已明令废止的脱模剂,圬工被严重污染,每处罚款500元。

15、砼工程裂缝、空鼓,砼中夹有杂物,每处罚款500元;砼无养护措施或养护不及时,每项罚款200元。

16、砌石工程采用挤浆法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0元;片石不符合规范要求,砌体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平整,出现通缝、假缝、瞎缝或咬合不紧密,每处罚款500元。

17、防水层有皱折、鼓包、破损、搭接封口不严,沉降缝歪斜,填塞不密实,每项罚款500元。

18、钻孔桩缩径、断桩、超灌大于1米,每项罚款2000元;大体积混凝土无同期养护试件,未按要求埋设循环水管,每处罚400元。

19、基底处理未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0元;路基压实不规范,未进行检测或检测达不到要求便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路基施工组织不利,造成施工现场工序衔接凌乱,不能满足施工质量的,每次罚款500元;CFG桩、预应力管桩和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出现漏钻、断桩现象,每处罚500元;桩身质量检验不合格,每根罚200元。

20、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不全,无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无试验、复验报告单或报告单与材料不符,每项罚款200元;无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证,每次罚款200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未按规定检验评定或无评定记录,每份罚款300元;检验批填写与物资、试验资料不符、无可追溯性的每份罚款100元。

21、每月质量报表、工作总结,于每月24日前上报,未及时上报(上报的各种报表、总结材料等无单位公章,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均视未报),每项次罚款200元。

22、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惩处;一般质量事

故,按经济损失额的10-20%处罚其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经济处罚。

23、隐瞒事故,质量缺陷,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上报后未按规定要求处理;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设计或进行掩饰,不如实上报;有意缩小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砼、砂浆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实验,以上行为均属隐瞒事故,处以1000元-5000元以上罚款。

24、各技术、质检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未收集不合格信息;未分析原因;未制定切实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每项罚款300元。

25、上级部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原材料每项罚款1000元,拌合站负责人、试验人员及相关材料购置人员各罚200元;拌合站或钢筋场专项检查时排名靠后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每次罚款2000元,负责人罚款各200元。

26、技术质量资料无专人管理;无质量记录管理规定;每项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真实、不规范、不具备可追溯性,每项罚款500元。

27、现场有不合格原材料长期堆放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者,每项罚款500元。

分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以上各项进行检查或抽查,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未尽检查内容,以现场实际发现不合格信息为主,确定罚款金额。

五、罚款支付

1、分部罚款均由分部安质科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办理支付事项,各种罚款均列入分部的综合奖励基金科目。

六、奖励

1、对分部长、分部书记、分部总工、安质部长、工程部长、专职

质检员建立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标准:分部经理、分部书记各为5000元,分部总工、安质部长、工程部长、专职质检员为4000元。对等级以上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质量风险抵押金;对年度未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除将风险抵押金全额退还外另给予100%的奖励,对月度未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按每月质量风险抵押金的20%给与奖励。

2、质检工作认真负责,无质量事故发生的单位,每月奖励500元,年终奖励专职质检员1000元。

3、对发生事故隐患不报的单位,给予举报者1000元奖励。

一般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隐患,均由项目部安质部填发《安全质量环境监察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者下发《安全质量监察罚款通知单》,被罚款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单10日内将罚款上缴项目部财务部,作为质量管理奖励基金备用。过期交纳的每日按2%收取滞纳金。

《质量包保责任状》中质量包保内容有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均视为质量不达标单位,并按《质量包保责任状》规定办理。

奖罚情况由项目部安质部形成文件进行通报。

第十章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分部指定专人进行质量信息系统管理。

2、质量信息资料包括所有安全、质量、环境、设计图纸、变更设计等技术文件,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技术类文件、资料,施工日志,监控量测,质量评定,检验与试验资料以及施工工序检查、验收原始资料以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所涉及的质量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质量信息记录,施工质量信息记录与

质量活动同步进行,内容要客观、具体、完整、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要具有可追溯性,签署要齐全。

4、由施工技术、质检、测试人员或施工负责人按时收集质量信息记录交由安全质量部整理保存。

5、质量信息管理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所有资料均要分类建目录、按顺序装盒,所有质量信息要建立总目录,每月进行一次梳理。

6、所有质量信息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有效的收发登记,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7、进入竣工文件的质量信息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质量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份数进行收集归档。

8、上述所有资料均采用碳素墨水书写或符合归档规定的打印机打印;纸张均要采用A4纸。

第十一章 工程创优管理制度

一、创优活动是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围绕争创优质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创优活动是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创新模式,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二、创优活动要根据国家、省(部)、总公司、集团公司四级制定的优质工程评定规模、评选标准,选择符合评审规模的工程项目,按优质工程标准有计划地开展创优活动。

三、创优活动的管理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创优;全员、全企业、全过程创优;开展活动与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紧密结合,注重科学管理。未列入创优计划且在施工中、竣工后未经上级安质部门检查、验收不予评选局集团公司以上优质

工程。

四、创优活动应联合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创优,充分发挥协作力量,使创优活动全面发展。

五、创优计划

工程开工前,分部要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技术难度等情况制定创优目标和创优质工程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行文上报建设单位和上级安质部门立项。项目优质工程报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省(部)优质工程由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到总公司或工程所在省建设厅,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由局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建设部,未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不能申报优质工程。

六、分部应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创优目标管理,认真编制科学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落实。严格按过程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施工。强化测量、计量和试验等技术基础工作,把好工序质量关,开展定期与不定期质量检查评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一次创优。

1、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依据科技进步,提高工艺水平;

2、每个项目开工前,均需制定创优规划及质保措施,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预防控制,保证各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在保证工程质量内实的前提下,必须努力提高外观质量。各单位一定要规范细部做法,按标准施工,克服质量通病,努力提高观感质量水平;

4、凡被指定和列入创省部级、国优和鲁班奖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必须从人、机、料、法等方面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控制实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施细则。

七、优质工程奖等级

1、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 3、中国市政金杯奖; 4、部(省)优质工程; 5、总公司优质工程; 6、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

八、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分别按中施企协字《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及《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九、申报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按《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申报其他省(部)级优质工程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十、申报总公司优质工程按《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十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按各局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1、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实行,由一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客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41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党团员作用

部门作用

班组长作用

会员作用

强化质量意识

项目负责人

党团工会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贯标和TQC教

技术保证 标准化作业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框图

项目质量创优领导小组 确定方针目标 制定创优规划

设备保证各种措施 物资保证 质量监督保证 业主要求 制度保证

完好率利用率

优选施工方案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预防为主企业精神

材料采购材料试验

小组

技术交底

学习规范验标

施工中的三检专检人员监督

试计量控制

监理监督

质量终身 责 任 制

QC

标准化施工

工序质量控制

信 息 反 馈

质量奖罚

质量认定

PDCA循环

竣 工 验 收 回访用户

奖罚 兑现

42

班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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