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项目名称:本市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SL001?2002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第120号令发布)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通知 水保[1994]513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第5号令)
《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保监〔2001〕1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京政发〔2000〕11号)
审批收费依据:
《北京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水利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 京水政发[1994] 8号)
审批总时限:4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由相应级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单位编制;
2.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以正式行文将水保方案(报批稿)报送市水利局;
3.水保方案(报批稿)中要附相关前期文件,包括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水保方案编制任务委托书、水保方案大纲评估意见、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对方案大纲的批复文件、方案(送审稿)专家组预审意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项目所在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责任范围的确认函。
依据:《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保监[2001]15号)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受理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在5日内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批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
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批
标准:
1、生产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预测科学准确。
2、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配置科学、得当、可操作性强。
3、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科学可行。
4、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可行,特别是方案分年度实施计划及年度投资切实可行。
5、主体工程与方案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要贯彻“三同时”制度。
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204?1998)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批标准进行审批。
经过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和实地勘查现场,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初步审批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批意见转送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中止审批。必须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送复审人员。同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主管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初步审批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批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批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批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批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按原渠道退审批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和应缴费数额和办法。
2、执法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定审批文书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退申办人。
时限:4个工作日。
六、收费
工作标准:
1、在申办人领取批准文书时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水土保持工作总站财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收取费用,开具收据,并在缴纳水土保持费的清单上盖章。 时限:即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项目名称:本市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SL001?2002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第120号令发布)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通知 水保[1994]513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第5号令)
《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保监〔2001〕1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京政发〔2000〕11号)
审批收费依据:
《北京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水利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 京水政发[1994] 8号)
审批总时限:4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由相应级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单位编制;
2.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以正式行文将水保方案(报批稿)报送市水利局;
3.水保方案(报批稿)中要附相关前期文件,包括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水保方案编制任务委托书、水保方案大纲评估意见、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对方案大纲的批复文件、方案(送审稿)专家组预审意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项目所在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责任范围的确认函。
依据:《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保监[2001]15号)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受理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在5日内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批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
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批
标准:
1、生产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预测科学准确。
2、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配置科学、得当、可操作性强。
3、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科学可行。
4、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可行,特别是方案分年度实施计划及年度投资切实可行。
5、主体工程与方案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要贯彻“三同时”制度。
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204?1998)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批标准进行审批。
经过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和实地勘查现场,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初步审批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批意见转送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中止审批。必须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送复审人员。同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主管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初步审批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批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批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批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批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按原渠道退审批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和应缴费数额和办法。
2、执法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郊区水利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定审批文书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退申办人。
时限:4个工作日。
六、收费
工作标准:
1、在申办人领取批准文书时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水土保持工作总站财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收取费用,开具收据,并在缴纳水土保持费的清单上盖章。 时限: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