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后须作出实体评判的阶段作出的。
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依据的是实体法,包括各种民事法律法规。
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的否定。
四、法律效力不同。虽然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三者的当事人都不得对这个争议的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诉讼,但前二者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起诉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而后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该类案件的当事人不仅不得就争议的这个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向受诉人民法院起诉,而且不得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即使判决有错误,也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五、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起诉的被告没有应诉参加诉讼,裁定书不能把起诉的被告列为诉讼当事人;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立案之后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起诉的被告已经参加了诉讼,应列被告为诉讼当事人。
六、适用法律文书和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适用裁定,上诉期限均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适用判决,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七、适用程序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仅适用第一审程序;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一、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
八、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裁定不予接受的诉讼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审查起诉阶段。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经过审查,发现原告
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诉讼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阶段。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讼条件的案件,立案后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或超过诉讼时效,判决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又是有区别的:1、目的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为了解决诉讼程序上的问题;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上的权利义务。2、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适用的是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是以实体法为依据的。3、原因不同。不
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原因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驳回诉讼请求是由于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即胜诉权法律 教育网。4、表现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表现方式是裁定书;驳回诉讼请求的表现方式是判决书。5、后果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时,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原告不能重新起诉,只能申诉。6、诉讼费的标准不同。刑事案件不收诉讼费以外,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均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要按财产或非财产案件的自身性质收取诉讼费。
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后须作出实体评判的阶段作出的。
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依据的是实体法,包括各种民事法律法规。
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的否定。
四、法律效力不同。虽然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三者的当事人都不得对这个争议的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诉讼,但前二者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起诉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而后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该类案件的当事人不仅不得就争议的这个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向受诉人民法院起诉,而且不得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即使判决有错误,也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五、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起诉的被告没有应诉参加诉讼,裁定书不能把起诉的被告列为诉讼当事人;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立案之后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起诉的被告已经参加了诉讼,应列被告为诉讼当事人。
六、适用法律文书和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适用裁定,上诉期限均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适用判决,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七、适用程序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仅适用第一审程序;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一、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
八、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裁定不予接受的诉讼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审查起诉阶段。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经过审查,发现原告
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诉讼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阶段。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讼条件的案件,立案后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或超过诉讼时效,判决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又是有区别的:1、目的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为了解决诉讼程序上的问题;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上的权利义务。2、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适用的是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是以实体法为依据的。3、原因不同。不
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原因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驳回诉讼请求是由于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即胜诉权法律 教育网。4、表现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表现方式是裁定书;驳回诉讼请求的表现方式是判决书。5、后果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时,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原告不能重新起诉,只能申诉。6、诉讼费的标准不同。刑事案件不收诉讼费以外,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均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要按财产或非财产案件的自身性质收取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