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实施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的方法及相关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的工作区域,所有生产用的设备、设施,以及作业员工或进入作业区的人员。
2 职责
2.2 日常例行的检查,由企业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车间等派专人组成“安全检查组”进行检查。
2.2 专业性检查(工艺检查、设备检查、文明生产等),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由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负责检查。
2.3 较大规模和范围的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和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加。
3 措施及方法
3.1 检查方式
3.1.1 定期检查,是已经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的检查。如“五一”、国庆及春节休假前的检查;班组的日检查、车间的周检等。包括有些设备如机加工设备、起重设备、消防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都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1.2 不定期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检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殊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区域。如对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采用、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使用、新建或改建厂房的启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检查。
3.2 检查准备工作
3.2.1 要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检查计划上的统畴和业务上的准备。充分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宗旨。对于可每一次检查事前必须有准备、有目的、有计划,事后有整改、有总结。
3.2.2 检查准备工作主要是发动全体员工,开展员工的自检工作,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这样,既可提高员工主人翁的思想意识,又可煅炼员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管理部在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装工艺、安全操作规程等必要的理论知识,首先从意识上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3 安全检查的内容
3.3.1 查领导
3.3.1.1 主要是检查公司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有无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是否真正贯彻,有无奖惩记录,
3.3.1.2 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是否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3.3.1.3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3.3.2 查管理
3.3.2.1 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即“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3.3.2.2 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3.3.2.3 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入厂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3.3 查隐患
3.3.3.1 主要通过深入钣金、装配等生产现场,检查公司的劳动防护条件、生产设备完好状态、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机器防护装置配备和有效情况,电气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3.3.2 各级负责人有无违章指挥。
3.3.3.3 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3.3.4 查整改
3.3.4.1 检查公司对整改提出的问题有没有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3.3.4.2 隐患是否得到了整改,如果没有整改,查找和分析原因,为什么没有整改。
3.3.4.3 验证整改项目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否修订了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3.3.5 查事故处理
3.3.5.1 检查企业对伤亡事故对伤员是否及时救治、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手续完备。
3.3.5.2 是否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
3.3.5.3 有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4 检查方法
3.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安排检查日程。
3.4.2 分析以往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资料,确定检查重点,以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些事故多发的部门和工种上。
3.4.3 安全检查的具体步骤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表格,深入车间现场按要求逐项检查,做好记录,避免遗漏应检查的项目,使安全检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
3.4.4 安全生产检查表
3.4.4.1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车间等部门进行日常检查时使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厂区各个产品的工艺和装置的安全性、要害部位、主要安全装置与设施、危险物品的贮存与使用、消防通道与设施、操作管理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
3.4.4.2 其他专业性的检查表,具体格式及要求由职能部门编制,用于定期的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如对电气设备、工艺纪律、特殊装置与设施等的专业检查。不纳入本检查办法。
4 检查监督
4.1 为了保证安全检查的效果,对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加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要予以一定的处罚,并与当月的绩效考核挂钩。
4.2 安全检查的结果除了在每周的安全及生产例会上落实整改措施外,对不配合执行整改的责任人要作出处罚决定,并张榜警示。
4.3 生产管理部作为安全检查的牵头部门,应对每次的安全检查结果,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对安全检查的相关数据作必要的统计分析,供公司布署安全工作时参考。
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产管理部。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的方法及相关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的工作区域,所有生产用的设备、设施,以及作业员工或进入作业区的人员。
2 职责
2.2 日常例行的检查,由企业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车间等派专人组成“安全检查组”进行检查。
2.2 专业性检查(工艺检查、设备检查、文明生产等),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由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负责检查。
2.3 较大规模和范围的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和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加。
3 措施及方法
3.1 检查方式
3.1.1 定期检查,是已经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的检查。如“五一”、国庆及春节休假前的检查;班组的日检查、车间的周检等。包括有些设备如机加工设备、起重设备、消防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都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1.2 不定期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检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殊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区域。如对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采用、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使用、新建或改建厂房的启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检查。
3.2 检查准备工作
3.2.1 要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检查计划上的统畴和业务上的准备。充分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宗旨。对于可每一次检查事前必须有准备、有目的、有计划,事后有整改、有总结。
3.2.2 检查准备工作主要是发动全体员工,开展员工的自检工作,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这样,既可提高员工主人翁的思想意识,又可煅炼员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管理部在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装工艺、安全操作规程等必要的理论知识,首先从意识上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3 安全检查的内容
3.3.1 查领导
3.3.1.1 主要是检查公司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有无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是否真正贯彻,有无奖惩记录,
3.3.1.2 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是否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3.3.1.3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3.3.2 查管理
3.3.2.1 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即“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3.3.2.2 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3.3.2.3 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入厂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3.3 查隐患
3.3.3.1 主要通过深入钣金、装配等生产现场,检查公司的劳动防护条件、生产设备完好状态、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机器防护装置配备和有效情况,电气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3.3.2 各级负责人有无违章指挥。
3.3.3.3 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3.3.4 查整改
3.3.4.1 检查公司对整改提出的问题有没有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3.3.4.2 隐患是否得到了整改,如果没有整改,查找和分析原因,为什么没有整改。
3.3.4.3 验证整改项目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否修订了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3.3.5 查事故处理
3.3.5.1 检查企业对伤亡事故对伤员是否及时救治、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手续完备。
3.3.5.2 是否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
3.3.5.3 有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4 检查方法
3.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安排检查日程。
3.4.2 分析以往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资料,确定检查重点,以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些事故多发的部门和工种上。
3.4.3 安全检查的具体步骤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表格,深入车间现场按要求逐项检查,做好记录,避免遗漏应检查的项目,使安全检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
3.4.4 安全生产检查表
3.4.4.1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车间等部门进行日常检查时使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厂区各个产品的工艺和装置的安全性、要害部位、主要安全装置与设施、危险物品的贮存与使用、消防通道与设施、操作管理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
3.4.4.2 其他专业性的检查表,具体格式及要求由职能部门编制,用于定期的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如对电气设备、工艺纪律、特殊装置与设施等的专业检查。不纳入本检查办法。
4 检查监督
4.1 为了保证安全检查的效果,对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加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要予以一定的处罚,并与当月的绩效考核挂钩。
4.2 安全检查的结果除了在每周的安全及生产例会上落实整改措施外,对不配合执行整改的责任人要作出处罚决定,并张榜警示。
4.3 生产管理部作为安全检查的牵头部门,应对每次的安全检查结果,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对安全检查的相关数据作必要的统计分析,供公司布署安全工作时参考。
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产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