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相对人签字 交底内容: 1.施工前, 应邀请道路施工占地范围内有关现况管线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召开施工配 合会,了解各种设施的状况,核实位置,必要时应采取详探措施,并研究、确认加固或迁移 方案;详探作业中,应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线保持安全的状态。 2.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物,平整地面,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使用的机 具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施工中应定期检查,保持正常。 3.对于路基下的坟坑和废弃的水井、人防设施、地下管道等应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术 规定及时处理,确认合格。 4.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工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要 求操作。 5.施工中,应对道路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道路结构以下的管线应 先行施工,不得互相干扰;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使路基范围内的原地下管线等构筑 物埋深较浅,作业中可能受到损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采取加固 或迁移措施的要求,并办理手续。 6.路基地层中有水时,应将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扩建中,挖掘现况道路边缘 进行接茬处理时,不得影响现况道路的稳定。 7.路基施工中, 在场地狭小、 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保持人员、 机械、车辆安全作业。 8.路基内,新建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沟槽回填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应及时进 行路基施工。 9.使用装载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 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3)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 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4)操作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严格按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10.采用土坡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 (2)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土体应稳定、坚实,表层宜硬化。 (4)作业中应对坡道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维护、保持完好。 (5)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 lm 以上,纵坡不宜陡于 1:6。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复核人签字: 日 期: 吉图晖 JSHI 标三工区路基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班组 施工图号 路基施工班组
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相对人签字 交底内容: 11.严禁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符合
下表的具体 要求: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 距离(m) 1 以下 6 1~10 7 35 7 吉图晖 JSHI 标三工区路基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班组 施工图号 路基施工班组
12.填土路基为土边坡时,每侧填土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 50cm;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 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 50cm。 13.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 要求进行操作。 14.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 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 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 15.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遗洒;机动车、 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 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16.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运输车辆,向路堑、沟槽边运卸土方时,应缓慢行驶,停 车车轮与路堑、槽边距离应依据土质、边坡、堑(槽)深度确定,且不得小于 1.5m,车轮应 挡掩牢固;作业后,运输车辆应停置在坚实、平整、不积水的地方,不得停在坡道上。 17.存土场不得积水;场地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存土结束后应恢复原 地貌。 18.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 路等;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室) 、 消火栓等设施;弃土场堆土应及时整平,并应采取防扬尘的措施。 19.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 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现场道路铺设应符合 下列要求: (1)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2)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 不小于 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 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 1.5m, (3)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 手推车不宜陡于 5%, 机动车辆不宜陡于 10%。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复核人签字: 日 期:
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相对人签字 交底内容: (4)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 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 15m;板 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 2
0m. (5)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6)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际 志。 (7)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 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 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8)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9)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 20m 处应设交通 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 (10)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 (11)穿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建(构)筑物外设限高、 宽标志。 20.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确认畅通;施工范围内有地表 水应及时排除,施工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泵体、管路应安装牢固,进入水深超 过 1.2m 水域内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21 采用明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井应设置在低洼处;水泵抽水时,排水井水深应符合水泵运行要求。 2)设在排水沟侧面的排水井与排水沟的最小距离, 应根据排水井深度与土质确定, 其净 距不得小于 lm,保持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稳定。 3)排水沟土质透水性较强,且排水有可能回渗时,应对排水沟采取防渗漏措施。 4)排除水应引至距离路基较远的地方,不得漫流。 吉图晖 JSHI 标三工区路基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班组 施工图号 路基施工班组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复核人签字: 日 期: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相对人签字 交底内容: 1.施工前, 应邀请道路施工占地范围内有关现况管线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召开施工配 合会,了解各种设施的状况,核实位置,必要时应采取详探措施,并研究、确认加固或迁移 方案;详探作业中,应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线保持安全的状态。 2.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物,平整地面,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使用的机 具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施工中应定期检查,保持正常。 3.对于路基下的坟坑和废弃的水井、人防设施、地下管道等应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术 规定及时处理,确认合格。 4.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工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要 求操作。 5.施工中,应对道路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道路结构以下的管线应 先行施工,不得互相干扰;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使路基范围内的原地下管线等构筑 物埋深较浅,作业中可能受到损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采取加固 或迁移措施的要求,并办理手续。 6.路基地层中有水时,应将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扩建中,挖掘现况道路边缘 进行接茬处理时,不得影响现况道路的稳定。 7.路基施工中, 在场地狭小、 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保持人员、 机械、车辆安全作业。 8.路基内,新建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沟槽回填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应及时进 行路基施工。 9.使用装载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 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3)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 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4)操作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严格按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10.采用土坡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 (2)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土体应稳定、坚实,表层宜硬化。 (4)作业中应对坡道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维护、保持完好。 (5)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 lm 以上,纵坡不宜陡于 1:6。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复核人签字: 日 期: 吉图晖 JSHI 标三工区路基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班组 施工图号 路基施工班组
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相对人签字 交底内容: 11.严禁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符合
下表的具体 要求: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 距离(m) 1 以下 6 1~10 7 35 7 吉图晖 JSHI 标三工区路基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班组 施工图号 路基施工班组
12.填土路基为土边坡时,每侧填土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 50cm;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 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 50cm。 13.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 要求进行操作。 14.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 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 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 15.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遗洒;机动车、 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 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16.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运输车辆,向路堑、沟槽边运卸土方时,应缓慢行驶,停 车车轮与路堑、槽边距离应依据土质、边坡、堑(槽)深度确定,且不得小于 1.5m,车轮应 挡掩牢固;作业后,运输车辆应停置在坚实、平整、不积水的地方,不得停在坡道上。 17.存土场不得积水;场地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存土结束后应恢复原 地貌。 18.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 路等;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室) 、 消火栓等设施;弃土场堆土应及时整平,并应采取防扬尘的措施。 19.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 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现场道路铺设应符合 下列要求: (1)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2)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 不小于 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 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 1.5m, (3)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 手推车不宜陡于 5%, 机动车辆不宜陡于 10%。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复核人签字: 日 期:
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相对人签字 交底内容: (4)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 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 15m;板 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 2
0m. (5)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6)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际 志。 (7)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 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 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8)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9)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 20m 处应设交通 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 (10)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 (11)穿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建(构)筑物外设限高、 宽标志。 20.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确认畅通;施工范围内有地表 水应及时排除,施工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泵体、管路应安装牢固,进入水深超 过 1.2m 水域内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21 采用明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井应设置在低洼处;水泵抽水时,排水井水深应符合水泵运行要求。 2)设在排水沟侧面的排水井与排水沟的最小距离, 应根据排水井深度与土质确定, 其净 距不得小于 lm,保持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稳定。 3)排水沟土质透水性较强,且排水有可能回渗时,应对排水沟采取防渗漏措施。 4)排除水应引至距离路基较远的地方,不得漫流。 吉图晖 JSHI 标三工区路基工程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班组 施工图号 路基施工班组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复核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