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Y-02
合同编号:
展销现场布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销现场布置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 展销现场布置事宜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展销现场布置概况
1、 项目名称: 展销现场布置
2、 地点: 。
3、 布置内容: (具体见附件一:现场布置效果图)。
4、 承办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和安装)、负责办理活动报批手续、运输。
5、 现场布置完成时间: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具体见附件二:报价单)。此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审批费用、税金等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费用,不受任何税收政策变化影响。
2、 付款方式:
建议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
2)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代表对现场布置进行验
收。现场布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结算余款。
3、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条 现在布置要求及验收标准
1、 现在布置要求: (详见附件三现场布置活动工作明细表)。
2、 验收标准:根据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逐项验收,甲方应书面确认规格、数量、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如现场布置有临时增加内容, 增加部分需有甲方现场确认单,否则,甲方有权不进行验收,并不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展销现场在展销会开始前 个工作日内处于可布置状态。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根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布置现场。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前布置现场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3、 乙方应负责展销现场的物料保管责任,乙方并不得损坏展会现场。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物料损坏、丢失等,展会现场受到损坏等一切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布置现场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物料保管责任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应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进行现场布置,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5、乙方完成现场布置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现场布置工作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 ‰向甲方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乙方延期 天仍未完成现场布置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从解除合同之日起2天内,双方以实际完成的合格现场布置工作量结算款项,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3、 乙方现场布置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负责重做、更换物料直至通过甲方验收,不予顺延完成现场布置时间。如经乙方重做、跟换物料仍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所有款项,乙方除承担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4、 未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物料等,或增加布置项目。否则,甲方有权不承担相应的价款。
5、 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六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有关的客户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1、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双方所留地址均为有效通讯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需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一方所发邮件自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视为送达(无论实际是否签收),实际送达日期更早,以实际送达之日为准。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共 件)
1、 附件一:《现场布置效果图》
2、 附件二:《报价单》
3、 附件三:《现场布置活动工作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FB-Y-02
合同编号:
展销现场布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销现场布置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 展销现场布置事宜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展销现场布置概况
1、 项目名称: 展销现场布置
2、 地点: 。
3、 布置内容: (具体见附件一:现场布置效果图)。
4、 承办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和安装)、负责办理活动报批手续、运输。
5、 现场布置完成时间: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具体见附件二:报价单)。此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审批费用、税金等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费用,不受任何税收政策变化影响。
2、 付款方式:
建议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
2)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代表对现场布置进行验
收。现场布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结算余款。
3、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条 现在布置要求及验收标准
1、 现在布置要求: (详见附件三现场布置活动工作明细表)。
2、 验收标准:根据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逐项验收,甲方应书面确认规格、数量、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如现场布置有临时增加内容, 增加部分需有甲方现场确认单,否则,甲方有权不进行验收,并不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展销现场在展销会开始前 个工作日内处于可布置状态。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根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布置现场。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前布置现场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3、 乙方应负责展销现场的物料保管责任,乙方并不得损坏展会现场。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物料损坏、丢失等,展会现场受到损坏等一切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布置现场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物料保管责任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应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进行现场布置,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5、乙方完成现场布置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现场布置工作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 ‰向甲方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乙方延期 天仍未完成现场布置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从解除合同之日起2天内,双方以实际完成的合格现场布置工作量结算款项,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3、 乙方现场布置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负责重做、更换物料直至通过甲方验收,不予顺延完成现场布置时间。如经乙方重做、跟换物料仍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所有款项,乙方除承担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4、 未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物料等,或增加布置项目。否则,甲方有权不承担相应的价款。
5、 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六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有关的客户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1、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双方所留地址均为有效通讯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需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一方所发邮件自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视为送达(无论实际是否签收),实际送达日期更早,以实际送达之日为准。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共 件)
1、 附件一:《现场布置效果图》
2、 附件二:《报价单》
3、 附件三:《现场布置活动工作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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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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