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公告
洋川镇西街、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风华镇光明村、风华村村民委员会;宽阔镇宽阔村村民委员会;郑场镇狮山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绥阳县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洋川等镇集镇建设规划;依照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绥阳县201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项目拟征收洋川镇西街社区、南街社区;风华镇光明村、风华村;宽阔镇宽阔村;郑场镇狮山村的集体土地共计14.6291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
洋川镇西街社区及南街社区、风华镇光明村及风华村、宽阔镇宽阔村、郑场镇狮山村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黔府函[2009]255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1、征收洋川镇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 1 -
2、征收风华镇、郑场镇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3、征收宽阔镇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 2 -
(二)洋川镇、风华镇、郑场镇青苗补偿费据实补偿,按统一年产值1553元/亩的1倍计;宽阔镇青苗补偿费据实补偿,按统一年产值1151元/亩的1倍计。
四、拟定安置途径
县人民政府拟采取货币、社会保障等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它
1、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2、本告知书下发后,县国土资源局将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
- 3 -
- 4 -
年8月20日
2013
绥阳县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公告
洋川镇西街、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风华镇光明村、风华村村民委员会;宽阔镇宽阔村村民委员会;郑场镇狮山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绥阳县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洋川等镇集镇建设规划;依照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绥阳县201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项目拟征收洋川镇西街社区、南街社区;风华镇光明村、风华村;宽阔镇宽阔村;郑场镇狮山村的集体土地共计14.6291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
洋川镇西街社区及南街社区、风华镇光明村及风华村、宽阔镇宽阔村、郑场镇狮山村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黔府函[2009]255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1、征收洋川镇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 1 -
2、征收风华镇、郑场镇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3、征收宽阔镇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 2 -
(二)洋川镇、风华镇、郑场镇青苗补偿费据实补偿,按统一年产值1553元/亩的1倍计;宽阔镇青苗补偿费据实补偿,按统一年产值1151元/亩的1倍计。
四、拟定安置途径
县人民政府拟采取货币、社会保障等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它
1、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2、本告知书下发后,县国土资源局将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
- 3 -
- 4 -
年8月20日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