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方法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字辅以数字表述的会计报表附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制度对会计报表附注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还不太熟悉。为了便于学习新制度,进一步理解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方法,笔者认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税项、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注释、重要事项揭示等五个部分内容。本文着重阐述重要事项揭示的文字说明,其它部分表达方式从简,现将参考格式分述如下,供参考。
一、企业公司简介
主要简述企业的概况、企业结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等,各行业不同,表述不一,如xx有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xx单位)批准,于x年x月x日成立,所处行业,取得x字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xx、注册资本xx万元,经营范围xx,主要产品或提供劳务或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分支机构、合并报表等情况。
二、主要会计政策说明
主要内容有:
1.执行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
2.编制基础(是否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3.会计年度(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日);
4.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或借贷记账法,资产计价如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等);
5.记账本位币和外币核算(人民币或美元等,外币按平均汇率或发生当日汇率折算);
6.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按xx规定条件进行确认);
7.坏账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或直接转销法等,坏账准备提取标准等);
8.存货核算方法(包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核算、存货发生核算方法、摊销方法与跌价准备等);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取得时成本计价方法,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等);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或权益法、减值准备等);
1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成本计价、标准和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和工作量法以及减值准备等);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工程成本核算包括借款利息、交付使用、暂估入账、减值准备等情况);
13.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成本计价、摊销期限、减值准备等);
14.递延资产核算方法(成本计价、摊销期限等);
15.收入确认原则(按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
16.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法中的债务与递延法等);
17.利润分配方法(各项分配比例与方法);
18.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合并范围与方法等)。
三、主要税项
主要内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计缴内容和标准。
四、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注释
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会计报表附注有关规定的内容,可采用表格式表述各项目增减变化、针对会计报表重要事项进行披露。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的注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重点剖折)。
(二)利润有关项目注释(包括:收入、财务费用、其它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总额等增减变化情况和简要剖析)。
五、重要事项揭示说明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企业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文字说明还应该披露如下内容:
(一)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一般来说基本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价等,基本会计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假定。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都是以这一系列的基本会计假设为依据。本项目主要提供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事项。
2.关键假设的说明。主要披露可能会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导致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产生重大调整的不确定因素和关键计量假设,包括这些不确定因素或假设的性质,可能受到影响的资产或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及其可能发生调整金额等。
(二)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说明。
持续经营也是会计的基本假设内容之一,主要是对企业的前景作出判断。它是企业会计报表及附注的编制基础,因此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提供关于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并予以说明。首先,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不应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其次,如果会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则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应首先予以披露,并进一步披露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企业未能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的原因。此外,对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影响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的怀疑时,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有:
1.财务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资不抵债;
(2)营运资金出现负数;
(3)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4)无法偿还即将到期且难以延期的借款;
(5)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6)主要财务指标显示财务状况恶化;
(7)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8)存在大额的逾期未付利润;
(9)无法继续履行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10)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且长期未作处理;
(11)重要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且未进行处理。
2.经营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2)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
(4)人力资源或重要原材料短缺;
(5)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
3.其它方面存在的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
(2)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
(3)异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
(4)有关法规或国家政策的变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营业期限即将到期且无意继续经营;
(6)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到严重损失。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
3.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5.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
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7.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
8.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四)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重要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它的转让和出售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及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因此本项披露符合会计重要性的原则。
(五)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3.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按照母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确定,集团内公司间的权益性投资、购销、资金往来等均在合并时抵销。
4.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内容及理由。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制度,披露如下事项:
1.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说明如下事项:
(1)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说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3.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说明,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说明。
4.对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如果高于或低于一般交易价格的,应说明其价格的公允
性。
(七)或有事项说明。
对或有事项披露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或《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针对或有事项形成原因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进行披露。主要内容包括:
1.或有负债的类型及其影响。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经济业务纠纷、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它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它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5)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6)或有负债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2.或有资产产生的财务影响。
或有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说明其形成的原因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资产负债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包括所发生的所有有利和不利事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主要内容:
1.重大建设项目;
2.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重大的融资和投资活动及新的担保抵押或承诺;
4.企业合并与分立及资产重组或准备清算;
5.重大经济纠纷与主要顾客破产;
6.年终没预见到的经营业务的重大改变;
7.重大合同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交易内容;
(3)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8.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
9.将进行异常的会计调整,可能影响会计政策适当性事项。
10.将发行新的股票或债务。
11.其它对公司财务有重大影响的董事会决议等事项。
(九)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主要说明企业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存续分立、解散分立等形式的股权变更、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情况。披露这方面的信息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的变化情况。
(十)重大投资、融资活动说明。
投资或融资活动应分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披露。
1.投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它利益,而将资产让给其它单位所获得另一项资产,它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应披露的主要事项:
(1)当期发生的重大投资净损益,应单独披露;
(2)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部分应单独披露;
(3)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
(4)投资的计价方法,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
(5)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
(6)投资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7)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
(8)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2.融资。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包括在规定年限能获得经济效益、资产增值、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以及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或造成的损失等应进行披露。 (十一)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待处理财产损溢和不良资产主要内容及处理情况。
2.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及工程结算情况。
3.待摊费用主要内容及摊销方法。
4.银行借款期限、利率、借款条件等情况。
5.从事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占用资金或效益情况说明。
6.其他重大事项。如重大的非货币性交易的事项、重大债务重组事项、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其减值损失的转回等情况。
7.主管财政机关要求的和企业需要说明的其它重要事项。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方法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字辅以数字表述的会计报表附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制度对会计报表附注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还不太熟悉。为了便于学习新制度,进一步理解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方法,笔者认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税项、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注释、重要事项揭示等五个部分内容。本文着重阐述重要事项揭示的文字说明,其它部分表达方式从简,现将参考格式分述如下,供参考。
一、企业公司简介
主要简述企业的概况、企业结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等,各行业不同,表述不一,如xx有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xx单位)批准,于x年x月x日成立,所处行业,取得x字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xx、注册资本xx万元,经营范围xx,主要产品或提供劳务或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分支机构、合并报表等情况。
二、主要会计政策说明
主要内容有:
1.执行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
2.编制基础(是否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3.会计年度(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日);
4.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或借贷记账法,资产计价如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等);
5.记账本位币和外币核算(人民币或美元等,外币按平均汇率或发生当日汇率折算);
6.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按xx规定条件进行确认);
7.坏账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或直接转销法等,坏账准备提取标准等);
8.存货核算方法(包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核算、存货发生核算方法、摊销方法与跌价准备等);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取得时成本计价方法,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等);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或权益法、减值准备等);
1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成本计价、标准和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和工作量法以及减值准备等);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工程成本核算包括借款利息、交付使用、暂估入账、减值准备等情况);
13.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成本计价、摊销期限、减值准备等);
14.递延资产核算方法(成本计价、摊销期限等);
15.收入确认原则(按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
16.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法中的债务与递延法等);
17.利润分配方法(各项分配比例与方法);
18.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合并范围与方法等)。
三、主要税项
主要内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计缴内容和标准。
四、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注释
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会计报表附注有关规定的内容,可采用表格式表述各项目增减变化、针对会计报表重要事项进行披露。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的注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重点剖折)。
(二)利润有关项目注释(包括:收入、财务费用、其它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总额等增减变化情况和简要剖析)。
五、重要事项揭示说明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企业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文字说明还应该披露如下内容:
(一)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一般来说基本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价等,基本会计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假定。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都是以这一系列的基本会计假设为依据。本项目主要提供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事项。
2.关键假设的说明。主要披露可能会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导致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产生重大调整的不确定因素和关键计量假设,包括这些不确定因素或假设的性质,可能受到影响的资产或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及其可能发生调整金额等。
(二)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说明。
持续经营也是会计的基本假设内容之一,主要是对企业的前景作出判断。它是企业会计报表及附注的编制基础,因此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提供关于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并予以说明。首先,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不应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其次,如果会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则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应首先予以披露,并进一步披露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企业未能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的原因。此外,对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影响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的怀疑时,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有:
1.财务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资不抵债;
(2)营运资金出现负数;
(3)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4)无法偿还即将到期且难以延期的借款;
(5)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6)主要财务指标显示财务状况恶化;
(7)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8)存在大额的逾期未付利润;
(9)无法继续履行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10)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且长期未作处理;
(11)重要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且未进行处理。
2.经营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2)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
(4)人力资源或重要原材料短缺;
(5)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
3.其它方面存在的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
(2)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
(3)异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
(4)有关法规或国家政策的变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营业期限即将到期且无意继续经营;
(6)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到严重损失。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
3.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5.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
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7.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
8.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四)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重要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它的转让和出售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及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因此本项披露符合会计重要性的原则。
(五)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3.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按照母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确定,集团内公司间的权益性投资、购销、资金往来等均在合并时抵销。
4.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内容及理由。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制度,披露如下事项:
1.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说明如下事项:
(1)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说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3.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说明,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说明。
4.对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如果高于或低于一般交易价格的,应说明其价格的公允
性。
(七)或有事项说明。
对或有事项披露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或《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针对或有事项形成原因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进行披露。主要内容包括:
1.或有负债的类型及其影响。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经济业务纠纷、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它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它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5)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6)或有负债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2.或有资产产生的财务影响。
或有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说明其形成的原因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资产负债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包括所发生的所有有利和不利事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主要内容:
1.重大建设项目;
2.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重大的融资和投资活动及新的担保抵押或承诺;
4.企业合并与分立及资产重组或准备清算;
5.重大经济纠纷与主要顾客破产;
6.年终没预见到的经营业务的重大改变;
7.重大合同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交易内容;
(3)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8.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
9.将进行异常的会计调整,可能影响会计政策适当性事项。
10.将发行新的股票或债务。
11.其它对公司财务有重大影响的董事会决议等事项。
(九)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主要说明企业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存续分立、解散分立等形式的股权变更、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情况。披露这方面的信息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的变化情况。
(十)重大投资、融资活动说明。
投资或融资活动应分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披露。
1.投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它利益,而将资产让给其它单位所获得另一项资产,它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应披露的主要事项:
(1)当期发生的重大投资净损益,应单独披露;
(2)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部分应单独披露;
(3)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
(4)投资的计价方法,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
(5)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
(6)投资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7)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
(8)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2.融资。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包括在规定年限能获得经济效益、资产增值、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以及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或造成的损失等应进行披露。 (十一)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待处理财产损溢和不良资产主要内容及处理情况。
2.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及工程结算情况。
3.待摊费用主要内容及摊销方法。
4.银行借款期限、利率、借款条件等情况。
5.从事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占用资金或效益情况说明。
6.其他重大事项。如重大的非货币性交易的事项、重大债务重组事项、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其减值损失的转回等情况。
7.主管财政机关要求的和企业需要说明的其它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