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记录管理制度
1、质量控制记录的作用
质量控制记录是指承包商对已经施工过的质量活动所留下的质保记录。其作用是为质量活动及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为正确有效地控制和评价产品质量提供客观证据,为评价质量体系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为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提供重要依据,为评价和验证质量活动提供信息,是获得必要的成品质量及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各要素的客观证据。
2、质量记录的分类
质量记录的类型有很多,总体分为产品质量记录与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其中产品记录中又包括各种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设计变更、各工序质保资料、原材料质保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不合格情况及其处理记录、保修期内服务记录、质量投诉和采取的纠正措施记录等等;质量体系运行记录是证实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及标准操作程序有效运行的书面性文件,包括质量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过程控制和纠正措施记录、仪器设备的标识记录、人员资格和培训方面的记录等。
本办法着重强调与工程建设、验收密切相关的工序报验资料及试验检测资料的相关记录要求。
3、质量控制记录的填写要求
(1)质量记录中所填写的各项数据、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予以严惩;
(2)质量控制记录填写要清楚、全面,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蓝黑墨水填写记录,只能使用黑色中性签字笔或黑色墨水笔进行记录填写;
(3)质量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笔误需更改时,当事人应在更改处采用划改方式进行修正,并签名或加盖个人私章予以认可。不得采用涂改、刮改、修正液涂抹等方式进行信息、数据修改。此外,同一张记录中不允许出现两处以上的信息修改;
(4)质量记录的各种表格上所有需要填写的栏目,均应按规定进行相应填写,不允许采用打“√”等符号的方式。若有不适用或不必要的栏目应加划斜线或加盖‘以下空白章’,表格中不允许出现空白处;
(5)记录完毕后,人员签名必须以本人手工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或打印签名。签名时须填写全名,且易于辨认。
4、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
(1)与工程建设、验收相关的各种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开工报告、各类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交底、各工序质保资料、不合格情况及其处理记录等质量记录,应由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安部门)进行收集归档。试验检测资料、材料质保书等资料应由试验部门进行收集归档。测量监测资料应由负责测量的部门进行收集归档。其他需要归档的质量记录,应由所对应的相关部门进行收集归档。
(2)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各种资料的整理工作。资料整理应有序、整洁,统一采用档案盒装,并建立详细、便于查找的卷内目录。
(3)各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将经监理签认后的相关资料收集完备,进行质量评定工作。工程结束时资料的归档工作应同步结束,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
质量控制记录管理制度
1、质量控制记录的作用
质量控制记录是指承包商对已经施工过的质量活动所留下的质保记录。其作用是为质量活动及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为正确有效地控制和评价产品质量提供客观证据,为评价质量体系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为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提供重要依据,为评价和验证质量活动提供信息,是获得必要的成品质量及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各要素的客观证据。
2、质量记录的分类
质量记录的类型有很多,总体分为产品质量记录与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其中产品记录中又包括各种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设计变更、各工序质保资料、原材料质保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不合格情况及其处理记录、保修期内服务记录、质量投诉和采取的纠正措施记录等等;质量体系运行记录是证实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及标准操作程序有效运行的书面性文件,包括质量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过程控制和纠正措施记录、仪器设备的标识记录、人员资格和培训方面的记录等。
本办法着重强调与工程建设、验收密切相关的工序报验资料及试验检测资料的相关记录要求。
3、质量控制记录的填写要求
(1)质量记录中所填写的各项数据、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予以严惩;
(2)质量控制记录填写要清楚、全面,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蓝黑墨水填写记录,只能使用黑色中性签字笔或黑色墨水笔进行记录填写;
(3)质量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笔误需更改时,当事人应在更改处采用划改方式进行修正,并签名或加盖个人私章予以认可。不得采用涂改、刮改、修正液涂抹等方式进行信息、数据修改。此外,同一张记录中不允许出现两处以上的信息修改;
(4)质量记录的各种表格上所有需要填写的栏目,均应按规定进行相应填写,不允许采用打“√”等符号的方式。若有不适用或不必要的栏目应加划斜线或加盖‘以下空白章’,表格中不允许出现空白处;
(5)记录完毕后,人员签名必须以本人手工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或打印签名。签名时须填写全名,且易于辨认。
4、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
(1)与工程建设、验收相关的各种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开工报告、各类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交底、各工序质保资料、不合格情况及其处理记录等质量记录,应由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安部门)进行收集归档。试验检测资料、材料质保书等资料应由试验部门进行收集归档。测量监测资料应由负责测量的部门进行收集归档。其他需要归档的质量记录,应由所对应的相关部门进行收集归档。
(2)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各种资料的整理工作。资料整理应有序、整洁,统一采用档案盒装,并建立详细、便于查找的卷内目录。
(3)各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将经监理签认后的相关资料收集完备,进行质量评定工作。工程结束时资料的归档工作应同步结束,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